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有意思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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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传》上传完毕后很久没进评论区了,今天偶尔上去看了一眼,竟然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读者在指责我后面的故事不是我写的!
啼笑皆非之余首先郑重感谢那位读者大大看了我的书,然后就是有一个小小、小小的要求就是:拜托各位大大看书的时候请认真些!六十五章之后的故事已经不是我写的了,我在我的小说中已经反复强调了,那位大大真的看了我的书么?!!!
我把六十五章给您提出来了一些请您仔细研究,还有我把作者的真名字不但都已经给大家打上了,而且还郑重声明了人家的书已经有实体出版,不但出版还出版的很早,因为那作者实际年龄已经三十多岁了,不算不完全吧?
如果没细看的劳驾在自己的回头看一眼,且不说六十五章最后面的声明,连在最后的《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篇里我也谈了这个小说最早写作的前因,交代了小说的构思和最早那个女孩儿的故事,汗,感觉自己做人还是比较光明的。
再谈关于小说盗窃的问题,小说有N次声明说小说非自己所做,作者是另有其人的那是转帖而已,真正盗窃的是直接把人家的小说冠上自己的名字,网络上盗窃的现象实在没有办法说,而且除了盗窃外还有一些有钱的作者雇写手,其实严格的说起来那些雇写手的作者不是一样属于盗窃么,那位十分有意思的读者可能是一位相当纯洁的小白,有很多网络和写手中的黑暗面可能是不为你们所知的!
我身边认识的一位大姐今年三十八岁了,对于我们来说应该属于阿姨级的人了,她写的各类小说不下几十部,但是没有一部作品是她的名字。因为给人当黑写手已经十年多了,从最早的给黑版商写古龙、金庸的续集,到现在给写手写玄幻,甚至给台湾写H书,从来都没有人知道她的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遗忘了自己,因为她写的书都是男性角度和男性笔法的,就算她说那些书是她写的,恐怕都不会有人相信!
很多的无奈和辛酸大概也不是对外人能说的吧,因为她从来都是很快乐也不抱怨的,只是记得有一次工作室吃饭的时候,那个大姐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好的很并且喝高了,于是在席间给我们当笑话,讲起她十几岁时候的一个故事:
她说那个时候她嗷嗷崇拜一位军旅诗人,然后虔诚的拿着自己的作品去请教他,他很那个的接待了大姐,然后把大姐的作品留下给予指导,指导后的结果是一年之后,大姐偶然在一个诗刊上发现她的那首诗被冠上了她偶像的名字发表了。
嬉笑完的大姐最纳闷儿的就是问我们:“你们说‘想倾诉那些遭遇、那些委屈,茫茫人海却又无肩可依’这话象一个四、五十岁男军人的口吻吗”?我们集体回答:“象呀、象的很呀,为什么只有女孩儿受了委屈要找个男人的伟岸肩膀去依靠,小男人受了委屈的时候一样可以找个伟岸女人去靠靠么,那有什么奇怪的”!
大姐狂笑完毕后很同意的点点头儿,她的人生有没有遗憾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那位十分有意思留言的朋友,再次感谢你观看并且留言,只是那些网络的黑暗面就不拿出来荼毒您的心灵了,只是想说的是别以为只有那些带着光环的名人写的书就是自己的,孔雀开屏的后面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连网上有几个现在很出名的作家没出名的时候,写的小说都是冠台湾名人的名字呢,何况我们一个渺小的码字者。
在这里还请一些真正有实力的大手原谅我的话,不是说每个人的作品怎么样,只是发发牢骚讲讲阴暗面而已了!毕竟点不能代表面!
而且对于我来说,从来也没想在写作领域当一个什么大手,只是一个想圆一个少年时代的梦,当一个织梦人而已,至于圆谁的梦那都无所谓的,有很多我喜欢的别人的小说中的人物,但是我少年时代的喜欢和遗憾,接下来未来的日子我可能要把那些遗憾都补上,就是别人小说中我喜欢的人物,却没有延展和结局,或者他写的让我不满意,我接着写一个故事把他们按我自己满意的方向去发展。
:)你们说我给人家写续集也好,或者抄袭也罢,那不是什么严重问题,因为我兴之所至肯定也会在小说中声明,这个某某、某某小说中的超级大配角儿,我准备让他变成我小说中的主角风光一下(如果忘了是谁的小说、或者查不到了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声明是别人小说中的人,而说不出来具体作者的时候请大家见谅),汗,这完全属于少年时期的不满导致现在的心里变态,请各位大大千万要原谅偶的这一行为吧,先再次致歉!
而且我也正在学习大姐给人家代笔写作呢,若有一天我年华老去、彻底失业的时候也会当专职黑写手的,现在也乱写完不知道出谁的名字,那都无所谓不是么,只要心中有梦就是快乐,只要织出自己的想法就是成功,天下文章一大抄,去买本看看伟人**的诗词可能你们的感触会更深,但是有人会说**抄袭吗,而且还有一个网络上出名的郭姓写手,他的抄袭不一样是大家都公论的嘛,人家的转贴可没声明那!
而且去年17K成立的笑话大家不知道知道否,几个签约的作者竟然直接把人家外国的大作的作者名字直接替换成了自己的姓名,后来在众多人等的抗议下网站处理的,这种情况大概才能称之为抄袭吧,至于给人家写写续集或者用用其他人小说中的句子、人物和一些情节,应该只能算引用,不算什么太严肃的问题吧?
算了,不发牢骚了,那位作者如果没看到我在小说中的声明的话,我再提示一下,请阅读小说第六十五章最后一部分、小说第六十八章中间的一部分,还有小说最后的《相逢何必曾相识》中的留言,据说老话有“事不过三之说”,在我的转贴中连续声明了三次,对于正常说话来说,应该不算很少了吧!
为了感谢大家,改天一定重新抄袭一篇巨作给大家看:),最后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给大家拜年,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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