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死亡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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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多加一更,一个星期只有星期天休息。今天加紧写。希望票主们给我点动力,给点希望,谢谢!朱三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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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沼泽的入口是一座阔桥,桥面很宽,桥却不长。一条窄窄的小河横流,河的另外一片就是无边无际的沼泽。放眼望去,淡淡的银光不时闪烁,那是沼泽里面一片片水面反射阳光。此时已是黄昏时分,淡淡金光散落在沼泽上面,银光闪烁,道道光晕色彩迷离。沼泽上又起了一层淡淡的白雾,衬托的仿佛如仙境一样。
霍雷感叹道:“别看现在沼泽这么漂亮啊,它不知道吞噬了多少生命,那烂泥里不知道埋葬了多少白骨!到了晚上,这里又会是鬼火一片了。”
霍雷指了指桥对面的一条小道,对子夜说道:“那就是穿过沼泽的通道,这是我们佣兵多年摸索出来的一条安全的道路。大约行走三里左右,会有个分叉小路,那是去摩云峰的捷径,但却比较危险。如果顺着主道走,则要绕一个大圈才能到达摩云峰,不知道子夜你想走什么样的路?”
“雷大哥甭客气了,随便你怎么办,我想你来之前早就拿定注意了吧。”子夜眯眼笑道,此刻他身上也背了几袋干粮,这个行动赢得了几个人的好感。
“哈哈,那就不瞒子夜老弟了,走小路只要两三天就能到达摩云峰,小路上虽然有点危险,不过我们还是能应付过来。”
“那何需多说!我们——上路吧!”子夜豪气地一笑,伸手刮了下冰璃的鼻子。不知道何时起,子夜特别喜欢刮冰璃的小鼻子,冰璃无可奈何,也只能翻个白眼表示抗议。
一阵笑声飘荡在沼泽上空。死亡沼泽!十万大山!我们来了!
沼泽里面最令人防不胜防的要数那星罗密布的泥沼了,那就是一个个死亡陷进。表面上看似一片坚实的土地,可你一脚踩下去,就会整个人就陷下去,越挣扎陷的越快,结局就是死亡,化为泥沼里面的一堆白骨。
其次就要数那沼泽瘴气。每到清晨或者日落的时候,沼泽上就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你可别小看这雾气,这里面包含着令人死亡的瘴气。沼泽吞噬了大量的生命,产生了大量的死亡之气,死亡之气与死水融合,就会化成一种特殊的气体。这种气体就是瘴气。瘴气的颜色不一,普通的白色瘴气就是气味令人作呕,只要准备些解毒丸就可以了。但是颜色越深的瘴气毒性越大,传说沼泽深处存在黑色的瘴气,只要那瘴气一过,生命绝迹,瞬间就可以消融任何生命体,不过那仅仅是传说。霍雷混了几十年的沼泽,也没碰见黑色的瘴气,最多只遇见了粉红的桃花瘴。
霍雷他们此刻走的路是佣兵几十年来在沼泽地里经验摸索出来的一条路,每隔一米左右就有个明显的石刻标记,这条路被佣兵戏称为生命之路。
生命之路弯弯曲曲,有时候明显看起来平坦一片的土地却竖了个危险的标志,一处洼水地却示意可以行走。子夜知道,就是这些简单的标记是用生命换来的。生命之路,那是佣兵用生命换来沼泽中的一条路啊。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瘴气越来越浓厚,众人的喘息也粗重起来了,这些瘴气对子夜当然没有任何影响,可是他当心冰璃,一道木灵真气通过手掌传给了冰璃。木灵真气象征生命之力,是这些死亡之气的克星。
走在前面的霍雷停了下来,说道:“前面一里左右,就是我们晚上的落脚点了,那里有个简易的棚子,也算是我们佣兵的行宫吧!哈哈,我们得赶快点,不然入夜瘴气大了,还会起风,那就烦人了。”说完,看着满头大汗的霍英雄,问道:“小兔崽子,累了吗?”

