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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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恋到离婚
(1)开篇
我:古琴台,男性,年龄保密。性格温和,爱好读书、文学创作。
写小说不会虚构,老是照搬生活,教训深刻啊!曾经的初恋女友就将我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称在我的小说里真实地描述了恋爱的全过程,连如何接吻如何脱衣如何抚摸都刻画地细致如微,对原告造成严重地精神伤害。在法庭上,我理直气壮地说:我那是小说,不是自传也不是纪实,我爱咋写就咋写。
芳芳,也就是孩他妈,是不看书报的,包括我写的东西。她最感兴趣的是管孩子、看言情电视剧、数钞票。每次我接到用稿通知,习惯主动汇报该即将发表文章的字数,欣赏她扳着指头算稿费时那份灿烂的笑容。芳芳是公认的大美人,有模特身材,秀美长发、水汪汪的一双大眼,与人说话声音柔美。我的朋友同事经常莫名其妙地提起她优雅的气质,我心想:还用你提醒啊,不漂亮咱能要吗。我喜欢看她,看她的笑,就是那种嘴角微微上翘,很甜的笑。我不无骄傲地对人说:如果随便从大街上拉来一千个同龄女性和芳芳比,咱老婆比个第一依然不成问题。
不说她漂亮了,都离了婚了,再漂亮也早晚是别人的老婆了。离婚,我不愿意,但已无可挽回,都是网恋惹得祸!
我比较酷,酷得象明星,当年就是靠着这副形象拴住了芳芳。一个大美人,有钱的有权的都追着她,如果咱没点天然优势,跟她拜不了花堂也入不了洞房。
儿子长相随我,几乎就是把我给克隆了。
“你长得很象XXX哩!”
经常有人初见儿子时发出惊叹。
XXX是谁?就是一年到头总能在电视里看见的那位,平时剃着光头,在电视剧里爱演个皇上。
“你爸爸象谁呢?”追问的这位进一步想弄明白。
“我爸爸象XXX他爸。”那时儿子尚小,现在常把“哇噻”、“我靠”挂在嘴边。
我要是说出XXX的名字来,人家告我个“损害名誉”,我可是得吃不了兜着走!知道我酷就行了。
在《一个男人和三个情人的恩怨》剧组,我见到男主角时也是傻愣了半天,心说导演真够哥们儿,比着我找演员。十二集的戏四个月就杀青了,效率够高的啊,然后就是开始热播。
芳芳美滋滋地接过我给她的大额存单:“我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一支‘潜力股’!”不愧是干“证交所”的,说出话来都使专业名词!

电视剧看了三集,她开始说,越说越激动,然后是哭,脸开始拉长,越拉越长。我这才注意到,我为之自豪的老婆居然那样难看!在外人眼里的所谓高雅荡然无存,说出话来真叫做刻薄!
“你有三个情人?还恩恩怨怨地,早知道这些,我掺和进来干吗?嫁给你我真是瞎了眼了!你看你,还床上**呢,你看你亲的那小姑娘都喘不上气来了,你就是不撒口!你把你那爪子伸进她衣服里干吗?你那情人干嘛的?瞧那骚劲,自己把衣服扒了!黄花大姑娘有那样的吗?鸡啊?完事你给她点了几张?和我第一次的时候,你看你装的那叫斯文。出一身汗你说什么,说什么那是处男的标志,我呸!可怜我,拿人家用过的二手货当成宝贝!你真有脸,写出来还拍成戏,你不怕人家看笑话啊?我当你真成了戏剧家,你弄些什么垃圾,你好意思吗?我是多么的为你骄傲过,我认识的人我就和人家说我老公写的电视剧要播了。我后悔到处宣扬,让人家都知道了,我老公原来是个大流氓!”
难听的话多了,我自己也有些憋气,不是气老婆而是气自己。谁Tm地让那个男主角长得跟我孪生似的,老婆看着自己的老公跟那么青春靓丽的小mm在床上颠鸾倒凤,急风骤雨,咽不下那口气,窝点火、闹个心、发点脾气,能理解,理解万岁嘛!
我气自己,还为当时没坚持原则。本来,小说改剧本宜忠实原著,但改编出来的东西却是面目全非了,只基本延续了原故事脉络。导演和制片,俩狗东西,我一改再改就是不满意,还动不动就拉着个熊脸,称手里有的是本子,以不用我的稿相要挟。说什么戏定位的就是商业片,卖的就是文化垃圾,卖不出去就是生活垃圾,要捣饬艺术片你找老谋子去啊。
为我写的字初次拍戏,忍了。就这,几个靠码字吃饭的哥们也羡慕地贼死:专业的玩不过业余!
我的:我的电脑里的,主动加我的网友。
网恋:对网络着迷,上网有瘾者皆可称之为网恋或恋网。狭义地理解,就是男女在网络上聊天聊出了感情,产生了依恋之情。
女友:主动加我的网友全是女性,我称之为女聊友,简称女友。
转入正题前先声明:本小说纯属虚构,网友切勿对号入座!(让人告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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