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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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份,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东西,它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是双方交换信任的珍宝。在他乡拾到一段缘,是否也能在心灵上找到慰藉,令模糊的前路再次变得清晰?虽然远隔天涯海角,我心中却不知为何,出现了一个家的影子。今夕何夕,我也开始思念你,开始盼望重逢,而你眼中的那朵红梅,还和从前一样鲜艳吗?◆
黄叶随着萧瑟的风,无声无息地飘落着,从大墚的林间小路走到热闹的城镇,到处都能看到买菊花的花农。冷星桓记得自己曾经到过巨鹘的边境一次,那时西方的领国青淀正在边境骚扰,她的记忆中只有遍地的尸体,没想到再次踏上这方土地,竟然能直接进入其都城。而菊花原本盛产于霜华,如今那些操着霜华口音的花农居然会千里迢迢跑来大墚卖花,想必巨鹘与霜华的盟友关系早已稳如泰山。
其间,奉胜昌给她送过飞鸽传书,说是龙骏彪的失忆症已被孟靖儿治愈,在烈洛登上大领之位,只是没有对外张扬,以免被别国捕捉到风声。此事固然令她欣喜,但另一件事却更给了她一种奇异的感觉——兰格将嫁给邢震洲成为侧妃,封号惠夫人,据说会代去世的懿夫人连彬瑶抚养定天。她小心翼翼地收起信,望着那些千姿百态的菊花笑了笑,自从她离开郁隆直到现在,奉胜昌已经送了三封信给她,但她一封也不能回。也许,只要得知邢震洲和定天父子俩都平安,她就会为他们感到欣慰。
“姑娘,买束菊花吧,霜华沧原城的菊花,可出名啦!”花农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潮。
“真是沧原的菊花?”她蹲下身,仔细瞧着那些各色的花朵,淡淡幽香扑鼻而来,的确是只有沧原芳菊才有的味道。重新踏上流浪旅程,她还没有回故乡去看过,这菊花无意间竟撩动了一缕深埋在内心深处的乡愁。
有一件事总是让我发笑,明明自己最感兴趣也最擅长的是历史和玄幻题材的小说,为何以前发的都是最冷门的科幻、竞技类?
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有时想想,大概是我本身是个比较喜欢冒险的人吧。挥霍了一百多万字全成了实验品也不怕,因为至少以前的三本书全部都是完本,开新书的时候也明显看到了老书的缺点,说明写作水平进步了,未尝不是件好事。而完全架空历史、玄幻这些题材,不少朋友说,只要想象力够丰富,或者YY一下,好多字就码出来了。但是我似乎没这么想过,对自己擅长的东西,态度更是一百分小心谨慎,而我想从虚幻的题材中挖掘出现实,唯一能把两者结合起来的就是“人性”二字。
励志、伟大、英雄、革命精神这些名词,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似乎显得有点过时,我的书却一直都把这些当成主打。也许有人会说我是偏执狂,尤其是网文,在YY当道下,越是正统的写法越是费力不讨好。但非常遗憾的是,我自己的生活环境就是一个从来没有过“顺利”的圈子,只有这类题材,才能表达出灵魂深处的感情。
黑暗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是一种无形但永远的存在,但总有几丝光明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把它叫做抗争、自由、博爱与和平,所以人们带着梦想活了下去,并且有些人的信念肯定能坚持一生。而女性,很多时候有比男性更加坚强的一面,尤其是有追求、有梦想的那些女人们,她们必须比男人承受更多的压力和痛苦,不论是在事业还是感情上。于是,《霸世红颜》在修改了又修改,反复无数次之后,终于发了出来。
人性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东西,不论是在现实里还是小说中,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但一个人的性情果真恒久不变,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生活的世界是真空。不知道别的朋友是不是这么想,但至少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我的小说里从来没有所谓完美型的人物,冷星桓从草根变成了巾帼英雄,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去换,可歌可泣。但她亦是一个执戈者,霸风剑沾不上血,剑下却仍然有数不尽的亡魂。她能成为大赢家,绝对不是为了做英雄,而只是为了活在世上见证历史,后人要如何评说,那都是以后了。
然而,小说源于现实,同时也应高于现实,就好像看《三国演义》的人一定比看《三国志》的多那样。当有位朋友说,孔明其实并没有那么伟大,不信你去看某某书,我笑了。我喜欢的只是《三国演义》中的孔明,欣赏那种高超的智慧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乱世中有那样一颗星能让人欣赏到热血沸腾,也就足矣。如果非要在一些本来毫无意义的问题上钻牛角尖,那么只能说你活得很累,也许你看过的书成千上万,但真正学到的东西其实可能根本就接近零。
