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突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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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的沙滩上用简单的线条将敌我态势勾勒出来,四个人围坐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慕容兰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既然碰上了,那就得打,但是怎么打,却真要好好的思量一下。他们目前为止只有不到一千人,敌人却是数千之众,虽然不能确实到底是金国的还是辽国的,可是既然敌人能安排他们上阵,肯定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一旦处理不好,几千敌人一拥而上,就是挤也能活活的把他们挤死。
“一千对数千,敌人的兵力至少比我们多了五倍以上,再加上我们损耗的二百余人,假定对方只有五千人,他们的人数也比我们多了七倍。发展到这一步,是我们谁也想不到的,本来我们的目的是想趁着他们的主力部队进攻天口关,后防比较空虚的时候,杀他一个措手不及,打了就跑的,现在看来,打了就跑恐怕有点不太现实了。”
银珠掩唇轻笑,白了高山一眼:“这事本来你就有欠考虑,以咱们区区一千人就想动人家的老巢?恐怕也就只有你这种疯子才能想得出来。”
高山叹道:“我仔细想了一下,咱们目前为止,有两条路可走。”
慕容兰一直沉吟不语,直到高山说出这句话之后才抬起头问道:“哪两条路?”
“第一条,我们的原计划不变,只不过现在就改变行军路线,绕过这些敌人,直接上山,找个地方埋伏起来,等交趾国开始进攻之后,打他一个冷不防,然后迅速撤退。只是这样一来,天口关由于不知道有这么一支部队的存在,恐怕会有极大的压力。”
慕容兰再一次低下了头,有这么一个心腹大患的存在,对于天口关而言,又岂止是压力这么简单,此次宋国并没有收到任何有关于这支骑兵的情报,看来就算是在交趾国内部,这支部队的存在也是一个极大的秘密。费尽心机,弄出这么多的骑兵,如果说交趾国对天口关不是志在必得,又有谁能够相信?
银珠眨了眨眼睛,问:“那第二条路呢?”
高山还没等说话,慕容兰就缓缓的说道:“第二条路就简单了,那就是咱们这几百号人,和他们几千人拼了,无论如何,也要吃掉他们。”
银珠打了一个冷战,以区区几百人和几千人开战,无异于以卵击石。看来可能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再加上战场气氛的缘故,发疯的不止高山一个人,连慕容兰也被他传染了。
蒙迪脸现忧色:“若是按照第一个方法打的话,咱们全身而退的机会应该能大一些,可是那样一来,天口关就要难保。如果按照第二个方法来打,天口关说不定就能保住,可是咱们这几百号人要想活着回去,就不太容易了。”
这也是高山和慕容兰脑海中反复思考的问题,既然已经决定要打了,实则高山的第一条方案就已经被否决了,怎么打好这第二条方案,才是真真正正要思考的问题。
慕容兰斩钉截铁的说:“打是肯定要打的,但是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可以付出极大的代价,却不能全军覆没,必须要尽可能的让参战的士兵都能活着回去。”
“不可能。”高山摇头道:“敌众我寡,双方相差得太悬殊,要么不打,要打就要抱着必死的决心,狠狠的捅他一刀子,彻底伤了他的元气,否则这仗打不打没有什么意义。”
银珠和慕容兰相处日久,深知她的想法,捅了高山一下,说道:“慕容姐姐的意思是说,大宋国自开国以来,还没有打过全军覆没的窝囊仗,这一次也不例外,必须要活着**一支部队去。”
“我只知道一点,那就是大宋国自开国以来,和交趾国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天口关从来就没有丢过。”
银珠顿时语塞,她本以为凭这个理由就能把高山的嘴堵住,没想到高山反过来将她的嘴堵住了,看了慕容兰一眼,却见慕容兰眉头高高皱起,也是无言以对。
“当然了,这些战士是我们**来的,总也得替大伙考虑一下活路,按照目前的态势来看,硬拼肯定不行,只能智取。”高山一边说着,一边在地图上指点着:“你们看,这支骑兵部队隐藏得比较深,为了不让大宋国的探子们发现,所以距离交趾国的军营有数里之遥。交趾国以步兵为主,根本就没有骑兵,如果一旦这边打起来了,他们要想支援的话,从集结部队到杀到近前,应该有一刻钟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从战斗打响,到消灭敌人主力之后全身而退,我们只有一刻钟的时间。超过了这个时间,想走都走不掉。”

蒙迪的表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以七八百人去打几千人,还要在一刻钟之内结束战斗,别说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就算是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只会空想的书生,也知道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
高山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达到目的,根本就不可能做到,所以,咱们无论如何不能打他们人的主意。哼,骑兵,骑兵,没有了马,连步兵的一半战斗力都不如,只要把他们的马搞掉了,这支部队也就算废了。”
银珠恍然大悟,一脸喜色,道:“妙,实在是妙。我去年的时候,随同大宋国的大军和金国交过手,他们的骑兵的确很凶猛,可是一旦下了马,他们还真就连我们一半也不如。”
此时的慕容兰简直和高山的知己没什么区别,他刚一说话,该女就已经明白了他心中的想法,补充道:“此计确也可行,可是村子里面有那么多的马,我们如何在短时间之内得手?”