霍英雄大声答道:“不累!俺浑身是劲呢!”
霍雷很满意霍英雄的表现,回头看了看子夜,不由的暗暗吃惊。子夜脸上一丝异色都没有,仿佛就是散步一样。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虽然自己脸上也没有出汗,可是呼吸已经粗重起来了,长风老弟是修真者,这点小瘴气对他还够不成威胁,可子夜他不是修真者啊,怎么能如此轻松呢?就是那小姑娘,好像也一点事也没有。真是怪事了!
“管他呢,只要好好带好路就是了。甭管他人秘密,再说了,是个高手也好,到时候遇上危险的时候还多个强助呢!”霍雷想到这里,心中一松。
到达休憩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挂在天空,无数星星闪烁。好在棚子够大,容纳二十多个人都绰绰有余。在沼泽地里能有这么大的硬地真是难得,棚子四周用土块垒成了大约两米高围墙,一面留了道小门。想来这是用来遮风的,顺着墙角就是睡觉的地方了。
子夜找了个比较避风的地方,打来包袱,找出了一床毛毡,铺在地上。好在围墙根脚有不少稻草,应该是以前佣兵留下的,毛毡铺在上面十分柔软,在野外这样的条件还算不错了。
各人忙完后,霍雷招呼众人出棚子外的石桌上吃干粮,子夜好奇为什么不再棚子里面吃。霍雷解释道,这地方是沼泽里唯一落脚的地方,大家都很珍惜。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准在棚子内喝酒吃饭,弄脏里面。在里面吃喝拉撒的佣兵会受到群起而攻之,想想谁愿意在一个充满恶心气味的地方呆着?子夜恍然大悟,难怪棚子里面虽然杂乱了一点,但是气味却很干净。想到这里,不禁对佣兵这个职业感到敬佩起来。
吃完后,众人纷纷告别入睡,走了一天,众人都累坏了,不一时鼾声四起。谢长风也不例外,倒头就睡,打的鼾声响的中气十足。令子夜暗暗惊奇,修真者很少睡觉,基本上不睡觉都可以,只要打坐养精聚神就可以了。怎么现在谢长风与凡人没什么两样啊。不过看着谢长风睡的那样香甜,子夜倒有点羡慕起来。或许,自己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子夜的毛毡铺在离众人相对较远的地方,旁边还有个较小的毛毡,那是留给冰璃的。此刻冰璃正站在毛毡旁边,低着头局促不安地掐着衣角。子夜笑道:“冰璃,为什么还不睡觉?”说完,一个仰头倒下,重重躺在毛毡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冰璃看了子夜一眼,眼中闪过一阵慌乱。撅着小嘴低声道:“我。。。。。。我害怕!”
“哦?”子夜笑吟吟道:“我们的冰璃原来是个胆小鬼啊!”
“我才不是!”冰璃气哼哼。
“好啦,死鸭子嘴硬!”子夜拍了拍身边的空隙,说道:“过来吧,到哥哥这里来睡。”
冰璃闻言一惊,脸上闪过一阵嫣红,好在天已经黑了看不见。她想拒绝,可是看着外面无边的黑暗,咬了咬牙,轻轻走到子夜的面前躺了下来,身躯微微颤动。
子夜轻轻拍了拍冰璃的背,冰璃蜷成一团,象一只小猫一样。子夜笑了笑,也不言语,顺手反转毛毡。好在毛毡足够大,裹着两人绰绰有余。
冰璃只感到一阵温暖袭声,身上是厚厚的毛毡,头上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吸,还有一种淡淡的气味传来,不似香气,却更有味道。“难道这就是男人味?”冰璃想到这里,脸色仿佛火烧一样。自己流浪在外面好久,也单独睡过荒庙,睡过桥洞。可今晚为什么害怕呢,难道只是一个借口?或许自己真的比较留恋子夜的怀抱?冰璃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在子夜怀中感受到的温暖,那温暖是令人如此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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