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生命中的第一次青梅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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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下榻的山神庙里,李若忙把今天的经历向马邀友诉说一番,马邀友听罢大笑,安慰他道:“李兄跟小弟真可谓是同道中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餐之怨,睚毗必报,活的恩怨分明,至情至性,这才痛快。”
李若芒却没有他的好兴致:“我倒没有贤弟你那么爱憎分明,我只是讨厌被人排斥,被人算计,唉,这聚圣楼我是万万去不得啦,可叹这天下之大,竟无我容身之处啊。”
“李兄大可不必这么意志消沉,只能说那个聚圣楼是命中注定与你无缘,可这杭州城里的店面比比皆是,想找个工作还不容易,我今天在城里的西南角闲逛的时候,就在一家针灸推拿店的门前看到了招工的告示,无需工作经验,按摩技术可以现学,李兄何不去试试。”
“唉,再说吧。”今天的遭遇,令李若芒的工作热情大大减弱:“还是说说你的事吧,今天工作的怎么样啊?又跑去投资了吧。”
“我今天算得上是商场失意,赌场得意啊,昨天打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如意算盘就因为一个突发事件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本以为昨晚王二携宝回家,又赶上儿子满月,王家怎么着也得再补办一桌酒宴,哪成想今早一出门,发现王家居然派人把去他们家的那条路给封了,后来仔细一看,好家伙,不光咱们门口这条路,连王府所在的整座山都给封了,家丁们倾巢而出,把座山围得水泄不通,飞只苍蝇出去恐怕都得给四五个人同时拍死。我一打听,才知道原来王二昨晚刚到家没多久,他从京城带回来的那个宝物就不翼而飞了。据说那个窃贼得手后并没有冒险下山,而是一头扎进了后山的老林里。王二气的火冒三丈,当即连夜动手,召集家丁们对后山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搜索,可始终都连个影子都没见到。”
“刚回家就被偷,可见那窃贼也是早有预谋啊。”
“岂只是有预谋,简直称得上装备精良,训练有素。那窃贼动手之前,还下药毒死了王家所有的猎犬,得手之后,他本想偷了王家的宝马良驹‘本泽马’飞奔下山,谁知那匹马宁死不屈,最后慷慨就义。王二知道后痛心疾首,下令王府的上上下下都得披麻戴孝,举家哀痛。”
“有点儿意思啊。”
“那一家人是挺奇怪的,只可惜我搜肠刮肚得想了一夜好词,结果一个也没用上,还碰了一鼻子灰,没办法,我只好到杭州城里瞎逛了,看有没有生意可以做,约摸着时间差不多,那个‘尽心青云坊’也该开张营业了,我就过去搞点小小投资。”
“看你这意思,投资成功啦。”
“托李兄的福,今天的收成还好过昨天,小弟以前在丐帮里跟几个朋友学过一些赌术,李兄你要是信得过我,不如跟我合资一处,咱们一起去投资。”
“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愚兄对于赌博实在是不感兴趣,这个这个……”李若芒深知自己这五两银子来之不易,岂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一入侯门深似海。另外,自己的三哥李若锋本身就视赌如命,原本李若芒和三哥的感情很好,但自从李若锋迷上赌博后,性情大变,兄弟俩的感情也是渐行渐远。李若芒对于三哥后来的很多做法都大大的不以为然,所以对于赌博,他有着一种很敏感的抵触情绪。
“没关系,李兄且放宽心,且听我一言。”正所谓财大气粗,马邀友此刻意气风发,侃侃而谈:“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虽多,可在我眼里,也无非只有两种,一种是朋友,一种是敌人,不存在关系不明确的中间人,李兄跟我很有缘分,又颇为投契,当然是我的朋友,朋友有难,当然要倾力相助,废话不多说了,只要多给我几天时间,我去赌坊里大杀四方,无论如何也要帮李兄凑齐赴京求学的路费。”
李若芒感动得热泪盈眶,当下跟马邀友说了几句肺腑之言,说到感情奔放时,两个人还互相勉励了几句类似海誓山盟的话。
这一日之中,李若芒经历了太多变故,早已疲惫不堪,于是先行睡下了。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就在马邀友即将出门的时候,李若芒稍微有了点意识。
“李兄昨天元气大伤,今天还是留下来好好修养吧,我现在出门,估计天黑之前就能回来,李兄只需把餐具什么的准备一下就好,今晚我们继续青梅煮酒论英雄。”
真的勇士,去正视淋漓的鲜血,去直面惨淡的人生吧!我会在梦里为你祝福。李若芒决定继续睡。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可以很生动形象地用在李若芒和马邀友这两个人身上:马邀友这几天来,开始越来越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原本就很俊朗的一张脸洗干净之后更显得英气逼人,总之现在即使有人拿着放大镜、显微镜甚至是照妖镜都看不出来他其实是个乞丐。而反观李若芒,跟马邀友相处了几天,他反倒越来越像个要饭的,双眼无神,蓬头垢面,要是现在找十个丐帮弟子过来,有九个会认为他是帮中弟兄,还有一个可能会觉得他就是帮主。