因此,为了不让别人累,也不让自己累,《霸世红颜》的最终选择是完全架空的传奇小说,而现实世界里,一样有英雄、也有枭雄,并且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他们不一定要是太阳或者月亮,他们可以是夜空中单独看来非常不起眼的星星,站在日月的光环背后,等待爆裂时最耀眼的灿烂瞬间。
◆人生存在世上,并非为了享受幸福,相反,是为了见证残酷。因此,世间原本没有天堂的存在,只是人们拼命在血与泪的修罗场中挣扎着,即使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去寻找灵魂深处的那片天堂。◆
凌若杉是第一次踏上归冕国的土地,不过她是后来才知道这一年是瑞鼎元年。
泥土被毒花花的太阳烤得像又硬又烫的铁块,地上干枯的乱草盘根错节,一不留神就容易被绊倒。她停下脚步,深深吸了一口气,额头上擦下来的并不是水珠,而是细细的盐粒。这该死的夏天,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过去?想找个湖泊脱下衣裳泡一泡吧,可就算自己现在是身男人打扮,却终究还是个姑娘,况且这鬼地方莫说是湖,连片小水洼都找不到。
她放眼朝远处的丛林望去,几只鸟儿像是受了惊吓,扑楞扑楞地窜上了天。离林子近了些,她蹲下身躲在一块大青石后面,哒哒的马蹄声传入耳畔,她兴奋地握紧了拳头。如果老天没有故意跟她再开一次玩笑,林子里出来的必定就是军队,机会终于来了!
“你过去不得!”
正要循着声音狂奔过去,一只粗糙的手忽然从后抓住了她的手腕,凌若杉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年纪跟她差不多大、生得眉目清秀的女子。
“为什么不让我去那边?”
那女子面露惊恐之色,“小哥,看你的穿着打扮,是外地人吧?你大概还不晓得,归冕国跟北边的霜华国在打仗,那些军官到处抓壮丁,你要是过去,不是往虎口里跳吗?”
“可是……”
“别说了,先跟我来!”
十几座茅草屋稀稀落落地立着,眼前这地方与其说是个小村子,看来倒更像难民窟。土墙被太阳晒得落了几层皮,农田上的庄稼像害了重病,打着蔫、枯黄着,地坝里只有一口几近干涸的老水井。草屋与草屋间的缝隙里隐约能闻到死寂的气味,莫说鸟不拉屎,连蜘蛛都不愿钻进去结一张网。
“大嫂,你回来啦?”
那女子刚推开一座土屋的门,凌若杉就看见里面坐着个脸蛋黑红黑红的小女孩,拿着把破蒲扇站了起来。
“叶儿,去把屋外晾着的那块布拿来,我给这小哥擦擦脸。对了,我叫殷宁,夫家姓魏,那孩子是我丈夫的小妹妹叶儿,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那女子一面吩咐着小女孩,一面对凌若杉自我介绍道。
“我叫凌若杉,是个旅行者。怎么你丈夫……不在家吗?”她朝四下里张望着。
一听对方提到丈夫,殷宁猛然抬眼望着凌若杉,年轻却苍白的脸上滑落两行泪水。“我夫家本来是在前面瓴州城镇上开小药铺的,后来两国打仗,那些官兵就抓了我丈夫和公公去从军。那些坏人杀、烧、抢无恶不作,瓴州很快就被他们占了去,我和叶儿好容易才逃到这个村子。可惜好景不长,昨天这村里所有的男人已经全都……”
一阵酸楚顿时涌上凌若杉心头,喉头却像哽着什么东西,连呼吸都被堵住,让她说不出话,只轻轻叹了口气。
“那些官兵昨天已经把全村的男人都抓去了,相信不会再来第二次。等明儿天一亮,你就赶快离开归冕吧。”
这时,叶儿已拿来一块干布,递到大嫂手中。殷宁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擦拭凌若杉满是尘土的脸,不料刚一擦干净,她突然缩回手,眼角颤动着,在微弱的烛光下,嘴唇顿时失去了血色。叶儿惊得“啊”地叫出声来,原来凌若杉的额头中央,有一块比拇指还大的星形胎记,鲜红如血。
凌若杉站起来,背转过身,微微闭上眼睛。她早已料到她们会惊慌失措,“星”在霓月公国象征的意义,便是刑克和灾难。她曾在师傅那里听说过,一百多年前,一位身披彩虹从月亮里走出的神建立了霓月公国,但第一位皇帝弘帝登基所选的时辰,正值明月当空。弘帝在位二十年,后来身患怪病驾崩,就在国丧当晚,满月被繁星所吞噬。自那以后,幼主睿帝即位,而各地大大小小的诸侯欺新皇年幼,开始以武力扩张领土,霓月公国终于变成了群雄纷争的局面。
“殷姑娘,霓月公国以月为尊、以星为难,我是个不祥人,才不想连累你们,只要留下这份感激之心,也就够了。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被抓去做壮丁,相反,那条或许才是我真正想踏足的路……”她回眸,苦涩一笑。
重新踏上旅途,已经是黄昏时分,树林中再看不到鸟儿,只偶尔能听见低低的虫鸣。凌若杉走到一棵大树旁,搬了块表面平整的石头放在地上,将草铺上坐下,决定露宿一晚。或许是长途跋涉太过疲惫的关系,她脚上早已起了血泡,夜晚来临,暂时消褪了白天的暑气,她很快进入了梦乡。
正在酣睡的朦胧之中,一阵惊风忽然掠过身畔,她猛地睁开眼,却被一片如太阳般刺眼的火光遮挡了视线。阴森的气息,缕缕血腥味扑面而来,金属碰撞摩擦的声音听得人在大热天也不由自主感到心里寒碜碜的。二十、三十个人?他们手上全都举着刀枪!是归冕的军队?她被军队包围了!
