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路遇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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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想不到自己一时兴起帮贝蒂改了下内衣,换来的是格林夫人许久的纠缠,这让他郁闷不已,好在他聪明,说自己肚子痛,才得以早早脱身,要不然的话,他可不敢担保自己会不会疯。
如果从和贝蒂选内衣,王猛知道了逛街买衣的累的话,那被格林夫人拉着研究制作衣服,他就尝到了紧箍咒的厉害了,而格林夫人已然被他定格为是和唐僧一个类型的人了。
“阿米豆腐,是时候回家吃饭了。”看了一下天色,从格林夫人那出来的王猛才发觉天已然开始变黑,当下回到了正身上,背着农具就朝家里走去。
有家的感觉总是温馨的,当王猛回到家时,梅林已然象平常一样做好了饭菜等候着他的回家,又是夸张的闻菜香猜测梅林做的是什么菜,然后洗了手就和梅林吃起饭来。
吃饭时,王猛考虑了一会,把自己的打算给说了出来:“老妈,我准备在城里开店。”
“开店?”梅林听到王猛的话,一脸奇道:“孩子,你打算在城里开什么店?”
“快餐店。”王猛顺口就道,说着不忘替梅林夹菜。
感受着自己儿子的孝顺行为,虽然王猛每天都会如此,梅林还是不禁感到幸福,其实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儿子,对她来说是最大的幸福了,不过自己的儿子要开店,对她来说,又是一个惊喜,因为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一直就这样务农,没有哪一个母亲不想望子成龙的!
梅林还是头一次听到快餐店这一个词语,不禁疑道:“孩子,快餐是什么?”
“就是一种很容易很方便很节时的食品。”王猛这才记起不知不觉又引用了现代词汇,当下解释道,他之所以把要开店的事情告诉梅林,是因为开店是要本钱的,钱,他当然不会少,可是要是他自己掏,梅林肯定会问他是从那弄来的钱,与其让自己的老妈起疑,不如索性说出来,到时再向其要本钱。
当然,一般情况下,王猛实不应该在还没有做出肯德基就说出这个计划的,只是已然利用脆苏酱和各种调料搭配出类似肯德基酱的他,有绝对自信能够弄出肯德基来,自然而然他就说了出来,连王猛自己也没有发觉,在不知不觉中,他对自己已然拥有了强大的自信心!
“哦,那你打算怎么做?”虽然王猛解释了,可是梅林还是不是很清楚快餐的意思,不过她却并没有继续问了,而是直接问王猛开店的打算。
王猛沉吟一声,然后把心中的计划给说了出来,如果是以前,他肯定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算说的出,也肯定是很幼稚的想法,可是现在不同,在这些日子里,他天天在皇家秘藏里看书,所见所识都比以前高出了不知道多少倍,更何况在这些所看的书籍里,还有不少关于经商的书,而且他看这些书,不是简单的走走场,而是把里面所讲的真正看进去了,皇家秘藏里的书,都是最好最全面的书,把这些书看进去,王猛所知的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孩子,你长大了。”梅林听到王猛的打算,不禁欣慰道,虽然作为一个妇道人家,她的所知有限,可是王猛在谈其计划时,却是头头是道,而且一环扣一环,其中亦不泛那些简单易懂的专业知识,让她听了,也打心底觉得王猛的计划绝对可行。
看着梅林那关爱的眼神,王猛嘿嘿一笑,道:“老妈,我还没长大呢,在您的面前,我永远都是孩子。”
梅林听到王猛的话,不由笑了起来,伸手帮王猛夹了菜,道:“嗯,你永远是我的好儿子。”
第二天,王猛没有再去干“农活”了,而是一大早就往城里赶,他要到城里买所需要的调料和一些鸡回家做肯德基,顺便再在城里勘察一下地形,好确定在哪开店。
悠哉游哉的走在街上,王猛寻找着合适的门面,一路走下来,王猛却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一个大概三十岁的中年人正紧紧跟着前面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脏兮兮的流浪儿,流浪儿不时会回头看看人群,而每一次他回头时,那中年人都会极其巧妙的隐匿在人群中,这个中年人的跟踪手法相当的高明,不但躲过流浪儿的眼神搜视,更是丝毫让路人感觉不到他在跟踪流浪儿,
一个衣着华丽长袍的人紧紧跟着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儿,王猛猜想这里面一定有猫腻,想着他突然起了什么,道:“他妈的,我说这厮的跟踪技术这么强,原来他是盗贼,我早就该从他跟踪的手法看出来啦。”
大陆中对于盗贼就象对刺客一样,都有着另一个形象的称呼,刺客是影子,而盗贼则是潜行者,事实上,盗贼和刺客其实可以称得上是同门师兄,二者在很多地方,都有着极大的相似,不过真正相比较而言,盗贼要比刺客地位来的绝对高上许多。
刺客是杀人工具,而盗贼不同,盗贼是最适合在幕后行动的角色,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改变事件的走向,只有在拥有极大优势的时候才发起攻击,他们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优秀的欺骗和隐藏能力使他们可以在担任窃贼、谋杀者、间谍甚至刺客时无往而不利。
当然,世人皆知的一点就是,高超的盗贼往往不是普通角色,而是一个绝对能引领一方的人物!
从这个盗贼的高超跟踪本事来看,王猛可以肯定这个中年人不简单,这让他感到无比的好奇,当下脚步一动,紧紧跟在中年人的后面,想看看这里面会有什么猫腻让中年人跟着一个落魄的流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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