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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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仲针从沈欢家里出来,一路往王府赶去,脚步轻盈,神态欣喜,心情也激动,一想到沈欢这个大才子请他题字,就忍不住地喜悦,大有自豪得意之感;另外就是感觉到了那个印刷机的功效,沈欢与他算了一笔帐,印刷作坊若扩大规模,销售遍天下之后,以他三成的份额,五年之后至少有三五十万贯的赢利,而他只是出了个地方与一些人力而已!
人逢喜事精神爽,凭白得了偌大一笔款子,也没有理由不高兴兴奋。不够半个时辰,就赶到了皇城,进了那座高大的淮阳郡王府。心里却在为向沈欢隐瞒身份而感到抱歉。才进府第,就听到下人来报他的妹妹宝安公主驾临,已在书房等待。
淮阳郡王的书房很大,汗牛充栋,藏书甚丰,满满一大屋子,成千上万册堆在一起,一进房子,墨香扑鼻,纸味萦绕,还燃着名贵清淡的檀香,余烟袅袅,朦胧唯美。
他甫进书房,就看见宝安公主娇小的身子俯在书桌边,提着毫笔,认真誊写,神情专注得令人感慨心疼,她今天穿着一身杏黄长衫,既不亮眼又不失风韵,大有皇室贵气,姿态雅致,比大家闺秀还要娴静。
“宝安,你来了!”赵仲针不无开心地叫道。
“皇兄!”宝安公主听到声音,连忙站起来行了一礼。
赵仲针拉她重新坐下,忍不住炫耀地道:“宝安,你猜为兄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宝安公主眨着精神有力的眼睛,浑圆漂亮的眼珠很是灵动,又惊又喜地问:“难不成皇兄帮小妹把沈欢沈士子的墨宝带回来了?”
赵仲针大是泄气:“怎么都瞒不住你的?一点意思也没有!”
宝安公主好笑地道:“小妹听人回报说皇兄到外面去了,就在想估计是见那个沈欢去了吧,而皇兄对小妹好得没话说,肯定会帮小妹索要墨宝。是不是,皇兄?”
赵仲针见她急噪的表情,不由好笑,故作严肃地道:“墨宝呢……是要了那么几副,不过呢,宝安你也看到了,为兄这个书房也没有挂沈欢的墨宝,你看是不是先让为兄……”
“不嘛!”宝安公主难得撒娇,小女人的姿态颇具杀伤力,“皇兄,这都是人家的!你要挂下次再要好不好?人家还想拿去向那些公主郡主炫耀呢!你是人家亲大哥,这个忙都不帮?”
赵仲针又惊又奇,他这个妹妹自小娴静,姿态安详,雅致有度,难得一见她有失礼之处,随着年龄渐大,更不见小儿姿态,如今算是难得一见,不禁嘀咕这个沈子贤的诗词真有这般功效,连自己的小妹也禁不住诱惑?
“哟!宝安,这才对嘛,整天像个小大人,多累呀,这才像为兄的小妹!”赵仲针取笑不已。
宝安公主白皙如雪的脸蛋浮起一丝红晕,恰似一抹胭脂之色,点缀在娇嫩的肌肤上,令人油然浮现阳春白雪之感,有点难为情,不依嗔道:“寿康说的一点都没错,皇兄就爱欺负人!什么叫小大人,人家本来就长大了,今年都十五了,就比你小一岁而已!”
“好好,长大了,该让母后给你找个好婆家了!”
宝安公主哼道:“皇兄再这样取笑,宝安可真要走了!”
赵仲针连忙止住了笑,从怀里掏出两卷字幅,递给宝安公主,道:“这是你想要的《水调歌头》,另外还有新近写就的《青玉案》。”
宝安公主惊喜不已,兴奋的小脸有点通红,笑得眼睛如月牙一般,道:“连《青玉案》都有?皇兄,你真是太好了!”说完不理赵仲针的反应,把字幅一把夺过去,铺在桌上就品味起来,待看到“沈欢”落款,满意极了,看了一遍之后又连忙卷好,藏在飘逸的长袖里,“我可得藏好,不然寿康拿去玩就糟蹋了!”