“想不到这穷乡僻壤还躲着个壮丁啊?”
几颗唾沫星子溅到凌若杉脸上,她恶心得直想吐,借着火把的光芒,才看见一张肥胖得似乎要流油的脸。目光的余辉扫过那人腰间,一块黑色镶红边的腰牌上写着“姬平虎”三个字,是归冕的将领吗?
“瘦是瘦了点儿,不过抓回去也能凑上个数。”姬平虎打量着凌若杉,一会儿眯起眼睛,一会儿伸手摸摸下巴,不时从鼻孔里发出哧哧的怪声。
“将军且慢!”
一个穿着灰衣、军师模样的长胡子男人忽然走到他身边,伸手指着凌若杉的额头。
“将军,你看这小子额上的东西不是一颗赤星吗?你就不怕抓了他回去,会受到灾星的刑克,给我们的军队带来大难?”
姬平虎这才看清那个形状特殊的胎记,脸色陡然一沉。“妈的!害老子白跑一趟,原来是个灾星!柳先生,多亏你细心,我差点儿就坏了大事,你们听着,给我乱枪捅了这小子!”
“是,将军!”
士兵们听闻命令,齐刷刷地举起长枪,就要上前刺下,没想到凌若杉不但面无恐惧之色,反而拍着胸脯哈哈大笑起来。
“灾星小子,你笑什么?”
姬平虎觉得有点奇怪,马上挥手示意手下收回武器。
“我笑你们只知道一个劲抓壮丁从军,偏偏不明白自己早就中了敌军的诡计。”
“你究竟是什么人?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霜华跟你们打仗有多久了?少说也一个月了吧?我正是刚从那边游历过来的旅者,霜华的国土本来就大过归冕,即使你们把全国的壮丁都抓来从军,人家的兵力也是你们的两倍。他们之所以没麾军直下、速战速决,而是只派出身手了得的步兵到边境跟你们对垒,目的不就是要你们越来越畏惧他们,从而自乱阵脚么?可你们呢?到处抓壮丁,搞得百姓家破人亡,恐怕过不了几天,你们军中就要发生暴动,到时人家根本不用再费一兵一卒,就能直捣你们的都城梓京。”
凌若杉说得头头是道,姬平虎一句口也还不上。旁边的柳先生暗自琢磨着,这个外地来的“小子”虽然身份可疑,但情形如果真像他所说的一样,归冕军岂不是危在旦夕?
“将军,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坐以待毙的人。带我去梓京面见你们的大领大人之后,再考虑要不要取我的性命吧,否则不单你们活不了多少天,贵国大领大人怕是不久也会含恨吐血呢。”
姬平虎见她一脸狂妄的模样,气得就要拔出腰刀劈了她,柳先生突然挺身挡在前面,悄悄凑到他耳边道:“将军不可冲动啊,这小子虽然古里古怪,但似乎并不简单,现在恐怕还杀不得。不如咱们先将他押回军中,检阅一下军中情况,到时候再收拾他也不迟。”
头好痛,眼皮也沉重得像铁闸门一样,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凌若杉几乎使出浑身力气,才勉强睁开了眼睛,想起自己被姬平虎手下的士兵打晕过,而现在好像身在一个帐篷里。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也绑在一起,两个膝盖磨破了,嘴里被塞了麻核,她可以肯定自己是被人抓着两只手一直拖着到了这里。
究竟能见到归冕国的大领吗?她不知道,但照目前的情形看,她似乎暂时被那些官兵遗忘了。士兵们进进出出,耳边不时传来军官的吆喝声,莫非姬平虎果真相信了她的话,想查出那些壮丁中间是谁企图策划暴动?
