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渭水茶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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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扬随着侯莫子镇,离开了奉先城
奉先城坐落之地,自古号称渭北平原,这里才是“金城千里,天府之国”最为核心的地带。
一行也只三人,都骑着马匹,当然不再是从农夫家里买来的驽马了,而是军队专用的骑乘马匹。
“嗒哒,嗒哒”的行使在大道上,一路两边,都是一望无垠的禾,上面都挂着沉甸甸的稻穗,已经可望见丰收的喜悦。
也正是这禾,支撑着强秦从这里走出去,一统天下,支撑着汉高祖刘邦,战胜西楚霸王统一天下,才有了“犯我强汉天威,虽远必诛”的名句。诗经曰:“粢黍稻其采谓之禾。盖凡谷皆以成实为费,禾象穗成,故为嘉谷之通名,谷未秀曰苗,已秀曰禾。”
若没这沃野千里的粮仓,你即使再有强大的抱负,没有这沃野千里的大粮仓,便没有人口,没有人口,便没有军队,没有军队,你如何施展抱负。
即使如今的大周,为何如此强盛,也是因为占据了这关中的大粮仓,兵多将广,才有如今气吞天下的雄心。
“关中者,天下之脊,中原之龙首也。”绝对不是一句空言假话。
三个人顺着笔直的大道行走,这路说窄也不窄,最狭窄处可以让三四辆马车并举而行,路面是车马人步给走出来的,虽然不甚平整,也算讲究,毕竟关中土质为黄土,刚下过一阵轻雨,地面上少许有一点泥泞。
秋天的关中平原是最美丽的平原,虽然树木都已经开始落叶,但是丰收的那一股喜悦之情,却充盈在整个平原的上空,让你完全感受不到秋日萧瑟的意味。
举目望去,除了黄土路,便是金灿灿的禾,但这样一直无聊的路径,也是让人有一点厌烦。
由于已近黄昏,田野里也不见忙碌的农户,道上也没有行旅车马,故而行了不一会,林正扬便觉得有些无聊道:“子镇,便是今日一定要赶到长安么?”
“这条路往前十里地,便是渭城,咱们到那里住上一晚,明日再走。”侯莫子镇指着路径道。
“如此甚好!”林正扬接话道,其实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意味,只是觉得这次的事情有些诡异,还记得他曾向甘地吴任义问过这次出门办什么事情,吴任义只答话道:“到了长安自然有人告知与你。”
林正扬也知道这次事情重大,因他当时也在场,也知道“百升”二字所知,肯定是和齐国落雕将军斛律光有关,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却还是一副云里雾里,自然心情有些烦躁。
再走片刻,忽见路面变宽,一片平坦。远处自然便是渭水河畔了,往东边是一条黄土路,从这里可以直到华阴。
在那渡口处有一个茶棚,茶棚虽然简陋,却也似模似样,棚子里几乎座无虚席,看样子都是一些等船的旅客,不远处还有一个小村,住着几户人家,看样子是靠着渡口吃饭的庄户。
侯莫子镇指着茶棚笑道:“看样子也只能在这里稍后片刻了,顺带等候渡船。”
两人正说着话,自东边的土路上来了三骑过来,当先一人便大喊道:“让开,让开,好狗不挡路!”
