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偷渡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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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傻瓜么?居然自己提起这个称谓。”教堂内再次沉寂之后,深红的暗杀者自嘲的轻笑着,“染血深红”对于他来说是最不愿意听到的称呼,因为那是一个妖魔化的虚伪形象。虽然他为了完成目的,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从没有牵扯过目标的家人,也没有利用过任何无辜的百姓;虽然身居高位,他却从来没有做出任何会影响教团声誉的事情,在繁华街出手杀人确实存在,不过那只不过是因为目标化装成百姓挤在人群中罢了,强抢民女对深红来说更是无稽之谈。深红从未承认过自己这个莫须有的称号,然而今天他却为了摆脱某人的纠缠使用了这个禁忌的名称。
凭心而论,深红并不讨厌试图接近自己的少女,甚至可以说得上欣赏。
白衣使徒说穿了就是教团的专属护士,但即使是处于教团底层地位的白衣使徒,也能享受到丰厚的待遇,再说的难听点——左翼大陆上哪怕是教团的狗生活也远比普通百姓滋润的多。放弃了优越的生活条件,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来为偏远村庄进行免费诊察的傻瓜,即使找遍全大陆的白衣使徒,露露可能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更难能可贵的是,面对着身穿圣龙红袍的深红,露露依然能够不卑不亢,完整地表露着自己内心的真实。面对着诬蔑自己的村民,却还能心平气和的救治。最后,面对着不断拒绝她的深红,露露依然能够泰然处之。这样的人,这样温柔的人,这样一个能够理解自己的人,深红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也很需要一个这样的朋友来倾听自己的苦恼。
和角狼一样,深红也是矛盾的。虽然渴望他人的理解,却不想让自己珍惜的人进入自己暗黑的世界。有人说过朋友可以用来分享喜悦和分担痛苦。但是作为一名暗杀者的深红,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和任何人分享自己的喜悦,也不期望有人来分担她的苦难,自己的事情由自己解决,这就是深红人生的信条。
矛盾终究要有个了断,一切都结束了,从深红说出自己称谓的那一秒开始。深红早知道不说出自己的称谓,露露是绝对不会厌恶自己的,而被露露这样的少女缠上,又一定是脱不了身的;而且另一个充分的理由也让深红不得不这么做。但是当他说出“染血深红”四个字后,听到少女手中物件的坠地声后,他还是感到心脏紧紧地**起来。
“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要纠缠在一起才是最好的选择。”深红默默地在心中安慰自己,“只要不去信任就不会受伤,只要不去信任就不会遭到背叛。”
“嗷~”恶狼们集结的低吼,唤回了深红迷离的意识。
黑色的雨,来匆匆,去亦匆匆;灰黑色的野兽饱餐过后,再次向深红的死神发起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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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该死的角狼,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在村庄的入口处,一匹老马拉着沉重的马车缓缓驶过,年少的车主抱怨着角狼,却完全没有顾忌眼前恶劣的天气。黑色的魔雨无情地拍打在老马和少年身上,而老马依旧迈着悠闲的脚步,少年依旧张大不断射出狂野目光的双眼搜索着猎物。
狂野的少年正是来自右翼大陆的燕拓风。拓风虽然算的上一位行商,可是和一般倒卖土特产的小商小贩截然不同,他只做野兽、魔兽甚至是巨龙身上素材的生意。这样的行商出现在落日草原上,目的绝对不仅仅是为了植树造林,没错草原角狼正是他的目标,应该说草原角狼引以为傲的尖角才是拓风此行的目的。

草原角狼虽然在左翼大陆广泛分布,不过在丘陵,山地众多的右翼大陆却是绝对珍惜的物种;它们虽然浑身都是糟粕,却唯独锐利的尖角广受装备制造商的青睐。角狼的尖角,虽然做不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神兵,但是质地轻盈,尖端锋利,即使掏空角身装载毒液时,也能轻易的刺穿人体,是右翼大陆中产阶级暗杀者的最爱;由尖角制成的箭头,也能有效地穿透魔兽的鳞甲,造成较大的伤害,虽然有些奢侈,却是很多弓箭狩猎者的选择。一支保存完好的角狼尖角,在右翼大陆可以轻易地卖到三十枚金币的高价,这些钱抵得上左翼大陆普通三口之家整整三个月的生活开销;当然教团不会同意任何载有角狼尖角的货车通过国境线。但是有这两大消费主体,有如此丰厚的利润,自然有很多素材商人铤而走险;有人试图买通守卫,有的费尽心机伪装自己的货车,甚至有的人不惜雇佣打手强行突破国境线。当然贿赂的人惊讶的发现守卫国境线的护卫几乎一天以替换,那些受贿的人早已拿着巨款离开了岗位;伪装货车的人面对密不透风的审查,陷入了绝望;强行突破的蠢货,头颅很快就被挂在了高高的旗杆上。但即使种种战术都被封杀,也没有商人愿意尝试偷渡这个最原始的方式。
如今的大海已不再蔚蓝,而其中也遍布着各种各样恐怖的水生魔兽,没有军舰的护航,连千分之一抵达大洋彼岸的可能都是奢望;陆路更是最愚蠢的选择,虽然左翼大陆和右翼大陆连接的陆路甚至连岗哨都没有设置,但却没有人会选择突破那里,只因为要抵达目的地,必须穿过令人绝望的原始森林——“死亡深渊”。没有人知道“死亡深渊”里存在着怎样的危机,因为根本没有人活着走出过那片不祥的密林。不过,拓风是一个例外。
“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凭借着昏暗的油灯,老马似乎比主人更早地发现了目标,欢快地提醒着主人。
虽然此时黑雨已经渐渐停息,可是腥臭的气息却依旧弥漫在四周,原本就崎岖不平的土地,如今已经像沼泽一样泥泞。可是听到了同伴发出的信号后,拓风拎着油灯,轻快地跃下了缓缓停靠的马车。他顺着马车驻足的方向摸索着前行,突然感到脚下一软。“有了。”拓风欢呼起来,因为踩在自己脚下的正是一具角狼的尸体。虽然所谓的尸体,只是相对较大的残骸罢了,但是托风依旧十分兴奋,毕竟价值三十枚金币的尖角即使经历了虐杀,即使被暴戾的黑雨冲刷,也依旧坚挺如初。顺便提一下,拓风给老马下的命令是,找到死的角狼就提醒我,如果是活的,请尽量远离……
“嘶~”听着老马接连传来的喜讯,拓风警惕地扫视了四周散落的角狼残骸;在查看过附近一匹白马被撕裂的遗体后,拓风收起了欣喜的笑容。
“看来是已经有点晚了。”拓风并没有急于收割地上的残骸,而是翻身骑上老马,解下了连在伙伴身后的马车。
“不用管那座村庄了,被角狼袭击到现在,估计已经连骨头都啃没了。”拓风骑在马上摆出了不以为然的姿势,但不诚实的双腿却紧紧地夹了夹伙伴,心领神会的老马义无反顾地奔向了破败的村庄。
“你当我会这么说吗?那里可有无限的商机哟!”少年玩味似的自我否定着,狂野的眼中露出了兴奋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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