第三十四章 很土的小言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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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闹钟响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从游戏仓里爬出来,打了个大大呵欠。,nb,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呢
我进厕所,刷牙洗脸,开始平常的一天。也许今天会有些奇遇也说不定,不过也有可能会很倒霉说。米拉夫人昨天翻了一整天还翻不到那条项链,真是有够郁闷的。我正胡思乱想真,突然,被自己裤脚上的东西吓到。
那是一条晶莹剔透的水晶项链,钩挂在我的裤脚上,勾出一些棉线,在我裤上缠的牢牢的。因为裤很长,所以偶尔我会折起裤脚,昨天就是因为这个,没有一个人发现我裤脚上的水晶项链。我拿下那条水晶项链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怎么办?现在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早知道上次不拖那个叫米拉的回来了。如果被误认为小偷的话,是不是连工资都拿不到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很倒霉很倒霉。
拿着项链在房间里思索再三,我决定神不知鬼不觉把项链放回去,这样觉得安全点。
等到了早餐时间,我才贼兮兮的跑了出去,跑到了三楼米拉夫人的房间去,我把项链放回去的时候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总算搞定了。
我迈着愉悦的步伐从白色的皇后房出来,踩上厚厚的地毯,心情格外的开心。
正在这个时候,传来脚步声,一前一后,一轻一重,看上去像是两个人。
我吓到,三楼是不允许人上来的,自己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
想到这里,我急忙找了个房间闪了进去。
不过,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我进去的,是冷面同志的房间。最大的格局,典雅考究的装潢,还有看上去很贵的古董,绕进去就是大型的浴室。据说是很秘密的房间啊,连斯亚都不曾进来过,虽然没有任何锁和机关,但是却没人敢挑战冷面同志的威严,所以这个房间除了负责打扫的人以外,没人进来过,而那个打扫的人,听说是冷面同志的心腹说。做心腹还要帮忙打扫房间,真是苦了那位仁兄说。
我叹了一口气,看来今天注定是霉神附身了。
我当机立断,找个地方藏起来。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急忙跑到厚重的锦织窗帘后面去,窗帘后面还有一个高高的拱起的坐台,所以我可以缩好身,躲在那里。
门开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不过,我还是想起了高看过的言情小说似乎有同样的场景,不过那里面没说那个女主角其实已经快被吓个半死了。
“父亲大人有什么事吗?”是斯亚的声音啊。
“拿着。”
“父亲要把这个给我吗?”
“既然你那么努力,我也不能没什么表示。”
“那真是谢谢父亲了。”斯亚的声音有一丝笑意,然后说:“那个女人,不行吗?以后安得斯家的女主人还是米拉夫人吗?”
“你还没有权利能质问我,你可以走了。”冷面同志发威了,斯亚你死定了!
