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五十七章 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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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听到了?”
“回小姐,当时您是唱给少爷的,但是……”但是嗓门很大,所以听到的人很多。大叔不知如何礼貌的表达。
雨晴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重点是她把这首歌唱给了沈觅听,这可是情歌啊,还是情歌的代表靡靡之音啊。
“小姐唱了很多遍,所以很多人都学会了。”大叔低下头,虽然当时少爷和小姐坐在桂花树下,也没有点灯,但是很多人都看见了,小姐是抱着少爷唱的,唱着什么:“我的情也深,我的爱也深,月亮代表我的
雨晴捂住头,真是混乱的一天——我是千里之外的分界线——
远在千里之外的东海县,县衙里的齐守谦,拿着一张信纸,脸色突然变了,“京城京城……,雨晴……你一定要好好的……”——我是转回来的分界线——
大叔赶着车,没有直接回燕妆的住处,而是拉到了杜府。雨晴今天要熟悉场地,和杜家请的媒婆一起,了解一下明天的婚事安排,行走路线以及注意事项什么的。
雨晴一出现,就因为头上招摇的三根簪子成功引起了众人的重视,杜家请的那个李媒官,年龄有四五十岁,一身富贵打扮。神情也很高傲,扫了雨晴一眼道:“方媒官,明日的主角可是新娘子。”
雨晴撇撇嘴,低眉顺眼的听着。她一个外来户,还是不要和人结怨地好。可见。歧视无处不在。即使都是媒官。也分京官和地方官呢。因为这个说法,雨晴几次看到李媒官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
杜府很大,雨晴跟着走了一天。把路线来来回回用脚踩了好几遍,最后终于得到了李媒官的认可,才算是完成了人物,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去。幸好,杜府还遣了马车送回去。李媒官就直接住在杜家。
燕妆同样也是一脸疲惫。杜家同样派了几个年老体面的女人,来给燕妆教规距。雨晴小心地看着燕妆地脸色,疲惫之下是烦躁不安,这桩婚事,本来就距离两情相悦还有差距,那样的委屈,不过是个开始而已,以规矩地名义下,会有多少的委屈产生?和爱无关。也和不爱无关。
简单地吃过晚饭。雨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突然想起了沈觅的那封信。赶紧点上灯细看,洁白的信封上,一个字也没有,雨晴对着灯光反复照了几下,什么也看不到。赌气扔到桌子上,又觉得很不甘心,再看信封觉得那样一片空白就像在讽刺自己一样。
沈觅搞什么嘛?当自己诸葛亮,还弄个什么锦囊妙计?
看,还是不看?这是个问题。小说中电视里出现过很多这样的场景,好像只有晚看误事儿没有早看不灵地吧?
雨晴和自己打了个赌,出声问道:“沈觅,我要看了,你不反对吧?”如果,问三声而沈觅不现身表示反对的话,那就表示他同意了。
果然,问了三遍,没有任何的声音,于是雨晴坦然的拿起了信封。
“晴晴,如我所料,你果然没有等到明天,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雨晴撇撇嘴,沈觅真是无聊,想让自己今天看,明说多好,还搞什么心理战?
看完全文,雨晴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这封信里竟然是这样一件惊天大事。双手颤抖的摁住胸口,等心跳慢慢恢复正常。
雨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生活在漩涡中心,第一个想法就是要逃,逃的远远的,逃到大官庄父亲身边去。但是,燕妆呢?燕妆怎么办?明天她就要成亲了,可是雨晴怎能眼看着她踏入绝路。
燕妆要救,甚至整个杜家她都想救,如果可以的话,雨晴希望不会有任何人死亡,也不会有任何变故发生,但是悠然怎么办?
