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错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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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一句话:本人承诺,本人将尽一切努力,在真实历史的背景下进行幻想。而这个真实历史背景,并非类似《三国演义》、《三国平话》等小说艺术化的虚构背景,而是《三国志》和《后汉书》等史书有根据的真实背景。与很多人因为看小说而形成的历史印象会有很大的偏差,还请这部分读者原谅。
另外,因为历史年代久远,各种文档史料记载会有偏差;加上本人学识有限,不能博览群书,也不能够保证看过的史料完全理解而绝对没有偏差,对于本书来说,各种错漏在所难免,还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以下为正文——
场景一:刘辨
大汉中平六年,也就是公元一年。
十月初六,洛阳皇宫北宫内的永安宫。
殿内飞龙走凤,雕金砌玉,精美的垂幕上,华丽的绣饰让人目不暇接。殿内的各种装饰也都极尽奢华,锦绣里透露着威严和庄重。只是此时的大殿除开这些华丽养眼的装饰以外,却透露出一阵阵孤寂与落魄。
一个面色白净,相貌英俊的锦衣少年坐于殿内大几前的雕蟒大椅上,双目茫然的四顾着空荡清冷的大殿,脸上满是哀伤与孤寂之色。
良久,这少年才长叹一声,拿起大几上的毛笔醮了墨在纸上奋笔书写起来,待到写完投笔于几,眼中已是泪水涟涟。那纸上已经写了两首短诗。
其一:悲歌天道易兮我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蕃。
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适幽玄。
其二:起舞歌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
死生路异兮从此乖,奈我茕独兮心中哀。
少年泪眼落于纸卷上,再不离开,此时这个少年面上早已没有他这个年纪男孩应有的英武之气,倒是像一个垂暮之年的老人一般,写尽沧桑与无奈。仔细看来,他的双手握拳,微微颤抖,两肩也与那颤动的双臂一齐抖动。
大殿清冷一如少年的脸,只有他耸动的双肩给这大殿带来一丝晦暗的生气,但是笼罩着整个大殿的,还是一片晦涩的冷清。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暗,大殿也渐渐不可辨物,几个小太监提着灯笼走了进来,给这死寂的大殿带来一点温暖的光亮。一个小太监看见了坐在雕蟒大椅上的少年,连忙走了过来,随意地说道:“王爷,天这么晚了,你还不去用膳休息?这么些天了,你也该报中一下自己的身体啊!”
那少年抬起头,他眼里的泪水已经干涸。他望了这个小太监一眼,没有答话,只是冷冷的一眼,又看着眼前的纸卷,不再理会。
那个小太监看这少年不再理会自己,撇了撇嘴,对其他的几个小太监说道:“点上灯,我们出去吧。黄碣,你去叫个宫女送点吃的到大殿来给王爷,我们去巡视别的地方。”
那个叫黄碣的小太监点了点头答应一声,转身先疾步走了,剩下的几个小太监聚在一起,看了那消沉少年一眼,慢慢走了出去,带上了门。远远的传来他们的议论:“又不是皇帝了,还神气个什么劲!连母亲和女人都保不住,不如早点死了算了,当什么狗屁王爷??????”
坐着的少年眼睛里面闪过一道光芒,似愤怒,似不甘,很快又淹没在了那种消沉之中,一切归于安静。一阵风吹进来,灯光摇曳,那少年的影子也在墙壁上扭动,变形??????“吱呀???”宫门又开了,一个小宫女畏畏缩缩的准备走进来,还回头轻声问道:“黄碣,你没有骗我吧?现在那王爷还在里面没用膳?”
“进去吧,刚才我们过来巡视还在里面的,那蹇仞要我叫你们来送点吃的,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骗你?”门外传来一个声音。
那小宫女点了点头,走进了大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那张牙舞爪的影子。“啊~~”那小宫女一惊,手里的膳篮掉在了地上,食物掉了一地。
那少年终于再次抬起头来,看了那小宫女一眼。那小宫女终于看见了望着自己的少年,连忙跪在地上:“王爷恕罪,小翠不小心打翻了膳食,您等一下,我马上再去取来!”说着起身就往外走。
“站住!”那冷漠少年终于开口了。
叫小翠的宫女一惊,立刻回头垂头站在那里,惊疑不定的看着那少年。
少年看了看满脸惊恐的小翠,虽然穿着普通的宫女服,却也丝毫没有掩盖住小翠的曼妙身材和卓越的风姿,而她那脸上的惊恐,也丝毫没有对她的绝色面容有任何影响。少年心里一动,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也是绝色的唐妃,曾经无数次给自己安慰和依靠的女子,在绝望中曾经给自己温暖和慰藉的女子,现在她也在地下看着自己吧。
那少年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道:“不用送了,你去吧,不要再过来!”
