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舌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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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笑笑,这才想起该坐下。于是她坐下,琢磨自己该做什么。
“这么说,你跟袋鼠谈不来?”杰克悠悠地问。
“我十分敬佩他。”
“在那儿你不会孤独。但是你不会失足,不会爱上他。”
“我只打个趔趄,随后又能站稳了。”
杰兹吃着干酪不禁大笑。
“那就好!”他说。
“你打个趔趄,然后又站稳了。”杰克说,“你可真有心眼儿。我们可是一下就栽了跟头,踢腾几下就没了气儿。你们是怎么分手的?”
“我们相敬如宾。我说要走,他马上就说想走就走。”
杰克瞪大了眼,甚至杰兹都停住了进食。
“你们吵了吗?”哈丽叶问。
“吵了,还挺凶。不过吵得一点不俗。我们客客气气分了手,我说过的,好离好散。”
“你这人真是的。你是专门去惹他生气的。我早就知道。你干吗这么恶?”哈丽叶说,“你这人,不坏别人点事儿就不开心。”
“我凭什么非要跟谁都合得来呢?”
“那倒用不着。可总不至于故意唱反调吧?特别是对库利先”生,更不该这样。人家喜欢你,是那么热心肠儿的一个大个子。人家关心你在想什么,你该感到受宠若惊才是。可你不,还要想方设法气人家。唉,我怎么摊上你这么个招人烦的歹毒丈夫!”哈丽叶说。
维多利亚闻之惊恐地睁大眼睛。可索默斯仍旧礼貌地端坐着,面带微笑。
“他请我,我当然十二分地受宠若惊了,”他回她,“否则,让人请出来我会感到反感的。可我并不反感呢。”
“你不反感!”哈丽叶叫起来,“我可知道你会作假。正因为你表面装假,你才心情不好的。”
“可你该知道,我心情不好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平静深沉地答道,“这就是说我没装。”
“哼,那反倒更坏。我实在烦透了你的坏心情了。”
“可是,索默斯先生并没有心情不好呀!”维多利亚叫道,“他比我们任何人都好脾气,真的。要是我冲杰克说了这么一通儿,他会气死的。对不对,杰克?”说着她挽住了他的胳膊。
“你要是想试试,不等你说完我就把你送进煤棚子里去关你一夜。”他像个老妈妈那样幽默地答道。
“再说我也不会那样。话又说回来,你敢关我,那就跟你拉倒。反正你会发火的。”
她换着她丈夫的手臂冲索默斯笑笑。
“只要女主人说我脾气儿好,”索默斯说,“我妻子说什么我也不会感到负疚了。”
“得了吧,你会感到负疚的。”哈丽叶说。
“女主人可是一点没挑你的毛病。”维多利亚叫道。她今天着一件雪仿绸上衣,样子俏极了。“她认为你是这些人中脾气顶好的一位。”
“什么?”杰克叫道,“那我呢?”
“不管你在不在这儿,都比不上他。今晚你对我就不怎么样,而威廉詹姆斯则从来就没对我好过。可索默斯先生却好得不行哎。”说着,她腾地羞红了脸,模样颇为动人。她低眉凝视索默斯,他则自顾笑得更为欢畅。
“你听我说,索默斯夫人,”杰克说,“咱们做个交易,直到她们改了主意为止。咱俩划根火柴赌一下,让他俩去私奔一下怎么样?”
“那威廉詹姆斯怎么办?”维多利亚急火火地说。
“嗨,谁也用不着为威廉•詹姆斯发愁。”他自己说,“现在他该滚回家去。”
“不,”哈丽叶冲杰克说,“我不会划什么火柴打赌的,谢谢。玩这游戏可不上算,白费蜡。”
“那有什么,也许你划到的是不起火的那一面,”杰克说,“下次才划到着火的那一面。”
“不,”哈丽叶说,“我去睡了,你们爱怎么划就怎么划、爱怎么发火就怎么发火吧。晚安!”
