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笔记的规则(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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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觉得本文采用的**和原作的差不多,索性让规则也一并适用吧!
本文转自百度**帖吧的“路西法殿”,感谢他们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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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1、名字被写入到**上的人会死亡。
2、写名字的时候,如果不在脑中想着该人容貌的话,无效。因此,同名同姓的人不能一次全部被杀。
3、写完名字后如果在人间单位的40秒钟时间内写下死因的话,会依其发生。
4、不写死因的话全部默认为心脏麻痹而死。
5、写下死因时,更会有6分40秒的时间可以记入详细的死亡情况。
**最基本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让笔记Power On的规则。有了这五小条说明,新手们就可以上路了。
月在第一话就根据这些规则使用了笔记。我们知道名字的月笔下的第一人是音原田九郎(42岁),因杀人后劫持幼儿园被新闻报道,被月好奇地作为笔记的试验品。而贡献了自己的生命帮月真正上路的人是涩井丸拓男,一个骚扰女性的街头流氓,也是在这次,月第一次写上了死因——事故死。

6、**从落到人间界的那一刻起就属于人类的东西。
7、**的持有者可以识别**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8、使用过**的人既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
解释笔记对使用者的影响和第一话中流克的出现,对月的影响就是——看见流克,吓了一大跳。

9、将死因定为心脏麻痹后,如果在40秒的时间内写下具体的死亡时间的话。即使是心脏麻痹也可以操控死亡时间,甚至可以将时间定为那40秒以内。
10、接触到**的人,即便不是**持有者,也可以识别该**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其实有了以上两点规则,大家已经可以使用笔记做各种想做的事情了(呵呵……),但是到此为止,你只是笔记的使用者而已,想做基拉(就是玩转别人而别人又奈何你不得的笔记使用者)的话,就需要从这里开始努力学习笔记的技巧性规则了。度过了实习期的月,开始发挥在这条规则上的天赋。
第六话《操纵》,月开始利用罪犯的死,来向L传达信息,利用各种奇奇怪怪的临终留言,扰乱警方的视听。但月真正Step by Step地告诉我们这条规则的使用方法,是在第七话,一起操纵下的公共汽车劫持案。

11、只要持有**,那么会被宿主死神一直凭依到死为止。
12、宿主死神一般会在人类使用**后的39天以内现身。
13、宿主死神原则上不给笔记使用者帮助或阻碍。
14、死神无义务向**持有者说明有关**的一切规则。
死神对笔记的售后服务保证,即只要拿着笔记,他们就会“从一而终”,找到并跟随你到天涯海角,像空气一样的存在,并且帮助你享受发现新规则时的快乐。

15、死神可以通过在**上写名字延长自己的寿命,但人类却不能。
16、自己可以在**上写自己的名字以缩短本人的寿命。
17、**的持有者可以用自己剩下寿命的一半跟死神交换一双可以一看到人的容貌就知道其姓名和寿命的死神眼。
18、即使用刀或枪攻击死神的脑袋以及心脏也不能伤害到死神。不过也有一个极少数死神才知道的杀死死神的方法。
在这里,我们得知了笔记的一项增值服务——死神眼睛。流克在第六话向月提出,本来为了提高月对服务的满意度,结果因为目标市场不对(月想要死神翅膀)而告吹。
另外,我们知道了死神原来是靠人养着的,死神的工作就是写笔记,由人类付给他们寿命作报酬。



开始出现后面故事的伏笔,也就是死神也是可以被杀死的,关于这个,莱姆将为我们亲自讲解。

19、死亡状况的设定必须符合常理,必须是该人能力范围以内的事情。
20、连死神也不知道死亡状况能否实现的详细范围,所以必须自己去验证。
同样出现在第六话,这两条规则实际上不是流克告诉月的,而是月用罪犯试验出来的。利用六个罪犯,月摸清了自己究竟可以操纵人的死前行为到什么程度。

其实也难怪死神,写笔记只不过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写上去了,死了人了,拿到寿命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流克开始的浓厚兴趣之一就是看笔记居然还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来。

21、**的一页或一小纸片,都具有**的所有性质。
22、只要可以写出字迹,无论任何道具都可以来写**。即便是化妆品或血等东西也没关系。
23、有关**,即使是宿主死神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这条可是笔记的重头规则之一,身上藏一片纸可比揣个笔记本方便的多,而且假装是记录便条而写下笔记内容……我们可怜的南空直美就这样的……成为了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口。21+22两小项最经典的代表就是月与L成功诱捕火口,月恢复记忆时藏在手表里的那一小片笔记碎片和一根针~,杀火口取回笔记所有权,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进行的呀~!月这手玩的真的是“帅到掉渣”。
23小项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死神们都有死神眼~杀个人跟捻死个蚂蚁一样,谁没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24、先写死因和死亡状况,后写名字一样有效。不过这期间不能超过人间单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的持有者,无论谁只要想着某人的样子并在**上写他的名字也一样有效。
这条规定,又给笔记很大的收缩性。经典代表是雷依,那个可怜的FBI,被月**在股掌之间,成为继月之后第一个在笔记中写下姓名的人。导致其他12个FBI惨死。不过由此为因果~~L大人才会正式露脸。
使用过**的人死后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那么雷依现在在哪儿呢?

26、对出生未满780天的人,**无效。
27、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后,**对其失效。
780天,2岁零50天。到底有什么含义在里面目前还不知道,也许2岁前的孩子没起名字属于正常情况吧。话说回来,笔记规则里出现了好多的数字~不知道作者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也许……抓阄来的吧~。
4次写错人名笔记就会无效~~这么说来,松田被火口写错两次了~再写错两次的话~就会成为“超越神的存在”啦~
也许有的大人会问:“为什么那个开始的时候被月干掉的街头流氓(涩井丸拓男)被月写了7次,笔记还是有效?”
实际上,月虽然写了7次,但在第一次就写对了。

28、“自杀”也是有效的死因设定。几乎对于所有人类来说,自杀不属于没有被考虑过的范畴。
29、不管是自杀死还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导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状态将会导致第三者的死亡,那么被写下名字的人只会在不导致第三者死亡的状态下心脏麻痹死。
自杀这条狠~看过基努.里维斯大人的《康斯坦丁》的人都知道,基督教里说自杀的人不能升天堂的~~死神一定跟阎王有协议……
29项定的好~~要杀人必须直接杀~否则的话,随便操纵个松田就毙了L,故事就没意思了~!
十一
30、写好名字、死亡时间和死亡状态后,在那6分40以内可以随意更改。当然,必须是在其死亡之前。
31、要在那6分40秒以内更改死亡时间或状态的话,首先在想改动的地方划两条横线。
32、虽然死亡时间和状态可以在上述范围内更改,不过一旦名字被写入到**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取消。
写错了还能修改~笔记也比较人性化,不过……毕竟是死神界的东西,怎么改无所谓,只要给我死就成~
十二
33、**丢失或被盗后490天以内不取回的话,自动丧失所有权。
34、交换了死神眼的人,在失去**的所有权后,有关**的记忆和死神眼的能力都会消失,但失去的寿命却不归还。
十三
35、只要自己还有所有权,可以出借**给其他人,二手出借也没问题。
36、宿主死神不会凭依借去**的人。死神由始至终都只凭依拥有**所有权的人。借用**的人不能交换死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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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传这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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