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求推荐 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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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的气氛很冷,有种让人想马上逃跑的的感觉。
我放下茶杯看了一眼那个总旗长。淡淡的问道:“请问总旗长你是人吗?”
那总旗长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问这样白痴的问题,但是还是点头回答我的问题。我看到他点头继续道:“那请问我的手下是什么?”那总旗长看了看王翔,好像在看什么畜生一样。显然在他认为王翔其实连狗都不如。但是他不知道我为什么如此问,所以也不敢如实把内心的话说出来,只好顺着我的意思说道:“人!”
听到他这样回答,我微微一笑:“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可以坐到桌上?”
“不是,我的意思是一个奴才怎么可以喝主人一起平起平坐。”那总旗长被我如此质问,不想弱了气势连忙辩解道。
“去你他妈的什么狗屁奴才,大家都是爹娘生的,为什么你就是主子,而他就是个奴才,告诉你,他是我雇佣来的,我和他不是那该死的主奴关系,你根本就没有权利要求一个人离开。王翔你给我坐下,他叫你离开你就俩开,你还是男子汉吗?“讲到这我突然有些激动起来,声音弄高了一点,周围仅有是几个食客纷纷看过来,外面的人也闯进了店里来,以为发生了什么事。
那总旗长被我的话彻底激怒了,满脸酱紫色,腾地一下就站起身来。他这么一个动作把我吓了一跳,以为他怒火攻心想要干架。王翔也以为如此,马上就走到我的面前护住我。那总旗长没有理会我们俩的动作,抬起脚把他**下的椅子一脚踹得稀巴烂,嘴里骂骂咧咧额,没有指名道姓。向另一张桌子走去。弄得旁边的食客连忙起身离开,要不可能惹火烧身。
店小二有些颤颤嗑嗑走过去把桌子擦了一遍,然后问道:“军爷,您需要点什么?“那总旗长正生气着呢,听到耳边嗡嗡乱叫的店小二,,无名火起,一脚把店小二踹翻,稍稍解气道:“这还用问吗?把你们拿手的下酒菜弄来,再来壶酒,娘的,竟问些废话。”然后不管那倒地起不来的小二。要知道那总旗长可是一脚踩烂椅子,那股蛮力可不是一般的大。以那店小二弱小躯体挨了一脚爬不起来自然是很正常的。
旁边也没人去扶他起来,怕触动了眉头。而那个掌柜的早就躲到内院去了,王翔实在看不贯,走过去吧店小扶起来。看着那店小二脸色痛得发青,直冒虚汗,看来已经伤到了内部的器官,当然首当其冲的就是肋骨了。我看着实在不过意不去,毕竟这事是因为我而起连累到他。我也走过去,从怀里掏出银票来递给店小二道:“小哥,让你受罪,都是因为我而起的,这是给你的一点点药费!”
店小二闻言抬起头来,强忍着痛,裂开嘴苦笑道:“多谢爷的美意,这钱我不能要。”
人品还不错呢,我在心里暗赞了一声。“小哥,你不收下真让我心里难安呢。”我把钱再次塞了过去。
旁边的王翔也帮着劝道:“你就收下吧,我家公子不会在意这点钱,倒是你的伤没钱治的话,就真很难痊愈。”店小二闻言,心里犹豫不决,也明白自己的情况,最后还是伸手接过钱。
这时那个总旗长好似看不贯我们的举动,猛拍了一下桌子怒喝道:“我叫的酒菜呢,怎么还不上来?不想开店了!”这记狠拍真把那个掌柜的给拍出来,一溜烟跑到总旗长旁边媚笑这点头哈腰,给那总旗长倒着茶水道:“军爷稍等,马上就到。啊福,你还不快去端菜来!”那掌柜边伺候总旗长,边向还要王翔扶着才站得稳的店小二吩咐道。真他妈是个势利小人。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店小二听到掌柜的吩咐,挣扎着就要向走去,没走两步就有要到地,幸好王翔见势快,连忙上前扶住,才避免了店小二再次跌倒的可能。
我看到这个老板这么没人性出声道:“掌柜的,你没看到啊福他伤得很严重吗,你没有人性了吗?啊福,你现在就炒了你老板的鱿鱼,跟我吃香的喝辣的。日,就没见过这么势利的人!”