“怎样,还满意吧?”赵仲针不无邀功之意。
宝安公主忙不迭点头:“满意,满意!皇兄是这个天下最好的大哥了!”
赵仲针古怪一笑,诱惑地道:“那想不想还要这个沈子贤的字呀,最新之词呢!刚刚写就的!”
“新词?”宝安公主愣了一下,眼睛像会说话一般,尽是疑惑之色,之后才反应过来,拉起赵仲针的衣袖,摇摆几下,脸上是全是恳求之态,“皇兄,沈士子词名震京城,虽然词作不多,不过现在大家都说他将直追柳三变了!你有他的新词?这可是不得了之事!快,给人家看看!”
赵仲针笑着摇摇头,他这个妹妹自小爱好读书,喜欢收集文人士子诗文名作,又好笔札,勤奋程度实在冠盖皇室诸子,若不是碍于女儿身,估计也是一个状元之才,想想颇令人感慨惋惜。这次不敢怠慢,从怀里又掏出沈欢剽窃的新词,塞到宝安公主手中,呵呵笑道:“这是沈子贤听到为兄要送人墨宝,特意填的,写的是女子呢,送给你再合适不过!”
宝安公主以最快的速度拿了过去,本想直接收在袖里回去再看,最后还是忍不住一睹为快的诱惑,仔细小心地展开,细细地念了起来,赵仲针之前看词中之句不无名句,可以传唱,因而赞叹;她身为女儿身,感情细腻,多愁善感,念及“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柔情百转,以身相代,不禁悲从中来;再到最后一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心里咯噔一声,像是陷入了词人笔触感情之中,不可自拔,豆大的泪珠簌簌地滴在桌上。
赵仲针见状大惊失色:“宝安,你怎么了?”
宝安公主这才惊醒过来,抹了一把泪珠,呜咽说道:“人家被这首词感动了嘛!这是我仅见的最富深情的两首词作之一。”
赵仲针哭笑不得:“这个沈子贤,没事乱发什么感情之语嘛,累得本王小妹都哭了!”
“胡说!”宝安公主不依地说道,“人家这是笔力深厚,非我等可比。不愧是号称直追柳三变之人,如今只见一诗一文三词,无一不是精品,以此而论,比柳三变还要强点。这首《一剪梅》,入情之深,与柳三变‘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不相上下。唉,吾生也晚,不及见柳君风采,今有沈君继之,不亦幸乎!皇兄,你让我见识一下这个沈子贤好不好?”
赵仲针闻言为难:“这不好吧……你都十五了,对方又是一个男子,都得避讳。”
宝安公主道:“人家就是佩服他,想见一见而已嘛!”
“这个……”赵仲针只能另找托词了,“看看再说,有机会让介绍给你认识好不好?若在王府,你以公主身份见见也无妨。”
“那要到什么时候?”
“还不确定,为兄与他相交,到现在都还隐瞒着身份。”
“那皇兄打算何时表露身份?”宝安公主有点急切。
赵仲针抬头看了一眼窗外,晌午的天气,更见晴朗了,不禁说道:“应该快了!”
宝安公主暗叹一口气,双方沉默。
日子过得飞快,沈欢当然还不清楚就因为他的一首新词在日后会惹出不小的风波来。到二月下旬的时候,沈欢的几个动作,又令开封城热闹起来。这次朝野都震动了一番:
治平元年二月二十五,早朝之上,皇太后依然听政于帘后,大宋官家赵曙病情有所好转,同坐于龙座之上,曹太后听政差不多一年,日有威望,朝臣俱服,所备奏章,皆上太后,由宰相辅助裁决。
待大臣处理完政务之后,谏院司马光以天章阁侍制身份当堂上了一本震动朝臣的《请太后还政奏》!奏章里赞叹了皇太后盛德,说她“凤乘天威,垂帘听政,悉事有度,朝野俱赞,无愧仁宗帝后”,一大通赞美之后笔峰一转,说“当今陛下,登基之初,龙体不豫,暂予政于太后,如今陛下康安,渐有帝望,因此臣下恳求太后以天下为念,承祖宗法度,全仁宗遗愿,还政于陛下!陛下当克己无私,亲政治民,成一代有为之君”!

