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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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李老板,今年的收购价也太低了吧?还不如去年呐!”果农陈致材拉着一位衣着华丽四十开外的富商李老板讨价还价。
李老板抽着水烟,三角眼瞅着陈致材,爱理不理的道:“你呐,愿卖不卖。这出云国多的是富贵果,你们这‘景怡城’离大都又远,光运费就是笔不小的数目,还不要说一路颠簸所受到的损伤。要是换了别家的来收购,可能还没这个数。”
李老板前脚一走,陈致材转头就冲着我这边看过来,一边叹气,一边叫道:“爹,你那边情形怎么样?”
大家可别误会,他可不是叫我爹,我只是半路上迷了路,正好遇到驾着驴车的陈大爷,反正我也没有目的地,就坐上了陈大爷的驴车来到了出云国边陲城镇‘景怡城’。
“唉,我挨着问了好多家,出的价钱都差不多。”
“咦?这小朋友是?”陈致材着着我问。
“哦,他是我路上遇到迷路的小孩,我就顺道带他回来了。”
“陈大叔好!”
“好好好,饿了吧?先回家吃饭。”陈致材和蔼的说着,一边牵过驴子往家的方向走。
一路上我也注意观察了一下,‘景怡城’因为处于出云国边陲,民风纯朴,经济也较为落后。要说这里的富贵果不比其它城镇的差,就因为地理位置影响,很多商人都不愿意来这么远的地方收购果子,就使得个别奸商使劲打压果品的价格,以谋取暴利。现在正是挂果时期,商人便会提前来讲好价格,签好协定。如果你不签,到时候果子成熟了你还没有买家,那所有的果子也就只有等着发霉腐烂。可是你要是签了协定,万一有人出更高一点的价格你也没法毁约了。
不多一会就来到了陈致材的家门口,虽说是个大户的果农,就因为果子不能卖好价钱,所以家境看起来也很不好。陈大婶一看就是个勤快麻利的人,为人也很和蔼,听说我是个迷路的孩子,笑着把我迎进门。虽然是粗茶淡饭,可是我吃得很开心,好久没有这种轻松的感觉了。
吃过饭,我跟着陈致材和陈大爷进了他们的果园,哇!那可真是一大片的林子啊。少说也有上十亩。树枝上结满了绿豆大的幼果。其实他们所说的富贵果就是我们今天的樱桃!因为当时的栽种技术还很不发达,所以很多国家都没有办法大量栽种,只有出云国由于地理位置的便利,才成为富贵果的出产大国。
陈致材看着满园的煞是喜人的颗颗幼果,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只是叹着气。
“陈大叔,您不觉得你这种育果方法有问题吗?”我突然的问话让他们回不过神来。
好一会儿,陈大爷笑着道:“小孩子家懂种果树吗?别闹了,我跟你陈大叔还有事要做,你自己玩去。”说完两父子向园子深处走去。
见他们不听我的建意,急得我着点跳起来,我冲回屋里去,关上房门,努力回想以前曾经读过的书。往事又一幕幕在脑海里翻腾,以前看过那么多的书,总有一些是关于果蔬的栽种的。脑子久了不用,真的是会退化的。来了来了,我跳起来冲出屋去,吓了陈大婶一跳:“小路,你这是怎么啦?生病了?”
“不是不是,大婶,给我一些纸和笔,快点,我有急用。”陈大婶不解的为我找来了纸笔:“这些纸笔还是你大叔小时候上学堂的时候用过的,好久没用过了,你看看还能写不。”
还好,还能够用,我拿着纸笔回到屋里开始默写樱桃幼果选果技巧。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便写好了,我又拿着手稿冲向果园里找陈大叔他们。找到他俩的时候,他俩正在施肥,我将手稿递给陈大叔:“大叔你先看看,你应该识字吧。”
陈致材被我莫明其妙的行为疑惑住了,不过还好,他识字,照我的意思接过去看,刚瞅上两眼,他突的一把将手上的作业工具丢到地上,开始认真看起来。
我认真的道:“因为现在果树已经结幼果了,只能从疏果这一步开始做起,日后我会慢慢将选种整地施肥,枝条的修剪,病虫害的防治,如何提高坐果率和果实品质等等一一写下来供你们参考,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为果树选果,以便保证果子最后的质量。如果我们的果子比其它地方的都要好,还怕没人来高价收购吗?”