雨晴在屋子里急地团团转,虽然累了一天,可是根本坐不下来。沈觅告诉雨晴一件事,那就是明日在杜宇成亲之时,将会有一道旨意降临杜家,将杜尚书以骄奢淫逸,藐视君上地罪名收监,等待他的将是斩首,而家中众人则是流放发配地命运。
雨晴不去想,沈觅如何会知道这些,她知道沈觅肯定不会骗她。也不去想,沈觅从中做了什么,关键是如何要两全。
雨晴喝了杯凉茶,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细细思索。很显然,这一切身在东海县的东海王应该脱不了关系,或者,这就是他要改朝换代的一个信号,那即将下达的圣旨,到底是不是现任皇上的本意就不清楚了,关键是杜尚书是皇上一手提拔的又手握重权,除掉他就除掉了一大阻力。
改朝换代,是大人物的事情,为什么要扯上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呢?雨晴愤怒的握紧拳头,她本来和悠然还有觅哥哥在大官庄过着简单的生活,可是悠然被抢,沈觅跟着离开,连齐守谦也卷了进去,现在燕妆杜宇也不能例外,怎么办?
雨晴猛地冲了出去。
“沈觅?”门口站着一个白衣人,夜色掩不住的一身风华,意态慵懒的看着雨晴,不是沈觅又是谁呢?
“你怎么在这里?”
沈觅微微一笑,“来看看你啊。”雨晴立刻听到昙花绽放的声音,
“别犹豫了。”沈觅看着雨晴呆呆的,伸手拉住她,领着往前走,“怕你考虑时间太长。到时候天都亮了。”
“觅哥哥,你是专门来帮我的?”雨晴明白了沈觅的意思,高兴起来,她觉得只要有沈觅在,就没有解决不了地问题。
“帮你什么?”沈觅微笑停下转身。雨晴一下子撞了上去。捂着鼻子叫痛:“沈觅,你好端端的停下干嘛!”
沈觅轻轻一笑。转身又往前走。雨晴低着头往前走,手心里不断冒汗。几乎要从沈觅微凉的手里滑脱,不由得尴尬笑道:“沈觅,你是要去告诉燕妆吗?我认得路。”
前面不远处就是燕妆的房间,隐隐有光亮透出。沈觅突然停下脚步,无限怅惘的说道:“是啊。”但是手仍然没有松开。

人影一闪。黑龙出现在两人面前,一下子就看到两人交握地手上,眉毛一挑,想说什么但是又忍住了。
门吱扭一声打开,沈觅拉着雨晴进去。
“小沈先生!”燕妆叫了起来。
沈觅冲着燕妆点头,“快走,不然来不及了。”这话是对着黑龙说地。
燕妆咬咬下唇,“我要和杜宇一起。”
黑龙闻言变了色,“这时候倒学会痴情了。真是虚伪。明明心里想着另一个。却非要和这个同生共死,难道下了地府。你也要继续骗着书呆子吗?”
燕妆没有表情,只是道:“他生我生,他死我死。”她已经负了杜宇的一片痴心,不能再负其他。
黑龙冷笑几声,“那你就作对同命鸳鸯吧!”说完转过身不理燕妆。
看着燕妆不言不语,只是面容凄苦,雨晴忍不住反驳道:“你懂什么叫痴情!”雨晴最看不惯黑龙地就是这点,对于男女情事,黑龙似乎除了男欢女爱没有其他的想法。
“好了,你去带杜宇出来。”沈觅一锤定音。
“带了之后呢?他爹他娘呢?”黑龙没动,冷冷看着沈觅。
“你只负责将杜宇来就行了。”沈觅冷声道,“至于以后,怨也好恨也罢,都是以后地事情了。”
沈觅话语中的萧瑟让雨晴激灵灵打了个寒战,明明是在夏夜,却觉得脊背发凉。
黑龙盯着沈觅,半响无语,转身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了燕妆,雨晴和沈觅三人,沈觅神态平静,燕妆表情呆滞,雨晴受不了着诡异的安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如何打破沉默。
“晴儿无聊了……”沈觅轻轻一笑,“放心,一会就好了,我保证晴妹妹会终生难忘。”
那种后背发凉的感觉又来了,雨晴看着沈觅的笑容,心里实在没底,沈觅口中地不无聊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正胡思乱想,嗖的一声,黑龙蹿了回来,手里拎小鸡一样拎着杜宇。
“接着。”黑龙将杜宇丢给燕妆,燕妆空中一个拧身,将杜宇接了下来。
“明天一早出城,是吗?”黑龙重新转向沈觅。沈觅摇头:“天一亮,杜府还有这里,都将会有大批禁军团团围住,整个京城只许进不许出!那时候,就算你有飞天遁地之术,恐怕也逃不出去。”
“那我们怎么办?就这样等着被围起来?”