山神庙外的春雨不停得下着,淅淅沥沥的,沐浴着春雨的山林显得更加清爽宜人。布置好了青梅、酒壶和其它诸物,李若芒找了个很舒服的角落躺下身去,聆听着绵绵春雨细腻柔和的拍打着大地的声音,他又一次乐观起来,仿佛一切烦心事都已被这春雨擦拭干净。
正听着雨,突然远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李若芒把耳朵贴向地面,果然没听错,一群马队正由远及近踏雨而至,除此之外,他分明还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这个人和马队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脚步声很轻微,步点很紧凑,很轻灵,明显是个身负上乘轻功之人,虽然跟他们李家被称为天下无双的轻功比起来尚有差距,但能练到这种程度也已经很不容易啦。
这两帮人都是从王家别墅的那个方向赶过来,那个身负轻功的人遥遥领先,已经逐渐逼近山神庙。不一会儿,那人就来到庙前,稍作犹豫,便要进庙。李若芒不想给人瞧见,连忙闪身躲在庙里所供奉的山神塑像的背后,偷眼观瞧。
进来一个黑人,负责任地说,是一个背着黑包袱的黑衣人,那黑衣人掩好庙门之后便迅速的躲在一个角落里,四处观察,应该是在寻找一个最佳藏匿点,马上,他便把目光锁定在那尊山神塑像之上。
“亲娘啊,你可别过来呀。”李若芒在向山神许愿。
可惜山神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黑衣人主意已定,也疾速闪身过来。李若芒实在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只好摆出一脸无辜状,准备迎接。那黑衣人做梦也没想到这山神背后居然还站这个大活人,吓得一蹿多高,但他反应很快,出手如电,一把就抓住了李若芒的脖子,另一只手的食指放在包着一层黑布的唇边,示意他别出声。李若芒给人攥住脖子,很不好受,连忙摊开双手,做一个向下压的动作,示意对方保持冷静。
就在此时,那群马队也停在了庙门前。
“老大,怎么不追了?”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问道。
“先不追了,进去避避雨。”一个低沉又略带稳重的声音说道:“要不然这样,老二、老五继续追下去,要是到了杭州城都没追上就马上回来,老三、老四留下来跟我搜一下这个庙。”
老二、老五纵马离去,其余三人下马朝庙门走来。
李若芒和黑衣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就在这时,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老大,这庙进不得啊。”
“为什么?”
“你忘了,这庙里死过人,被咱二爷逼死的那个丫环,芸香,就是在这儿上吊死的。”
“被咱二爷逼死的丫环多了去了,芸香是哪个?”
“就是老太太身边的那个,脸圆圆的,梳着两个小辫,老四很喜欢的那个。”
“谁说我喜欢,明明是老五喜欢。”
“喔,她呀,我记起来了,你净胡扯!谁说她死在这儿!明明是死在城西的山神庙!在这儿上吊的是茴香!”
李若芒和黑衣人很默契的对视了一眼,同时向对方表示出自己的无奈。
“茴香?就算是吧,其实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听说这庙里不干净,常闹鬼,但凡在这住过的人都给厉鬼上过身,所以……”
“别说了,别说了,净喜欢说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算了,咱们就在这屋檐底下避会儿雨,等老二、老五回来。”
“老大英明!”
站在庙檐下,老大开始发起牢骚:“穿着湿衣服真***难受,那个挨千刀的贼人,有朝一日要是落到我们手里可有他好看。”
老三、老四也跟着破口大骂,各式各样的污言秽语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极尽骂人只能事。
庙门外一开骂,李若芒就觉得攥着自己脖子的这只手已然开始发力,可能是因为愤怒的原因,外面骂得越凶,攥的力量就越大。李若芒虽然身负家传绝学,在轻功和暗器上造诣非凡,但平生最怕的就是跟人近身作战,此刻给人攥住脖子,只得胡乱挣扎,嘴里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几下“嗬嗬”之声。
黑衣人发现了自己的失误,连忙松手,但看到李若芒滑稽夸张的表情,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这一笑,令李若芒确信无疑她是个女子了。
自从她闪身来到李若芒身边的那一刻起,一股淡淡的清香便侵入他的肺腑,这种香味不似花香那么馥郁,不似檀香那么庄重,清静淡雅而又不拘一格,貌似不留痕迹却又能在千里之外残留余香。李若芒置身其中,只觉得身体百骸都有着说不出的舒坦放松。

那黑衣人虽然用黑布把自己包裹得严丝合缝,但一双眼睛却是暴露在外的,她的眼睛不大,修长的眼角,长长的睫毛,搭配着略有点高的细眉,却很是耐看。
综上所述,体香,眼睛再加上刚才的笑声令李若芒判断出,和自己面对面站着的是个女子。
庙门外的叫骂声依然不绝于耳,沉默了一会儿的老大突然开口说话了:“说真的,你们俩刚才看见那窃贼了吗?”
