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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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沈欢要回家接母亲与妹妹,周季二话不说,也嚷着要去,沈欢奇怪,他正色说道:“你我相交,即为朋友,你母即我长辈,你要回去接她过来,我身在开封,路程不遥远,岂有不亲迎的道理!”
沈欢感动无言,只能同意。这次身有钱财,加上急于回家,当即二话不说,从开封就叫了辆比较昂贵的马车,清早就出发了,此所谓财大气粗是也。二十多里的路程,有了马车,又在官道,一个时辰不到就赶回了城东厢的沈家屯。此时尽是小道,不能再打车了。
沈欢一跳下车,看着那些树,那些农田,无一不是熟悉的环境,心情也跟着复杂起来,虽不至于像唐代贺老大“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那般夸张,却也有些许的“近乡情怯”,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隔了一个月的时间。再也忍受不了那份苦愁,看着百丈开外的自家,不顾身后的周季,一阵冲锋,往家里赶去。
周季吃了一惊,赶上去喊了几句,沈欢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禁释然,也跟着冲上前去,奈何他的身材虽不至于说的大腹便便,可那个浑圆的身子也不是肌肉,跑了十多丈,只能眺望沈欢的身影,只能慢下来,苦笑一声,寻路而去。
沈欢看离家没有十丈远了,终于慢下了步子,还未从愁苦中醒转过来,就听得前面一声呼喊:“大哥,大哥!”抬头一看,原来妹妹小莲儿在院子里玩耍,发现了他的踪迹,不由喊着奔了过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头向屋子里喊了起来,“娘,娘,大哥回来了,是大哥!”说完才挑开院子篱笆,往沈欢奔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语音有点呜咽。
沈欢大跨步上前,一把抱起小莲儿,天气凉了。她穿着小棉袄,粉嘟嘟可爱极了,眼珠子也红了,紧紧盯着沈欢,抱紧他的脖子,呜咽着叫道:“大哥,你终于回来!”
沈欢感觉眼睛湿润,笑着道:“小莲儿,是大哥回来了,想大哥了没?”
“想!”小莲儿娇声道,“天天想,白天想,晚上也想。人家问娘亲你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说过些日子。昨天晚上莲儿还梦见你了呢!”
沈欢大是感动,不由开玩笑道:“是想大哥还是想大哥的故事?”
小莲儿不依了:“都想,故事也想,大哥也想。大哥,你回来了还走吗?人家不要你走嘛,你留下来好不好?”
“好,以后就在一起了。”沈欢想起搬迁一事来,若顺利搬到开封城,一家人,以后就真的再也不分开了。
“真的?”小莲儿有点怀疑地问,大大的眼眶子上挂着两颗浑圆的泪珠,摇摇欲坠,惹人疼爱极了。
“当然!”沈欢肯定地回答。
“好耶!”小莲儿毕竟年幼,想不了多少事,一心相信,天真可爱之态尽显无疑。
这时候沈欢已经抱着小莲儿进了家门,抬头一看,母亲的身影映入了眼帘,她正倚门而立,满含深情地注视着眼前的儿女,嘴唇有点颤抖,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娘,我回来了!”沈欢来到沈氏跟前,激动不已。
沈氏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欢儿,可曾进食了?若是没有,娘这就弄去!”
“娘,不用!”沈欢连忙阻止,“孩儿用过了。”
这时候落后的周季赶了上来,跟着进门,径直到沈氏面前,行了一礼道:“晚辈周季,见过伯母。”
“这是……”沈氏有点慌乱,拿眼看向自己的儿子。
沈欢赶紧解释两人关系,沈氏也是懂礼之人,不能失了礼数,要沈欢请客人进去,拿来杯子,倒了一杯开水才停下来。期间周季不敢托大,一直地说不用不用。反而是小莲儿,一点也不怕生,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这个大哥的朋友上下左右打量着。
“好可爱的小朋友!”周季给她看得有点莫名其妙,以为自己哪里出了错,一番整顿后没有发现差错,又见她眼珠明亮,水汪汪有如一潭清泉,也生了喜爱之意,开口逗了起来,小莲儿呵呵娇笑。
沈氏斥了一声,要小莲儿不要对客人无礼,之后又感谢周季在开封对她儿子的照顾之情,待客套完备后,才一脸关切地问:“欢儿,是休假了么,在书院可曾过得好?这次打算住几天?”
沈欢还未回答,小莲儿却天真地道:“大哥说与我们在一起,不走了。”
“胡说!”沈氏哭笑不得,“你大哥学业为重,怎能不走了?”
“大哥说的嘛!”小莲儿委屈得紧,“人家就要与大哥在一起嘛!”
