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 惊见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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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那天下着雨,长安所有的梨花都哭了。
我去探那座郊区的长安别院。
泥泞小径,梨花夹道。
一条黑影闪进那座府邸。除了我,还有人在打颜回的主意吗?
飞过无数梨花枝,寻觅到一个隐蔽处。
院子里的情景差点让我跌下墙头。
一阵剑光过,一具身子不**形。血,在梨花飘零中盛开。是刚刚那抹黑影,才那么一会功夫就成了一具尸体,四分五裂的尸体。
我承认我没见过这样的杀人法,我承认我被吓到了。三年前,打死我也不会想到杀人这个词。杀手三年生涯,我做过的生意都是一剑穿心,那些尸体再无其他伤痕。
颜回,果然是个冷血的人!
“第二十七个!”一位年轻人擦拭着滴血的剑,冷冷看着地上尸首。
果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打颜回的主意!那位雇主,在我前头已经派了二十七位杀手!心跳有些不稳。
院里的人往这边方向看了看,嘴角浮起一抹讥嘲。
他发现我了?应该发现了。
手紧握刺心。
院里的人却回了头,“冷儿,弄干净了!”话音未落,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个书童,手脚麻利地清理地上尸体。
发着寒光的剑回鞘,颜回已进了屋。
颜回,到底什么心思?明明发现了我,为何又放过我,难道认为我不足为虑?侠客榜第一人,就这样自负吗?
这是我在半月间第一次见到颜回,见识到了颜回漂亮的剑法,却被他发现了。我应该庆幸那天我蒙了面吗,或者应该庆幸那天他放过了我?
颜回的剑法绚丽,却是杀人的剑法。
我有点担心了。
潜回客栈后,我发现我犯了个致命的错误——我留下了脚印。
下过雨的路泥泞,回来时我揣摩着颜回的剑法,忘了使用轻功,那一行脚印定能使颜回追到这里,也许现在他就在窗外。
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犯错!一个杀手犯错就意味着丢命。
此地已不能久留,我抱着我的剑出了客栈。
我的头发乱,我的衣衫烂。从背后看,一个不折不扣的落魄人;从前面看,一个江湖三流货色。从侧面看,一个很欠扁的人,一个卖打的江湖人。卖打,就是把身体当沙袋给有钱人当发泄对象,这个时空可以卖任何东西,卖肉,卖命,卖打,甚至还可以卖感情……
大街上的我,整一个标准从长安三流客栈出来的江湖浪人,没人会注意,就是注意也是被鄙夷,被唾弃那种。
景容说,杀手一定要善于伪装自己的气息,无论哪时哪刻都要伪装。景容说伪装的最高境界,就是习惯了目前伪装的身份,忘记了自己是一名杀手。
于是三年前,我一直是这幅模样,不羁的浪子一名。比起景容的华服正容,比起景容的干净风雅,我懒散,我不修边幅。
三年前伤好后不久,景容几乎每天都会催我换衣,催我整装。我不会穿那些繁复的服饰,景容帮我;我不会梳头,景容帮我;我不会洗衣,景容帮我;我不会烧菜煮饭,景容烧给我吃。在无心山,可以说是景容侍候着我。
终于一个雨天,我散了发,把那些华服全扔到屋外赤土里,任雨水淋湿,任赤土的红肆虐月白衫。
景容呆呆看着我。
“我不是宁一。”我认真看着他。
景容继续发呆。
“我不是以前的宁一,我忘了以前宁一生活习惯,不对,应该是我过去的习惯。”我苦笑,“所以景容,请不要继续把我当以前的宁一。”

“好。”景容看着我,突然笑了。
以后就在我会运用这具身子的内力时,我就一件青衫,寒暑不变。我不喜欢穿很多衣服,我不喜欢厚重束缚的感觉。杀手,不应该有太多的束缚。我该感谢这具身子的功力没有随着原主的离去而消失?
我不刻意梳头,只简单挑了挡眼的额前发扎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变的这样,在另一时空,我是一个很讲究外表的人。心底隐隐知道,自己不想和这具身子的原主一样。
景容眼中的宁一是个翩翩佳少年,我偏要把这具身子弄成这副落拓样。
只是以后,景容再也没催我换衫,催我梳头,依旧会替我洗衣,依旧会给我做饭。我却开始遗憾,开始有点怀念景容给我穿衣,给我梳头时的温柔。
原来的天下第二杀手伪装的是一翩翩得意美少年,也许不是伪装,也许本来就是。三年了,我忘了我穿上那些华服,束发后的模样。
三年,从一个普通商人到天下第二杀手,我都快忘了怎么过来的这三年。
景容说,宁一,你是天下第二刺客,不能因为失忆而逃避!
于是伤势一恢复,我就进行魔鬼式训练。
不出半年,我就接了第一桩买卖。那一天,红日刚从山坳里爬起,景容侍弄着无裳花,背对着我。
我没有跟他打招呼,很轻地从他身边走过。弯入小径后,我听到了三个字:“我等你。”
我没有回头,静静地下山。只是我的脑海里都是景容的声音:“我等你。”
景容他在等我。
……
大街上人不少,我在人群中潜行,我没有碰到颜回。颜回,他真的放过我了?一个沉稳冷漠的人怎会放任一个对自己生命有威胁杀手!
我这幅样子,除了长安三流客栈,只剩一个地方接纳我了。
拐进挽香楼。我学那些粗俗的客人,抛出大锭银子,吼:“老子要挽情姑娘!”声音很大,震的额前发飘落,遮了我半边脸,眸色低。这幅模样,带点江湖人的神秘了。
我想象着老鸨殷勤来,谄媚笑,夸张扭动水桶腰。
身边人流动,我听到了窃窃私语。
是羡慕我酷吗?我抬头,不远地老鸨嗑着瓜子,依在花桌边,根本没往这里看,我以为我说的够大声了。
再次抛出一锭银子,“叫挽情姑娘来。”我几乎听到回音了,这回够大声了吧。
老鸨吐了瓜子壳,眼朝这斜了斜,腿却没挪动一寸,“凭你那点银子,也敢叫挽情,一杯花酒都不够!”
周围哄堂大笑。
原来窃窃私语是这个原因,我真是多情了。
手中金色接连飞到老鸨不远的桌上,叮当声不绝。
阳光落在上面,桌上的东西格外吸引人——十片金光闪闪的金叶子。
“这些呢?”我笑着,眼前发轻轻飞起。
“够了,够了。”老鸨忙仍了手里瓜子,扑向桌,快到桌边时却停住,痛惜得不到手的金子,“颜大侠出了五千两银子,包了挽情姑娘一个月。挽情刚被颜大侠请到长安别院。”
揣了那些金叶子入怀,头也不回出了门。
身后传来老鸨热情挽留声:“公子,挽香楼还有很多姑娘呀……”
本以为找挽情可以得到一些颜回的事,没想到颜回先我一步。是巧合?还是他真的被挽情迷住,连追踪我都免了,直接与佳人欢好?抑或是料到我会找挽情,先我一步接走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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