陈大叔看得一时回不过神来,陈大爷不解:“啊材,小路都写了些什么?”
陈致材半响吐出一口气,眼角润润的:“啊爹,亏我们种了几代人的富贵果啊,还不如这么一个小孩子呐。”于是他又将我写的内容解释了一遍给陈大爷听。陈大爷听后也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照着我的方法,我们忙十来天才算忙完。得空的时候,我又将其余的记录了下来,陈大叔像宝贝一样把手稿珍藏了起来。
一幌眼到了6月间,陈大爷家的富贵果比别家的早熟了大半个月,收成也比以往多了三分之一,果子色泽红润饱满,汁多味甜。果子采栽了下来一上市,便被各路商人看中,纷纷要求高价收购。喜得陈大爷一家合不拢嘴,一家商人喊这个价那家商人又抬价,搞得几家抢购的差点打起来。我连忙喊停:“这样吧,我们来竞拍,价高者得。”
“竞拍?”
“是呀,谁出的最高,就归谁收购。”
于是搭起了临时的台子,经过热烈的竞拍,最终被一赵姓商人以每担百两现银的价格收购了去。
日后这‘景怡城’自然成为最盛产富贵果,品质最优的产地。这是后话且不说,说那赵老板问及陈大爷如果产出如此优等的富贵果时,陈大爷自然老实说是一小孩传授的,赵老板当然不信,不过此话却传遍了整个出云国。
我也知道此地不能久留,趁着陈大爷一家忙于接受众人‘采访’的空当,我躲进了一个小茶楼,打算不跟他们说声再见,便又开始自己的流浪生活了。
突然一支手将我拉到一桌边坐下,吓得我差点叫起来,注意一看,竟是一八旬左右的长须老翁,他一边喝着酒,一边道:“可让我好找,老夫等你十年,找你十年,可让老夫找着了。”
“老人家,你没病吧?”是不是老糊涂?
“老夫好得很!”他瞥了我一眼,目光炯炯有神:“跟我走!”
“喂!”
有没有搞错?还没来得及反对,便“咻!”的一声,只觉得在云中飞过一般,转眼间落到一破庙前。
倒!是不是跟破庙有缘哦?为什么老是要落到破庙前呢?就没有个好点的庙让我落?
那老翁将我拖进庙里:“进来吧!”
“你想干嘛呀?十年前我不认识你,二十年前我更不认识你,你要寻仇是不是找错人了?小子我才18呢!”我躲到庙里神像贡桌下不出来。
“不识好歹!老夫是来帮你的,来吃了它!”他从怀中拿出一个玉瓶儿,倒出一颗绿灿灿的药丸。
“我不吃!”开玩笑,没被太子整死,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小命。
老翁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要不是看在你是个姑娘家,老夫真想给你两下子。”
我一听,忙伸出半个头:“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我还没来得及缩回头去,那老翁如闪电般的一眨眼就一把抓住了我,一指点了我的某个**位,我的嘴就乖乖的张开了,那颗绿药丸就这样被我吃下了肚子。
“死老头!”真的不能怪我没有家教啊!那老头又白了我一眼转身就走了。
我揉揉被抓痛的手腕,感觉那药丸吃下去半天都没动静,这才放下心来,就是不明白那老头是什么用意。拍去一身的灰土,现在我应该去哪里呢?天大地大,好像的确没有属于我的地方啊!
当准备走出破庙的时候,突然肚子开始痛起来,接着全身如同要爆裂般巨痛。我痛得在地上打滚,只觉得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想要从我的身体里钻出来,皮肤也开始裂开,鲜红的血液流得满地都是,我的意识开始模糊,当太阳从西边落下从东方升起的时候,我的疼痛并未减少,反而更加巨烈,凭着仅存的一点意识,我摸到了那颗毒药,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让我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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