“抱歉,是我得意忘形了。”斯亚收敛了些,然后接着说:“不过,那个女人的话,我相信不会比米拉夫人差,我是指在能力上。”
喂,小鬼,你说的那个女人是我吧?什么叫是指能力上啊,我其他地方比不上米拉吗?我想了想,的确比不上。
“走。”最后,是冷面同志的单音节告终。
斯亚走了,带上厚重的大门,小小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处。
斯亚那么努力想要让我嫁给他老爸,是因为看我的能力吗?他瞎了是吗?我正想着,四周却静谧的有些可怕。冷面同志,你倒是快下去啊,我倒是不介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说,可是坏了您老的名声就不好了。
突然,我听到滑轮慢慢启动的声音,然后慢慢停了下来。
是什么东西啊?我透过窗帘的缝隙仔细的看着,可惜才一条缝,根本看不太清楚。只是隐约看见冷面同志在看一张放大的,挂在墙壁上的照片,照片很大,填充了整个墙面,滑轮是用来移动挡住照片的墙壁的。这个照片上,一定是冷面同志的死人秘密情人,不知道长什么样哎!我努力看啊看,只看到一条白皙的手臂,很瘦,皮肤看上去也很好的样。说起皮肤,最近几天很少去美容院,皮肤似乎有些干干的。
我摇头,不对,现在不该想这些,现在应该努力看到那个女的长什么样。
我稍微将窗帘拉开了一点点,然后稍微把身靠过去一点点。
事实证明,万有引力是存在的,因为我——掉下去了。
因为身太向前的关系而掉了下去,还顺带大力的撕下了厚厚的窗帘,我都佩服自己怎么有那么大的力气。
然后,冷面同志的脸色就难看的跟我手里的破碎棕色窗帘似的。好吧,我承认他们没什么联系,只是瞎比喻而已。
我在想,反正已经被发现了,一定要看到他的死人女友长什么样。
我探头看后面的照片。
背景是一望无际的薰衣草田,紫色的一大片,构图的央是一个小女孩的上半身,小女孩只露出侧脸,眼眸里透出一丝丝灵气,手臂白皙的几乎和白色的连衣裙构成一个颜色,细软的黑色头发披在肩上,微微发卷。好像SD娃娃的剧照说
我正想着,意识到我看到照片的冷面同志脸色已经是铁青了。
原来——
我大吼:“原来你有恋童癖!”
冷面同志看着我,面色难看。
真看不出来啊,原来衣冠楚楚的安得斯有恋童癖,怪不得不让别人看呢。本人是不太赞同恋童癖,一般遇到恋童癖的**,我都会仔细看看情节,如果不好看直接踢掉。因为还是觉得那么纯洁的小孩是不适合的,如果长大了就另当别论了。后来,又发现一种恋童癖最高境界的书——恋婴!当时我就有吐血的冲动了。反正,总而言之,安得斯的帅哥形象在那一瞬间在心底瞬间破灭。
“老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我丢下手里的破布,说:“所以老爷你别辞退我啊!”然后,我——跑了
安得斯揉揉太阳**,这个女人眼睛是瞎的吗?照片下面明明写着拍照的日期——2018年四月二十日。
隔日,连花园的花匠都知道原来自己的主人有恋童癖。
人已经跑了,安得斯也不想计较。反正,明天,自己就要去巴黎了,这幅照片,自然也是一同带走。这幅照片里的女孩,是他的赫拉女神,尊贵的、无可代替的。
——————欢迎观赏,回忆阶段————
只见过一次,那次是上流的一个舞会,被誉为钢琴神童的维尔斯大小姐完曲,受到贵族们的关注。那个时候,他是安得斯家的小少爷,上面还有好几个兄弟,因为是庶出,他是没有继承权的,在蔑视长大,却也无可奈何,至少,他是丰衣足食的。
被忽略掉的他走出了大厅,走近花园的时候迷路,那个时候那里是一个玫瑰建的迷宫,据说连建造者都不一定走的出去。穿梭在带刺的玫瑰间,他被钢琴声指引,来到了一座小木屋,木屋里不断传出钢琴声,很快,诡异的旋律,四周的空气也似乎冰冷了些。
他敲门了,没人回应,推开门,小木屋里点着一根细细的蜡烛,烛火很暗,被摆放在一架黑色的钢琴上,琴键上,快速的弹奏着的纤细手指。白皙,却带着青筋和淤青,混着旋律,诡异的可怕。
那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似乎来到了鬼屋。