“没有啊,不是老大你说要追吗。”老三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
“对啊,我们都是看到你上了马才跟着上马的,老大,那贼人长什么样?”老四问道。
“唉!”老大长叹一声:“雨太大,我也没看见。”
“要我说,都是这一身孝服害的,拖拖拉拉的,害得我每次想加速的时候都得先提裤子。”老三的不满还在蔓延:“二爷也真是的,不就是一匹马给人宰了吗。”
“还剁下了一条马腿。”老四给他补充。
“对,还少了条腿,但那也不至于叫我们给只畜生披麻戴孝吧。”
“闭嘴吧你!”老大厉声斥责:“这话要是让二爷听见,咱们五个都得来这庙里上吊!你懂什么呀!你知道那匹‘本泽马’值多少钱嘛。”
“值多少啊?”
老大略微一顿:“我也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就算咱们五个加一块儿,都不如那条被砍下来的马腿值钱,听明白了吧。”
“老大,那我还想问一下,要是就算我一个人,能换那匹马身上的哪个部分啊?”老三很想弄清楚自己的人生价值。
“你,马粪吧。”
庙外的老三一脸的苦恼,而庙里的李若芒和那黑衣女子则笑得都快直不起腰来,一边尽量克制自己不笑出声来,一边又提醒对方调低音量。
“我现在有话要叮嘱你们,都给我听好了,待会儿回去,绝对不能跟任何人提起我们追窃贼下山的事,更不能说我们把窃贼给追丢了,别人要是问起,就说我们想查看一下山下的情况,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结果搜遍了整个山脚都没看见过半个人,这些话你们记得住吗。”
“记得住。”
“等会儿老二、老五要是回来了,再跟他们交待一遍,咱们五个必须口风一致,才能确保平安无事。唉,没办法,只能怪那王二太过心狠手辣,疑心太重,稍有不满就动杀心,看来这王家是越来越呆不下去了,咱们五个还是早做计议的好,想想别的出路。”
对于老大的发言,老三表示强烈相应:“老大说的有道理,咱们‘南京五怪’怎么说也是这江南武林有头有脸的人物,给他王家当打手,实在有损我们的身份。就拿现在这件事来说吧,那盗贼宁肯下药把狗都毒死,都不来动我们一根毫毛,这说明他根本就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啊,还有……”
“闭嘴吧你!”老大实在忍无可忍了:“你要再敢胡说一句,信不信我敢拿着毒死狗的药给你灌下去!”
不多时,老二、老五空手而回,五个人统一了口风,便动身回山。
等他们都走得远了,李若芒和那黑衣女子这才从神像后面闪出身来,李若芒见她冒雨而来,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连忙生起了火,说道:“姑娘,你的衣服都湿了,不如脱下来我给你在火上烤一下。”
“你说什么!”那女子有一种刚出虎**,又入狼窝的感觉。
“喔,不好意思,我刚才说得不太妥当。”李若芒一见到陌生的女子就难免有些紧张:“我是想说,火已经生好了,你可以坐过来烤烤火。”
那女子也不搭话,径直坐了过去,突然问道:“你这里有什么吃的吗?”
