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超级魔王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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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等一千年了,您终于回来了。”白胡子老头,哦不,应该说是那个叫阿修的白胡子老头的声线里有掩饰不住的激动,就差老泪纵横了,噬夜估计要是这老头的修行要是回去个千八百年的话,他一定会毫不忧郁的扑上来亲吻自己的臭脚丫子。
噬夜心里打了个摆子,看来这种久别重逢宾主相聚的感人场面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是不适合自己的,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魔王也忒聪明了点,自己一阵瞎折腾之后就跑去睡大头觉去了,留下这么场狗血的剧情让自己来做替身。
磕磕绊绊地走到王座上坐下,不好意思这里也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走到王座上这么短的一段路能让噬夜走得磕磕绊绊?因为这王座是在高处大家都知道是吧?上高处就得爬阶梯儿是吧?说起这阶梯儿噬夜那真一肚子火气,这东西的尺码标准和现代社会也相差忒多了点,基本上一步就抵得上他家的两步半,按理说咱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走这么点阶梯儿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不过现在不同啊,咱身份不同了,咱可是明星了,哦不,咱是王了!王就得有点王的仪态和风度,一步两回头再加三次充满感情的挥手是每个王必须具备的基本风范,于是乎,这路就显得有点崎岖了——。
“呃——阿修,这楼梯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搞得标准一点?”噬夜顺手捋捋额前的银丝,以掩饰脸上尴尬。
“标准?”白胡子阿修显然没能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在他看来,王就是王,连措辞都能够如此与众不同。不过自己的做为仆人的居然不能领会王的意思,这个罪过可真是不小。“请王明示!”
“那个,我的意思就是把楼梯给搞得矮一点,你明白了吧?”
“哦,如您所愿!”白胡子阿修一脸恍然大悟状,这等小事对于擅长土系魔法的自己来说不是举手之劳吗?甚至不用念任何的咒语,白胡子阿修只消轻轻一挥他那看上去就很拽的魔杖,王座前的阶梯高度瞬间变成了噬夜想要的模样。
再一次近距离的看阿修施展传说中的魔法,噬夜依然看得是双眼直发绿,这哪里是魔法啊,简直和中国神话里的仙法一样嘛,他看白胡子老头的目光瞬间由耶苏式的嫌恶转化为看见阿拉丁灯神的狂喜。看得出做为魔王手底下四大魔仆之一的阿修这老头的本领可真是不吹的,要是能把这老头随身带着,那谁敢管咱吃香的喝辣的,吃一半扔一半?
至于他更多的用途咱暂时还没发现,不过要是有本人型物体使用说明书你说该有多好?王座上的噬夜继续发挥着前世的特长——YY,在底下四仆不经意看到他的四个角度,那表情真是有说不出的猥琐,如果不是一早确定了身份,底下这四个人真要怀疑那个所谓魔王的真实性了。
还好感觉气氛不对的噬夜适时的收起了猥琐的嘴脸,对于自己不是真的魔王这个事情他暂时可没想让别人知道,估计魔王也是这个意思吧,要不他自己不早就告诉他们事实真相了吗?看来这个魔王对他们还是留了一手的,至于自己嘛,别的没敢多想,只是如果真让下面的人知道自己不是真魔王的话,那他们还会不会卖自己的帐就真成问题了。若想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生存还顺带着吃香喝辣,手底下没几个强悍的小弟罩自己自己怎么成?别说吃香喝辣了,要是没了他们自己恐怕是一天也活不下去,想到这里,噬夜脸色一凛,还颇有点魔王那意思。
“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们几个?其他人呢?”做为黑暗梵天的主人,,魔王手下应该是众魔群集,但是现在这里明显就只有区区四人,也未免显得太冷清太不气派了。
“魔王您有所不知,在你离开后的前几百年我黑暗梵天还算平静,只是最近几百年各大势力已隐隐有了谋反的意图,其中黑精灵族的精灵王伊米尔、死亡之地的塔那托斯,还有血域的女魔主嘉西乔更是吞并了周围的小范围势力形成三足对立之势,看来他们都在觊觎魔王的宝座,不过,看来他们对魔王您还是有所顾忌,所以并没有明目张胆大肆行动,阿修已自做主张分派人手去各族进行严密的监视。因此魔王您回归黑暗梵天一事,除了我们四个还没有其他人知道,您看是否让阿修现在就把他们召集起来,一起恭迎魔王回归?”
