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 三年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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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城,的确是一座美丽的城。
半城枫色半城沙。
我生活的地方,前院是大片大片的枫林,秋天的时候,入眼是红,拾欢总一身白衣,慵懒地斜靠着那些还算修长的竹子,拾欢怎么瞧也是一精瘦的人,却把那些竹子压的弯弯。
拾欢不看那些枫林,只看着夕日沉后的天,百无聊赖地来一句:“一到秋天,这不落雨净落霞。”然后是从后院来的风声,隐带沙尘之势。再然后就是一阵让人以为久到不会停歇的枫叶飘零声。
拾欢是个有耐心的人,他就这样一直倚着竹,等着落叶声消歇,施舍似地低低一叹,作为这落叶声的谢幕尾音。
可今天拾欢的叹息已经是第三次了,往常可都是很有规律的一次。我知道他想引我开口,因我今天一句话都没说。
“尚宁,明把你压在箱底的那把剑借我吧?”他不死心地找话题。
“我饿了。”淡淡看了他一眼,起身从枫树底下站起,也不拿开掉落身上的红叶,任迎面的风把它们吹往不知何处。
不过,落叶总归根,至不济,也是化作泥,归为尘。
转身走向后院厨房,拿了两个馒头,随意丢了一个给跟来身后的人,坐在门前还算平整的一阶石梯上。这里是厨房,没有人会来。
这是后院,没有墙,只稀疏低矮的红柳枝插成的篱笆,篱笆外大漠黄沙。远远的,目光所尽之处,风戏弄着沙,黄沙在天地间起起落落。不错,那里就是风口。风口的风有时会路过这里,于是前院会下红叶雨。
枫城,它有个别名——风城。
拾欢破天荒地在我身边坐下,笑嘻嘻道:“终于开口了。”然后拿着馒头仔细端详,仿佛这个馒头有什么来头。
“你回去吧,这里风大,吹坏你的皮肤,小心你的客人不要你。”好心提醒他,扯了馒头一角入口。
“吹的真要像这黄沙似的古黄,那些人岂不更喜欢,更有男人味道呐。”他顿了顿,道,“尚宁,你的宝贝剑就借我一天吧。”
“不借。”简短利落两字之后是无声地咀嚼馒头。
“小宁宁,好宁宁,我可是求了你三年,三年哦,只压箱底时让我看见了剑鞘,连摸都不让我摸,好宁宁,明是我生日,我不要你送我别的,那把剑就借我一天。”
三年了,拾欢这种在外人眼里风情万种的撒娇我已见惯不惯。“不借。”继续专心对付我的馒头,“这种神情不要浪费在我身上,前院里可有的是一掷千金买你笑的人。”
他第四次叹息:“小宁宁,你真残忍,你真要看着我被自己的好奇心害死。”清亮的眸一转,“对了,小宁宁,前院的景致可是枫城有名的,你怎么老喜欢对着这黄沙发呆啊?”
“看久了厌了。”
“可你三年来都几乎面对这黄沙。”
想了想,终还是说道:“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我不喜欢太伤感的东西。”
拾欢呢喃着我的话,陷入沉思,半晌,发狠地咬了一口手里馒头,又呸呸吐了出来:“小宁宁,真不知道你为什么放着厨房里那么多美食不吃,就挑这个吃。”
“活着,吃什么都一样。”淡淡应着,停了咀嚼,“看够了没?看够了回你的枫香院去,别让大风吹坏了你的皮肤,那些客人又要啰嗦我没把你侍候好。”

“尚宁,”拾欢凝视我的目光没有动,认真道,“你侍候了我三年,我可是没把你像阿二他们对待,我可是把你当朋友的。你瞧,这三年,我的事你都知道,我对你的认识还只停留在你来枫香漠色那个时候,这不公平哎。”
“你以为我背后有故事?”我沉思着看他。
拾欢猛点头,乖巧模样,一点都看不出是那位人前酷酷,枫香漠色的招牌小攻。枫香漠色,很巧合地位于枫城中心,半城枫色半城黄沙交界地带,只不过做着三教九流中最赚银子之一的行业。枫香院,提供男色服务,做女人的生意,也做男人的生意。漠色院,住着都是来自西域的妖娆女子。
枫城,坐落在中原与西域的边缘,两者中间地带。
“三年了,你从来不讲自己的事,就连我问那把剑的名字,你都不肯告诉我。”拾欢把玩着手里的馒头。
“名字而已,叫什么都一样,你喜欢叫它什么就叫什么。”
“不一样,它一定有个响亮名字,有一段精彩故事,说不定,”拾欢眨眨眼,“说不定是定情之物哦,就像我房间里收拾的那堆剑一样。情剑犹在,佳人何去啊!”拾欢摇头晃脑地第五次叹息。
“你想多了,只是一把剑而已。”
“尚宁,你也知道,越不想别人知道的事,别人越会挖空心思打听。”拾欢似乎在威胁了,看来他今天是铁定了心。
“你真想知道?”
他忙点头,连把玩馒头的手也静止下来。
“他是我的剑,以前我喜欢抱着它,在江湖乱走,抱着他就像抱着某个人,充实。”
“尚宁是侠客?”
“杀手。”我淡笑着纠正。
拾欢楞了楞,却很快恢复神色,又道:“然后呢?”
“它饮过很多人的血,大多都是心头血。那些它尝过血的人如今都睡在地下了,除了一人。”
拾欢侧头看着我,听的很专注:“是谁?”
“我死过好多次了,”极目天际尽头,大漠深处,话音钻入风声,“可现在还活着。”
然后只剩风卷黄沙声,前院的落叶声。
“幸好你活着。”拾欢打破沉默,笑的奸,“不然这三年谁侍候我啊?”他又想发现了什么,喃喃自语,“没想到我的侍从竟是名杀手。”声音一转,“继续讲,继续。”
“没了。”我起身,“明日是你生日,枫香院会很热闹,我去看看准备得怎样了。你真想吹风,就跑到风口里去吹,保证让你变的有男人味,老男人味。”
拾欢哼了一声,不满道:“不说就不说,明可得把剑借我。”
……
夜里拾欢没客,侍候好他睡觉,我回到隔壁厢房,窝进自己的床。
拾欢的房坐落在枫香院僻静一处,隔绝了夜里一些纸醉金迷的喧嚣,夜里的风声比白天大很多。
正对床的墙角置放着一只落了锁的箱子,里面是一些杂物,杂物底下安安静静躺着一把剑,一躺就三年,现在应该积满了灰尘吧。难得拾欢一直惦记到现在,这一惦记可是三年。
三年,应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
三年前的事,恍如隔世!很遥远!
拉高了被子,心里笑骂一句:“好好睡觉,不要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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