“将军,我把魏封之带来了!”
一个士兵押着一个瘦高个子的青年走进帐篷,跪在姬平虎面前。
姓魏的?凌若杉一惊,虽然她并不能肯定这个壮丁就是殷宁的丈夫,但也想看看姬平虎究竟搞什么鬼。
“呵,这不就是咱们来这儿之前在瓴州九里屯药铺抓的小子吗?金柱,他究竟犯了什么事?”姬平虎让旁边的随侍给他点了袋烟,斜着眼睛瞅了瞅那小伙子。
“禀报将军,昨儿夜里您去巡逻的时候,这小子想勾引夫人!”
“什么?”姬平虎拍着桌子站了起来,烟竿“啪”地一下摔在地上,断成两截。
魏封之大喊冤枉:“将军,金柱那是胡说的啊!是昨儿早上夫人看小的可怜,才给了小的一个馒头,然后就离开了。小的没能当面给夫人道谢,晚上才想亲自去夫人帐中谢过,小的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碰夫人一根头发,请将军明查!”
“哼,就算你没勾引夫人,那这些又是什么玩意儿?”
金柱叫来一个小卒,噼里啪啦扔了一堆东西在地上,魏封之惊得睁大了眼睛,那些东西居然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兵器!
“这些都是从他帐篷里头搜出来的,不过是一个小卒,竟然私藏这么多兵器,难道不是有反心?”
金柱红口白舌地一搅和,魏封之根本插不进话,姬平虎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厉声喝道:“来啊,把这小子给我拉出去砍了!”
“将军,不要啊!”
人群中突然跑出个头发花白的老兵,跪伏在地,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着。姬平虎笑了笑,像是要回心转意,竟亲自上前,伸手去拉那老兵起来。没想到就在这一刻,他猛然夺过旁边士兵手中的刀,阴风过处,周围的人全吓得连连后退。可怜老人给儿子求情不成,先被一刀砍中颈项,一双绝望的眼睛来不及闭上,枯瘦的手指还在颤动,鲜血顺着伤口像河水般汩汩流下,染红了一方土地。
“爹——”魏封之惊嚎起来,双眼冒出火焰,抽出腰间的匕首,想冲上前去捅了那个杀害父亲的魔鬼。可惜匕首还没拔出,士兵们已经一拥而上,把他按倒在地。姬平虎扔了那把染血的腰刀,恶狠狠地哼了一声,上前伸手捏住小伙子的下巴,“咔嚓”一响,跟着是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他的下巴居然给硬生生卸了下来。士兵们哈哈大笑,像饿狼扑食一样围住了他,接踵而来的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好残忍的家伙!悲惨的一幕全被凌若杉看在眼里,流浪旅途中,她在各国边境上都见过战士堆积如山的死尸,对杀人早已没有了恐惧感,却还从未见过一个将官如此虐待自己的下属。她急迫地四处环顾,一眼看到地上固定帐篷的铁座子和铁制支架,于是使劲朝那边挪动身体,将反绑在背后的手用力贴上支架。汗水浸湿了衣襟,双手的皮被铁架擦出血痕,她仍然紧紧咬住下唇,几乎拼尽全力磨着缚在手上那粗大的绳索。
“臭小子,这就是你顶撞将军的下场!”
“今天把你活活打死变了鬼,你也得给咱将军脱掉三层皮!”
夹杂着灼热暑气的风吹得帐篷呼呼直响,比鬼哭狼嚎还要可怕,姬平虎的身影消失在帐篷外,似乎是接到什么情报突然离开,剩下的几个士兵还像不知酷热和疲倦一般,不停殴打魏封之。
“他奶奶的,这小子命还挺大,打得我手都酸了,拿了下巴怎么也疼不死他?干脆一刀解决掉算啦!”
“一刀解决?太便宜他了吧?这家伙可是想要造反呢,他不是命大吗?我看咱把他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拿盐巴腌成肉干给大伙儿做军粮,将军一定会高兴!”
