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一、时间机器显身手一跃荡回哪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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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隐山,山如其名,终年云雾缭绕,不见人烟。山分两峰,一为阴峰,一为阳峰。阴峰常年不见阳光,终年潮湿阴冷,由此孕育出世上罕见之毒物毒草,尽数江湖阴毒难解之蛊;阳峰间奇花异布满草山谷,多世间难得疗伤救命之圣品,正与那阴峰之毒生生相克。
两峰交汇之处,乃一沟谷。谷内毒瘴药物弥漫,凡飞禽走兽、蛇虫鼠蚁,无一可存活其中。据此,人称“无物之谷”。
十年之前,此无物之谷来了两个怪人。一人视谷中毒瘴药物如无物;一人一见此谷,跪地拜天,喜不自收。从此,分谷而居,两所草房对立而建,定居于此。
此日,正是这对怪人到达谷中整十年之日。
“毒老头,今天十年之期已满,你准备了什么来对阵?”
说话的是一个白衫老者,银发银须、鹤发童颜,一双白眉尤其特别,几乎长到腰间。此时正站在阳峰山坡旁,面对阴峰直直而立,身后奇花异卉阵阵异香,确像那仙人下界一般。
“哼,药老头,别以为你上次胜了我就可以从此不败。我告诉你,今日我定要叫你好看!哼哼!”
站在对面阴峰山坡上的另一位老者冷笑着回道。与对面的老者不同,此老一身装扮比起那妖孽之物也毫不逊色:一袭暗紫色长袍,里配暗红里衣,随风飞荡,透出妖异之气。同样是长须长眉,却是暗绿之色,同样是童颜不老,却面带青白。
“好好好,我等了十年,就是等今日,放马过来!”
白衫老者一挥衣袖,指间赫然多出数个棕色药丸,个个如鸟蛋大小。
“怕你不成?!”
紫袍老者同样抽出数个弹丸夹于指尖,只是药丸颜色鲜艳夺目,形如三角。
两人同时挥动手臂,将手中的弹丸尽数抛出。一时间,无物之谷内紫气飞涨,白烟翻滚,如雷之声遍处轰响,好不热闹。
待浓烟散去,再看山谷内的两人,正是活脱脱来了个对调。
被称为“药老头”的老者一袭白衫如同披上了华彩,五色缤纷。脸色更是丰富,以两道长眉为例,前三分呈大红色、中三分呈翠绿色、后三分却呈明黄色,正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异兽。
而被称为“毒老头”的老者却刚好相反:整个人都如同从面缸里捞出来一般,全身上下,连同舌头、睫毛,都被染成了雪白。
两人同时对视片刻,然后同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毒老头,你不愧是武林中人人闻风丧胆的‘鬼神毒圣’,这种莫名其妙的毒药,都能让你想到。想必我这两条眉毛从此就要难现原形了!”
“哼哼哼,药老头,你这‘医仙鬼见愁’的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想我费尽心机才染出这头绿发,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你给打回原形。”
说罢,两人又相顾大笑。
许久,二人笑罢,又同时相顾一叹。
“唉,想你我二人自从十年前一役,从此惺惺相惜。结伴退隐江湖,在此无物之谷中比邻而居,倒也逍遥自在。只是……”颜色艳丽的医仙轻轻摇了摇头,不忍再语。
“只是……只是可惜了你我二人这旷世的毒术和医术,却连个可心的传人都没有。”雪白的毒圣接口道。
二人又是同时一叹。
“茫茫野外,我们应该到何处去寻一个好徒儿来?”
“我们隐居于此,自是不愿再见故人。可这云隐山从不见人烟,难道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不成?”
