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兴致高昂且吟诗〖召唤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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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兴致高昂且吟诗
昨天晚上一定发生了一些事情。
话说昨天晚上睡觉之前,我灵光突现,把从檀云小萝莉身上窃来的秀发系在了门闩上,可我早上醒来的时候,门还是关着,可我系上去的那条头发却是断了……
我有意无意的询问了府中的好几个下人,可他们都说没看见有人进我的屋子,现在爹娘也说没去过,当我把系发的事情告诉他们之后,他们也和我一样,脸色铁青。
“如果昨晚有人进入子康的居室,到底所图为何呢?”一个人做一件事情不可能没有理由,可我房里既没有少东西,我也没有受伤,那这个非法入侵者到底想干什么呢?
虽然想不出任何结果,可爹娘对我的人身安全却更加担忧了,敌人在暗,我们在明,现在我们能做的也只有消极防御。可魏征老爹一个“文官”,府中也都是些“手有缚鸡之力”的下人,要让他们和歹徒相斗,悬~~
“罢了,罢了,这几日你还是收收心,好好呆在家中,别和那些狐朋狗友出去惹事。”魏征老爹一句话宣判了我接下去几日的“软禁”命运,泪……
见我还有点不乐意,裴氏补充道:“乖儿,你爹说的不错,那贼人几次三番针对与你,我看他们不是一个人,我们要从长计议。”
魏征老爹若有所悟,娘亲果然聪明绝顶,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昨天那人肯定还有同党,说不定昨晚上偷偷摸进我房间也只是其中一个,最好是能一网打尽,才能安枕无忧。
拜别双亲,再次回到我的小屋,和二十一世纪比起来,唐朝真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没有任何的娱乐设施,也罢也罢,趁着空闲,把那张“席梦思”床完善一下吧。昨天做的匆忙,铁丝缠绕的不够多不够紧,所以魏管家才陷了进去,可又没有老虎钳,怎么才能把铁丝收紧呢?
把被套撕开后,我研究了一下,光用手凭我的力气是无法把铁丝收紧的,可到底用什么工具呢?咦,对了,就是这样。
“檀云!”一声吼下,小萝莉一溜烟儿的跑了过来。
“奴婢在。”
“去帮我找个坚实一点的木棍。”
过十息,檀云就拿着小木棍风风火火的来了。呵,有个好用的丫鬟还真是舒心,尤其又这么漂亮乖巧。
“你留在这。”我交代了声,便忙着投入工作了。先把铁丝在一头缠绕收紧,再把铁丝的另一端先缠绕在木棍上,然后拉到另一边,双手向下压着木棍,果然崩的紧紧,不过这还不够,我把木棍和床边垂直,像绞盘一样的绞紧铁丝,直到木质的床边被绞得微微陷下,我又多绞了几圈,这才放手。
檀云细心的为我擦去额头沁出的汗珠,“少爷这是?”
“嘿嘿。”我笑而不答,继续投入到生产世界上第一张席梦思的伟大工作当中去了。横竖整整两百根铁丝,都被我一一绞好,连被当作工具的木棍都勒坏了几根,一直到日正当中的时候,我才完工。
“哈哈哈,第一张席梦思!”我仰天狂笑。
檀云小丫头好奇的左看右看,就是不明白小少爷把这么多铁丝绑在床上干什么。“席梦思?”
时候为这好奇的小丫头解惑了。“席梦思就是让人睡着十分舒服的床。我坐在铁丝网上,晃了几下,弹性刚刚好,现在只要把棉花塞满再用被套套上,就大功告成了。
“你也来试试?”我诚意十足的邀请,可檀云却不领情,那小脑袋摇得,仿佛我是在叫她坐老虎凳似的。
好吧好吧,还是等我做好了再说吧,我敢保证,这小丫头一定会爱上这张床的!咕咕咕,肚子叽里咕噜的叫唤了起来,还真是有点饿了。正好桌上还有一盘点心,我连盘子端在手上,递给檀云一块,她摇头,没有接下。

“吃,我叫你吃你就吃。”我假装很不高兴,檀云怯怯的接下了糕点。
“这才乖嘛,今天你帮了我的忙,这是你应得的,等我这席梦思床做好了,我还要给你做一个呢……额,咳咳……噎…”妈的,糕点太干,差点没把老子噎死。
檀云赶紧倒了杯茶,小手擂鼓似的在我后背轻轻的捶着。
“谢谢。”檀云又是一怔。
啊,终于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工作,心情舒爽啊,除了那些高科技的玩意和时代所限制的玩意儿我做不出来,但是使自己获得更现代一点还是可以的嘛…哈哈,越想越开心,恩,要抒发一下情感。
“檀云啊~~”
“奴婢在。”
“笔墨伺候!”小时候练了四五年毛笔字,工作以后也当成业余爱好进行了几年,虽然称不上风骨,但也不至于污人眼目便是。
檀云在砚台里倒了点茶水,细心的研磨起来,我则看着面前的“纸”发呆。泪,这也叫纸?黄巴巴的,一点韧性没有,跟树叶似的,真怀疑一下就能折成两半,与其说是纸,还不如说是薄饼的好,轻轻一擦,还能擦出些许“芝麻屑”来,汗~~
现在也只好先用用这“饼干”来凑和了,不过看它的干燥程度,吸墨性能肯定不错。
“好了,少爷。”檀云虽然奇怪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少爷要笔墨干什么,可也不好发问,不过看少爷拿毛笔的姿势,明显就是没学过的雏,憋红了脸,想笑又不敢笑。
我又何尝不知道,我习惯了抓钢笔圆珠笔,当然就用那样的姿势抓毛笔!反正不管什么姿势,只要写出来的字能看不就行了?
外面传来了一阵鸟鸣,迎头看去,原来是两排大雁。是啊,就快冬至了,这些鸟儿都要飞到南方过冬的。
“鸟儿真幸福,有翅膀能翱翔九天之上……”檀云神往的看着那两排渐飞渐远的大雁,自语道。
“你也可以啊!”我脱口道。
“骗人。”檀云似乎不是那么怕我了,经过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的相处,她已经能够抬着头和我对话了。好现象……
“哈哈哈,本少爷从不骗人,放心吧,我说能让你飞起来,就一定能让你飞起来。”空中飞人对唐朝人来说可能是梦想,可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却是太简单了……
云扭过头,似乎还是不信。
我也不纠缠,反正到时候让她真正飞一次就行了,此时诗兴大发,莫要把灵感弄没了才行。
我习惯性的咬咬笔头,心中想到刚刚飞过的大雁,挥毫泼墨: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勝春朝。晴空飛雁排雲上,便引豪情到碧宵。
“好!”一气呵成!虽然这“薄饼”看上去不咋的,不过写起来却是不错,手感极佳。常写毛笔字的大多会对常用的繁体字很熟悉,所以我便用繁体竖格写了出来,免得檀云不认识……对了,我还不知道檀云识不识字呢。
转过头看那小丫头一脸目瞪口呆的样子,我知道不要问了,她肯定识字。
“少,少爷……”檀云莫名的紧张了起来。
“怎么了?”我一甩双袖,遥看碧空……额,在屋子里,还是看屋顶吧……
“好丑……”檀云的脸已经憋红。
“什么?好丑?”我郁闷了,怎么说我也多多少少写了七八年的毛笔字,丑?
檀云也不说话,拿过架在砚台上的毛笔,铺好纸张,一蹴而就: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勝春朝。晴空飛雁排雲上,便引豪情到碧宵。
我看看檀云的字,再看看自己的字……惭愧之极,脸红,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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