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最窝囊的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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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真他妈太不幸了!”
夕阳照射,金黄金黄的。赵毅轩枕着手臂儿翘起了二郎腿,袒胸露乳的靠在一参天大树下的斜坡乘着凉,阳光透过树叶零零碎碎的落在他的身上、脸上。他看着翠绿色树叶的眼睛却是目无焦距。
只要有了空闲,赵毅轩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以前的幸福生活,然后就会情不自禁的咒骂那些在一个叫做起点的中文网上写穿越文的写手们。
以赵毅轩的意思,穿越之所以流行,是那些写手们将穿越的可能无限扩大了。简而言之,就是造成了穿越的随机性。
丫的,写什么不好,偏要写些穿越文?还越来越大众化,雷劈会穿越、火烧会穿越、失足落悬崖会穿越,几乎任何一个选择、任何一个意外都可能会穿越,穿越什么时候这么流行了?就算要流行也不要让自己倒霉的赶上潮流吧?……以前穿越还好点,不是回到明朝当王爷,就是穿越到异界当兽医,一个个都是牛B到逆天的人物,不是坐拥江山就是怀抱美人,还有忠心耿耿、武力值智商值变态到全满的仆人!
可是自己呢?
“老天,你别玩我好不好?再怎么样,马马虎虎的上个北大清华,再学点金融管理啊,临床医学啊,最起码也要学个培养农作物什么的,再让我穿越行不?”
赵毅轩摸着咕咕打鸣的浑圆肚子,一脸的悲愤。
你说现在的孩子能做什么?都是温室里的花朵!文不成武不就的。赵毅轩不高不低,立志要比尔盖兹第二,又根据自己的情况还要做韩寒第二——比尔盖兹是哈佛大学未毕业辍学,韩寒是七盏红灯照亮我的前程。这两项,赵毅轩勉强都具备了,若不是三年前的一个意外,以后铁定是二十一世纪金融、之父。
可是,三年前……
三年前,赵毅轩是一名正准备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他成绩虽是马马虎虎,如果是眼力好,发挥超常,在遇上譬如是才中了彩之类的大方的阅卷老师,上个好的学校还是有保障的。
赵毅轩也是一名在一个叫做上混日子YY的小白,用他的话说,杨凌这家伙就能回到明朝当王爷,我回不去古代,可比杨凌强多了,起码不会转生这么多次,笨到有钱不花,有美眉不享的地步。不当王爷,估计还是能让地球围绕自己转上那么几圈吧?比尔盖兹放弃哈佛大学能做世界首富,我要是放弃……一想到这个,浑身兽血就沸腾起来了,自己是穿越去异界当回王爷,还是辍学去当一个比尔盖兹?创业需趁早,现在起点上的大大们,不是在抱怨小说晚发布几年,铸成千古之恨么?真是烦人的问题。
可是自己毕竟是学生吧?十年寒窗如果就这样一朝放弃也有点不舍,这样难以抉择的问题……不如就让老天决定吧?
所以他很光棍的去配了一副能堪称望远镜与显微镜复合的超级眼镜,再贿赂贿赂身边的考生们,破釜沉舟的上一次考场。心想,要是逮着了禁考三年,老天不就是同意我辍学去做比尔盖兹第二?
结果很令他十分失望,置之死地的‘必死’之局,竟然焕发出蓬勃生机,不仅没有禁考三年,还让他被一个不错的学校看上了!
连专科二段而未必能上的儿子考上了从来不敢想象的学校,爸爸妈妈自然欢喜,万万想不到自己这个会考就有半数挂红灯的儿子还能混上不错的本科院校,高兴之下,大手一挥就给他派送了一张里面藏着五位数的银行卡,供他KTV啊、酒楼聚餐或者是其他只要是有关庆祝方面的一切开销。
可惜的是乐极生悲这个大绣球狠狠的砸中了赵毅轩。
同学聚会热闹非凡,以前谁谁暗恋谁啊,以后谁谁准备怎样啊,天南地北上下五千年的胡吹乱侃,一个个口干舌燥的,公认的不会醉人的啤酒也就成了解渴的饮料。
然后……第二天,赵毅轩同学浑圆的尸体就浮在了一个公园的湖泊里了。据警察叔叔一番明察暗访,最后确定是该同学醉酒之后,回家的路上失足摔在了湖泊里。

情节大致是相同的,其实是赵毅轩饮酒过度出现幻觉,醉眼朦胧的在湖泊里看见了只有在上才能看见的那些什么仙女道士什么的,接着……噗通。。。。。。
想到这里,赵毅轩肥墩墩的脸上也罕见的红了一下,“真丢人,我还是马列主义的坚决拥护者,唯物主义教育下的前卫,当初怎么就会出现这样的幻觉,而且还非要去看个明白?”