白色连衣裙上都是玫瑰的花刺,看来她是栽倒在玫瑰丛里了,手臂上也是,细细的血痕密布,上面带着玫瑰的花刺,黑发却很柔顺的垂在肩上,滑下来的头发遮住了脸,只露出苍白的双唇。她看上去比他稍微大一点点,大概在八岁左右,脚上穿着碎钻的拖鞋,白皙的脚也一样的充满着血丝和青筋,在烛火下,还能看到流动的暗红血液。
那份诡异,让五岁的他皱眉,心里有着一丝不安。
女孩自顾自的弹琴,丝毫不理会他。

一曲完毕,手指才停止跃动,青色的手被放在钢琴上,小小的手,就像死婴冻僵的小手,毫无生气,安得斯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轻轻撞上门。
“可怕吗?”轻轻的声音响起,说不出的冰冷,像冰块狠狠撞击心底的感觉,他下意识的抓住门把想要离开。
“呵。”女孩突然一声自嘲的笑意,说:“果然是怕了呢,真是胆小。”
有一种叫自尊的东西油然而生,安得斯也冷声回应到:“不用激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来弹一曲吧。”女孩往那边坐了坐,给他留了位。
安得斯坐了上来,想看看她要干什么。
“《鬼火》,这首曲,是鬼火。”女孩笑了,犹如山鬼的诡异。
《鬼火》,是今天维尔斯大小姐演奏的曲的一首,据说是对演奏者的演奏技巧要求很高的曲,维尔斯的大小姐才十一岁就能弹奏流畅快速,所以被誉为神童。
这个女孩,也在弹这个,是巧合吗?安得斯迅速的将两者联系起来,这个女孩,该不会也是维尔斯家的小姐吧?安得斯正在想着,女孩已经开始弹了,说:“跟上。”
安得斯立刻跟着她的节奏弹奏,虽然看过谱,安得斯却还是不太熟练,只能勉强跟上,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是很少有人可以办到的。
安得斯的眉头越皱越紧,一曲完毕,他的手指已经酸痛的可以,还未发育完全的骨骼,果然不适合那么激烈的曲吗?他开始明白女孩手上的淤青是怎么来的了。
“你没有跟上。”女孩微笑,看不见眼眸,嘴角微微勾起,虽然诡异,却很好看。
“这首曲很难。”安得斯说到。
“是啊,很难,大姐姐花了半天的时间久学会了,可是我却花了三天。”女孩抬起手,然后重重的按在琴键上,琴键发出很大的声响,安得斯有点被吓到,看着面前的女孩。
“好没用对不对?妈妈也是那么说呢,只能一直弹一直弹,却还是花了三天,别人用了半天的时间完成的事情,我要付出好几倍的努力去完成。”女孩笑着,语气却如同魔鬼:“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我就什么都不是,我只可以努力来获得我想要的,三倍,五倍,或则十倍。你不是一样吗,努力想要活下来,可是到最后你还是会死的,因为你没用,你注定要死在这个华丽的战斗场。你比我聪明多了,你知道我花了多久才弹成像你刚才那个样吗?我花了一天,你只不过看过谱而已,你们每一个人都比我有天赋,所以我只能更努力,更努力的活下来。如果我死了,我就看不到你是怎么死的了。也许你是被乱枪打死,也许是被你的兄弟踩在脚下毒死,也许——是被用刀切开,慢慢的,受折磨而死呢。”
这个女人是疯吧?安得斯想着,却不住的后退。
一瞬间,女孩安静下来,静的空灵,慢慢的弹奏起来,弹的很慢,曲也很简单,是莫扎特的《欢乐颂》,慢慢的,快乐的旋律像精灵一样充斥了房间。
“走吧。”女孩说:“你走的出这个迷宫的,没人会在乎你,没人会来找你。你能靠的,只有自己。”
安得斯像被一块石头压住了心脏,喘喘的,从小木屋里逃出来。
依旧是淡淡的烛火,透过窗户往里面看。女孩还在弹着,她的头慢慢抬起,露出空灵的眸,干净的,就像精灵一样。
突然,诡异的曲再度响起,安得斯一惊,急忙离开。
他走出了玫瑰迷宫,方法很简单,穿过厚厚的玫瑰花墙,直线出去。
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身上、衣服上、脸上,都是花刺刺出的血痕,很多,细细微微的伤口充斥了全身。他转身,想起那个女孩身上的玫瑰花刺。
