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王族、世袭贵族构成及继承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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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族此为皇室兄弟子侄,圣祖只分封了三王,并立言后世永不再封王。这就是汉圣祖的二到四子王族三家。
本家太子刘吉一族为正统皇族,有权继承皇位。
封二子刘祥为北王,以北京城并方圆五百里为王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万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2000人。领地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7座。
封三子刘瑞为东王,以东京城并方圆五百里为王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万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2000人。领地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7座。
封四子刘智为南王,以南京城并方圆五百里为王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万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2000人。领地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7座。
以上四族都是长子继承,所有其他子孙都没有继承权,成年后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钱,让其出门自立,以后生死本家概不理会。这样避免了皇族无限的扩大,又很好的保留了皇族的承传。如皇族长子没有子嗣,则由次子返家继承,并以此类推。如本族没有子嗣,则由其他三家选立一位继承。
汉帝国贵族是由汉圣祖提出并册封。等级分为公,侯,伯,子,男,勋六爵。其中前三爵称为上等贵族,有进入凌烟阁的资格。后三爵称下等贵族,没有进入凌烟阁的资格。后世三百余年授爵都是严格是按此通过功勋大小进行册封、升爵或继承。
圣祖后期在上都皇家宗庙旁设立凌烟阁,将开国及圣祖期间主要功臣画像挂历其中,准其死后灵位设立其中。以后每年1月1日这天由皇帝带领众大臣前往参拜。圣祖之后的数百年间帝国大臣也有十三位进入凌烟阁,他们的每一位都是立下了不朽的功绩,由吏部题名,所有上等贵族投票,得票超过百分之八十之后,由皇帝下旨召告天下。其人卒后,帝亲将其画像或灵位在帝国礼部祭祀司引导下摆放到凌烟阁中。后圣祖时代册封的最大进入凌烟阁的爵位者不过为二等侯。
进入凌烟阁的大臣家族都获得是册封为公,侯,伯爵位者,领地为世袭制采邑的上等贵族。所有采邑收入都归家族所有不用向帝国缴纳税赋,但其家族不能再在封地采邑之外拥有私产土地,其余财产不限。世袭家族继承法于王族继承法一样采取长子继承制。如本族三代没有合适的继承人,就由皇帝在其子女中选一人过继改姓后继承此家族。
其余终身爵位获得者,其领地范围和世袭爵位一样,不过领地税收一半要上缴帝国国库,授爵者亡后其领地帝国收回。继承法帝国没有硬性规定采用长子继承法,但数百年间各阶层都比照世袭家族长子继承实行。终身爵位者除爵位封地外拥有的私产土地不能超过100亩,但可以拥有工商等私财,帝国不限规模。余者士族私产土地不能超过50亩,其余财产不限。

帝国平民家庭除留一子外的其余子弟满十八岁时单独立户。每户设立时,由帝国无偿一次分配给每户私产土地5亩或换成同等价值钱币给予。平民每户最高拥有私产土地不能超过20亩。其余私财不限。余下的三流民众不能拥有帝国土地,家中子女不能进入帝国学校学习,家中子弟不能进入帝队服役,下三流民众不能享受帝国的一切权利只能在平民或以上的家庭去当雇工。
取消凌烟阁资格也要皇族,上等贵族百分之八十的投票通过后才能由皇帝下旨召告天下,并将其家族灵位画像从凌烟阁中剔除,并收回采邑。这条从设立凌烟阁法规以来,没有设施过。最大的惩罚不过是皇帝下令撤换家主。
世袭贵族从开国到最后的欣帝为止一共分封了62为,其中的48位是圣祖分封策立的。
一等公爵封主城及其周围方圆35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4500千,其中骑士不能超过千人。领地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6座。
二等公爵爵封主城及其周围方圆30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4000千,其中骑士不能超过800人。领地内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5座。
一等侯爵封主城及其周围方圆20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3000千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600人。领地内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4座。
二等侯爵封主城及其周围方圆15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2000千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400人。领地内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3座。
三等侯爵封主城及其周围方圆10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1500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300人。领地内城池(包括城堡)不能超过2座。
伯爵封一城及其周围方圆70里为家族世袭采邑。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1000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200人。领地内城池(包括城堡)只能有一座。
子爵和男爵没有城池,只能在封地建庄园一处,方圆50里~40里为其采邑。授爵人死后帝国收回爵位及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600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100人。
勋爵封地上不能有城池或城堡,只能建庄园一处,周围30里为其采邑。授爵人死后帝国收回爵位及领地。武士加骑士不能超过300人,其中骑士不能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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