说完她腾地站起,维多利亚也跳起来陪她去她的卧室。索默斯夫妇在托里斯汀各有一室,现在来到维多利亚家,她也安排他们各居一小间。
“怎么,”杰克说,“今天晚上是你的不是吧?”
“不,”索默斯说,“也就是不投脾气,不过我们能理解,没别的。”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杰克说,“他在琢磨你的世界,这一点我看得出。”
威廉詹姆斯站起身准备离开了。他狡狯地看看索默斯,那双淡灰色的眼睛似乎在怀疑地审视他。
“索默斯先生可是毫不在乎,轻而易举地会许诺的。”他说。
“不,”杰克说,“你们这些从古老国家来的人太瞻前顾后,不敢冒险。我就不这样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才不计后果呢。干完一件事后你有的是工夫去琢磨它。要是你傻乎乎地后悔了,那说明你当初就不该干。我从来不知道后悔,从来都是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把它干成。一个男人要做的,就是沉默不语、握紧拳头、从不下跪。那样,他就能随心所欲了。他所要求的是,别人也随心所欲,无论男女都该这样。少来点前怕狼后怕虎吧。杰兹,我送你去上电车,我得散散步,消化掉这一肚子威尔士干酪。这会儿维基暂时向着索默斯先生不向着我,我也木吃醋,何苦来呢?”
维多利亚正收拾盘子,似乎闻而不知其声。两个男人出去了,索默斯仍旧坐在他的椅子中,他此时的确在生气,生任何人和任何事的气:他天生来的,一恼怒发疯就显得十分英俊。他听到杰克酸溜溜的暗示了。他也知道维多利亚迷上了他:她决不拿爱当儿戏,因为她离旧的世界太远了,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现在,她全然受着自己感情的驱使,全然着了魔。
她说话了,是那种女低音:“你不是生我的气吧,索默斯先生?”这时她是那么美,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又像个**强烈的美丽处女向一个旅人献身一样——以**之神的名义。这教索默斯不禁伸出手,指尖轻柔地抚着她滚烫的面颊,回答说:“我怎么也不会生你的气。你可是太迷人了。”
她看着他,黑黑的眼睛满含着光芒,那是献身的目光。他莞尔一笑,站了起来,顿觉四肢充盈。那一刻,是力量的一刻,他又一次感到他四肢充满了**,那**就如同力量一样。这些日子的愤懑似乎在这一刻了结了,就像一束文火最终升华为火焰。这并非是爱,只是强烈的**,他知道这一点。巴克斯神,狂欢的酒神,手持刀枪狂欢。她眼中闪着圣光,就是巴克斯,真正的巴克斯。杰克不会吃这酒神的醋。这团火,在烟消之后,是十分纯净的。他的手指尖可以感觉到她脸上火的柔美。
可是他那惯有的顽固劲儿又上来了。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做了如下的决定,或许是恐惧使然。
“晚安。”他对她说,“杰克一会儿就要回来。你今晚看上去太美了。”
说完他回他自己的房里去了。关上门时,他在想是否仅仅是懦弱所致。名誉?就杰克来说,没这个必要,这很明显。那哈丽叶呢?她是那样一个诚实的女人。她会懂,凭她的感觉,名誉的败坏木在于行动而在于**。同样对她来说,名誉并不在于信守诺言,而在于诚实地追随一种真正的感情。在此,他用不着考虑什么名誉
那又怎么样?为什么不在属于神圣的巴克斯的那一刻,去追随那火焰?如果生命就是这样,为什么不呢?或许全是旧的道德习惯使然?毋宁说是恐惧或杰克所说的那种自我承诺。可能只是因为这个。那一刻是维多利亚的癫狂时刻,她癫狂时就是这样一副巴克斯的神情。维多利亚就是维多利亚。既然如此,为什么拒绝?