奏章一出,整个朝堂都静了下来,不管是太后还是皇帝或者诸位大臣,全都肃静,一时反应不过来。官家生病期间,曹太后处理朝政,公平无私,臣子俱服,如今官家虽然渐渐痊愈,不过大家依然习惯了曹太后听政处理,谁都没有还政亲政之议。没想到司马光倒是首先跳出来,不由都惊奇地看着他。司马光挺着身体,看看脸色正常坐在龙椅上的官家,暗自点点头,心里没有丝毫愧疚与得意之感,只觉自己不过是为了大宋传统着想而已,并没有私欲。
朝堂里各人的心思都复杂起来,首先是一帮大臣,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赞同的当然是抱着不能让曹太后像当年刘太后把持朝政十数年的心思,反对的老成谋国或者别有心思,说太后威望卓著,老成稳重,官家身体尚未痊愈,还请太后继续听政。当然,臣子里最有威望的当然是宰相韩琦与枢密使富弼,他们宦海沉浮,数十年功力倒也不是白练,默不作声,只是暗暗惊奇司马光怎么会有如此出人意料之举,本来这亲政还政之议,由他们来开口那是最好不过的事!
至于曹太后,面无表情,也在暗自揣度这个一向老实的司马光此举何意。倒是官家赵曙有点沉不住气了,脸色通红,手指头微微颤抖,看着司马光一脸忠心耿直的模样,不禁紧紧盯着他看,像是要看出什么来。
当然,司马光上的是请太后还政,曹太后也不好一句话不说,打了个太极,问诸位大臣有何建议,朝堂上乱成一团。最后又问宰相大臣,韩琦没有办法,看看皇帝,又看看诸多大臣,最后一咬牙,说滋事体大,不能一时决定,需政事堂与各省再议。
再议。这也是官家赵曙的意思。他也清楚不能一口吃能胖子,此事确实事关重大,有人开第一炮就已经很不错,若想一战而定,倒也过于理想了。司马光倒没有什么强烈措施,只说他作为大宋臣子,所上奏章,无一不是秉着臣子忠心根据形式而论罢了。接着朝堂散了又开,议论了好几天,一直到月底都没有结果,眼看三月就要到来。
不过在二月二十八那天,开封城繁华地段一家名叫“新华书馆”的书市开业,所卖之书,有《论语》、《孟子》、《易经》等书,满满一个阁楼,数千上万本,本来经营书市倒也没有什么希奇,开封作为首都,经济文化繁荣,印书作坊也不少。不过怪就怪在它的价格,每本书只售价一百文钱!
