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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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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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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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史
2历史上著名的工会
3注记
4参考
[编辑]简史
工会成员参与2007年台北的劳动节活动工会组织的产生源于工业革命,当时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赖以为生的农业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工厂雇主打工,而工资低廉而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在这种环境下,单个的被雇佣者无能为力对付强有力的雇主,从而诱发工潮的产生,导致工会组织的诞生。1900年代美国琼斯夫人所领导的工会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工会在很多国家,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属于非法组织,当局对成立非法组织工会处以酷刑,甚至有的处以死刑,尽管如此,还是存在各种工会,并逐步获得政治权力,从而导致工会组织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国劳工法或工会法的诞生。

随着20世纪后期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各已发展国家的工会势力都有所衰减。在美国,1950年代约有三分之一的工人加入工会,而2003年时仅剩13%;一些高移动性的产业(如制造业)在面临工会运动时,往往以迁厂作为要胁。此外,美国工人组成工会须向全国劳动关系局连署,并在监督下进行选举;但在连署后至投票前这段时间,资方可以采用各种手段对付尚无谈判权的劳工[1]。
[编辑]历史上著名的工会
京汉铁路总工会
波兰团结工会
德意志劳动者阵线(1933~1945)
全国产业总工会(台湾,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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