那老板本来还媚笑的脸,听闻我的话,突然拉下脸来,冷然道:“我店面里的事还轮不到你来管!你现在就给我出去,这里不欢迎你,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转过身去,回到柜台后还在那嘀咕着:“我没人性,我没人性会在他爹死娘跑的时候捡他回来养大么?我养他这么大难道帮我做些事也不对吗?”

啊福微微一愣,没想到我还为他打抱不平,虽然不知道炒鱿鱼是什么意思,但是知道我是为了他好,要他离开掌柜的还真很难做到,“谢谢公子的美意,我从小就被掌柜的抚养长大,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个道理我从小就知道。从掌柜的把我从那个墙角捡回来时,我就只能随着掌柜的了,不管他怎么对待我,在我认为他就是我的父亲,一个父亲叫儿子做事,我从来没有怨言,看来我是没福气跟随公子了!”
那掌柜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脸色微微一变,似乎受到店小二这番话感触,快步走出柜台,追上店小二扶着他进了内院。看着这一幕,那个总旗长并没说什么,只是冷冷哼一声,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仰头一饮而尽。我看着过堂门口掌柜和店小二的离开也没发表什么话语,和王翔坐回原来的桌子。外面的随从和护卫见没了什么事,也回到原来的地方,该谈笑的谈笑,该埋锅做饭的埋锅做饭,对于此事,他们没有过多的想法,无外乎就是一个富家公子和一个军爷之间的争执,引发到旁人罢了。
不一会,那掌柜的亲自端出饭菜,看来店小二的话语对他感触很大。
酒足饭饱,当然酒足是只那个总旗长的,我可真喝不贯这些米酒,又辣又呛,只是沾了一点,叫来的一壶酒差不多都进了王翔的肚子里。这小子真能喝,相比于两瓶啤酒就可以放倒的我来说可真是海量了。付账离开驿站,招呼众人继续启程。这里发生的事也就成了行程里的一段插曲。
在这种兵慌马乱的时代,快快点把我的筹码运到目的地才能叫人安心。要不一个不好,把这些军火弄没了,那我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抓鸡不着反失把米,弄不好目的没达到,反到把小命给弄丢了,那我不就是个冤大头了嘛.星夜疾驰,一路上赶路用的火把排成长龙,在黑夜里,可是蔚然大观。
入夜至天亮,我想象中古老经典的抢劫桥段戏并没有出现,心里小小的失落了一把,我还真是把这个社会想得乱了一点,不过这样是不是说明我的运气很好呢,呵呵。
时至中午,人疲惫得眼皮直打架,打了无数个哈欠。终于我还是忍不住叫队伍停了下来。“哎,王翔,传话下去,就地休息,埋锅做饭!”我回过头向落后一步的王翔说道。“是!”王翔答了一声,双腿夹了一下马肚。掉转过头向后面一一传话。
我翻身下马,该死的,骑马还真不是好玩的,全身酸痛,**更是一阵阵辣痛,想来应该是把我的皮肤给磨破了。郁闷死了!刚学会骑马时的那种欢喜已经没了,换来的是这种对骑马的郁闷感。我一瘸一拐的找了个地方坐下,抬起头才发现,我挑的地方真漂亮,近前一个不大湖泊,或者说是池塘吧,不管它是什么,总之不影响这里景致的精致漂亮,不知名的水鸟,时而箭驰般掠过水面,时而拍翅停靠岸边。湖泊旁是一个小坡,林密树高,直入云霄的错觉。再后边就是淡墨色的莽莽大山了,这也就组成一幅诗意莹然的水墨画了。后世很难再见到这样的景致了,也许在那些还无人探视的原始森林里会有这样的景色吧。
“杀啊、、、、、、!冲啊、、、、、、”林子里突然出现了喊杀声,把我从欣赏中惊醒过来。看到从林子里冲出一大群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武器。挥舞着武器,嘶喊着向我们冲来,我愣了一会才惊醒过来,连忙高喊着:“敌袭!”队伍这时也才反应过来,只见到那那个总旗长带领的护卫已经上马列队准备好迎敌了,而我带的人还在忙着找枪找装备什么的。我连忙跑回到队伍后面,在荣誉与生命面前我毫不犹豫的选者了后者。“快,快结阵!”我已经有些竭斯里底了,我的人马比较靠前,要是在敌人在冲到枪的射程之内还没结好阵,那我可以肯定我们就要死在这里。
PS:对不住各位了,昨天有事没能更新,今天还是不能补上再次道歉啊!望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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