一百文!这对于大宋文人士子来说,简直是难以想象之事,以前雕版书价,低者几百文,质量上乘则需卖到一贯以上。大宋天下富庶,一百文对平常大众来说,倒也消费得起。奇怪归奇怪,此店之书一出,价格便宜经过众人的宣传,买书之人蜂拥而来。看质量都不错,不少人买的都不止一本,感觉物有所值。短短三天时间,八千多本书全部售罄,书架一扫而空,最后只能以无货告停,让大家半个月之后再来。惹不少人有怨语。
这两件事沈欢都掺和其中,像司马光的奏章,根本就是沈欢代笔的!司马光对于此事把握不大,又有点哗众取宠之意,还有点犹豫,最后沈欢怕失去先机,只能硬着头皮帮他写了一个奏章,经他首肯润笔,才成就了那本奏章。
至于这卖书一事,完全是他的手笔。沈欢吩咐新华书馆马不停蹄印刷儒家经典,二十天下来就印了八千本,打算先收回第一笔资金再扩大规模。准备印刷与销售一条龙服务更有助于垄断,便让周季以“新华书馆”名义开了一家店,自己销售自己印刷的书。开业两三天,即让有周季在文人士子中做广告了,以宣传攻势获取市场。此举果然有效,以其低廉的价格,三天就卖完所印之书,不能不让他感叹,这种速度,在后世也算畅销了!以他对技术的垄断,别人就是想盗版也困难。书就在这里,若你能把价格控制在一百文以内,你就是盗版我也没话说。
平常书市,质量差的动辄都要五百文以上,沈欢就是把价格调到三百文,估计买的人也不少,不过还是有点高,引不起轰动,干脆以一百文为价;当然,太低了也不行,若一时间低到几十文,那估计就容易造成祸患了,毕竟开封城做印刷生意的人也不在少数。第一笔资金回笼之后,沈欢在赵仲针所派之人的帮助下,扩大生产规模,又制造了一台印刷机,多招十几个工匠。规模也不能无限制扩大,毕竟市场份额有限,如今以开封为基点,两台机器,日印一千,一个月下来有两三万的数量,也足以应付。若规模过大也难控制,技术泄露则非好事。
“子贤,这书造价真的只有二十文而已?”二月的最后一天,司马光拎着一本厚达百页的《论语》,一脸疑惑地问沈欢。
沈欢把事情真相的一大部分说给司马光知道,比如这个印刷机之事,功效吹嘘得厉害,至于合作做生意,则隐瞒下来,只说是好友周季所经营,别人就是查也查不到什么,毕竟用的是他母亲的名义,再说合作者里有当朝皇长子所派之人,谁又敢多说什么,毕竟此人今后可能是皇太子,甚至未来皇帝!
“老师,是的,确实很便宜。”
司马光有点不高兴了,道:“子贤,如此利器,有助于教化,你应该进献给朝廷!”
沈欢解释道:“老师,由朝廷控制,也不过是给皇家印刷一些书籍罢了。若由人经营,所得暴利月过数千贯,朝廷收以税收也有数百贯,一年下来就几千贯,这不就能充实国库了吗?现今朝廷用度紧张,如此之高正当收入,也算难得了!另外,作坊规模扩大,足能容纳无田无地之人百名,算上他们的家庭,这里就能为我大宋朝解决数百人的吃用问题,另外还有那些经营书局之人,以后这个作坊印书多了,肯定得让这些人帮忙销售,如此一来又养活几百人。开封城单一个印刷作坊就能解决一至两千人的吃用问题,这不比朝廷招收流民入厢军拿俸禄要好吗?既能收税,又能凭白解决无业之人问题,岂不是大善?而且,这只是开封城景况而已,若在大宋天下大城里开上十几家分店,赋税加起来一年几万贯,所养之人更是过万!老师,这应该要比献给朝廷好上几分吧?”
司马光一愣,沈欢这种后世经济产业链所产生的附加业务,还真令他感到刺激,没想到一个小小作坊,真要算起来,还有这般作用!他隐隐感到一些亮光,脑子却还模糊着,不能一力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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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多说的,不过真不得不说明一下了。算是一个注吧:历史上宋英宗是治平元年五月亲政的,病了整整一年。这里有所提前,一切都是为了小说趣味而已。再次声明,书中一些历史时间人物都做了挪移,全是为了小说情节服务。有些朋友连时间都要苛求,就真的那个啥了,历史架空,本来就是为了改变历史的。如果真要追究这个,还不如捧本历史书来看呢!书生身旁有几个历史资料,不至于连时间都搞混了,很多都是故意的,像王安石的女儿,历史很难查到她的名字,年龄也困难,不过应该比书中这个要小许多,现在也提前让她上场了,就是那些公主们,也“大”了几岁,这不都是为了趣味性么。只有历史事件还发生,主角参与其中,应该就足够了。有好建议的朋友可以加群聊天,书页上有群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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