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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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媛走了,我的生活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两点一线,从公司到家,从家到公司。现在想去上海也去不了,只能老老实实的上班攒钱。张磊偶尔会给我发短信,说他以前的那个女朋友伤他太深,他现在都有点害怕了,我对此并不发表什么意见。后来谈到喜欢吃什么,我说我喜欢吃鱼,他说:“要不咱们去原始森林生活吧,我天天钓鱼给你做鱼汤。”我倒是想去,不过能去隐居的人大概不会像我们这样穷得一无所有。他喜欢钓鱼,给我发的那张照片也是他在钓鱼俱乐部和一个钓友拍的。他说他钓鱼的时候一坐能坐一天,我无法想象一个年青人会有这么好的雅兴,我觉得那些钓鱼的都是上了年龄的老人,没想到他会到如此痴迷的程度,我想他女友给他的伤就是在钓鱼的时候慢慢沉淀下来的吧。
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到了,不过南方的这个节日没什么气氛,因为看不到雪。昨天给网管要了个比较长的网线,今天终于可以把床调头了,我早想这么折腾了,只是网线不够长。我喜欢经常换下床的位置,很多时候我会跑到床的另一头睡觉。如果不是我那间房子通往阳台,我会把床放到房子的正中间。现在把床往里面放,把电脑搬到有太阳的方,这样白天上网的时候就会有温暖的阳光。等我把这一切都折腾好也没见着室友的影子,他们可出去High了。如果他们在五点之前还没回来,我就一个人出去走走逛逛,结果他们四点多的时候都回家了,看来都没人约。我提议去看通宵电影,他们也没什么意见,最后决定由小劳请我俩看电影,我俩请他吃饭。吃过饭,时间还比较早,我们去教堂玩了会,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教堂。我以为教堂会像我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神圣,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进去一楼,大厅里有很多人,有的拿着圣书,有的唱着圣歌,不过坐得东倒西歪的。等别人唱完圣歌,我们三跑到二楼看了看,这里布置的还不错,有点教堂的感觉,只是我们三个傻的呵的都不知道早点上楼上看看。
看电影的时候,一个片子还没放完,他们俩已经呼呼大睡了,只有我一个精神特好。平时我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电视院里的视觉冲击和听觉冲击远不是电脑所能比的。我喜欢坐在第一排,就像看烟花的时候喜欢站在最前面一样,那种感觉很棒,只是他们两个非要坐中间,少数服从多数,我也只能跟着他们坐中间了。传说中的《无极》,看了才知道是部搞笑的片子,现在的电影越来越没看头了,电脑特技太多,太假,还不如干脆都用3D来做算了,估计那样也毫不了多少资。除了张东健和那个小日本,其他人都跟被阉了一样,阴阳怪气的,像太监,总之一个感觉——变态!搞笑!荒唐!尤其里面一句台词更为搞笑:“你剥夺了我做一个好人的机会!”呵,看来这句话能流行很久,因为所有的罪恶都可以用这句话推卸责任。
本来是三部电影,《无极》、《情颠大圣》和《千里走单骑》,这三部全都放完,天还没亮,后来又放了个《猛龙》,小广揉揉还没睡醒的眼睛问我:“这是第几个了?”
我说:“第四个,刚开始。”
她一下子反倒精神起来了,说:“不是三个吗?怎么又多了一个?”

“买三送一呗。”
“你一直没睡啊?不过送的质量比不送的还好。”
“没有,我一直都很精神。”
“你真厉害,我们是拿钱买罪受,就你这一个66块钱花值了。”
小劳听到我们说话也醒了,睁开两眼就问:“还没完啊?”
这一说话大家都精神了,三个人聊了会,老老实实的把最后一个看完。从电影院出来,小劳买了早餐,我刚把茶叶蛋的皮拨掉,一口还没吃,它一下子掉在上咕噜咕噜到处乱跑。小广在一旁笑我,我一下子就想到了“滚蛋”这两个字,还没等我愣过来,小劳开玩笑说:“你大清早滚什么蛋啊?”
我拿起另一个茶叶蛋到小劳头上来回滚了两下,拍拍他肩膀,然后奸笑对他说:“哼!哼!知道了吧,这才叫真正的滚蛋。”
张磊说要在圣诞节的时候来,陪我过平安夜,我就信以为真了,以为他既然这么说了一定会做到。我这人脑子就一根弦,别人说什么我就以为是什么。后来他说圣诞节只有两天,还是到元旦的时候吧。本来我对他印象蛮好的,就因为他说到没做到,好不容易长出了点希望也蔫了。失望归失望,答应人家的我还是会照办的。他说在一号之前到,结果二号了才到,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对我来说并非特别重要的人,已经令我失望一次,第二次就不会再对他抱有希望了,所以也无所谓失望。
元旦那天正好星期天,我每过个星期天就拼了命的睡,不睡到自然醒是不会起床的。下午去火车站的沃尔玛买了点东西。回来的时候居然上错车,我明明看的是46路,结果上去发觉有点不对劲,因为46路是大车。车还没开,我反应过来马上又从车上跳下来,一看是38路。这样的经历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知道别人会不会上错车,我每到一个方总有上错车的时候,而且有时候不是下早了就是下晚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明明看着是那一站,结果下来就不是,可能幻觉错位了。新年第一天就上错车,这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公交车倒无所谓了,大不了再原路坐回去,但是感情的车,若是搭错了,不是回到起点就能重新开始的。
张磊是二号到的,我去火车站接的他,他年龄不大,和我差不多,不过看上去比我沧桑多了。他笑的时候眼角有很深的鱼尾纹,听别人说这样的人比较多情,怪不得没认识几天他就说喜欢我,看来前辈的话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
他说他的钱不宽松,我把自己的房间空出来给他住,我和小广睡一起。这几天里我又成了导游,还好他不是很喜欢玩,只去了鼓浪屿和环岛路,另外一天就在住的周围逛了逛。他和刘媛一样,说他的理想就是在厦门买套房子,定居这里。看来别人都有理想,就我没有,怪不得总觉得生活枯燥乏味,原来自己一直没有什么理想。他一直说这里的环境好,在上海想找也找不到安静的方。和他出去,偶尔他会拉下我的手,但并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这样的状态挺适合我的,不远不近,不冷漠也不热烈。
六号的时候他走了,是我把他送走的,这叫有始有终。在我坐车回去的路上收到他的短信,他说:“我走了以后会想你的。”我看了看,删了,没有回。我不需要说什么,我也不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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