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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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现在拼命说服自己有什么用呢?人已经走了,伤害也造成了,总不能打完人家一巴掌再给颗糖吃,人家一定会把糖吐到你脸上。
旭阳在自责的煎熬中度过有史以来最沮丧的周末,星期一上班时,发觉大家都用同情的眼光看她。她不是真的被炒了吧?
她迅速扫向办公桌,没看到什么白信封,却看到一束黄玫瑰。
黄玫瑰?她的眉头打了无数个结,这个萧嚣又在搞什么了?花卡抽出来,咣当!掉出一把钥匙。他给她钥匙做什么?哪里的钥匙?她迫不及待地打开花卡,熟悉的字体写着:
我不是小人,却是个伪君子,从今以后,要做个真君子了。
萧嚣
什么小人君子的?她被搞糊涂了。拿起钥匙把玩,越看越觉得眼熟,脑中灵光一闪,急忙掏出自己的钥匙对比果然!他没爬上她的床,却复制了她的家门钥匙,这个小人,不,是伪君子。她对他的愧疚霎时消失于无形,抓起花就要扔,猛然看到花卡上龙飞凤舞的字迹,又缓缓放下来。人家都说要做真君子了,这人的信用比较好,就原谅他吧。比起她那些伤人的话,他的举动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多少还可以令她心安一些。
下班时,她将黄玫瑰带回家,找了个花瓶插起来,算作第一次被人追求的纪念。玩笑也好,游戏也罢,聊胜于无。
黄玫瑰完全凋谢的那天,萧向阳将旭阳叫到总裁办公室,脸上依然保持慈祥和蔼的笑容,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客气地把她让到沙发上,自己也离开威严的办公桌,坐到她对面。“嚣仔出国念书去了,读建筑学和企管学双料硕士。”

阳拘谨地应着,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应该谢谢你。”
“啊?”旭阳差点跳起来,不知道他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
“真的。嚣仔长这么大第一次主动想要念书,我很高兴。”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涌上一抹欣慰,随即叹道:“他父母去世得早,我整天忙着工作,根本就顾不上管他,我觉得对他有所亏欠,就只能在物质和金钱上尽量满足他。这孩子从小到大几乎没遇过挫折,你是他的第一次失败,也是第一个敢当着我的面指责他的人。”
“总裁,我……”旭阳的背被汗水浸透了。
“我不是怪你,小姑娘,我是在谢你。你敲醒了一个浪荡子,等他哪天真的成为一个人物,你就是第一大功臣。”
“总裁说笑了。”旭阳暗自松口气。
“小姑娘,我很欣赏你。”萧向阳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肩头,“好好干吧,如果你评上了助理工程师,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升你的职,加你的薪了。”
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呢?旭阳直到走回办公室还不太敢相信自己有如此好运。为了奖励自己,她决定买一束鲜花,选来选去,还是挑了黄玫瑰,因为她觉得最顺眼。这时她才知道,黄玫瑰的花语是“分手”。难怪那天同事们都用同情的眼光看她,害她虚惊一场。就说萧嚣是个无聊人,都没恋爱,何来分手?而且他就是奢侈,一朵玫瑰要十块,那他每次送的不都要一百多块?天!她每天都将一百多块丢进废纸篓,想想心就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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