一个士兵恶狠狠地盯着魏封之已经看不清面容的脸,向同伴狞笑着递了个眼色,就要拔出刀来。冷不防他脑后一凉,只觉一股带着腥味、热热的液体迸射而出,顺着颈项淌下,还没感觉到痛苦,就怪叫着倒了地。那颗头颅在地上滚了几滚,突然被一只手拎住头发提了起来,像扔皮球似地掷到帐篷的角落里,随着扔出时“呼”的一阵风起,他的同伴们脸上身上全被溅出的鲜血染出了斑斑点点,吓得跳起老高。
“是你……你这灾星小子——啊!”另一个士兵仗着胆子稍微大些,转身要拔刀,没想到就这一刹那,一柄宝剑已经“嗤”地一声从他的胸膛穿到后心,顿时死于非命。
“怎么?害怕了?刚才你们不是还想把那小伙子活活剐死吗?我只不过才杀两个人,你们不会吓得都快尿裤子了吧?”
凌若杉站在那里,眉头紧蹙、双目如电,抬手一抽,宝剑倏地从那死人的身体里收了回来。她嘴里咬着从鬓边落下的一缕发丝,举剑一步、再一步,缓缓走向剩下的三个士兵,剑尖在月光下折射出寒光,仿佛连周围的热气也要冻结成冰。三个士兵瞠目结舌,不自觉地往后退,浑身都在发抖,有一人甚至连桌台也碰翻了,使劲闭上双眼不敢再看对面。这个额上生着赤星的“小子”,究竟是什么时候脱身的?还在他们完全没察觉到的情况下连杀两人,皆是一剑毙命,剑上都没沾染半点血腥!
三个士兵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眼见凌若杉提剑步步逼近,一直战战兢兢退到了帐篷外面。那张清秀的脸庞,早被染上死人的血迹,月光斜斜照过,宛如鬼神般恐怖。
“还愣着做什么?跑哇!”一个士兵这才回过神,推了两个同伴几下,三人连忙屁滚尿流地狼狈逃窜。
“魏封之,你怎么样?”
她蹲下身子,试探性地叫出小伙子的名字,魏封之抬起头,先是惊恐地看着她,片刻,泪珠从眼角滚滚滑落,下巴无法合拢,还淌着口水的嘴里吐着含混不清的话。
“别害怕。”凌若杉伸手捏住他的下巴,使个巧劲往上一提。魏封之惊叫一声,疼得汗水直流,但当她放手之后,他满是尘土和血污的脸上却似露出了惊喜之色。
“你……我,好了?”
“嗯,你的下巴已经接回去了,我曾经见过你夫人和妹妹,但现在必须先带你去找个藏身之处,到了适当的时机,你才能回家。”
她轻轻握了一下他枯瘦的手,扶着他走上了崎岖的山路。一路上,小伙子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在为他死去的父亲哭泣。沿路的松树时而被风吹动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月光在黑云中时隐时现,人的每一寸呼吸里似乎都掺合着死尸的气味。
“告诉我,你想不想给你爹报仇?”
“我……我想,当然想……”
“既然想报仇,那么明天早上,你就在前面那个山洞口等我。”
归冕国边境的地形和气候都古怪得很,凌若杉从跨过界碑的一刻开始就见识过。那时她经过一片野地,上面横七竖八躺满了两军战士的尸体,那天下过一场暴雨,早把那些尸身淋得散发出恶臭。可第二天又是阳光曝晒,到处都是刺鼻的血腥味,窒闷得让人难受。她沿着山路朝前走,脚尖忽然触到草丛里僵硬的东西,又是一具尸体!她拨开乱草一路摸索,沿路的尸体数不胜数,一丝危险的味道仿佛从这尸身筑成的路彼端直透到她的每一个感官。
“糟糕……前面不就是殷姑娘他们住的村子?该不会战火已经蔓延到了那里吧!”
她加快了脚步,早忘记了膝盖和脚上的伤痛。村子里已然火光冲天,喊杀声、呻吟声、房屋倒塌的哗哗声汇在一处,满眼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景象。除了看他们背后所插的战旗,根本辨不清那些尸体是哪国的将士,一颗颗死不瞑目、血淋淋的人头,被抢来夺去,弄得面目全非。当拎起敌人头颅的人疯狂欢呼呐喊之时,冷不防自己也被一枪从背后戳到前胸,鲜血很快被烈火和酷热蒸干,草木上的红色变作比夜更深的漆黑。
“兄弟们,去碧州的捷径已经通了!我们得快些跟瓴州那边的军队会合,只要从碧州攻进梓京,归冕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可是将军,归冕前军统帅姬平虎和他的几个贴身爪牙还没抓到,属下担心……”
“不用管他们,我们的目标一开始就是梓京,继续前进!”
“是!”