异教徒的方式,众多的神,不同的祈祷,巴克斯神一个个神圣的时刻。还有别的神的时刻:宙斯和赫拉,阿瑞斯和阿芙罗狄蒂,所有伟大的神的机遇。为什么不去了解所有的神的机遇:从赫拉的最重要机遇到白驹过隙般的爱奥或勒达或加尼美迪的瞬间机遇?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了解这一切吗?特别是巴克斯神那堂皇、旋风、如刀如戟的一个个瞬间机遇?一个男人为什么不抓住这样的瞬间契机,一旦遇上为什么不抓住?
可在他内心深处,他仍旧是个固执的清教徒。而他灵魂深处则一片漆黑,一片阴郁,十分不屑。那些所谓的时刻早就稔熟在心了,一想起来就厌倦。那些欲火令他难以面对,更不会教他行动。这些对他来说形同乌有。有一扇斜坡通向冥国,通向一片广漠、神圣的阳物黑暗世界。在那里,你会像身陷埃及的那黑暗世界一样,被至高无上的神拥抱。要么去那儿,要么就无处可投身。他再也不要想象那些神了。
他在沉思中不经意地转过身,听到杰克回来的声音。随之他开始假寐。在澳洲他一直难得睡个好觉,似乎是土著人的魔魂在他睡着时潜入了他体内,把他旧的体格全然破坏了。睡眠对他来说成了一种痛苦,还没完没了地做梦。这天夜里,他刚做了一个颇为生动的小梦,便醒了。一梦就醒,速度之快亦教他恼火。而在家时,他是不到黎明时分不做梦的。
那个梦不过如此:他站在“咕咕宅”的起居室中,弯着腰在干点什么小事,或许就是在折上报纸吧,上床前整理整理屋子而已。这时他感到胳膊有点刺痛,随之听到身后一个男人调侃笑谈。似乎他也看到了这个人的脸——一个陌生人,一个粗粗拉拉壮壮实实的澳洲男人。这时他不无恐惧地意识到:“他们在我头上套了一条麻袋,缚紧了我的胳膊,让我蒙在黑暗中动弹不得。他们趁机从卧室里偷走我那只棕色的小包,那包里可是装着我们全部的钱财啊。”紧迫的现实令他震惊,他要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不过,好半晌他也弄不清这样的事实,诸如:“我并非置身‘咕咕宅’中。我并非在马伦宾比。我是在悉尼的威叶沃克,考尔科特夫妇就在隔壁。”良久,他真的醒了。不过,如果那种事真的发生过了,那大概也只是梦中才有的事,很难真的发生在他身上。

翌日一早,他们就动身回南海岸了。杰克颇为调侃地对索默斯说:“你们是不是跟我们处得不怎么愉快呀?”
索默斯沉吟片刻才回答:“我对我自己不是也不满意吗?”
“这年头,别太较真儿了。”杰克说。
“可能我是非较真不可的。”
“可你知道,你不可能让一切都完完美美地等着你去享有。要学会游泳,就得先淹上几回,呛几口水才行。”
“怎么个挨淹呛水?”
“还不懂?我觉得你是想做什么事之前先要十拿九稳,全明白了再做。可有些事是不可能这样的。你得先一头扎进去,就像把狗扔进水里一样。”
索默斯对这番话十分不以为然,心中悻悻然。这是他们遇上的头一个真正的冬日。悉尼的清晨,寒雾弥漫,湿雾欲滴。山里——蓝山山脉中一定会下雪的。可是雾幕撩起后,蒙蒙细雨也收起了雨丝,淡黄的阳光如水流泻。
哈丽叶在火车上不得不跟同行的旅客交谈,因为洛瓦特此时情绪十分不佳。这是个红胡子的威尔士人,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些许哀怨,似乎一切都是那么不尽人意,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样子。他说他的名字叫伊文斯,开着一间百货店,在澳洲已经住了十六年了。
“这儿夏天热吗?”哈丽叶问,“我猜挺热的吧?”