这可难倒了李若芒,他只能如实回答:“目前是没什么,不过你不用担心,我的一个朋友晚些时候会带食物过来的。”
“哼,看你也不像是有东西吃的人。”那女子的声音很傲慢,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她打开了自己随身的包袱,拿出一大块黑乎乎的东西扔到李若芒面前:“把它煮了。”
李若芒生平最讨厌别人对自己发号施令,尤其是在这种很不友善的态度下,他始终觉得,一个人无论高低贵贱,都不可以自以为是的强迫别人无条件的接受他的命令,如果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专门为你而活着,那你就错了,大错特错。即使在流洲国,贵为皇子的他对待自己的下人也是很宽厚的,从来都是以礼相待,与民同乐,以至于在一项关于“流洲国最抢手的工作”的问卷调查中,“四皇子府里的任何工作”这一结果连续几年都名列前茅。
看到李若芒一脸不情愿的表情,那女子冷笑了一声,也不讲话,只是从包袱里摸出一大锭银子来,在手中掂量来、掂量去。
她的这一看似随意的举动极大限度的刺激了李若芒的神经末梢,此刻的他的大脑,就如同一部高速运转的精密仪器,仔细的测量着这块银子的份量。
“少说也有三、四十两,再加上我手头的这五两,这路费岂不是就出来了,这回不是有点儿意思,是太有意思了!”原本还打算在一个异性面前保留一点点尊严的李若芒,最终还是说了一句让他后来每每想起都倍感丢人的话:“那你得先给钱。”
银子终于到手了,沉甸甸的,不是指它的份量,而是因为它毕竟是用自己的尊严换来的:“人都是会变的,我长大了。”李若芒在心里安慰自己。
解决了精神上的枷锁,一个新的问题接踵而至:自己面前这坨黑不溜秋得东东究竟是什么,该怎么煮。
李若芒蹲下去仔细观察,着实吃了一惊,这是一整块生肉,确切地说是一头牲口的后腿,切口处的血迹已经凝结,最可怕的事,在这条不知道什么腿的切口处还残留着几处人类的牙印,显然给人生吃过几口。
那女子仿佛又看穿了李若芒的心事,满不在乎的说道:“他们人多,藏得我好苦,我半夜躲在大树上,又不敢睡,还饿得要命,只好吃这个充饥。”
经她这么一说,李若芒确信无疑:自己面前这个看似弱不惊风的女子,就是到王二家盗宝的窃贼。
“这么说,这就是那条比那五个人都值钱的马腿了。”
“没错,贵着呢,我说你怎么这么多废话,还不快去煮。还有,本姑娘困了,先睡会儿,煮好了叫我。”
李若芒没有什么烹饪经验,可是他看得出,这锅马肉煮的还是很成功的,最起码闻起来不坏。
那女子吃肉的时候也没有结下面纱,所以李若芒始终都没有看到她的容貌究竟如何。
那女子吃了几块,突然发现李若芒在旁边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奇道:“你怎么不吃呀?锅里还有很多。”
“太贵,吃不起。”
听了李若芒的回答那女子笑得前仰后合,花枝招展:“吃吧,吃吧,我又不收你钱。”
李若芒尝了几块,觉得这锅价值连城的马肉还比不上马邀友那锅成本低廉的“龙凤斗”呢。
经过她这么一笑,刚刚僵硬尴尬的局面大有缓和之势,李若芒见她已不似刚才那么冷酷高傲,自己心里也松了口气,开始试着鼓起勇气和她闲聊。
“在下李若芒,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又被无情拒绝了。
“是这样的,要是换作刚才,你不告诉我倒也有情可原,可现在不同啦,好歹我们也是一起青梅煮马的关系,要是连你叫什么我都不知道,这实在说不通。”李若芒使出杀手锏。
“谁跟你青梅竹……”那女子正要辩解,却看到李若芒用手指了指铁锅旁边的一盘青梅,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由得放声大笑起来。
看到她笑得这么开心,李若芒也露出微笑。
“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我认栽了,上了你的当了。”那女子笑道。
“注意,这马可是你叫我煮的,马肉也是你叫我吃的,所以不是你上了我的当,而是我上了你的当。”李若芒得理不饶人。
“好好好,是我主动的,这样行了吧,嗯,既然我们都已经青梅煮马了,我也就没理由不让你知道我的名字,听好了,我叫杨止水。”
这个很有诗意的名字轻易的击碎了李若芒的心理防线,他知道,自己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忘记这个名字了。
“很好听,真得很好听,好听到我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了。止水,心同止水,是取自白居易的那首诗吗?”
“诗,什么诗。”杨止水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不安,但已全身心陶醉其间的李若芒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一细节。
“就是那首‘身觉浮云无所著,心同止水有何情。但知潇洒疏……”
“别念了!”杨止水突然情绪失控般的打断了他,只见她胸口的起伏越来越明显,眼中竟隐约泛出泪光,显得异常激动:“我最讨厌你们这种自命风流,负心薄幸的人了,不就是为了钱吗,我现在有的是钱。你也是为了钱吧。”
直到她冲出庙门,消失在外面的夜色之中,李若芒才从这一巨大的变故里回过神来,痴痴的望着她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我们这种人?我都成这模样了还能风流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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