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与狼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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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在北城区文化馆上班了。好歹算是留在了省城。老家的人,听到了我是在省城工作先是高兴得了不得,以为家乡出了个了不得的人家。许多叔辈的婶辈的人,都去向母亲证实,他们是从我一落地就看出了将来要成大事的。我的许多可笑的事,现在也都被拿来证明我与众人的不同。其中有我去山上揽树叶,与狼呆了一个下午的事。我们那里房前屋后长有许着橡树,一到冬天,赫黄色的树叶落下来,在地上形成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软绵绵的,比现在的席梦思床垫还要软。冬天里,我们那里的买不起煤,做饭要烧柴,那时候已经要植树造林了,山上是禁止人们上去砍树割柴的。烧什么呢?烧柴。可柴要人到十几里以外的原始森林里去割。去的都是些男人,可我的父亲在百十里外的一家饭馆里打工。我当时只有七八岁。到深山里去割柴的人,都是早晨四五点起来,赶天明就到了那里,半个小时左右砍好柴,太阳出来就往回走,等回家来,已是十点多了。所以他们不肯带孩子们去。孩子跑不动了会哭,孩子走路不稳实,一不小心就会滚下坡去,孩子还要大人帮着砍,帮着捆……总之,谁要是带一个孩子去割柴,会让大家骂的,那是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大人们都是狠着命割的,好不容易跑这么远的路,来到这里,谁不想多担十斤二十斤的柴回去。被沉重的柴担子压得腰都是弓着的人们,你若是再多给他们一点点负担,会让他们的精神一下子失常,甚至会暴怒起来,打你一顿。骂你那是很客气的了。
我不能上山去砍柴,家里还是要有东西烧呀。怎么办呢?我就学老太太们,揽一些树叶回来做饭烧炕。树叶好揽,就是烧的时间太短了。一大把塞进灶膛,忽地一下,一股火光冲出去,树叶就无了,然后灶膛里是一包黑灰。用别的柴做饭,一个人就行了,可要去树叶子,得有一个人专门地烧火。所以烧火在我们老家也是帮忙的意思。
树叶越来越不好揽了。村里的孩子、老婆和女娃子们都在从事这样的工作。昨天下午你刚刚发现的一大片树叶,等第二天早上你起早去揽时,那里早已有人了,她们已把树叶笼成了大堆,这里已经是她们的天下了。当你看着她们的微笑,心里象刀绞一般,你不知道到那里去再找树叶,你更不知道如何回家去面对满脸不高兴的母亲,你更不知道如何面对大哥大嫂们的讽刺和讥笑。
人的智力成熟的最好老师是环境。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学会了保守秘密。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也学会了观察和发现。比如晚上刮了一夜大风,第二天我就去两山之间的沟里找树叶。山梁上的树叶,被风卷到了狭窄的沟里,一条沟都是,天呀,你根本不用拿来笆子搂,只要往笼子里装就行了。装上去了,再用脚站上去踩一遍,直到叶子装得和笼系一样高。
这个美好的时候,是我童年最幸福的时候。我这时满脑子想的是回家之时,耳边听到的赞扬之声,看到的是大家羡慕的目光。但当要到真正回家的时候,理智又告诉我,不能在人多的时候回家去,那样别人就要问我是在那里揽的树叶,照我的脾气,怕是要完全告诉别人。那样,大家都会在下午都跑到那个地方去,十几个人只要一会儿功夫,那里的树叶怕要被大家瓜分了。
请大家批评的我自私吧。在生存艰苦的地方,在生存艰难的时候,竟争是非常激烈的,有时也是残酷的。象现在,在网上写小说的人,有人到了一天更新一次的程度。每天五千字一万字。这不是玩命吗?路遥就是这么死的,邹志安也是这么死的。他们都是在拿自己的命玩。单大叔也是这么玩。他们为了给社会多做些贡献,就那么毁灭性地干活,真到了身体撑不下去的时间,那可真要跟社会告别了。以后再也不能为社会贡献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单大叔有缘,难道我以后的命运也跟他相似吗?也许这种性格从童年起就已经种在我的血液里了。
要有所收获,你就得一个人走孤独的路子,去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心想,用自己的手做。人们这时叫你独狼了,你的心灵得忍受着寂寞的浸蚀,你得看着同龄人在那里欢乐地嬉戏,但你不能。因为你成熟了。成熟以我看,第一是能独立了,第二是理智的强度超过了感情的冲击,你可以自持了。成熟的人,还得去走别人不敢走的路。因为你要的东西,别人敢去的地方,那里早就没有了。你得发现别人不敢去的禁区。