话音未落,二人突然听见头顶空中一阵异响,如同有百十闪电霹雳在半空中轰鸣。抬头望去,只见万里晴空竟无故划过数道闪电,更怪异的是,闪电居然汇聚一处,生生在半空中扯出一个暗蓝色圆洞来。暗蓝色圆洞慢慢变形,最后竟然变成一个人形,直直掉在发呆的二人脚边。
“医仙”、“毒圣”乃是武林中泰山北斗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可此时之景,莫说是见过,恐怕连做梦都未曾梦过。
地上平躺一人,服饰怪异,未着长衫,只穿长裤,一件里衣却失了袖子。长发披散,面容苍白,浓眉圆脸,一双长眼紧闭。看样子是已经昏厥。

“药老头,”毒圣摸了摸雪白的长须,笑弯了一对眼,“这回你不服我可不成了。我不过是随便说两句,这老天爷还真的给咱们送了一个好徒儿来。”
医仙已没有心情和老对头斗嘴。此时,号称武林医术出神入化的他,正在考虑怎么安排好徒儿的习艺计划。
而那位躺在地上的仁兄,甚至没有上诉的权利,就已经被这两个怪人收做了入室弟子。
不知是幸运还是霉运?
金虔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是噩梦。
自从参加完高考后,那六个用来做证明题,上下翻滚的小点就成了自己难以忘怀的噩梦源泉。甚至直到自己大学毕业,午夜梦回,还能体会到那几个小点的刻骨铭心。
直到有一天,当金虔终于无法忍受飘零的打工生活,而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后,那段高考的数学噩梦终于成为了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永远也写不完的申论。枕头上的噩梦还衍生出了现实,在第四次被隔离在公务员大军的队伍外后,金虔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那位损友的大门。
说起这位年纪轻轻就有物理化学数学三项博士后功名的损友,金虔实在是不屑与之为伍。不为别的,就只为当时自己告诉她要去考公务员后,她流露出的表情和所说的话,就可以让自己把她列入“不屑交往的前三甲”。
“你要考公务员?就你这浓眉细眼,蛇背鼠腰的形象?要是面试能过,我跟你姓!什么,笔试过了?真不知道,像你这种贪财好色的家伙写出来的文章对了谁的胃口!”
这段话简直可以名列金虔此生最愤恨的评语之首。
浓眉?那是表示自己毛发茂盛。细眼?那是丹凤眼,古人标准的美人眼。蛇背鼠腰?那表示咱的身高标准,身材苗条!贪财?什么贪财?虽然自己姓金名虔,但那只是说明自己对金钱有一种虔诚而纯洁的崇拜之情,怎么可以用贪财这种俗语来评断?至于好色……那就更谈不上了,就算杨贵妃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自己也会目不斜视,绝不偷看。
“废话!杨贵妃你当然不会看了!”那位损友嗤之以鼻地继续说道,“换成郑元畅在你面前露个胳膊试试?我打赌你的口水肯定能淹到北京城去!”
面对这条恶舌,金虔实在懒得辩解——当然,也不排除她还是有实事求是的一面。
是的,平心而论,金虔的确有点贪财,还有点好色。
不过,是好男色。
请不要误会,这对于金虔来说,很正常。
因为金虔是个蛇背鼠腰,浓眉细眼的女性生物。
现在,金虔决定依靠科学的力量,依靠伟大的爱因斯坦大人来改变命运。依靠损友尽心竭力制造的时间机器!
金虔伟大而崇高的理想是这样的:
首先,利用时间机器回到第四次公务员考试之前,给过去的自己透露考题,稳操胜券地考个笔试第一。然后,顺利进入公务员大军,端个铁饭碗(至少目前看是)过一辈子。
可现在问题出现了。
自从找了那个三料博士后,乘上了她制造的时间机器,然后在剧烈的冲击下晕倒,然后……就开始了现在的噩梦。
不是金虔臭屁,这的确是有史以来最标新立异的噩梦。
一个连眉毛都染成凤尾鸡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左侧,双眼放光。另一个堪比雪山飞狐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右侧,同样双眼放光。四道镭射光射得金虔整个脊背阵阵发凉。
“好徒儿,你终于醒了。”凤尾鸡说。
金虔的眼睛大了一圈。
“好徒儿,没事吧?”雪山飞狐说。
金虔的眼睛又大了一圈。
“好徒儿,快跟我们学本事吧。”凤尾鸡加雪山飞狐同时说。
两只胳膊被两个老头同时拉起,金虔只觉得身体好像要散架了,每个骨头缝都在叫唤。
会痛,所以,不是做梦,大概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再看着两个老头的谈吐穿戴,再看看周围的环境,还有这顶破草房,金虔终于得出了结论:那个该死的三料博士后,时间回过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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