林正扬本就心情不好,便冷笑一声道:“那家的门没拴好,跑出来一条恶狗在乱吠。”
然而手臂却被侯莫子镇一扯,让了开来。
“咱们还要赶路!”侯莫子镇轻声说了一句。
谁知道当先的大汉却不同意,道:“你骂谁呢?”一脸的横肉,隐隐泛出红光,却也有几分蛮横的样子。
“大爷,您们先请!”侯莫子镇抱着手臂,身体佝偻着,装的和一个孙子一样,且赔笑道,“是小人不敬,大爷莫生气。”
林正扬恼恨的瞪了一眼侯莫子镇,脚后跟轻敲了一下马儿腹部,当先往茶棚方向驰去。
侯莫子镇也不知道和那三人说了什么,竟让那三人没有发飙,随着林正扬的后面,也进了茶棚。
三个人,都是满脸横肉之辈,身材魁梧,长得人高马大,都背着一把雁翎刀,看样子就不像什么好人。
进了茶棚,林正扬当先一看,茶棚的老板竟然是一个少妇,似乎有点熟悉的感觉,有个二十出头,肌肤白腻、容貌娇美,穿着一身的粗布衣服,却遮不住她的天生丽质。
少妇先是看见林正扬,嘴角露出欢迎的微笑,笑纹还没消去,突然便全身一僵,林正扬不用看,便知道跟着进来的是那三个大汉。

“这少妇似乎与这三个大汉认识?”林正扬暗暗想到。
他虽然想到,却不会去多事,因为有些事情的是是非非是很难说清楚的。
三个大汉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少妇的身躯有了一丝僵直,自进来后,眼睛都被少妇的风姿吸引住了。
“这老板娘倒是长得细皮嫩肉的,不知道床上功夫如何?”其中一个说道。
“那谁知道,那咱们在这里住一夜,试试如何?”另外一个补充。
“乱说瞎话,咱们都耽搁了半月功夫了,赶不及时间怎么办?”当头的那人道。
“看样子,这三人不是什么好路数?”侯莫子镇压着声音向林正扬道。
林正扬却沉默以对,他反而更关心他们三人究竟是因为什么事情而要赶路。
正要招手向老板要一壶茶,却突然一个人站了起来,道:“你们这些腌臜泼才,光天化日之下,出口成脏,还有没有一点伦理道德。”
“妈的,爷爷自顾说话,管你小子叼事?”其中一个站了起来,反手抽出雁翎刀,就往那书生砍了过去。
“啊!”铺里发出一声女人的尖叫声,还有很多竟然夺门而逃。
“正扬!”侯莫子镇轻唤了一声。
“坐好!”林正扬低声道,同时伸手也压住蠢蠢欲动的护卫。
话刚说完,就是“唰!”的一声利落声音,逃跑的一人遭了池鱼之殃,喷出的鲜血,染红了茶棚的帐子,一颗项上人头也飞了起来,咕噜噜的落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此时,侯莫子镇是忍无可忍,猛然站起来,一扯身上的衣服,抽出腰间的长剑,大声呼喝一声:“给我杀了他们!”并着护卫冲了上去。
那匪徒似乎早等他过来。
其中一个正手中擎着雁翎刀,豁然转身道:“来的妙!”话刚说完,一道剑光闪过,人头便飞了起来,落在地上,咕噜噜的滚了好几圈,从其脖子里面喷出的热血,飞了三尺多远,落得满地都是。
另外一个还不及挥刀,便被侯莫子镇的护卫抓住胳膊,硬生生的给扔到外面去了。
林正扬这才有些惊讶,这侯莫子镇还有一身不俗的江湖功夫,看其火候,也是有些年头了,在江湖上也算的上是一号人物了。
“老板娘,你没事吧!”侯莫子镇挡了一下当头大汉的雁翎刀,径直跑到老板娘身边,亲切的问道。
外面被扔出去的家伙,刚奔进铺子,便被林正扬顺脚一勾,而后脚尖轻轻点了一下他的命门,直接送他去见了阎王,对于这种人,林正扬是无所谓的杀或不杀的,若是他们几个刚才没有骂过林正扬,或许还有一条活路,当他们开口骂了林正扬之后,已经注定了他们的命运。
然而茶棚内除了还坐在桌子上的林正扬,侯莫子镇和他的护卫,以及还剩下的一个匪徒,还有开始喝骂匪徒的书生,只见他抽出长剑,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光圈,突然朝老板娘刺了过去。
侯莫子镇出手本就是为了老板娘,虽然不明白这书生为什么突然刺向老板娘,却也不会让他得逞,手中一把长剑,悍然向书生迎了上去。
侯莫子镇看不出来,林正扬眼睛却不是瞎的,那书生一出剑,林正扬便感到一股奇特的气息,这股气息绝不是江湖武功的气息,而是修道人真气的气息。
以前他未达到先天境界,还不清楚这其中的不同,自从他达至先天之后,再加上早上的温养,已然对先天和后天的区别,分了个清清楚楚。
故而书生一出剑,他便感到不同,以侯莫子镇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挡下那位书生。
若是这书生斩杀老板娘,就算斩杀别的客人,林正扬都不会出手,且不管侯莫子镇是自己送上门去还是别的原因,但总归林正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
衣衫瞬间撩起,一道如弯月一般的光华,瞬间照亮这个茶棚,一道如水一般的剑气,径直拦在了侯莫子镇的面前。
“嘭!”的一声,林正扬的身影,也出现在侯莫子镇的面前,向那书生道,“这位贾公子,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这就带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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