七岁的时候,就在生日的那天下午,我又去了小人凹。为什么叫小人凹。因为我们村埋小孩,那种早夭的小孩,都在这个地方。在我的老家,死者没有过三十六岁,一般都叫横死,那是不能入祖坟的。那些没成年就死了的小孩,干脆就叫少年亡。那个年头,小孩子的死亡率特别高,生下的小孩,有一半没有**。我们那里的妇女们,把这个叫“坐了荒月子。”没过十二岁的小孩死了,不用做棺材,也不用老衣,只是张破席子一卷,由两个老年人一人挟头,一人挟脚,抬到小人凹挖一个坑,草草埋了。有时是冬天,天寒地冻,坑挖得太浅了,过几天我们就能看见一片小孩子穿过的衣服,或是一段尸体。那东西看得好了,也不奇怪了。我们那里的妇女和小孩们,从不到小人凹去的。他们怕那里的阴冷气氛。那里树长得很高也很密,很有些原始森林的样子,又是山的南面,一年照不到多少太阳。一天之中,只有早上的象屁一样淡的屁红太阳能在那里照半个多小时。山时的露水很重。半个小时的太阳照在那里,连水气也没有蒸发干。所以,那里到了夏天,沟里还常有没有化完的冰溜子。现在想想,在那里埋小孩们,真是科学极了。那里的温度那么低,埋在那里的因得多种传染病而死的人,不能把病毒扩散出来。要是找个阳坡的地方埋人,那故乡的传染病一定要爆发了。在看似迷信的习惯后面,有科学的东西在里边,一棍子全打死,一下子全完否定不好。“五、四”的英豪们否定了中国社会中温情的一面,结果是中国人就一直打呀打的,斗呀斗的,直到“文革”结束。人和人之间如果没有了温情的一面,大家只有斗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当然,满清统治者强调仁义道德,忽略社会中人和人斗争残酷的一面,不去调合阶级矛盾,许多人就在仁义这张温情的面纱下做了无谓的牺牲品,这也是事实。任何时候,强调事物的一个方面,总是不太妥当的。
小人凹是一个令别人毛骨悚然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不怕。是贪心在作怪吧。也许那时的我,只想着在那里能揽到更多的树叶,把那些死人呀,亡灵呀,全都给忘了。生日的这一天(当时我并不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还在那个阴森森的山沟里把发黄的树叶往一起揽。树叶子全被风吹到了两山之间的沟中了。两山之间应该是平地呀,为什么是沟呢?原来小沟之间是二丈多宽的漫坡地,可地中间没有排水的水渠。每到夏天洪水下来时,便在地中间冲出一个渠来,渠是在土地中间的,下雨的同时,荒草没命地长,洪水不能向两边冲了,只能往下淘,越淘越深,所在在地中间就有了五六尺深的水沟。这些沟只有二尺来宽,两旁长满蒿草,里边有什么,谁也不知道。我是有一天在山坡上偷看一本小说时,怕大人发现了,就躺在深水沟中间。秋冬之季,沟里没水,黄色的落叶铺了几尽厚,躺在那里看书,不所太阳光耀眼,也不怕大人看见,真是舒服极了。

现在,我在深水沟里得意地揽着树叶,别人看不见,更不要说来跟我抢了。我的心里充满欢乐,想的是这百把十笼的树叶弄回家里去,能烧十几天吧。我尽管不能去十几里远的深山里砍那种硬的劈柴,我可一样在家门口拾到了柴,家里也一样把生米做成了熟饭。
正在我得意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姐姐的叫声:“格言——,你在那里,快回来!”
我的姐姐当时也就是十五六岁,她的任务是打猪草,家里喂着一头猪,一身红毛,但它是我们家人的希望。全家人明年的衣服钱可指望着卖了它才能换回来。我想,姐姐今天运气也够好的,怕是在那里早早地打了一笼草回来了。回来了,她还要烧炕,还要准务作晚饭。她是个忙人。是个勤快的人,也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听见了姐姐的叫声,我想,那是女孩子家胆小,要我回家去给她做伴。我们那里野兽特别多,兔子狐狸满地跑,夜夜能听见狼的嚎叫,再往深山里走,有野猪、狗熊。我们小时最怕的是要饭的,他们来了,一看家里只有小孩,你要不给,他们就不走,姐姐在家时,硬被一个老婆子要走了家里的一盒火柴。为这娘打了姐姐一个巴掌,嫌她没出息。
姐姐的叫声越来越大,里面带着哭腔。
我在深水沟里呆不住了。从沟里爬出来,我站到了一个树矮的小山包上,意思是告诉姐姐,我在这里呢,你不要喊了。
为什么不答应呢?还不是怕别人看见我在这里,那里还有半个水沟的树叶子我还没有把它们笼到一起。按我们那里的规矩,成了堆的东西,大家都能认出来那是别人的东西了。就是有人见了,也不会动。我得把它们弄到一起再回家。
姐姐看见了,哭得更厉害了,“格言,你快下来吧,咱不要那些破忽啦叶子了。快下来。”
我是个很拧的人,姐姐叫下来,我偏不。我得把自己要干的活干完再走。
我走下山包,拿起竹笆子,又要下到水沟里去。
姐姐说,“别去了,你回头看看身后是啥?”