沈欢微笑着道:“娘,走是要走的,不过我们一起走。”
“一起走?”沈氏甚是惊讶。
周季适时插口道:“伯母,沈兄弟前几日在城里买了一套院子,这次回来就是接你们母女过去的。”
沈氏更是吃惊了:“买房子?欢儿,你哪来的钱财?莫不是……”
“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沈欢知道母亲要说什么,无非是不是做了什么作奸犯科之事,“娘,这位周兄的父亲在开封有一家大酒楼,前些日子孩儿为他们出了些主意,赚了些钱,因此他们算是送了套院子给孩儿。”
“你不要骗为娘!”沈氏依然不信,“开封房子价值几何,娘虽愚昧,却也知道,什么主意能值那么多钱?”
沈欢无奈地拿眼看周季,要他出来解释。周季当然不敢怠慢,连忙笑着道:“伯母,沈兄弟说的一点没有错,他正是为小侄家出了些主意,确实也值那么多钱,这些都是小侄父亲亲自允诺的。沈兄弟一开始不肯接受,还是我们出于互惠的心思,觉得不能让沈兄弟吃亏,才逼着他要的。这不,他一拿到钱,不想着如何花销享乐,就在开封买了套院子,说要接你们过去,好就近照顾。”
“这个……”沈氏这次倒是相信,知道儿子的孝心,甚是宽慰,看儿子的目光愈加慈祥了,再看看小女儿,环顾一下这个破落的屋子,最后才做出决定,“欢儿,你的孝心为娘知道,不过,为娘不打算搬走。”
“娘,这是为什么?”沈欢急了。
沈氏苦笑道:“欢儿,这沈家屯在此也有上百年了,而你这祖屋,也逾八十年。你说,我们若是搬了出去,谁来打理这祖宗传下来的屋子呢,难道任其破败下去?你长大了,自有自己的事业,这留守祖屋的事,还是为娘来做吧。”
“娘……”沈欢回来前也没有十足把握能说服母亲搬迁,想来种种理由,不过“羁鸟恋旧林”的情怀罢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了十多年,说走就走,难免有不舍之情。他却没想到沈氏的理由却是留守祖屋,他后世思维,见惯动辄搬家的场景,却忘了古人“安土重迁”的恋土之情。
周季按了一下沈欢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着急,指指自己,亲自出马。先是轻咳一声,调整神经,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魅力的笑容,之后才说道:“伯母,您为儿子的情操,令小侄感动莫名。可是,你想过没有,沈兄弟为什么要在开封城买房接你们过去呢?没有什么,就因为他的孝心。伯母,你的儿子很孝顺,你应该很清楚吧?”
“当然!”沈氏闻言不无骄傲地道。

“我大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最孝顺的儿子!”沈欢怀里的小莲儿也高昂着头,奶声奶气地说。
倒是当事人沈欢,有点脸红了,给这三人一说,好像二十四孝里不给他立传还真对不起他似的。其实他觉得没什么,为人子女,孝顺长辈,不过本分而已,若连孝心都没有,与禽兽何异!不过是周季说得太煽情,令人激动而已。
周季又笑道:“既然伯母深知沈兄弟的孝顺,你怎能不成全他这份孝心呢?要知道,沈兄弟京城求学,本应发奋图强废寝忘食,但是一想到乡下的母亲与妹妹,两地分割,你叫他怎么安心读书呢?若不安心,岂不是又误了他的学业么?伯母,请你看在他孝心的份上,以及令他安心求学的考虑上,同意搬迁吧。再说了,此地离京城不过二十多里路,来回半天,以后伯母想念,雇辆车就可以轻松回来。这又有什么呢?”
周季侃侃而言,几句反问,倒是把沈氏说得难住了,人也犹豫起来,不复刚才的坚决。沈欢大喜,甚是佩服周季的口才,这家伙,简直是苏秦张仪复生,不愧是商人出身,他适时地加了一把火:“小莲儿,想不想跟大哥到京城去住?”
“想,莲儿要与大哥在一起!”小莲儿脆声回答,“大哥,娘也一起去吗?人家也不要和娘分开嘛!”
沈欢恨不得亲她几口,这丫头,真是伶俐,一口大哥一口娘亲,叫得人心也软了。
沈氏沉吟片刻才道:“好吧,欢儿,你去问问你四伯的意见,他毕竟是沈家长辈,若他也同意,为娘跟你进京便是,总不能耽误了你的学业!”
“知道了,娘!”沈欢大喜过望,他知道,这此搬迁之事,算是敲定了。把道理与沈节君说清,晓以孝心,以他为人,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沈节君见到沈欢的时候即在当天中午,一见侄儿,喜上心来。《水调歌头》的名声也传到了他的耳中,开始除了震惊外,就是不信沈欢能写出这么一首不朽词作来,还以为是误传,待好友司马峰也来信延誉后,才信以为真。自家侄儿出了名头,一直对其寄以厚望的他,怎能不高兴!
一见沈欢,沈节君立即紧张地把他拉到跟前问道:“欢儿,那《水调歌头》可真是你填的?”
