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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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忍不住想让王旁把王璇请出来了,不过也知道男女一些忌讳,虽说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还不如南宋之后那般桎梏,可该讲究的还该讲究,不然对双方都没有利。
“子贤,小妹自从知道与你之事后,对你当年所写给她的那首词看的次数却是勤多了!”王旁微笑着说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子贤,这等情词,如此缠绵,就是小弟听了都感动,更不用说一个小女子了!”
沈欢眼珠大突,这首剽窃的词他好像只写过给王璇而已,并没有向外宣传,怎么现在竟然让对方一个男子知道了?就是王璇与大哥感情好,也不至于拿这种暧昧的词去炫耀吧。沈欢当然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只能暗暗郁闷,心里就在奇怪,他轻看了情词对于这个时代之人的影响。想想身边的女子,从如怡姑娘到宝安公主,好像都是一些词与他扯上了关系。
看来剽窃古人的情词也会出问题啊,最怪的还是这些词大多经典!不过说到情词功力不能不提到柳永,这位柳七爷,才是宋代男人的骄傲,甚至连帝王都该妒忌他。风流不羁的柳七爷一生大半时间在烟花柳巷里倚红偎翠,有点像大观园里的贾宝玉。沦落风尘的歌妓的心声都是:“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而在温柔乡浅斟低唱地柳七爷也自然是个多情种子,一曲《雨霖铃》响彻大江南北的歌楼舞场,凄冷秀丽的填词诉尽了人间离愁别恨,令人感受到难分难舍的款款深情。如此让人哭笑不得的心声,足见柳七爷的厉害!
沈欢一下子想得多了,神思有点恍惚。
王旁倏地正色道:“子贤,你的为人,小弟是极其信任的。只是,在这里。小弟还是恳求你以后能好好待上小妹。若是你对她不好,王某可就要对你不客气了!”
沈欢看着王旁严肃的脸,不由为他们兄妹情深而感动,笑道:“这个王兄可以放心,小弟总不是对女子很恶劣之人!”虽然说他心里也有点大男人主义,不过后世地意识里总算还尊敬女性,并没有多大的歧视与轻视,至少还能平等对待。如今与王璇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结合在一起,他也不至于会莫名其妙地对她很恶劣,毕竟成为夫妻之后,那就是一生的伴侣了。
王旁也笑了:“有你这句话,小弟就放心了!”
一想到自己就要告别单身生活,沈欢就感到莫名其妙地感慨,不由笑着说道:“好了,不说这些。王兄,你我许久未见。不如出去喝上一杯,如何?“居然天上客。客上天然居。”王旁笑着拒绝,“子贤。这等美妙的对子,你居然想要去喝酒?这个苦中带甘的茶,小弟也早就仰慕许久了,今日难得机会,岂能去做杀风景之事。还是在此品茗吧!”
沈欢也只能笑着同意,吩咐下人送来上等好茶。两人算得是修养甚好的文人,一边品着好茶。一边谈词赋诗。倒也甚是欢喜了。
这边与王旁聚旧完毕,沈欢的亲事。也就提上了日程。十二月十五那一天,司马光这个有点媒人性质的人,又再一次把沈欢召到了身前。
这一次司马光笑容满面,想来事情进展顺利,他说道:“子贤,老夫已经与王和甫说好了,这几天就为你们把亲事定下来。他还问老夫,是不是把婚期也定下来。子贤,一般而言,定亲下文书一般都是在婚期之前一个月,你看是否年后就把这个婚事给完结了?”
沈欢真吓了一跳,道:“老师,真要这般急么?学生之前只有定亲地打算而已,如今听到完婚,没个心理准备,怕是一时难以接受呀!”
司马光不悦地道:“你这是什么话!难以接受?人家一个姑娘家,千里迢迢从江宁赶到京城,为的是什么?老夫一封信就使得王介甫这般信任,让弟弟把女儿送过来,你倒好,百般推托,是否要让老夫为难!”
“学生不敢!”沈欢苦笑连连。
司马光又叹道:“子贤,我大宋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婚嫁。你如今都十八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再说王家姑娘过完年也就快十六了,你难道也想让人家为难?”
沈欢默然,心里只能怪这个时代的规定。正如司马光所言,他可以等,但是人家一个姑娘家,却是等不了。古代的婚姻,很莫名其妙,不提倡晚婚晚育也就罢了,相反,过了一定的年龄还没有婚嫁的,还有个人赋税反而要加倍的规定!

“好吧!”沈欢叹了一口气,“老师,一切都按你们说的办吧。”
司马光笑了:“这才对嘛!子贤,你放心,王家姑娘的相貌才学这几日老夫都为你把过关了,确实是你地良配!”
是不是良配,也只有天知道了!沈欢很无奈,自己不要成为李商隐第二就阿弥陀佛了,其他倒是不敢奢求太多。
司马光又道:“现在都已经十五了,还有半个月又是元旦。元旦之前先把亲事定下来,年后过完元宵,找个好日子给你们把婚事办了!子贤,其他老夫都与王和甫说好了,你只要找个媒人,去把六礼都办了就成!”
“六礼!”沈欢脸都黑了,“老师,真要完全按六礼办么,能否简便一点?”
司马光怒道:“你这是什么话!你现在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朝廷命官,身居朝堂,若办个亲都失了礼,岂不是让他人看轻了?弄不好还要弹劾你有失人臣之礼,到时看你怎么办!”
沈欢又只能叹气了,无奈地接受。但一想到古代婚嫁“六礼”的内容,脸就苦了许多。
司马光拍拍他地肩膀,安慰道:“子贤,你尽心点吧。这事也就一个月能办成,老夫是过来人了,咬咬牙就过去了!”
沈欢哭笑不得,这种繁杂的婚嫁程序,真能让人忍得了么?六礼是什么?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十二个字,看上去很简单,但要做起来,估计能把一个人活活逼死。沈欢熟读古书,没道理不清楚其中地程序:“纳采”是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
问名,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纳吉,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纳吉也要行奠雁礼。
这是前三礼,做起来就不简单了,还有后面三礼,更是烦得紧。好在后三礼是准备成亲之用的,现在先定亲,只要先把前三礼给完成即可。后面三者可以等过完年之后再做。沈欢嘘了一口气,回家就让母亲准备去了。
说准备,媒人什么的都还好说,容易找个现成地。其实更多地是弄那个雁。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在六礼中,除了纳征没有用到雁外,其他这个雁都逃脱不了参与人类婚姻地命运,忙是忙了点,不过也只能屈服于人类。为什么我们对雁那般钟爱呢?
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
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对于雁这一点,沈家虽然难以亲自去捉,不过他们现在有钱,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只有肯花钱,雁还是能买到的。现在是冬季,雁都往南飞了,不过民间还有人捉下饲养,倒也不难买到。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这种命运是奇怪了点,不过在这种大氛围下,沈欢也只有接受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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