“是的,”他说,“极热。我记得有一阵子下午两点就上床躺着,热得不能动弹。热得让人顶不住,太热。”
哈丽叶在印度尝过酷热的滋味儿,信他的话。
“你认为要很久才能适应这个国家吗?”她随后又问。
“嗯,我想得四五年工夫你的血才能变稀点儿。少于两年都免谈。”
“四五年!”哈丽叶重复道。但她脑子里这时想的是这句“让你的血变稀”。变稀!真叫怪!洛瓦特也听到了这句话。而他的血则很难变稀。很明显,他要在这国家呆下去,还要熬上四个年头才能适应。那,如果血真变稀了,又会怎么样?他看看伊文斯先生:苍白的尖鼻子,红头发,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哀怨。伊文斯先生似乎同“旧世界”来的人聊起来很感愉快。“你们是旧世界来的?”这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血变稀后教他看上去缺了点什么。可他绝不要再回威尔士。哦,不,绝不再回去。
“到了这儿,咱的血比在旧世界时稀了。”澳大利亚人似乎把这当成了一个科学说法。理查德觉得,他不想让他的血变稀以适应澳洲的制度。可到了晚上,入睡之后,毫无疑问这种新陈代谢会迅速疯狂地进行。
黄昏时分,索默斯和哈丽叶回到“咕咕宅”,天上飘起了小雨。哈丽叶一脚迈进门,着实松了口气。
“噗!”她长出一口气道,“谢天谢地,总算回来了。”她四下看看,便去整理沙发上的小垫子。前几天为了除尘,他们把这些垫子很是抽打了一番。
索默斯则来到草坪边上,这儿靠海近些。海水正呼啸着,一排排浪头涌动着,浪并不太高,却是长长的,一波接一波汹涌翻滚。天空灰蒙蒙的,海天之间扯起了一道道昏暗的雨幕。而在南边,正有一片黑鸦鸦的雨幕随风袭来。栈桥尽头,风浪之中,一条长长的满载运煤船正随波颠簸,要挣脱缆绳漂走了。可那海浪实在绵长,水流过于汹涌湍急,使得这条船难以调头离岸。
无色阴沉,可大海相比之下却显得白亮,只是色调颇冷。浪涛呈现为黄绿色,泛着白沫。一排浪头一般会泛起三道白沫来,前赴后继地随海浪翻卷而来,而有时也会有四道泡沫。绵长的浪涛拍打着海岸。海岸上景象荒凉一片:浪潮退下后,沙岸裸露出湿漉漉的陡壁来。礁石让雨水冲刷着。那矮爬爬、狭长的黑色汽船仍旧在风雨中飘摇,远看影影绰绰的。
索默斯走回屋,突然开始除下身上的衣服。转瞬间他已赤身跑过雨中,清凉的雨水立时洒了他一身。啊,城里那场炽烈的情感经历太教他燥热得慌。哈丽叶惊讶地看着他的白色身影消失在矮矮的崖畔,便跑过去看。
他飞跑过沙滩,那儿凉风习习,雨点儿稀疏。他径直跨进水中,扑入涌上来的浪花中。这海水至少看似翻滚着。浪头把他旋入水底,教他尝尝太平洋的滋味。啊,清凉湿润!清凉湿润!海浪又退下,沙滩在他身下又散开,他成了一条搁浅的鱼儿晾在沙滩上。他再次扑入水中。一道道墙一样的浪头在不远处汹涌着,可看上去仍然很可怕,似间不容发地咆哮而来,那白色的浪墙正“哗啦啦”压向他。就在那澎湃激荡的白浪背上,那条影影绰绰的汽船在挣扎,看似骑在什么枝头的一朵花儿。
他没敢游近那浪墙。不,那汹涌的绿色波澜足以揪住他的脖子把他掀到海滩上。但是波涛的冲击对人是有好处的;如果你逃跑,海浪会沉重地砸到你的后背上;如果你向前冲,它会迎头冲来,扑入你怀中。
走出海水时,雨正下得急,天幕低垂,黑沉沉地悬在绿波白波之上。海岸边翻涌着泡沫,一片雪白,看似四射的阳光一般。雨水落下来,倒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哈丽叶手执一条毛巾穿过草坪走来。
