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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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府。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急匆匆地来到曹端三人所在的小亭里面,三人认得乃是曹端的随使小厮云东,只听禀道:“县尊回衙门了,果然如爷所料,吴老院君当着众人的面言道吴衙内早就去了汴京了。”
朱松和马富贵顿时对曹端的“神机妙算”又是一阵肉麻的赞叹。朱松叹了一口气,说道:“大哥啊,我真为你的终生大事担心呐!”
马富贵奇道:“怎么说?”便是曹端也被激起了兴趣,二郎腿也甩得慢了一些。
朱松道:“你想想啊,大哥这么英俊潇洒,这么聪明睿智,这么文采斐然,这么,哎,你看,以我这样的文采,都找不到词来形容了。总之,这世上除了东京那一位还有哪个女子能配得上大哥这样的少年才俊呢?”
马富贵被他这先抑后扬的修辞手法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倒是曹端一脸微笑的照单全收。
马富贵又问道:“你说东京那一位的哪一位啊?”
曹端也正又兴味,心下暗赞马富贵懂事,替自己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朱松夸张地一拍石桌,霍地站起,忍着手上的剧痛道:“这你都不知道啊?都是白活了。没有听说过人名,总应该听见过那首曲子吧?”
马富贵道:“什么曲子,你且唱来听听!”
朱松也不客气,清了清嗓子唱道:
“常记西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他声音本就颇为婉转动听,加上长得阳光帅气,照曹端想来,若是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大明星的料子。更重要的是,唱起这首《如梦令》的时候,他语调之间流露出了一种天然的童真,更使这短短的曲子听来柔和动人多了。
当然,真正令曹端心下狂震的并不是朱松的歌声,而是这首无比熟悉的词,和它的作者!
“李清照!我终于听到她的消息了!”曹端努力按捺着自己的激动,但他分明感觉到了自己的胸口在“扑通!扑通!”的狂跳。
“大哥这是怎么了?不会是你的玩笑开得过火了,让他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了吧?你看他那脸蛋,红得都象红粉楼里姑娘被打了十多下的**了!”
“你懂什么?大哥这是太过入戏,他陶醉在音乐的美妙意境里面了。你以后可少拿大哥来做这样无耻的比照了,否则,怕大哥不打你十多下**!真真俗不可耐,还喜欢玩打**那种无聊的手段,也不怕丢了咱‘通天社’的人!”朱松显然也没有看出曹端这么激动的原因所在,他心下还在为大哥的品味而赞叹不已。
曹端终于平静了下来,他显然完全没有听见方才马富贵对自己的“诋毁”和朱松的“仗义执言”,只是咳嗽了一下,说道:“哦!怎么这世间就只有这个女子配得上我呢?”
朱松心下暗道“无耻”,自己一句恭维的话,他竟然全然当了真了。见到曹端的样子,他不由笑道:“这个问题,我真该好好回答了!”
马富贵被他数落,正在不爽,闻言不由落井下石,道:“为什么这个问题呢就要好好回答呢?遮莫你平日里对于大哥的问题都是胡言了事的吗?”

朱松白了一眼这个没有文化,一天要说错上百个成语对自己又毫无敬意的“三弟”,道:“你懂什么?大哥问得认真,咱们做弟弟的自然要打得认真;大哥若是问得马虎呢,咱们自然就可以答得马虎一些了!今日大哥既然问得如此郑重,自然要回答得郑重了。”
马富贵撇嘴道:“你怎么知道大哥就问得郑重呢?”
朱松指着曹端笑道:“你什么时候见过大哥说话的时候既不敲桌甩腿,又不摇头晃脑,脸上更是殊无笑意,这就说明——”
“说明你欠揍!”曹端眉头一皱,拳头紧握起来,说道:“你要是不想说,那便算了,今天做哥哥的也没有说明好招待你的,不过,一点‘驴肉蒸排骨’还是请得起的!”
朱松连忙摆手道:“不必了,不必了。小弟早上吃多了点,正撑得慌呢,就不劳大哥辛苦了!其实要说这易安居士呢,天下之间,除了某些只知吃睡的草包家伙,实在可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他瞄眼看了看马富贵,见他居然毫无反应,显然是根本瞄眼把这“草包家伙”和自己对等起来,不免有些遗憾,待又见得曹端那催促的眼神,忙又继续说道:“这易安居士生于元丰七年(1084年),今年正是及笄之龄。而大哥呢,出生于元丰四年(1081年),从年龄上正是天合。”
曹端听见说李清照只有十五岁,知道还未成婚,心下不由暗喜。这种心理,别人是无法体会的,作为这位女文豪的超级“粉丝”,他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些狭隘的占有欲的,尽管这个偶像和自己的距离是那么遥远。这就像后世很多歌星的“粉丝”听说自己崇拜的偶像要结婚一样,总归是又那么一点失落的。
他心下一喜,就如朱松所说的那样,开始敲桌甩腿起来,那招牌式的坏笑也重新爬上了嘴角。朱松见了,以为自己马屁功成,不由暗喜,忙卖力说道:“再者,易安居士的文采,天下已有定论,自然是不必我辈再予置评了。而大哥您呢,名虽不彰,但亦是常有惊人之作啊,就好比上次那首《梅雪》:‘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意境深远,含义深刻,实是一时难得的佳作啊!因此,你们二人在这方面也是相得益彰,堪作绝配。”
曹端毫不客气地将卢梅坡的功劳据为己有,还“腼腆”一笑,“谦虚”地说道:“哎,真拿你没有办法,虽然捉对阴湿本就是我的强项,但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隐藏得够好的了,没有想到居然还是被你小子被看穿了。看来,一颗璀璨的夜明珠从来就不适合生活在黑暗之中啊,因为太过夺目了,会引起蜡烛的嫉妒的!”
没有想到朱松接下来马上给他以无情的打击:“大哥的话就是第三点了。听说这易安居士虽是女儿之身,却目高于顶,善良正直,和大哥这无耻无行,自命风流简直就是绝妙的互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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