这个晚上,他学会了努力,也学会了——对自己残忍。
回去之后,他每晚都会梦到那个噩梦一样的女孩,那个女孩在黑色的地狱对他微笑,说要看着他死亡,她是他小时候的梦厄。他开始怕,有了看夜景的习惯,也有了努力的觉悟。他开始学习很多东西,把自己的时间填满,让自己不再想那个恶魔一样的女孩。他也开始工于心计,把大哥的货吃掉,然后反倾销了他的公司,可是他的大哥却不知道,这件事是他最乖巧的小弟做的。
他开始周旋于各个势力之间,慢慢的长大,做噩梦的次数开始减少,可是他却有点想念那个曾经的噩梦了,至少,那个恶魔,是真心对他的。
慢慢的,噩梦的恐惧开始变色,不再恐怖,反而是一种心灵的慰藉。
再慢慢的,她开始变成一个女神,在他心目占着最重要的地位。
十八岁那一年,他接管了安得斯家,成为风头最劲的家族第二代,以凌厉的作风和缜密的心计闻名,和vill失踪的族长一样被奉为神祗。
那一年,他受邀参加了维尔斯家族的舞会。
他想再见到自己的女神,不,也许不是女神,他亲吻自己描绘的图样。
他要女神做他的妻,他不止渴望见到女神,更渴望占有女神,让女神只对着他微笑。
维尔斯家族的族长没让他失望,那一天,他叫来了自己所有的女儿,一共是个,可是没一个是他的女神。他的女神,拥有一双空灵的眸,她们的眸里,只有空虚的美丽。
他查阅了资料,发现了他的女神。
维尔斯.絮,排行十四,十岁死于飞机事故。
然后,他的眸里的火焰慢慢黯淡下来,他吩咐别人去收集了她的照片。
她的生命只停止在十岁,那一年,她还是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透过照片,穿越了时空,注视着他。
安得斯在主屋卧室的下面的珍宝室放满她的照片和她的油画,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带着一张照片,注视着,安得斯会觉得。她在看着自己,看着自己的努力,努力活下去的努力。
安得斯也会想象,如果她活了下来,长大后会是怎样脸庞?
他透过画笔,描绘出她的背影,可是却始终画不出完整的脸庞。
他的画笔,描绘不出她十分之一的尊贵吗?他苦笑,手下已经完成了许多副惟妙惟肖的油画,技巧之高,有油画大师的水平。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他碰到了米拉。
那个豪门遗孤,在社交圈徘徊,也有一双忧伤空灵的眸。
米拉,只是代替品,自己的女神,是恶魔,并不是软弱的天使。
米拉最终选择了离开,安得斯也安然放手,因为她已经失去了空灵的眸,她现在有的,只是忧伤和寂寞。
很多年后,儿生日的那一天,米拉回来,依旧美丽。
她大抵后悔了吧。安得斯看出她的目的,却冷漠以对。他并不想,再被婚姻束缚,如果是情人的话,他倒是不介意。
这次,他还见到了另一个女人。儿所认可的母亲,有一双很大的眼睛,充满活力,好像天塌下来也无所谓的样,很傻,也很讨厌。因为她只会在受伤的时候祈求别人帮助,自己却不去努力。这种女人,他最讨厌。可是,他还是开了门,故意等着她自己走回来。
结果,他在弹琴,她指出了错误,很高傲的语气,与其说是高傲,倒不如说是在撒气。
可是莫名的,和女神好像。不过第二天,他就想收回这句话了。
她傻傻的从窗帘里冒出来,内头内脑指责他有恋童癖,然后胆小的跑了。
如果是女神的话,一定不会那么做的。
明明就一点也不像女神啊,怎么可能喜欢上————
许多言情前辈写过的小时候认识然后长大后相遇的老土情节,希望不会太雷。
夸奖偶吧,偶在电脑搬过去修之前的晚上还努力敲出了一章的说,自我感觉良好
请假条不知道大家看到了没,电脑修了还是坏的,又要修了
希望大家能体谅下吧~~偶是乖宝宝,不去网吧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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