雨晴也盼着沈觅解惑,沈觅看她一眼,又看看外面的天色,“最后的黑暗,好了,时间差不都了,我们该走了。”
“去哪里?”
“出城啊,不然还能去哪儿?”沈觅回答的云淡风轻。
“别告诉我你要翻墙而出,这是京城的城墙,我可没那个本是。”黑龙冷冷的继续泼冷水。
“放心,悄无声息的翻出去,那多没意思啊,我要冲出去!”沈觅面容严肃,谁都看出他不是在开玩笑,只是冲出去,好想你难度大了些。
“就是冲出去。忍了这么久,总的让人看看,把我逼急了,可是什么事都干地出来。”沈觅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对着黑龙道:“还愣着干什么,我们从南门走,快让你那些兄弟该干嘛干嘛去,杀人放火用毒什么有效干什么,现在你我可是一条绳上地蚂蚱,再有不满,也等出了城再说!”
说完拉着雨晴走了屋去,临出门,又转身对着浑浑噩噩的燕妆说道:“我们这一走,也是生死未卜,所以,你还是把杜宇叫醒,免得他以后后悔了,又寻死觅活,反而浪费了我们今天地精力。”
出了大门,静悄悄的停着几匹马,沈觅抱着雨晴坐上,将雨晴护在胸前,“晴儿,有我在,别怕!”
“我不怕。”雨晴也很无畏的回答,“给我一把刀,我也能帮你杀出去。”
“哈哈……”沈觅放声大笑,胸膛一震一震,雨晴却想到沈觅好像又瘦了,记忆里沈觅总是懒懒的躺着,却从未胖过,只是两人离得这样近,都能感觉到他的骨头。
“你可真是无知者无畏!”沈觅不忘打趣雨晴,“不过有我在,绝不会让你身上沾上一滴鲜血!”
燕妆早已经弄醒了杜宇,轻言细语的说了一遍事情经过,杜宇没有说话,只是从沈觅随从手里拿过一把明晃晃的大刀,与燕妆并骑一马。
“走啊,出城去了。”沈觅喊了一声,领着众人冲了出去。雨晴反坐在马上,紧紧抱着沈觅,心里没有恐惧,也没有担心,只是在想,为什么沈觅要这样高调出城呢?是为了给东海王看他的力量吗?
昨天沈觅应该就知道杜家的事情,他如果想要出城或者告诉自己,昨天应该很容易进出京城,为什么要等到今天?
马蹄奔驰,南城门渐渐近了。黑龙的手下已经跟守城将士短兵相接,雨晴埋首在沈觅的胸前,耳畔是喊杀声,刀剑砍入血肉的声音,身体倒地的声音,血液喷射的声音,在这个时刻,仿佛都经过了放大,一一落入雨晴耳中。
雨晴却没有害怕,也没有看,沈觅不愿意看她双手染血,她只是靠在沈觅胸前,双手紧紧环在沈觅腰间,想起了许多往事。
出城意外的顺利,雨晴刚刚想起那次和悠然一起放风筝,正在回忆沈觅的目光,就听沈觅停住马,道:“出来了。”
雨晴抬起头,看着眼前那条直直的官道,有些沉默,前几天就是从这里进了京城,现在却是这样狼狈离开。
雨晴看看周围,燕妆的红色衣衫,染上几处黑点,想来就是血了。杜宇面容惨白,面颊上有一道伤口,不时的有鲜血淌出,斯文的面容显得有些狰狞。黑龙仍是冷冷的表情,一身宝蓝色的长衫下摆几乎被血染透,他座下的白马也是一身血污。
“沈觅,你怎么样?”雨晴忍不住惊心,赶紧检查沈觅。不知何时,沈觅头发散开,乌黑的长发丝丝缕缕的披散下来,越发显得面容白皙如玉,几乎与衣衫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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