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高山暗暗点头,心想不愧是大宋国鼎鼎有名的女将军,问出来的问题就是一针见血,看来银珠在这方面,还得跟她好好的学习几年。
“坦白来讲,这件事很难办得到。”
慕容兰见他得便宜卖乖,居然和自己卖起了关子,不禁气极反笑:“你闹够了没有?我心里有一个想法,但是又有点不全面,想听听你到底有什么主意,咱们两个的想法碰碰头,看看是不是那么一回事。”
高山嘿嘿一笑,道:“以将军和金辽两国交战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么多的马,应该有多少人来照顾?”
“至少一百来人,虽然军马都是训练好的,但是再怎么训练也不可能达到人的程度,所以一般情况下,随军都会有大量的马夫,专门负责照顾这些军马。”
高山眼睛一亮:“是马夫,不是正儿八经的官兵?”
“官兵主要是负责打仗,哪有时间照顾这些马?一般情况下都是临时征调的马夫。”
“这就好办多了,马夫虽然有一百人,但是都是临时征调的。而且交趾国和金辽两国距离那么远,肯定不会千里迢迢的带着马夫过来,那些人肯定是交趾国的老百姓,之所以不说他们是交趾国的军人,而说是老百姓,道理也很简单,那就是交趾国也好,大宋国也好,当兵的都骄横惯了,让他们养马,就算是交趾国的人有这个念头,那些胡人也不敢用。”
慕容兰噗嗤一笑:“看起来你比我还要了解这些对手。”
“末将惶恐,将军这么说,简直就是要折煞末将。将军再这么损末将,末将可就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银珠又气又好笑,拍了他一下,嗔道:“你这人,这都到了什么时候了,就不能正经一点?”
“我很正经啊,本来她身为咱们的主将,就不能如此妄自菲薄,贬低自己,抬高他人。”
银珠气得几乎要晕了过去,却又实在不忍心和他翻脸,只好哼了一声,气鼓鼓的转过身去不去看他。
蒙迪搓了搓手:“高兄弟,反正现在咱们已经撞到他们的刀尖上了,这场仗,想打也得打,不想打还得打,怎么打,你就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弟兄们照着做就是了。大不了就是一条命呗,上了沙场,谁不是把脑袋别到了裤腰带上。”
高山长吸了一口气,道:“其实打起来很简单,但是咱们之间一定要协同好,我的想法是咱们兵分三路,我带着你领着人先把你们发现的那些斥侯干掉,动作要快,要猛,不能给对方任何警觉的机会。然后换上他们的衣服,大模大样的接近那个村子,干掉村口的明哨和暗哨。”
蒙迪兴奋得脸上泛起了红光,这活简直是太刺激了,比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和交趾国的大军交战更让他热血沸腾。
“银珠小姐领着一百人,在我们接近村子的同时,轻手轻脚的接近村子。我们把哨兵干掉之后,你们就冲进村子,见人就杀,一个活口不留。尽量要小心,不要让他们发出声音。你们的任务,就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占领马厩,先不忙着杀马,要用最快的速度将草料在马厩周围堆积起来。”
银珠张大了嘴巴:“你的意思是……放火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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