白胡子阿修这么多年可真不是白活的,魔王回归可是件大事,现在却只有最心腹的四仆知道,就气派上来说真是差了点,未免有失魔王的体面,但是如果现在召告天下的话,也不能说不是个大麻烦,因为魔王的力量已经被封印,他现在的能力不过是魔界殿底的重生境界,就是随便一个小地魔也能把他捏死,关于这点虽然没人说出来,但四仆都是心知肚明的。
千年前,魔王为一个人界的普通女子舍弃了魔王尊荣和黑暗的一切去了人类世界,这事本身已经引起了各大魔主的不满,只是碍于魔王本身的实力强悍,以及他手下这同样强悍而且忠心耿耿的四仆,所以尽管不满也不敢有所表示,而且他们顾虑的是,与魔王悠长的岁月相比,那人族女子寿命最多不过短短两百载,一旦那女子身故,魔王势必重返魔界,如果他们那时候有任何异动,等魔王归来就难免落得个被剥皮削骨的下场。
魔王这一去便是千年,千年的时间,虽然和魔族的悠长岁月相比是那么不值一提,但那毕竟是段很长的岁月,任何有灵魂的物体就会有**,有**就会有野心,魔王的名头和随即而来的巨大利益已经让不少魔主开始蠢蠢欲动,要不是阿修等人竭力控制只怕现在的魔界早已变得面目全非,哪里还轮得到噬夜这个冒牌魔王坐上那王座?当然各方魔主之所以不敢明目张胆的反叛,其中也不能不说是千年的魔王留下的威慑,因为他们吃不准魔王究竟会什么时候出现。但是他们心里知道魔王一旦出现必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对抗的,所以他们也一直只能暗中蠢蠢欲动,因此现在的局势虽然紧张但还算是稳定,但要是这时候宣布魔王回归,各方魔主势必要来参拜,以他们的实力肯定会发现魔王已是今非昔比,到时候魔界就真的乱了。
所以他将难题丢给让噬夜,让他自己决定是否要现在就召集群魔。
噬夜一向认为自己有集万千优点于一身的人物,其中对于自己属于智慧型生物这点特别笃定,事实也没错,不过除了智慧,他还有没有其他的优点?关于这个就有待商榷了。言归正传,现代青年谁没看过点关于阴谋权术的电视或者小说?刚才老阿修已经说了各方魔主已经起了反水的心思,自己如果这个时候在召集人家来不是自找没趣吗?没点实力谁敢自称魔主??有实力的那自然就能看出自己底细,到时候人家还不乐颠颠的一挥大旗把自己给反了?再到时候形势所逼说不准自己一不小心就得掺和进什么复国之战去了,战争太残酷,太多鲜血和杀戮那可不是自己的小身板抗得住的,现在只要自己尽快将魔王权杖找齐了那其余的事就丢给真正的魔王烦去吧!所以就照老阿修的意思,先这么着吧。
“我现在状况相信四位都很清楚,所以我回归一事暂时你们几位知道就够了!千年前我已经将自己的能量封印于魔王权杖之中,所以现在的我和普通的重生魔没有区别,如今第一要事就是找回权杖解开身体的封印,到时候魔王才会真正的回归!”虽然只是短短两句话,但噬夜可不是随口就说出来的,首先这话表示了自己对四仆的绝对信任,这无疑给他们本来的就很铁的忠诚再次加了道保险;其次,四仆心里肯定有疑惑啊,为什么魔王会这么弱?现在有答案了,那是因为我的力量被封印了!其实就算魔王的力量被封印了,就算他现在是只有重生境界的魔,噬夜的此时精神力也确实是实在是弱得不象话,但是无论如何,对魔王忠心不二的四仆已经完全打消了心中的疑虑,别的不说,光魔王对他们的那份信任已经足够四仆激动个千八百年了。
看着四仆脸上巴不得立刻以死明志的表情,噬夜心里唱起了某首欢快的歌曲,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
可接下来想到问题却让他笑不出来了,四仆肯定是要留在魔界镇场子的,那不就是说自己要独身踏上寻找权杖部件的漫漫长征么?前路很崎岖,噬夜很难过!而且因为没有确实的寻宝地图,只靠魔王留下的线索来看,要找齐那6颗代表不同力量的晶石,就表示他的足迹很可能要撒满这个叫做梵天大陆的每一寸版图。

原本来到新世界能到处走走,满足一下前世周游世界的美梦也没什么好,而且以自己现在这只有重生境界的虚弱躯体,根本就不适合在黑暗梵天以外的任何地方行走,别说自己魔族的身份跟本不可能受到本族之外的任何一个族类欢迎,就是光明梵天那另人痛恨的光明气息就足以要了自己的小命!而最最要命的是,他现在连在魔族自己的地盘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存在,因为那只会使他在魔界比其他几族死得更快更彻底,一句话概括就是,自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步步为艰!在这样的环境下,活着都是奢侈,但是他还得去寻找封印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力量之源晶石!此时噬夜已经开始后悔起自己的刚才才接下的艰巨任务来!
