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旅途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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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归前传,虽然刘明羽这一番动作有些胡闹,倒也不是没有任何收获,至少他知道了自己这不死之身的缺陷:不够结实!在接触地面的瞬间就因为承受不住冲击而爆炸成了碎片,所谓的粉身碎骨也不过如此。虽然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不过这面子上就不大好看了。
别看这动静虽大,其实紫霄宫中任何一个金仙全力一击都能打出这样的威力,而且是徒手不用任何法宝。也就是说刘明羽如果正面对上他们,只要一眨眼就会被分尸。虽然不能真正干掉他,却能趁着他恢复之前的短暂时间做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分成无数份之后随便找座山或者哪个海眼分别镇压在下面,这样至少可以将他困上几百年无法恢复。
好在除了不死之身之外他还有另一些神通手段,比如法术无效化。这是造化玉牒自带的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任何法术还原成普通的灵气,也就是所谓的万法不侵或者说魔法免疫。这样一来除非是十个八个金仙合力或者圣人亲自出手,否则他唯一畏惧的就是物理攻击手段了,比如——板砖,咳咳,说错了,是番天印。万一碰到这种情况,如果事先发觉得快,或许还能靠着短距离瞬移躲开,否则一不小心被拍中,就会被当场拍成一张薄饼。
真要这种情况的话,那他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神秘面纱就会被彻底撕裂。那时候他就要整天为了应付那些窥探者,以及接踵而来的报复而头疼了,除非他从此躲进紫霄宫一辈子不出来。
想清楚了这些之后,刘明羽一时倒也想不出什么应对办法,最后只能告诫自己以后行事更加谨慎些罢了。
然后很快他又有些犯难了:该往哪边走呢?这洪荒世界之大,要远远超过了前世的地球,偏偏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是随便找个方向闷头就走,天知道会不会走到哪个穷山恶水,然后几百年都转不出来?
正为难的时候,他无意中抬起头看到了天边一样事物,心里一亮,有了!
刘明羽看到的就是他接下来的第一站:不周山!
虽然第一次出现在洪荒之中的时候就是在不周山上,不过当时光顾着应付鸿钧了,倒也没来得及仔细游览一下这连接天地的洪荒第一山。而且当时所在的也不过是不周山脉的某座侧峰罢了,并不是真正的不周山。
作为一名洪荒文学爱好者,有机会怎么能不亲自游览一下不周山?要知道曾经有多少“前辈”都是通过在不周山上挖宝贝敲闷棍才得以起家,然后才开始了那轰轰烈烈的辉煌YY之路的啊!刘明羽这个后来者又怎能不前去瞻仰一下呢?打定主意之后刘明羽也不用任何法术,就像朝圣一般一路步行朝不周山走去。
不过许久之后,刘明羽才深切体会到什么叫做望山跑死马。那不周山眼看着就在眼前,仿佛加把油就能伸手可及,可是连续走了一个多月,抬头一看还是老样子,几乎就没什么变化。
刘明羽倒也没有什么不耐烦,这一个多月的旅程中他亲眼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洪荒,远比靠书本上那点文字描述想象出来的景象要来得真实。
他见证了某只野兔因为无意中吞食了一朵不起眼的小花而开启了灵智,并且当场化形成了妖族。也曾观看了两只不知名的精怪为了争夺一枚红色异果而大打出手,但是当胜利者吃下战利品的瞬间却化作一团火焰,最后只留下一点灰烬随风而逝。
他一路看到了无数次的杀戮、偷袭、围殴。有时是为了食物地盘,有时是为了一些在他眼里根本就上不了台面的所谓的宝物,有时是为了陈年旧怨,甚至有时只是为了夺取对方的内丹!

而每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他往往距离现场就只有几步。很多次只要他愿意,随时就能救下失败者的生命。但是除了最初的几次之外,大多数时候他都选择冷眼旁观,靠着那连金仙也无法识破的隐匿手段站在一边,坐视胜利者结束对方的生命。
这不是他冷血,而是这就是洪荒,一个彻彻底底奉行弱肉强食这一丛林法则的世界!狼吃羊,无论是狼还是羊都没有错。不救,羊就要被吃;救了羊,狼就要饿死。
刘明羽心中渐渐地产生了一种明悟:也许,这就是妖族无法真正兴起的原因吧。
妖族其实是一个可悲而又畸形的种族,因为它没有真正稳定的传承。狼吃羊天经地义,可是当狼和羊都变成妖族呢?狼要如何面对曾经视为食物却同为妖族的羊?而羊又要如何面对这曾经的天敌?又该如何面对以前的同类?
而曾经如蝼蚁般的它们有朝一日获得了力量,又怎会甘心接受种种压迫拘束,去接受上位者的驱使?当迫于巫族崛起这一巨大威胁的时候也许会团结,但是即使最后在巫妖之战中得以胜出,大概也终有一天会自我毁灭吧。
夜幕降临,刘明羽挑了棵大树,躺在一跟粗壮的枝丫上,一边欣赏着满天的星光,一边在脑子里想这些有些沉重的话题,不知不觉竟睡着了……
“砰砰砰砰……锵锵锵……”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刘明羽突然被一阵打斗声吵醒了。
“见鬼!还让不让人活啦?连个觉也睡不安稳!”刘明羽小声抱怨了一句:“下次记得睡觉之前得先布好隔音禁制。”好在这大半年来养气功夫有了不少长进,否则换成以前肯定二话不说一拳打出去了。嗯,按照他现在的力气来看,这一拳足以将身下这棵三十多米高的大树直接变成一堆木柴!
不过虽然没立刻发作,刘明羽却也没打算放过这帮打扰了自己睡觉的家伙。谁知拨开树叶一看,顿时愣住了:人类?
呃,不对!应该是巫族或者高等妖族吧。刘明羽呆了呆之后,马上想起创造人类的女娲现在还在紫霄宫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这洪荒之中又哪来人类?不过是由于前些日子见到的尽是些低等妖族,即使化形了也都带着点兽类的特征,况且大多数原本就与野兽无异,这才一时没反应过来。
刘明羽又仔细观察了一番,下面的空地上总共有四个“人”,不过只有其中两个正在中间打斗。招式虽然看着简陋,但是招与招之间连接起来却非常灵活,显是经验非常丰富。两人就这么一来一往之间打得有声有色,不过看架势切磋的成份要多些。另两人则在空地边上席地而坐,身前点了一堆篝火,时不时地会对着场中两人指指点点。
这四人全部都是男性,一个个都**着上身,只在腰间围了张兽皮,除了长得更壮些,更彪悍些,也更狂野些,其实与人族并无区别。
“这应该就是巫族了。”刘明羽看了一会儿之后得出结论。按照鸿钧的说法,巫族虽然凭着血脉与天地之间的联系,天生就能操纵地火风水,不过打斗之中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使用武力。而妖族除了低级的精怪之外,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使用法术法宝,除非是生死关头才会现出原形使用肉搏。换成西方奇幻小说中的说法就是巫族是天生的术士却偏偏喜欢成为战士,妖族从战士起家却又喜欢充当法师,这大概就是洪荒世界的一大怪异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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