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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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天瞅了他一眼道:“林丝丛林里我接触的人不是很多,要不是在雕雀与幽灵的婚礼上,我是见不到你的。”
程风瞅着他道:“在你的心目中,我们僵尸族似乎没有威信,你能在巫族呆那么多天,竟然想两天就从尸域走出去,看来你的想法太天真了。”
帅天摇了摇头道:“如果程兄弟是这样想,我就没办法了。僵尸族向来就是一个大陆不可缺少的种族。要不是赶着要离开这里,我也不会冒然闯入。我相信通往剑师城堡的路不止这一条,有许多路很安全,也不会经过任何危险地带,可是我们反而没走。对佣兵团来讲,时间就是战绩。”
程风道:“这是你们人族的事,我可管不了。”
帅天道:“话虽这么说,多多少少僵尸族也生活在人族的世界里。”
“什么意思?”
帅天道:“难道支撑你身体的不是人体吗?骷髅本来就是人演变过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僵尸就是人死后的产物。”
程风的脸色变了。
“说这种话,目的就是想跟僵尸族相好吗?”
帅天笑笑:“不错。我的确有这种想法,人尸应该合为一家,成为朋友。”
“哈哈哈……”
“你笑什么?”
程风道:“我们僵尸族以食人血为生,如果成为朋友的话,我们的食物从何而来。还有,人族向来想消失尸族,僵尸在人族的心目中的形象向来很低,这一点众所周知。”
没有人敢否认这一点。
帅天解释道:“单为这一点你们就决定跟人族为敌吗?3000佣兵不是个小数目,请你三思。否则,佣兵们很可能会与僵尸族大战,后来的严重性你们也清楚。”
程风冷笑道:“我向来不接受任何威胁。而且雕宗主也吩咐我,说服你,带铁血佣兵团马上离开这里,否则,尸人之战将会点燃。”
“既然这样,雕宗主呢?为什么不让我单独跟他谈谈。”
程风厉声道:“你算老几,还想见雕宗主?”
帅天道:“多多少少,我也算个团长吧!”
程风苦笑道:“就因为你是团长,我才会跟你说这么多,否则,你早就躺下来了。”
帅天求道:“你能不能放开我,被压着说话不方便。”
程风转身望了他一眼,示了示眼色,接着骷髅刀松开了。程风之所以放开他,是确信帅天没有能力从他们的手里逃走。
喘着大气后,帅天才道:“我能不能有个要求?”
程风当既回答:“不能。”
帅天好奇道:“为什么?”
程风道:“因为雕宗主没有给我权利,这一次,我只有放手你的权利。雕宗主告诉我,在你同意离开这里的情况下,可以放你离开。否则,你的下场将可怕。”
帅天大吃一惊:“哦,什么意思?”
旁边一个骷髅道:“我相信你的血应该比一般人的血爽些。”
帅天眼睛一亮:“你们还想喝我的血?”
程风道:“如果你硬要呆在这里不愿意离开的话,不排除会将你的血当成饮料。”
帅天不想再跟这帮人计较,想暂时离开这里的想法油然而生,便道:“好,我愿意离开这里。”
啪啪啪……
随着程风掌声响起,几个飞尸像燕子一样飞出来,她们的手中多了一张纸笔。纸摊开桌子上,笔则放在纸上。程风带着帅天走到桌子边。
从桌子上拿起纸上,上面写着一份协议书,意思就是如果要离开这里,就必须返回,不闯入鬼域。签名档上还是空白,等待帅天填上名字。帅天不是傻瓜,一旦违背协议就是真正的背义之徒。他不是傻瓜,看了看,冷笑几声。

程风见之,随即道:“想必你并不愿意?”
帅天毫不掩饰道:“作为一团之长,如此轻易同意那才是怪事,如果换成是你,你会签吗?这件事我得多想想。”
程风道:“雕宗主给你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
“两天可以吗?”帅天问了一句。
程风道:“你想在这里呆上两天?”
帅天道:“你以为我想吗?”
程风没办法道:“好,我答应你,不过,这两天你必要呆在鬼洞里不准出去。”
帅天观察了鬼洞,这里的环境不是很好,但也不会闷死了。他一向独立思考,在没有想到可行的办法之前,他认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找个地方静下来想一想如何解决现在的难题。
很快,他被程风带到一个地牢。在没有带上锁链的情况下,他被关了起来。看守他的是两个骷髅兵。地洞里有许多鬼灯,光线明亮。让帅天难受的是,僵尸吃的东西跟人不同,因此被关进鬼洞,他的食物来源就成了问题。这些僵尸每天只送些果子给他吃。
事实上能吃到果子已经不错了。晚上,帅天一个人躺在地牢里,看着地牢的上方,半眼不眨。他在想用什么办法出去,为什么办法使僵尸族在不阻止他的情况下让他们出去。而要想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找到僵尸最至命的略点。
想来想法,僵尸族也没有什么略点。以食血为主的僵尸族从各个方面都跟人有很大区别。没有共同点。因此,聪明的帅天一夜的思考也白忙。地洞里没有早上,僵尸族却清楚。
脚步声传来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怎么样,想通了吧!”
帅天叹道:“用不着如此着急,两天的时间还没有到,程风,你去忙你的吧!”
程风呵呵一笑道:“可别想久了,要知道,多想一天,佣兵团就多一些人牺牲掉。”
“什么意思?”
程风冷笑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们僵尸食什么的你是最清楚的过了。佣兵们的血既鲜又营养,最适合我们,所以,每天我们会抓些来食之。”
“混蛋,你不可以这么做,这是公国的军队。”
程风啧啧啧道:“我可不懂得什么公国,这是人族与人族之间的事。僵尸族不希望大陆有国家,最好是没有人族。”
帅天道:“没有人族你们食什么呢?”
程风道:“血并非人族才有的。食人血是因为人血味道好。”
帅天眼睛一亮道:“这么说来,从前你们并不是食人血啦!”
程风道:“生活在丛林里,见到的人不是很多。一般来讲,鸟兽和猴子是我们食的对象,当然还有野人族也是我们食之对象。”
“什么,野人?这里有野人?”
程风道:“你很奇怪吗?野人本来就是人族中的一族,只因远离城堡而当成野人。事实上,野人的智力不在人族之下。”
野人本来就是个稀有的种族,帅天从来没有见过,于是道:“真正的野人我本没有见过,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很希望见见野人。”
程风道:“你想留下来,我一定会让你见到野人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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