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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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方是在里面的小房间,不过这里的设备真是落后,最好的一台机器显示器屏幕蓝得晃眼,而且动不动就死机。老板说过两天给我配一台好的机器,让我暂时用那个业务员的。白天业务员都出去了,这间房子就剩我和那个客服,还有一个女的程序员。客服叫马玲,烫一头卷发,个子也很高,差不多比我高半头,大概有一米七四,跟我一样是北方人。我是河南,她是陕西。她人挺好,我面试的时候,她小声跟我说:“我跟你一样都是刚来上海,起点别太高了,我看你也是北方人才这么跟你讲的,像我们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先找个落脚的方,等稳定下来再说……”我很感激她的坦诚,但是她跟老板是两码事,我不能因为感激她就给老板少要点钱,何况我也不是刚毕业。上学的时候我不喜欢跟老师打交道,上班以后也不喜欢跟上司打交道。以前在深圳的时候,老板让加班,两个白天一个晚上没有闭一下眼,一分钱的加班费都没,老板不但没有一点感激,还认为我们就应该这么做。从那时候起,我对老板没什么好印象,员工和老板的关系就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所以跟老板只有金钱关系,没什么感情可言。
我整理机器的时候,从客厅进来一个高个子女人,这个女人比小马还高,有一八零,往那一站,像只骆驼,他们都喊她COCO。名字和李纹的英文名一样,不过无论从身材还是脸蛋都不能和人家李纹比。李纹的是椭圆型的鹅蛋脸,她的可是像姚明一样的正方型脸。男人要是长个方型的脸无可厚非,女人要是长得太方了就有点吓人。她胸部不大,所以要多露点才能显出乳沟,从外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衣,唯一遗憾的是皮肤不够好,脸上不仅长了满脸疙瘩,胸部的皮肤也不够白晰。就因为长了一副模特的身材,所以人家自我感觉良好,她趴在屏风上,除了两只手和胸部以上的部位,**就像摆在屏风上一样。她张口第一句话就说:“亲爱的。”此情此景,如果坐在我这里的是一个男士,估计他肯定会晕倒。都说上海女人会发嗲,我今天第一次领教,不仅会发,而且会乱发,也不看看对象。她叫完这句亲爱的,我站起来说了句你好,我可不想仰视谁,虽然我站起来没她高,但我还是要站起来讲话。我没看她眼睛,除了看着屏风讲话,时不时的还会朝她胸部瞟上几眼。男人看女人的胸部,心里想的是手感的问题,女人看女人的胸部,想的只是它够不够完美。她说:“亲爱的,这是我们网站的方案,你看看,按照我画的做。”我这人不会热情,我也受不了别人热情,别人一热情我就混身不自在。她的热情和小马的热情还不一样,小马的起码是真实的感情流露,她的,一看就是在作。她第一句“亲爱的”我就差点掉一鸡皮疙瘩,没想到“亲爱的”成了她每讲一句话的开始语,叫得多了也就有抗体了。
那个程序员叫杨娜,她个子和我差不多高,但是比我瘦多了,不能说皮包骨头,但也能和弱不禁风划等号了。她不爱说话,我跟刚认识的人也不爱讲话,但我是新来的,新来的就得主动一点,何况以后的工作中跟她打交道的时间最多。我主动找她说话,我问她:“写程序很累吧。”
她笑笑,说:“还好了。”
我想再接点什么话,发现实在找不出什么话可说,问她:“先做公司的网站还是先做客户的?”
她说:“先做客户的吧,这个已经很久了,比较急,他们下个星期就要。”
我说:“哦。”说完就回到自己的位置,心里有点郁闷,要是换成热情的小马,肯定叽里呱啦的讲一大堆,也不至于尴尬的没话说。她倒好,问一句,讲一句。我心里一直嘀咕: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会不会很难相处?虽然有点不爽,像碰了一鼻子灰一样有点郁闷,不过她倒和我很像,一般别人不理我,我是不会理别人。就算理,也是我不讨厌的就多说几句,要是我讨厌的,我懒得跟他讲一句话,看一眼都懒得看。

下午装了些软件,什么也没干,那么烂的机器,想干活都干不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在这家公司干。这几天,上海开什么六国会,正规的公司都放假了,要面试也得下个星期,如果再重新找,不知道又要找到何年何月?但是我总觉得在这家公司干不长,这里根本不像公司,没有一个管事的人,老板直接领导所有的员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下个星期再找找看。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个孙经理又给我发短信了,他说:“不好意思,公司出了点问题,公司里所有聘用的员工都先放一个星期的假,具体什么时候上班,到时候再通知你。”我不知道这是他给我一个台阶下?还是他们公司真的有什么问题?就算他再打电话给我,我也不打算去了,现在我坚信我的怀疑是正确的,指不定他们真的搞什么非法活动。
这几天,我想找找房子,但是又不想放完假去那家公司上班,这样又不知道找工作能找到哪个区,狠狠心,还是决定下个星期再说。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张磊的表情,我让自己表面装着什么都没看到,对一切视而不见,视他为透明,其实心里也很着急。这时候的心理有点无懒了像,明知道人家不想再让住下去,我偏要住着不走。其实事情也很简单,就算这房子是蛤蟆眼租的,大不了张磊把一个月的房租都出了,我不相信没有钱搞不定的事。我给他房钱,他不要,上次交电费,我要出钱,他不让,最后他没零钱了,才拿了我二十块。他把钱放到蛤蟆眼的房间,一人一半。我不知道房租他有没有也出一半,我也没问,问了给钱他又不要,等于白问。
张磊说他放假这几天要去苏州一个朋友那去钓鱼,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喜欢钓鱼?还是他自认为钓鱼的人都是有品味的才去钓?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对钓鱼这么大兴趣的,我只知道有些男人为NBA交锋,为世界杯疯狂,从来没听说过一个男人可以没日没夜的沉浸在垂钓鱼的世界里。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个小男孩,他说2002的世界杯,他在深圳打工,世界杯开始的时候,他辞去工作,专门跑到宾馆住,就是为了看世界杯。世界杯看完了,一年挣的银子也花完了,路费都没有,后来跑到工,给人当小工才挣了个路费回家。我听了觉得不可思议,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疯狂的人。大概我是个太自恋的人,我总觉得喜欢那些名人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喜欢自己多一点的好。不过有时候挺佩服那些疯狂的fans,可以排几个小时的队就为了一个签名,可以为了买张演唱会的门票花掉身上所有的钱,有的甚至挺自己崇拜的作家在论坛发帖和别人骂得面红耳赤。这些我永远不会做,既使再回到十七八岁也不会。崇拜别人的结果,只能换来别人一句谢谢,一个握手的机会,最多是个虚情假意的拥抱。有什么用呢?喜欢一个人一种东西完全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记得陈阳说他很喜欢JAY的歌,JAY每出一张专集,他都会买,还说他的歌要认真的听才能听得懂,这一切不仅因为他的音乐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更重要的是歌词是从生活里提炼出来的,他把全家人写进歌里,大概中国的歌手就他一个人做到了吧。我问他JAY开演唱会的时候会不会跑去看,他说不会,他说他会买JAY正版的CD,这也是支持他的一种方式,何况演唱会没有在录音棚里的音质好。大概我们有太多一样的方,所以突然变得陌生了,心里痛过,也流过泪,我不知道他是否和我一样难过了,但我知道,即使我们都后悔,也不会主动找对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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