说这丢人吧,也不算什么。起点的那些大佬们能自由的来去过去未来,穿越到其他空间当个翡冷翠领主什么的,厉害多了,掐死的都是厉害得逆天的仙神,人家小白也能打遍宇宙无敌手呢。最丢人的、也最令赵毅轩气愤的是,别人是穿越,自己也是穿越,自己怎么就这么背运呢?不是那个贵族的公子,不是某个势力的接班人,不是王爷,不是皇帝也就罢了,起码也要给自己一个帅的掉渣的外表可以找个实力强大,最好还有无数金币的女强人吃吃软饭什么的,一生无忧且能安享晚年,也不必为一日三餐奔波。
看着自己满身的肥肉与平凡的外表,还是一个看见人家人多就不敢上前抢劫的强盗头子,手底下的十几号人与自己一样都是欺软怕硬的主,赵毅轩欲哭无泪,同样是穿越啊,那些刘震撼之类的幸福怎么就不降临在自己的身上呢?
以前,以前没钱了向父母伸手要就是,容貌也还算英俊,至少自己看起来还过得去。衣食无忧,无聊的时候上网打打怪,把把妹,说点荤笑话,看点歪录像,在上起点去YY一下,十几年也就这么过去了,现在呢?
“老板,肥羊,肥羊,肥羊来了!”
一个皮球隆隆的滚了上来,间或有闷声闷气的沙哑声音打断了他的追忆。要是弗朗西斯看见多半要气个半死,他被众神之王处罚推石头上山,每次都是要到山顶的时候滚下来,几千几万年来都如此单一的重复着,而这里却有一个圆球违反常态的是滚上山来呢!
赵毅轩没好气的白了圆球一眼,依然斜靠半坡动也不动,懒洋洋的道:“比努,我知道你肥,可是你是球,不是羊呢!来了就来了,这么兴奋做什么?”
比努是埃比亚人,天生的侏儒一族,成年的时候也只有六七岁的孩童这么高。是赵毅轩的奴隶,准确的说是米卢的奴隶,不过米卢的身体现在被赵毅轩占据,也就是赵毅轩的奴隶。三年来,赵毅轩借着前世在历史书上看见的那些经典战争的战例,让这么一个只有十几个成员的强盗团伙不仅避免了被和谐的命运,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只是人手太少,只有必胜的情况下才敢下手,所以他一个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也时常饿着肚子。
不过,饿肚子总比没有性命要好,米卢留给他三百磅的身子现在只有两百磅了,他还是这样安慰着自己,并且也这样安慰着部下。
“老板,真的是肥羊!”比努浑圆的脸蛋儿潮红一片,上气不接下去的说道。他也许是属猪的,就算是吃草也能长得白白胖胖像只皮球,对他这样白白胖胖的身体,爬山是高难度的挑战,“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女人!漂亮的女人!富有的女人!迪鲁他们已经布好了陷阱,估计现在就要开始捕羊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在放光,比赵毅轩第一次带领他们抢回第一枚金币的时候的眼神还要亮,赵毅轩不得不信这个女人一定是祸国殃民型的。
只是奇怪,祸国殃民的女人,怎么只身一人跑到荒郊野外来了?而且自己这些人的匪名应该遐迩到三十里外的罗伊城了吧?一个女人敢只身入虎**……必有依仗!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胸前挂着的那枚毫不起眼的玉石,赵毅轩猛的一下坐了起来,“带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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