小翠惊讶的看着这个脸色惨白的年轻王爷,张口欲说什么,那少年已经挥了挥手,大声说道:“走吧!”
小翠慌里慌张的拿起膳篮,也顾不得收拾满地的食物,转身就跑了。大殿在片刻的喧闹之后,重新归于死寂,而那少年又回归到了开始的冥坐状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少年突然站了起来,他仰面对着大殿的宝盖长啸了一声,一口鲜血吐了出来,低头看着被染红的纸卷,喃喃的说道:“天欲亡我,何以为避?母后,唐妃,朕来了?????”话未说完,一头伏倒在了大案几上??????大殿再次归于静寂,这次是真的死寂,因为大殿里已经没有活人。
场景二:刘翰
公元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早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南部某城市。
一个披着长发的男子吹着口哨一摇一摆的在人行道上走着。虽然他衣着很光鲜,但是从他那走路一摇一摆的样子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十足的痞子。他叫刘翰,今年二十八岁,自从十一年前父母同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后,他就成了一个典型的无业游民。
其实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刘翰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背景也很好:父亲是一个中医院的教授,母亲是某无线电厂的高级工程师。良好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刘翰成为了一个很优秀的好学生、乖小孩。每天都是学校到家里两点一线,回家也很自觉,除了学习,偶尔看看电视,其他的时间就在房间看各种书籍。然而,这一切就在十一年前那场可恨的车祸发生的同时被终结了。
没有人知道刘翰是怎么熬过的那段黑色岁月。但是熟悉刘翰以及他家里情况的人都说如果刘翰没有熬过那段日子,也许会给他死去的父母更多一点安慰。因为在刘翰把自己关在家里度过了三个月以后,他就以一个全新的姿势出现在所有的人面前:没有人相信眼前这个满头乱发,脸色肮脏的十七岁男孩是以前那个让老师、家长以及所有人喜欢的阳光少年。

接下来的十一年,刘翰先是辍学,接着学会了泡网吧,然后是每天到茶座、舞厅、酒吧混,再后来就因为打架斗殴或者别的原因三天两头进拘留所,如今的他早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抓进去之后尽快地用花言巧语骗得那些警察们早点把他放出来。
现在刘翰所有的经济来源也就靠做一做暗庄卖一卖地下彩,间或在酒吧、D吧倒卖一点K粉弄些钱了。父母亲留下的那些积蓄和车祸的抚恤金,早在五年前就被他用完了,兜里全空那时候他正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的时候,为了从别人那里买一件游戏装备,他曾经三天三夜蹲在一个工地墙外,最后偷出了价值一万五千多块钱的电缆,换了三千多块钱。
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他每天忙得很,进货,洗货,收钱,挥霍。最重要的是,还要时刻不懈怠的躲条子。
不过今天刘翰没有出去卖码或者倒K粉,只是一大早就在马路上闲逛。因为今天的日子很特殊,十一年前的那个黑色的日子,就是今天。
每年的这一天,还有父母和自己的生日,刘翰都会回到以前的状态,他像一个放假的学生一般,很早就出来锻炼锻炼身体,然后散散步,上午九点钟就会回到那个昨天晚上收拾了一番的家里,静静的看书。
那些书都是父母亲留下来的,大部分以前都看过,不过这么多年了,也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幸好每年都有这么几天,刘翰会把这些书重读一遍,虽然很仓促,却也能让很多知识再巩固一遍。只有这几天,刘翰才依然是刘翰,而不是这十一年来出现在众人面前的痞子加小混混。
