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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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来这,我抚摸着早已模糊了字迹的墓碑。“赵公子,小桃来看你。”夜风撩起朵朵红云,今年的桃花又要谢了。
“‘昔年曾作五陵游,午夜清歌月满楼。银烛树前长似昼,露桃花下不知秋。西园公子名无忌,南国佳人字莫愁。今日乱离俱是梦,夕阳惟见水东流。’”我念着他生前喜爱的诗,为他的孤坟填上一抷新土。
虽然明知他早已转世,早已忘了我,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仍然会来。因为他说过,“我等你。”
小时候家里很穷,家里除了我还是两个弟弟,爹娘起早贪黑仍喂不饱家里的五张嘴,于是我像很多女孩一样被父母卖入豪门为婢,至少能吃得上口饱饭。
唯一不同的是,那贩子受过爹娘千恩万谢后,没把我送进朱门,而是将我卖入了青楼。我不怪他,谁叫老鸨肯出十两银子,而老管家只能出五两。这十两银子买了我的青春,买了我的尊严,买了我一生的幸福。
起初我不懂青楼是做什么营生,只知道姐姐们每天笑脸迎人,等我懂了,人已经麻木了,那一年我才刚刚十五岁。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诗词歌赋通通做得,那些大家闺秀会的我都会,而我会的,她们兴许一辈子都学不会。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暮去朝来几寒暑,待我颜衰色褪门庭冷落之时,我也会和那些离开的姐姐们差不多吧。当时我的确是那么想的。
自命风流的文人墨客最喜欢与我们纠缠,我也喜欢被他们纠缠,喜欢看他们书生意气,喜欢听他们指点江山。然而喜欢归喜欢,我是万万不会嫁给这种男人的,因为我更爱钱,如果爹娘有钱就不会卖我,如果爹娘不卖我,我就不用……
那是一次普通的宴席,主人请我去陪酒,客人都是些年轻的后生。如果是王孙显贵,我一定会尽力讨好,只可惜他们都是最普通的读书人,就算他们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亦比不得士族子弟。更何况,到那个时候他们还会要我吗?
席间,无论我走到哪都感到有人在看自己,这些年我早被男人看习惯了,只是这次不太一样,想来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
我一眼看尽众人,立刻找到了他,一身月白的衫子简单朴素,嘴角含笑,与其他人花丛中流连顾盼不同,我在他眼中只看到了我自己。
我走到他身边,他的脸一下就红了,嚅嗫着说不出一句整话,在我询问下才勉强说出他叫赵伦,与之前席上的舌灿莲花相去甚远。我喜欢他的朴实,但我更爱富家子弟的金玉,所以并没对他招呼太多。可散席后,他却约我三天后城外桃林相见,不见不散。他的眼神急切而诚恳,可当时的我却当作笑谈,随口应了又随便忘了。

三天后我陪新晋的巨贾喝了个酩酊大醉,再往后他每天都来,渐渐的我便记不得有过赵伦这个人。直到半年后,与本地文人交好的王举人来找我,说起赵伦这个名字,我才隐约想起。
王举人告诉我,赵伦死了,半年前桃花最艳的时候,不知道他约了什么人,但那个人失约了,而死心眼的赵伦就在那一直等,那些天刚好正赶上下雨,他被朋友拉回家后大病一场,不久就撒手人寰了。最后王举人叹息道,“可怜他满腹诗书,竟等不到明年的恩科。”
按照赵伦的遗言,他被葬在了桃花下。我去看他,别人都赞我有情有义,对仅有一面之缘的人都这么有心。然而我的愧疚,只有我自己明白。我恨我的爹娘,如果他们不卖我我就不会沦落风尘,我不沦落风尘就不会遇到赵伦……不遇到他,他就不会死。
不久后,我被那位巨贾纳为妾室,我有了金银珠玉,却失了自己的心。我越想忘记他,他就越清晰,慢慢的我的身体开始发软,终于一病不起追着他的步子去了。
我在阴曹地府到处打听赵伦的消息,一个阴差告诉我,他已经投胎了,临走的时候,他说,来世他再不会等任何人做任何事。
我没有投胎,因为我不想忘记他。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看到他父母恩爱,兄谦弟恭,我衷心的为他高兴。可好景不长,他家的情形每况愈下,年幼的他愁眉不展,我着急但又帮不上忙。由于自己阴气太重,我甚至不敢靠近他,只能远远的看着。
他十二岁那年,因为与师兄弟打架受到责罚,我知道不是他的错,却不能帮他辩解。夜深人静时,他独自坐在后山,平静的看不出半点委屈。我鼓足勇气出现在他眼前,他没有表现出惊讶,甚至连问都没有问一句,似乎这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越冷淡我越紧张,与上一世的相见恰恰相反。我怯怯的问他,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他淡淡的笑容,和上一世一样,令人如沐春风。“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习惯等别人帮助。”
这是我投胎前的最后一夜,我去找他,他不在,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不知什么缘故,那个住在他家的女孩居然能看见我。她很漂亮,长得蛮清秀,笑起来甜甜的,可惜她心里装的是别人,不能照顾他一生。我把珠钗悄悄戴在了她头上,我想他一定会看见。只是,他还会记得这戴珠钗的人吗?
希望来世,有缘与他相伴,让我为他洗手做调羹。
·······奔向爱的远方的分割线······
好久没写这种东西了,狗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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