噬夜原以为占了魔王身子就该一扫前世的晦气好好的威风威风了,但是他没想到自己在前世最多也就混个三餐不济,而这辈子却是一个不小心随时连小命都保不住了,这可是好不容易得来的二次生命啊!你以为什么人都有机会向天再借500年的吗?他发誓自己没有任何比现在更怀念家里那可能就要跟别人跑了的34D女友。
“室友啊室友,你可没告诉我找个权杖会这么危险啊!”噬夜在心里念叨着,不过真正的魔王此时已经陷入了沉睡,笑话,就算听见他说的话,魔王也不可能理会他,要是早告诉他这些还怎么让他点头答应这事啊!所以不管魔王是真睡还是假睡,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把那这个自称智慧型生物的噬夜给阴了。
“魔王此行必定艰险万分,但可惜的是我等四人却不能跟随魔王左右——所以现在将千年前王留下的宝物归还,相信能对王此行有所帮助。”
本来听到老阿修前面半句话后已经耷拉着脑袋的噬夜在听到他后面半句的时候一下显得神采熠熠起来,宝物哇,正所谓千金易得一宝难求,何况是魔王留下的宝物,说什么都不会是大路货吧!
在噬夜焦急的眼神促使下,四仆立刻将魔王以前留下的宝物陈列在他的面前。
老阿修手上的是一枚手环,噬夜的压制住内心的激动走到他面前。
纳宇环:约有三指宽,据说取材是来自天外的矿石,颜色类似古铜,但是却其坚固程度却是超乎想象,魔王曾经试过,以他之力天下竟没有任何利器能撼其分毫,可见其坚硬程度。
而且从表面上看这手环还是个精致艺术品,至少它很符合噬夜的是审美标准,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酷!手环上面的雕工精细绝伦,让每个见到的人都忍不住赞叹制造者的鬼斧神工。至于制造者是怎么把这么些看似花纹实则是阵法的东西刻到这么坚硬的东西上去的,就不在咱的研究范围内了,能做出这种好东西的人一定是高人嘛,既然是高人就是说不是谁能那他研究透彻的是吧?
但不用说大家都知道这可不仅仅是个普通的装饰品,对,他就是传说中须弥空间,而且还是容量无限的那种!说到须弥空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基本上这个大陆有点地位的人都拥有一个以上,它可以根据制造者的喜好做成各种各样的物件。在玄幻小说中那更是主角行走江湖的必备法宝,要不那么多的将来式的好东西光压就能压死人了!但是由于材质和练制者的水平限制,一般的须弥空间也就一件屋子那么大。但是这个纳宇环的不同就在于他的无限。不夸张的说,只要噬夜能拿起梵天大陆的话,他就可以把整个大陆收进这个纳宇环之中。而且一般的须弥空间能装的都是些死物,而纳宇环的妙处还在于他连活生生的人也可以装下,这么说吧,纳宇环其实就相当于存在在这个宇宙的之内的另外一个小宇宙,显然这纳宇环属于顶级的神器级的宝物。
不过噬夜最喜欢的不是纳宇环酷呆的造型,也不是他无限量的空间,这可是能装下大活人的宝贝啊!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嘛,有了这宝贝哪里还需要什么金屋来藏娇啊?现在房价一天天看涨,先且不说自己有没有能力买下一套房子——里的那间厕所,以后只要咱遇见了心仪的美女,直接告诉摆个POSE告诉她:跟我走,有肉吃~!咳,不是,应该是:跟我走,我会给你一个世界!那真是说有多牛就有多牛!要多拽有多拽!