我回头向身后看了一眼,在离我三丈左右的另一个平台上,半坐着一条狗,它用发红的狗眼睛看着我,不时咧咧嘴,露出尖牙。
狗那东西,在我们那里有几只。一个是汪家的,一个是何家。汪家的是条大狗,能抓兔子,何家的是条小狗,只能吃饭,人一去,它就没命地叫。在主人不在时,我们被它叫烦了,就偷偷给它一脚。
我懒得理狗。
这时,我看见汪家的老二带着他家的那条狗,和我的小叔一人拿着一把锄,一边跑着一边对狗喝叫:“咬!咬!花咬!”
狗在他们前面跑着,他们在身后跟着跑,方向是身我这个地方。
我好高兴:大概是这里有只兔子或是狐狸吧,要是抓到了,按故乡人的习惯,见面分一半,也该有我一份哩。可看看汪老二和我小叔笨的,一边跑着,一边把锄在石头上敲着,金石相撞,发出巨大的响声,这不是把野物吓跑了嘛。真是的。
汪家的大黄狗跑过了我的面前,它的舌头伸在外面,象红色的火苗子,听得出狗已经很累了,呼呼地喘着粗气。这只破狗,平时咬小孩子时,跑得象只狮子,现在象只老母猪,真是只笨狗。看吧,现在它连着两次没有冲上前面的一道土塄,竟给滑下去了。哈哈,这只破狗!
汪家的大黄狗终于扑上了小山包,对着另一只狗狂吠不止。
我喊:“咬呀,咬呀,真他妈笨死了的懒皮狗。”
另一只狗往山上跑了。看得出它并不惧怕,向山上跑了几百米,还回过头来看看。
汪老二和我的小叔跑到我跟前,用力地把铁锄在地上敲着。
“干什么呀?你们在干什么?”我对着小叔喊。
小叔擦着头上的汗,把身上的旧军装扣子解开,“来撵狼呀!”
我问:“狼在那里?”
小叔用手一指,“那不是!”
我哈哈笑了:“别哄我了,那是只狗。”
小叔说:“你看它的尾巴。”
我仔细一看,那东西尾巴真拖在地上。
故乡养狗,有个风俗,在小狗刚抱回来时,便一斧头剁了狗的尾巴,只给留下三寸长的一截。原因是这里的狼多,为了分清狗和狼,大家才采取了这种看起来很残忍的手段。
现在真的遇见狼了,而且是面对面。我的神经有点兴奋,“叔,咱们追上去,打死它,狼皮给你。”我们村的王安娃就打死过两只狼,是用土枪。听他说,狼肉有点酸,狼皮的毛有点扎人,不如狗皮好。在我看来,酸的狼肉比没肉强多了,扎人的狼皮比睡光席好多了。
小叔一扯我的衣服,“你疯了,没看你姐姐都急哭了。快跟我回。”
我还要把笼在一起的树叶子自己弄回家。
小叔三下二下装了两大笼,自己担了,叫了汪老二,用手扯着我回家。因怕我再去小人凹,其他的树叶也是小叔放下自己正要锄的地,帮我拿回家的。这一晚上,母亲留小叔在我们家吃饭,是白面馍,还给小叔打了几个荷包蛋。小叔一边吃着,一边向母亲叙述着当时的危险:“……狼在娃头上山包上坐了一下午,娃在底下揽柴哩,那狼不动,村里的两只狗在那里咬了一下午,就是不敢扑过去,后来狼起来转着,人才看清了那是狼,不是几只狗在咬架……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姐才看见他在下面哩……独狼,是饿狼,你说怕人不怕人……”
母亲连声谢着小叔。真的,这种事只有我的这叔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肯干。
小叔走后,母亲突然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本来我准备好的要挨一顿打或骂,因为是生日,全免了。馍还有,鸡蛋只剩汤了。母亲在汤里放了些红糖,算是给我过生日了。我拿了块馍出来,给姐姐分了一半。姐姐不要,说是我的生日,该我全吃。我只好把馍扔进她的稀饭碗里。
这是我一生过的唯一一个生日。以后生日老是忘,也不是全忘。是生日以前记着的,当天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但对于狼我一点不怕。它也没伤我。也许我们是同类吧。大人们不喜欢我一个人的样子,叫我独狼。我也爱唱歌,不唱秦腔,大人们说我唱的是鬼哭狼嚎。现在我又到文化馆工作,干的是单兵作战的活,不能重复以前,不能重复别人,这也算是狼的工作吧。吃饱了的狼是合群的,饥饿的狼才独自行动。写作是独立的行为,作者是饥饿的人了,他们要什么?你知道吗?帅哥、美女们!不过,对于孤独,我一向是既恨又爱,爱的是它给人智慧,恨的是它能让人自大发狂!不甘寂寞的人,是长不大的人;永远寂寞的人,是一事无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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