沈欢一愣:“当然!”
“不是别人代笔的?”
“伯父何出此言?”
“观之不似少年之感慨。”
沈欢闻言放下心来,还以为对方看出什么不对劲了呢,原来只是依文情推测,倒不以为意了,心想除非苏老大能反穿时空,不然这首词只能永远打上沈某的标签了,笑道:“伯父,文词,不过技艺耳,可以无病呻吟,也可以强自说愁,更可以言不由衷。”
沈节君松了一口气:“是你的就好,这样伯父就宽心了,还真怕你是由他人捉刀成就的,如是这样,被人揭穿,你这辈子就算完了!”
沈欢当然感激对方的关怀之情。聊了一阵之后,沈欢也不好一开口就告之要搬家,先说在开封帮一个大商人出了个主意,由他赠送,得了两百贯钱。
沈节君一听又紧张起来,厉色道:“你去做了那个商贾之人?你昏脑子了吗,若成商贾之人,最为人所轻,这辈子科考都不要指望了!”
沈欢连忙解释道:“没有做商贾之人,只是帮他想出了个法子而已。”于是便把那个记帐表与记帐法之事说了出来,至于那个《数学总则》,现在倒没有道出的必要。
沈节君闻言也是怀疑:“这些东西虽然颇为奇特,但总不至于值两百贯钱吧?”
沈欢不打算多解释了,笑道:“伯父,他们是商人,总不至于吃亏的。值不值得,由他们说了算。再说了,小侄无财无势,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图的!”
沈节君仔细一想,没看出什么不对劲来,也就撇过了,最后还是劝道:“总之你切记,没有功名前,万万不可行商贾之事,不然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沈欢点头答应,他也知道古代商人地位低下,在没有功名之前,他也不敢给贴上商人的标签。若是有了功名,嘿嘿……官商勾结的事,从古至今,还少得了吗?
说明了钱的来源,终于把搬迁来意给说了出来,一再强调此举是为了尽孝。
沈节君沉默半晌后叹道:“欢儿,你过完年就十六了,再过一两年,也可以及冠,既然人已长大,能拿主意了,这事就按你想的办吧。你家屋子,老夫会让你伯母与你堂弟他们不时过去打扫。你记住,这里是你的根,他日若是有什么不顺,回来就是!”
“多谢伯父!”沈欢觉得今天眼睛湿润了很多次。最后与之商量好今天收拾家里物什,明天一早启程,早日搬迁,也好早日安心。临离沈节君家时,沈欢要给他二十贯钱,感谢他之前资助的深情。沈节君当然不肯收,说他私塾有收入,日子过得了。沈欢没办法,最后减半,留了十贯,沈节君才勉强收下。
确定搬家,赶紧收拾家具之类的东西。沈家清贫,东西倒不多,除了各自的衣物,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外,就剩那个书房里的书了。沈欢对此颇为在意,弄了好几箱,才把那几百上千本书籍给装妥当。之后最大的东西就是沈氏使了十几年的织纫机了,说什么都要带走。沈欢看其破旧,修了好几次,加上不肯让母亲再操累,不同意搬弄。但最后沈氏一脸怀念地说这是她的嫁妆,是沈父下了聘礼后才补办的,意义重大,这才使沈欢同意了。
饶是如此,第二天启程的时候,周季从市集上雇了三辆牛力拉车,装得满满的,才算弄妥了这些。
动身的时候,沈节君一家过来送行。沈节君径自吩咐沈欢要照顾好母亲与妹妹,另外读书不要落下,他日进士及第,光耀门楣。这次回程,周季与车夫乘一辆牛车,而沈欢三人则坐一辆,同衣服一车。
车刚动,沈氏一直拉起窗帘,恋恋不舍地看着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沈欢只能在一旁劝着,直到出了好几里路,才安定下来。坐了半天,小莲儿才从压着的行李包下搬出一袋东西来,放到沈欢面前,脆声道:“大哥,给你!”
沈欢定睛一看,与沈氏都是吃了一惊,发现却是串串铜钱,仔细一数,足有十贯之多,正是他留给沈节君的那十贯钱,问小莲儿的声音大了许多:“小莲儿,这东西你哪来的,说!”
小莲儿被吓了一跳,嘴巴一撇,委屈地道:“是四伯给的,人家不要,他说我不乖,硬塞给人家后还吩咐说离家远了才能给你!大哥,人家不是诚心要的。那,这是四伯给你的信。”
沈欢从小莲儿手中接过信,急忙展开,信中还是大量交代他孝心侍奉母亲与照顾小妹之言,最后才说及这十贯钱:“欢儿,京城物资丰富,价格高贵,此钱你留为备用,他日有急,也不至于囊中羞涩。吾为私塾老师,自有收入,虽不富却也足以家用矣。小心保重,勿念。”
沈欢拿着信纸,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想哭又哭不出来,只喃喃地说道:“四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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