噬夜暂时压制住满脑子YY将手环戴上,然后拿起了旁边那个肌肉型男——阿瑞斯手中的长剑。
托尔斯的力量之剑:这把看似平平无奇的近战武器,最神奇之处就是可以让使用他的人在半小时内力量加倍。这么说吧,要是一个普通人得到他也没多大用,但是如果是一个圣战士得到它呢?圣战士本身的力量已经绝对恐怖了,要是再翻一番?那他的敌人在面对他时,下场就不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的了,所以,魔王在走之前把这柄剑留给了最适合它的阿瑞斯,这个肌肉型男绝对和他看上去一样能打!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魔发世界,魔法师和战士的武器可是泾渭分明的,因为魔法师使用的法杖主要追求的是其对魔力的疏导和扩张能力,再加上魔法师普遍脆弱的体质,所以他们的武器一般都是采用木制,或者其他轻巧的金属、晶石等制造,所以它们往往和主人的身体一样脆弱,根本无法用于近战。
而战士用的武器却主要是以坚韧和锋利程度以为判断好坏的标准,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况会考虑它的重量,更因为材质的原因,战士的武器根本不具备魔法传导能力,这些其实都是常识性的东西,所以也不多说了,但是这托尔的力量之剑特殊就特殊在他它坚韧锋利的同时也具备轻巧和魔法传导能力。虽然他的魔法传导能力有限,但也足以和一根地级魔杖媲美。在前世没少打网络游戏的噬夜可是相当清楚一件好装备对自己的作用,于是毫不客气的将之收入纳宇环内。
前面两件东西都这么牛B哄哄的,那个外号梦遗和尚本名阿迪恩手中的最后一件皮甲自然也不会逊色到那里去。
荷鲁斯之甲:当噬夜将它穿上时,这件皮甲就好象是融入了他的身体般消失不见了,荷鲁斯四子是埃及神话中冥王身体的守护者,这件护甲主司防御因而得名,它有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就是抵御阳光,这个功能听上去倒是很像墨镜太阳伞之类防紫外线的现代产品,但是,别忘记噬夜是一只准备偷渡出界的魔,一旦出了黑暗梵天去到光明梵天那边,实力直接下降一级不说,那外面的光芒气息已经足够要了他的小命。但是有了这件荷鲁斯之甲便可以利用它的另外一个变态功能:转换。这个功能可以将外面的光明气息转化成适合魔族修炼的黑暗气息,如此一来,不管噬夜走到哪里都不用担心自身黑暗能量枯竭后继无力的状况了。
有了这三宝傍身,再加上纳宇环里多的眼花缭乱的魔法晶石和稀有金属,以及其他一大堆说得都不上来希奇古怪玩意,噬夜对于这次寻宝之旅隐隐地升起了那么点信心,看来穿越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永远不会像在地球上一样为钱犯愁,一不小心还得了这么多好宝贝,真是值啊!
只不过四魔中已经有三个献出自己的看家宝贝了,没理由说那个看上去胸大有脑的鱿鱼,哦不,是那个叫阿芙若的尤物没有任何表示啊?虽然坚决抵制行贿受贿之风确实有那么点骨气,但是自己好赖是她的主人来的,不能吧!
“王请放心,您的给我小宠物我可是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呢,不过冰冽和雪冷他们两个现在特别爱睡觉,若儿是怎么也叫不起来,要不请您屈尊去看一看它们吧!”
这是噬夜第一次听到阿芙若开口,她的嗓音果然和想象中一样电力十足!不过YY之后他更兴趣的是她说的冰冽和雪冷是个什么宠物?
魔王的宠物想来肯定是相当酷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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