呼喊声接连不断传入耳中,凌若杉按紧了腰间的剑柄。她的判断果然不错,霜华军早就找准了最恰当的时机,等到姬平虎对下属产生了怀疑,就在夜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进行偷袭,打敌军一个措手不及。
“得救出殷姑娘和叶儿……”她把心一横,握着宝剑飞速冲进村子,在熊熊大火中来回奔跑,不管那些举着刀枪扑来的是霜华兵还是归冕兵,她只想救出那两个曾经想收留她的好心人。一口宝剑挥舞如白虹,上下翻飞,左右腾越,也不知剑下到底多了多少亡魂,但火势越来越猛,滚滚热浪扑面袭来,她实在不能再前进了……
号角声越来越响亮,凌若杉知道那是霜华军的冲锋号,黄白色的新月战旗与火光把夜空映得宛如白昼,归冕军狼狈奔逃,旗帜倒栽在地,仿佛周围的树木也和着风声嘲笑战败之卒。
一个个衣衫褴缕、手无寸铁的人接连倒在血泊中,不时有人与凌若杉擦身而过,但自己来不及救下他们。死在军人们的刀枪下,或许是最为痛快的死法,只是那些被烈火围困的无辜百姓,实在太过可怜。罪恶的战火不仅烧了他们的身,烧了他们的家园,连心和灵魂也被烧焦,痛不欲生,无论如何也避不开这纷乱。这就是乱世,诸国大领为了扩张领土而对弱者进行无情的杀戮,纵然百姓遭殃,令她感到厌恶和悲哀,可就算杀出一条血路,她的力量仍然太过单薄。
火势渐渐弱了下去,天边只剩下寥寥的晨星,奔走在废墟之中,她一直也没能找到殷宁和叶儿,连尸骨都没瞧见。难道她们早已葬身火海,被烧成灰烬了吗?踏着脚下重叠的尸身,她恨恨地握起左拳,嘴角扬起一丝苦笑。那些死人当中,也有挂着华丽腰牌的大将,他们做惯了英雄,似乎没想到自己有天会和弱者一样变成白骨,这是不是一种幻灭?
“放开我!你们这些禽兽!”
正在慨叹之际,东边的树林中突然传来一个女子的惊叫声,打断了她的思潮。
“将军,这女的一路上都不听话,看来还想着给她妹妹报仇呢!”
“是吗?看来我非亲自教训教训她不可!”
是姬平虎?凌若杉使出轻身法,朝前紧走了一段路,躲在灌木丛中,果然看见姬平虎带着十几个残兵在赶路,队伍中还押着一个姑娘。
只见姬平虎挥着手,叫士兵们停下,虽然面目已经狼狈不堪,却还挺着胸膛大踏步走到那女子面前,伸手捏住她的下巴,贪婪的目光紧盯着那张惊恐但仍然秀丽的脸。没想到那姑娘就势张口朝他的手咬下,他痛得大叫一声,左手居然被咬出了两道青紫色的牙印。他恼羞成怒,右手“啪”就是一巴掌,狠狠扇在姑娘脸上,“臭婊子,你他娘的敢咬我!”
“禽兽!你还我的叶儿!把她还给我!”
“呸!是我养的狼犬活活咬死了你妹妹又怎么样?一个贱民死了算哪棵葱哪头蒜?难道还比得上军队的胜败?现在你军爷我们打了败仗,只不过想抓你来给老子我解解闷,又不是要你的命,你还敢咬我、骂我,我看你分明是活得不耐烦了!”
他一把扯下身后破烂的斗篷,将殷宁按倒在地,死死压在她身上,就要撕裂她的衣裳,当着手下的面大逞一番兽欲。
“住手!”凌若杉见状不妙,飞身跳出了灌木丛。
“小哥,是你!”
凌若杉朝殷宁点了点头,转身面向姬平虎,“姓姬的,识相就赶快放了她,带着你的手下在我面前马上消失!”
姬平虎这才看清楚她的脸,起初有些惊讶,但不过一会儿,腰刀就“唰”地亮了出来。“嘿,我倒把你这灾星小子给忘了,你居然能逃出来,看来还真有点本事。可惜就凭你这副弱不禁风的身子骨,想给人打抱不平逞英雄,你还嫩了点儿!”
他丢下殷宁,将刀一抡,凶狠地朝凌若杉拦腰劈来,刀锋挟着霍霍的风声,仿佛连风都可以将人砍伤。凌若杉腾空一跃,他一刀劈了个空,“好小子,居然能躲开!”