“这样可真不错!”她说,“早知道这么好,我刚才也来下海了。”
但他没理会那条毛巾,而是进了小洗澡间,站在莲蓬头下冲掉太平洋粘在他身上的海水和气味。哈丽叶手拿毛巾跟过来。他用手挡住她的脸冲她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就若有所思地出去了,待他擦干身子,才向她走来。
未了,她更为好奇了。结束之时,外面天色已暗,她冲他笑道:
“太棒了,很时髦呢。直接从海中走出来,像另一个动物似的。”
棒、时髦,这种词儿让他觉得很不适合描述刚才的情景。他给她端来一碗热水,就去准备茶点了。风声开始大了,淹没了大海的涛声,但仍能听到屋外海的咆哮。他们喝茶,吃了愠悖酱的烤面包。那七把掉了壶嘴的茶壶在红白两色的方格茶座布上闪闪发光,那块布占了硬木桌的一角。谢天谢地,他感到凉爽而清新,很是超然,虽然不像在家中那么受用。没有家里的受用感,这反倒使他觉得庆幸。这间屋,很容易受室外的影响,它就像海滩上的一只贝壳,清凉,弥漫着海的气息,而不是一只可以藏身躲避的安逸小盒子。
杰克•考尔科特的驳斥还让他觉得如鲠在喉。或许说到底他只是个来澳洲混饭的,爱夸大事物的重要性,尤爱在未知物前装成全知全能的上帝。澳洲人把英国老家来的移民称做Pommy。
老师:乔治,你干吗打他?
乔治:老师呀,他叫我Pommy。
奥西(一只眼睛已经变色):嗯,你是个Pommy,难道不对吗?我能让你不是Pommy吗?
Pommy据说是石榴的简称。而这种发音在一个顺其自然发音的国家中便与移民一词的节奏相近。还有,移民们在血末‘变稀”之前的初期,其特征是圆脸和红脸蛋。人们这样说。有了石榴,便引出了Pommy这个词。让词源学家们姑息吧,这种词的变异是合理合法的。
或许,索默斯自语道,我就是个傻乎乎的Pommy。假如我的血已经变稀,就不会对同“袋鼠”同甘共苦或与杰克义结金兰感到大惊小怪。我即使不是个红脸膛的Pommy也是个青脸Pommy。当然了,这些人把一切都视之自然,并且希望我也这样做,可我却像一条掉进油锅里的鱼儿,又蹦又闹。那是注入了太多“灵魂”的缘故。当你的血变稀后,便只剩下灵魂的残渣了,你的机智与感情全然离你而去了。正如同杰克所说,你会把一切视之当然。难道这样做不是最理智的吗?总比你钻牛角尖儿硬要用你的条条框框去衡量要好。唉,血一变稀,你就会忘却许多。可要忘却的东西太多了,一旦忘却,你又说不上来忘却了什么。首要的是,这样做是与古板的英国理性传统势不两立的。其次,一旦你的血变稀了、没了魂,你就也不在意谈你的感受了。
“你这杯澳洲红酒淡多了。”索默斯上床前无意中看到映在镜中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这样说,“你瘦得如同一只空瓶子,可瓶中酒却不能淡。我这几天简直是在犯傻。”
可他又自忖:“难道我愿意让自己的血像他们那样变稀不成?血变稀了,人也空虚了。我想要这种奇特的透明血液,让它成为一种对照物吗?这种血使人感情无常,空虚苍白。当然,在我的血未变稀之前,我是不会像他们那样看问题的。天知道,这个充满博爱的世界上,人类何以用同一种眼光看问题。须知,不同大陆上人们的血浓度并不同,血不同,心态必然不同啊!眼光绝不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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