这一切是没有人知道的,也不会有人在意一个痞子是不是有几天不见了,唯一关心一下的就是那些等着嗑药的买家,而他们相互问了几声以后,无非是得到估计又给弄进去了的结论,大家笑一笑再暗自庆幸自己一番然后一哄而散。
这一切,刘翰不在意,也没有心思在意,这个世界留给他的很少,一年也就只有几天。
回到家里,刘翰很认真的冲了三杯牛奶,煎了三个鸡蛋——这是十一年前每天早上母亲会准备的早餐菜单。看着摆放在桌上的三份早餐,喝着放在面前的牛奶,吃着煎蛋,刘翰感到自己的眼泪滴了下来,落在牛奶里。带着咸味的牛奶,依然有母亲的温暖慈爱,父亲的严厉呵护。刘翰品味着牛奶,细细的咀嚼着煎蛋,此时的他,聚精会神的体味着自己的人性。
吃完早餐,刘翰走进了尘封的书房。上次走进这里,还是两个月前,那是母亲的生日。打开书柜,刘翰先拿出了一本中国中医学典,那是父亲十一年前每日都要翻一翻的工具书,刘翰展开书卷,一页一页的翻看着,虽然上面没有一点有意思的文字,但是刘翰依旧看得很认真。
翻了两个多小时,刘翰看了看钟,已经中午十二点了。刘翰站起身,走到厨房开始做午饭。看着昨天晚上带回家的一斤大米,还有一斤排骨,刘翰想起那时候每次妈妈做了红烧排骨,自己和爸爸都会兴高采烈,因为妈妈的红烧排骨味道是非常鲜美的。
做好午饭回到桌前,刘翰依旧装了三碗米饭放在桌上。看着热气腾腾的米饭和香喷喷的红烧排骨,刘翰低声说道:“爸,妈,吃饭了。”说完,端起碗慢慢的吃了起来。吃着鲜美的排骨,刘翰却感到味同嚼蜡。自己在十一年前噩耗发生之后三个月里,每天都做了红烧排骨,虽然味道已经非常鲜美了,甚至可以不过分的说:很多厨师都没有他的手艺,但是他却总觉得缺了一种味道,母亲做的红烧排骨就是好吃一些。
下午还是看书,一本电子通信原理分析,一本自动化控制技术,这是母亲留下的。看着书里母亲做下的记号和划出的重点,刘翰再一次眼睛湿润了。
看完这两本书,接下来的时间,是学习的时间。刘翰拿出了高中的课本,虽然已经十一年了,拿在手上依旧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刘翰认真地翻读着这几本教材:《高中化学》,《高中物理》,《立体几何》,《高中代数》。他记起爸爸常说的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刘翰这些年丝毫也没有感受到数理化给自己带来了任何的好处,但是他依然坚信这句话是对的。爸爸总是对的,自从小学起,刘翰就有了这个认识。到了高中,开始叛逆的刘翰曾经开始怀疑这个理念,但是十一年前他推翻了自己的怀疑,他坚信:爸爸总是对的!
一个下午就这样溜走了,夜幕的降临给满是灰尘的书房带来一股阴沉的气氛。
刘翰打开灯,仍在看书。明天自己又将变回那个只有躯壳的痞子,现在的时间是宝贵的,作为活生生的人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到晚上十点就是爸爸妈妈要求自己睡觉的时间,醒过来灵魂就将再次去旅行。
刘翰没有吃晚饭,他一直看书到晚上九点三十,开始烧水洗脸,洗漱完毕,他躺倒了床上。看着黑暗里的天花板,刘翰留着眼泪,低声念叨着:“再见,爸爸。晚安,妈妈!”
场景三:刘翰?刘辩?
再次睁开眼睛,刘翰才发现,自己的身在一个奇怪的地方!
他陌生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古朴庄重的大殿,雕刻精美的木质大几,还有身下雕刻着龙(其实这是蟒,四爪的,龙是五爪)的大椅子。而自己身上穿着古代的衣服,那质地是非常的高级,颜色也很鲜艳而高贵,还沾满了红色的血!再仔细一看,面前的木几上也满是干涸的血迹,而几上摆着一张纸卷,上面也满是斑斑血迹,还写着两首诗!
他仔细的看着纸卷,却发现那字很多都不认识,偶尔可以认出一两个,大部分却写法奇怪,和自己学过汉字的大不相同。刘翰摇了摇脑袋,难道自己还在做梦?为什么没有梦见爸爸妈妈?刘翰把一个手指伸到嘴里咬了一口,顿时疼得差点叫出来:这不是梦!那这是怎么回事?
注:龙与蟒的区别在明清以后才在官服上面体现出来,本书只是一个借鉴。
另:刘辩死于何太后之前,而据后汉书记载唐妃并未像演义中说的一样死去,后来还被献帝接入宫中颐养天年,此处这样写为了情节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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