姬平虎开始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但对方始终坏了他的好事,他又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转身上前,举刀又砍。凌若杉仗着身形轻巧,连剑也没拔,只和他游身缠斗一气,想让他知难而退。姬平虎却没半点服输的意思,仍然举刀乱舞,可这对手的身法轻灵程度竟超乎了他的想象,不过片刻,他只见四面八方都是凌若杉轻盈的身影,一刀紧似一刀,但刀尖连她的一片衣角都没沾到。
“真是难缠的人,我本来无意再拔剑,但既然你想死想得发疯,我也只好成全你!”
说时迟,那时快。凌若杉星眸一睁,就在对方再次扑过来的瞬间,一招“逆风飞扬”,宝剑出鞘,一道银光从腋下反穿直出。只听见姬平虎惨叫一声,腰刀脱手飞出,插在对面的大树上,树干摇撼,几片树叶应声而落,还没碰着地面,又被凌若杉收剑的惊风重新卷上半空,立时变得粉碎,洒将下来,好似漫天花雨。原来姬平虎已被对方的反手一剑刺入左胸,双目圆睁,仰面栽倒在地。
“霸风剑……原来如此,额上有赤星的不祥人……还带着不祥的剑……”
“没错,算你还有点见识,可你不知道的是,霸风剑乃百炼钢所炼成的绕指柔,我把它缠在腰间,你和你那些愚蠢的手下竟然都没看出来,现在明白已经太迟了。”凌若杉伸指在剑上一弹,将宝剑插回剑鞘。
“灾星小子……你……你总有一天会……被霓月大神打落地狱,等着瞧……”姬平虎伸出颤抖的手指,指着她面无表情的脸,含恨而亡。
“到死也要呼唤神明吗?其实神明和魔鬼从一开始就并存在这世上,没有人心中只有神,也没有人心中只有魔。像你这种随意杀戮和蹂躏弱者的人,就算神明在你心中,也早就变成了魔鬼,自己就是应该下地狱的人,又有什么资格用神来诅咒别人?”
士兵们见主帅已死,早逃得无影无踪。凌若杉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树下扶住殷宁的身子。“殷姑娘,别怕,姬平虎已经死了,我找到了你丈夫,这就带你去见他。”
黑夜和白昼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交替,不知不觉,时间就在指缝间溜走。她看见了在山洞口等着她的魏封之,可是,他看到随同凌若杉而来的妻子,只对着她凝泪微笑,并没有激动得上前拥住殷宁。两人对视了好半天,握着彼此的手,竟然一句话也没说出口。
“那个姬平虎,已经被我所杀,只是叶儿她……”
凌若杉欲言又止,魏封之却向她磕了个头,忽然倒在殷宁怀里,嘴角渗出一缕血丝。
“你怎么了?喂!”凌若杉见状不对,连忙蹲下扶住他的身体,可他已经气若游丝,嘴角的血迹泛着黑色,竟是吞服了毒草!
“为什么?我不是已经替你报了仇吗?人生本来就苦短,你怎么可以就这样抛弃性命,也抛弃了你的妻子?”她摇晃着他的身躯,山谷回荡着急促的呼声。
魏封之凄然一笑:“对不起……即使我活下去,即使没有了仇人,我和娘子还是卑贱的人,爹死了,妹妹也死了,不是人不想活,是这世道不让人活啊……小哥,你能为我报仇,我就算死也能瞑目……”
“小哥,回去吧,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在这种乱世,除了自己的家,又有什么地方能让人幸福温暖呢?”殷宁搂着丈夫的尸身,身躯竟也软软地垂了下来,原来她的胸前不知何时已经**了一支发钗,刺在心脏的位置,眼看是活不成了。
“天……公……无……道……”
凌若杉呆若木鸡,仿佛一滩稀泥似的坐在了地上,所有思想都已进退失据。这对殉情山间的夫妇,为何不能像那些松树一样,经过多年还活在世上见证所有的一切?不,也许他们根本就无法坚强,就算是全世界,也没有几人能经过炼狱之后,飞升入天堂。他们生不能同时,死却可以紧紧依偎在一起,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满足?
