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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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景煜,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庄逍逸默默的看了我很久,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轻轻的笑着,我只是比以前开朗了,这样不好吗?
庄逍逸听了,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我去泡咖啡。
就像许多渴望自由的大学生一样,从大三开始,庄逍逸就搬到了现在住所。他一个人住,从房间里零乱的摆设可以看出,他的女朋友很少来这里。庄逍逸说,这里是他的工作室,他的净土,他的灵感只有在这里才澎湃汹涌。
……那个老师对我说,你以后要么平庸得可以,要么就一飞冲天。
他的声音从厨房里远远传来的时候,我正在仔细的看墙上的设计作品。产品广告、包装样稿、招贴画、POP什么的,被扔在墙角,厚厚的一打,而墙上的都是一些个性张扬的公益广告。
然后,我看到了那幅画,画板斜斜的倚着墙,上面盖着一块蓝灰色的布。
正当我要走近看个究竟,庄逍逸却端着两杯咖啡走了出来。
你还在画画?我一边接过咖啡,一边指了指墙角的画。
他点头,我又问,还是那些风景吗?
呃……那幅……庄逍逸有些吞吞吐吐。
想起来了!你还会画人物的吧,唉,真好,我一脸羡慕的说,搞艺术的人就是好,讨女朋友欢欣也不用花大钱,现在的女人都特贪心,最好你表演家外貌、艺术家气质、金融家实力、政治家地位,像我,其余三条也就只差那么一丁点儿了,唯独这个艺术家气质是怎么也培养不起来,用我老婆的话来说就是“手跟脚一样笨”——
——我没画过她!
庄逍逸的声音突然响起,硬生生的打断了我的话。我有点意外的愣在那里,啊?
……我没画过我女朋友……他的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我只画过你……
这句话出口的刹那,两个人的表情都变得十分尴尬,然而,我很快笑了。
不就是用作业本画的那张嘛!这能算画吗,啊?你倒说得像什么似的,算了算了,大不了我以后翻出来还给你。我老婆野蛮也就算了,再被你女朋友追杀,我几条命都换不来的,到时候,那画再值钱也没用了!
庄逍逸捧着马克杯,任由我在房间里聒噪。在法学院耳濡目染了好几年后,我已经学会如何用滔滔不绝的毫无意义的词句来堆砌一个气氛融洽的假象。
然后,庄逍逸送我下楼,站在楼梯口的路灯旁,他问,你能原谅我吗?……那个时候我并不是真的这么想你,我说那样的话,是因为申心——
不要再说了,那么多年的事了,谁还会记得?何况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努力的微笑着,转身离开。
庄逍逸什么都没有错,他只是最先了解到了季景煜的龌龊罢了。而那个时候,就连季景煜自己还不自知。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无情的把我推开,如果没有带着一脸嫌恶的表情说“季景煜,你真恶心”,那么,现在的我或许会面临一种无法收拾的局面。
——景……
夜风里仿佛有什么在呼唤我的名字。
我回过头,看见庄逍逸还远远的站在楼下,他静静的站着,路灯幽幽的闪着光。他什么都没有说,我却听见了那断断续续的散落在风中,迎面而来的,破碎的语句。
……景煜……对不起……景煜……对不起……
回到学校才发现自己没了落脚点,室友早在几天前就通告过,今晚要带他女朋友来过夜,叫我们识相点的赶快自己解决住处去。我最近真是混乱得可以,居然把这件事情忘了个精光。
现在是十点半了,离熄灯只剩半个小时,我必须尽快找到哪个寝室窝一夜,否则就得可怜巴巴的露宿街头了。我从来都没有像这样强烈的渴求着归属感,我才见了庄逍逸,翻动了记忆的伤痛,我想要有一个安心的地方,可以让我在黑夜里舔舐自己的伤口。

就在我还在考虑着哪个同学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时候,远远的,有吉他的声音从走廊尽头的寝室里传来,等我惊觉,却发现自己已经停在了那扇门前。
《阿兰古斯协奏曲》清丽的曲调从门缝里流淌出来,带着淡淡的哀愁。我曾经许多次,在自己的寝室里听见这首曲子,原来它的演奏者就在门后。就在我犹豫着是否要敲门进去看看的时候,门却开了,我抬起头,迎面而来的是彼氏诧异的目光。
景煜?你怎么在这里?
我也堵在门前发呆,为什么他会在这里?
进来坐吧,彼氏把我拉进屋子,就走了出去。
我僵硬的站着,然后,看到了彼氏的室友,他正抱着蓝色的吉他,微笑着朝我点一点头。
嗯,弹什么好呢?《爱的罗曼史》怎么样?他象是在自言自语,又象是在征求我的意见。
《阿兰古斯协奏曲》就很好啊……我也朝他友好的微笑。
那首啊……才刚学会,不好意思献丑。而且,感觉上有点郁闷。说着,他自顾自的弹起《爱的罗曼史》来,一边弹,一边和我说话。
我和他有搭没搭的聊着,不时偷偷的瞟两眼写字台上的钟。只希望彼氏能快点回来,我好告辞尽快找到个寝室过夜。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做?他突然发问,不然干吗老看钟?
啊……那个,马上要熄灯了。我要快点回去。
你不就住在这一层吗?那么急干吗?难不成你是不愿意跟我说话?
怎么会,没有的事!
我心想,这下完蛋了,我知道自己今晚遇到了最难应付的一类人,他们的喜怒哀乐都非常直接,毫无城府,总是无所顾忌的想什么就说什么。最可怕的是,他们往往有强烈的好奇心,是那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典型。所以,我只能告诉他实话,告诉他我其实无处可去,正在到处找寝室过夜,所以没什么时间了。
这个简单!你在我们寝室过夜不就可以了!反正我们寝室今天也只有两个人。
彼氏一回来,这个室友就对着他直嚷,要他同意我住下来。接下去,他还异常热心的帮我谋划那张床比较好。
——老大那张床劝你别睡!他的床最脏,被子常年不晒,臭袜子什么的往褥子底下一塞就成,幸好他是下铺,否则下面的人非和他闹翻了不成。老三那个人有洁癖,神经兮兮的,要是把被子弄乱了准要被念叨很久,根本就是精神攻击嘛!算了,景煜你今晚就和我一起凑合凑合吧!
我和彼氏站在那里,听他一个人滔滔不绝,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根据年龄来排行,彼氏是老二,而这个室友则是老四。老四五岁上学,十六岁就成了大学生,对我们来说,他是一个总也长不大的孩子,永远用天真好奇的目光,来看待这个世界,此后的许许多多的日子里,他仿佛一阵轻盈的风,掠过我琐碎的大四生活,一点一点的吹开阴翳。
后来我问老四,那天晚上如果我没和彼氏一起睡,真的和你挤一块儿了怎么办?
老四说,什么怎么办?挤了就挤了呗!
呵,你这小子真有意思,和陌生人挤一起,一般人都会觉得不爽吧,因为有人侵占了他们的地盘。人都是自私的,你要真这么想我也不会怪你啊!
你又不是陌生人!他朝着我笑了,我早在八百年前就认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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