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士的种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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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的兴起
在查理曼时代,骑马的战士成为法兰克精锐的军事部队,这种军事革新随后传遍欧洲。在马背上作战是一种最大的光荣,因为骑兵可以骑着马匹投入战争、移动快速并践踏徒步的低级敌军。当骑兵遇上骑兵,急速的冲突和激烈的战果都会令人兴奋。骑着马匹作战是一种身份象征,因为马匹、武器和装甲的成本十分高昂,只有富裕的人才能骑马作战。
黑暗时代后期的国王都不太富裕,因为他们把大量的金钱投资到大批昂贵的骑兵身上。战士附佣为领主的臣属并领取封地,大多会把来自土地的收入用作维持马匹和装备的费用。他们也经常需要供养一队专业的士兵,当中央政权衰弱及无法与地方保持连系时,臣属将在自己的部队协助下,负起维持封地内的法律和秩序等责任。为回报领主赐予封地,臣属也会同意为领主提供军役。因此领主和国王能够适需要随时军队,其中最精锐的就是骑马的臣属。
随着中古时代推展,西欧的精锐骑马战士成为骑士,其行为规范逐渐发展成骑士精神。无论在战争或是和平的时候,骑士们都非常在意人们对他们的景仰,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屑与平民或农民等普罗大众为伍,而以地位和身位相仿的人为平日交往对象。骑士成为统治阶级,控制那些可以取得财富的土地。在狂乱的世界里,贵族之所以高贵,原本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和声望等同于最优秀的战士,。后来,贵族的地位和声望主要靠继承而来,作为战士的重要性自然不再。
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微。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保护老弱妇孺。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热爱家园。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时代,国王会设立骑士勋位组织,组织中的高阶骑士必须发誓对国王与同伴效忠。成为骑士勋位一员可享有极大的名望,也因此成为国家里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战争期间,英国的爱德华三世成立嘉德勋位,并一直留存至今。这个等级是由英国二十五个最高等级的骑士所组成,他们必须保证对国王的忠心并在战争中全力以赴以取得胜利。
金羊毛勋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力在1430年时设立,为欧洲最贵重和最具权威的勋位。法国的路易十一设立圣米迦勒勋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贵族。卡拉托拉瓦、圣地牙哥和亚耳冈达拉等勋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驱策骑士将来犯的摩尔人赶出西班牙,他们在西班牙第一个国王,亚拉冈的斐南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
成为骑士
贵族的小男孩在七、八岁的时候,会跟大领主一起生活并成为他的侍从。他们会从领主的女眷们身上学习到基本的社交技巧,并接受武器使用与骑术的基本训练。到了十四岁时,就成为扈从,由骑士来训练。分配到扈从的骑士,会继续他对扈从的青年教育。对骑士来说,扈从是一般的同伴和仆役。扈从的职责会包括擦亮骑士的装甲和武器(这些器具比较容易生锈)、帮助骑士穿甲和卸甲、照顾他的携带物品、甚至睡在他的门口作守卫。
扈从必须在比武和作战之中协助骑士。他们负责携带备用武器和马匹、为骑士治疗伤势并协助受伤的骑士离开危险的地方,或在必要时为骑士举行合乎礼仪的埋葬。在很多情况之下,扈从会跟骑士一起上战场并在他的身边作战,让骑士可以在扈从的防守下作战,在情况许可下,他们会努力追求荣誉以取代骑士甚至获至更高的阶级。为此,扈从会试图攻击敌军的骑士、杀死或俘虏对方高级的骑士以取得荣誉。
除了军事训练之外,扈从会透过游戏来提升自己的体能,并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不包括写作)以及学习音乐、舞蹈和歌唱。
到了二十一岁,扈从就有资格当骑士。合适的候选人会由领主或其他身份较高的骑士来授予资格。早期的骑士典礼多半很简单,通常是由领主用剑拍肩,然后扣紧剑带。随着时代推演,典礼开始变得复杂并且加入了教会的仪式,赐封人通常会为候选人领洗、剪掉他的发端和作整晚的守夜祈祷。到了早上,候选人就会接受骑士的剑和马刺。
拥有骑士身份后通常会获得土地或收入,以尽到该身份所应负起的责任。地位重要的领主和主教能够维持一支具规模的骑士部队,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也会以雇用的方式来取得武力。如果扈从在战争期间有出色的作战表现,亦可以得到大领主的认同,并在战地上受封为骑士。
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例如,法国的亨利二世在庆祝爱女结婚的典礼上举行比武,竟在马上长枪比武中受到致命的创伤。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军事团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藉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领导人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一一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尚设立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耳他定居下来。
第三大的军事团为成立于1190年的条顿骑士团,他们是保护那些前往圣地的日耳曼朝圣者。在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前,他们把目标转移到在普鲁斯和波罗的海诸国中的异教徒。直到拿破仑在十九世纪占领条顿骑士团的领地以前,他们一直控制着部分的波兰和普鲁士地区。
勋章
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骑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强悍的部队。他们是第一支穿戴护甲的部队,同时精于进攻和防守。骑士在战况不利时也能迅速撤退,脱离战场(除非和他们交战的也是支移动力极高的快速部队)。
城市的战略资源贮存区中,必须要有铁和马群才能生产骑士。
骑士是重装的骑兵部队,最早是出现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如同上古时代的日本武士一样,骑士也奉行着一套严谨的法典,彻底规范着他们在战场上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这些重装的骑士们,骑着高大的战马进行战斗,面对步兵敌人时拥有绝佳的攻防优势,即使当战事胶着并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战时,这些骑士部队仍然是左右战局的关键角色。即使有时候,会有一些优秀的步兵将士能够运用策略击败骑士部队,但这却无损于骑士的优势地位。一直到火药研究改良完成之后,骑士部队才算是真正被彻底地淘汰掉了。

中世纪的骑士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圣殿骑士团是一批勇武的骑士,他们以红十字作为自己的标志。圣殿骑士团始建于公元1118年,最初的总部设在圣墓教堂,因为十字军认为那里是所罗门王的圣殿所在地。圣殿骑士团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守护通向圣地的通路。但是很快,医院骑士团和圣殿骑士团就变得类似于警察,一直忙于调解十字军和撒拉逊人时间的日常纠纷。当地基督教国家的统治者无权干涉骑士团的行动;骑士团拥有自己的城堡,制订自己的政策,甚至可以自行签署协议。他们和基督教徒发生的摩擦并不比和撒拉逊人发生的摩擦少。有些骑士团的成员改信了伊斯兰教,其他成员即使没有改变信仰,也深受伊斯兰教一些神秘仪式的影响。但是他们在法国的支部在14世纪的时候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当时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垂涎于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欲将其充公。今天的秘密共济会继承了骑士团的名号,也一并继承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仪式。另外一个以苦修式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骑士团是条顿骑士团,其成员必须是贵族出身的德意志人。
当欧洲大陆趋于稳定,中央集权的政府日益强大,商业带来的利润日见丰厚的时候,好战的声音就越来越小了。社会的机构也从依靠军事力量转向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持。到了中世纪后期,骑士们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过时了。决定战争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样的雇佣兵、工兵和炮兵们。
但骑士的精神和理想却依旧长存:对抗背叛行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维护地方的和平;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时牺牲生命。时至今日,在法国和德国的陆军军官和英国公立学校的传统里,还依稀可以见到这种理想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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