她穿过山谷,再一次闻到了泥土的气息,没有雷雨后散发的清香,只有无比的压迫感。血液在身体里流动,好像能听到浪花撞击的声音,和瑟瑟的风声混在一处,黎明的天空,依然隐隐透着黄昏的颜色。
◆放下屠刀,并非就可以立地成佛,只是为了不让宝剑染血,为了现世中无法抹煞的那一笔而酝酿着另一个梦想,为了在世间留下自己的名字。而被世界抛弃时,人也抛弃了世界,可为何在抛弃的同时,不能再创造呢?单单感受到被遗忘的黑暗,却看不到新的曙光,那无疑便是傻瓜。◆
阔别十年的故乡——霜华国沧原县,山水还如离开时一般清秀,然而凌若杉从郊区走进城镇,差点连路都快认不清了。气派的大房子、客似云来的店铺和驿站,初秋的凉意被淹没在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中,江湖戏班一路敲锣打鼓、杂耍戏猴,褴褛的衣襟擦过身畔,她似乎才忆起故乡十年前的模样,只要战火不蔓延到这里,沧原依旧是片适合人们居住与休憩的乐土。
“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吗?”她不时喃喃念着殷宁曾经说过的话,顺路寻去,也不知父亲是否已经搬了家。的确,曾经的小县变成了繁华之城,父亲升任外务大臣,恐怕早就搬去了都城朔芳。
霜华是霓月九国中著名的强国,但这种强大并非反映在军事上,而是现任大领齐一贤的母亲乃皇家之女永顺公主,作为皇亲世家,齐氏一门不仅崇尚京城文化,还在领国内将京风大为宣扬。打仗要在别国打,自己的领国无论如何也要升平繁荣,让众领国为之艳羡,这似乎是齐家人最值得骄傲的事。而霜华国,也是九个诸侯领国中唯一有中书令、外务大臣等文臣存在的领国,连各郡县的太守、县令,也是文武兼搭。可是,风雅与贵族式的生活绝不属于凌若杉,回到离别多年的故乡,只是单纯地能让她暂时忘记边境的战火和硝烟,究竟会不会有幸福温暖,她仍然不知道。
穿过拥挤的街道,眼前很快出现了一处围着几栋瓦房的府邸。这并不算讲究的建筑,若是在朔芳,也许只能算中等,门前、庭中都没有雕梁画栋,只有门口的两旁蹲着两个石狮子,象征官家宅邸。凌若杉沉默了片刻,缓步上前,抓住门上的铜环轻轻敲响。门口的三个守卫见她敲门,连瞅也没瞅上一眼,若不是匾额上刻着“凌府”两个字,她根本不敢断定这就是她当年出生的地方。
“小伙子,你是谁?来凌府有什么事吗?”前来开门的是一位身材短小、满腮花白胡子的老人。
“沛爷爷,您不认识我了?我是若杉啊!”她惊喜地握住那老人的双手,半天才想起揭开系在额上的布条。
“小姐,真的是你?你回来啦?不是我辛沛老眼昏花吧?”看到她额上的赤星,老人的手竟不自觉地颤抖,一时间热泪盈眶。
“当然不是,我离家那时才九岁,现在邋里邋遢的,又一身男子打扮,难怪您认不出了。”
“老爷,您快来瞧瞧啊!咱们若杉小姐回来了!”
老管家激动得直往里喊,房门打开,果然走出一位两鬓斑白、面容清瘦、书生模样的先生。凌若杉沉默地看着那人,背后的包袱掉落在地,她好像完全没有发觉。眼前的这个人,正用一种似惊喜又似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她对上他的目光,迟疑了半晌,直到辛沛在后推了她一把,她才回过神,上前拜伏在地,轻轻唤了声“爹”。
那先生微微点了点头,脸上的神情渐渐平淡下来,他让女儿进屋坐在自己对面,吩咐辛沛沏上一壶苦丁茶。辛沛应声退下了,凌秉秋放在膝上的手指无意中动了一下,像是要去握住女儿的手,但刚要伸出去,猛然又缩了回来。十年不见的女儿好容易回到家,要说一点思念之情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只是凌若杉怎么会变成了这副脏兮兮的模样?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满是尘土,身上穿的粗布衣裳还打了补丁,分明就比那路边讨饭的乞丐好不到哪里去。要说她是官家的千金小姐,恐怕全世界都没人会相信。
“这些年来你不是都跟你师傅住在飞虞山吗?何以会弄成这般模样?比那流浪汉看来还糟糕。”瞧了女儿好半天,父亲才淡淡地问出句话。
“爹,女儿下飞虞山就是师傅之命,师傅曾教导我说,历世行路乃修行之本,因此从三年前开始,我就在到处旅行。因为不少领国的边境都在发生战乱,我为了方便,才女扮男装。这次我刚去了中部的归冕,正是打那边回来的。”
“归冕?你学那些流浪汉旅行也就罢了,可你一个女孩子,什么地方不能去,偏偏要去接近战场?莫非你到现在还憧憬着打打杀杀?是不是等到为父退职归田,你都还不能安分,非要逆为父的意?”凌秉秋一脸无奈,摇着头喝了口茶。
凌若杉正色道:“爹,虽然您现在是霜华的外务大臣,但思想也未免太守旧了。霓月九国连年战争,霜华虽然是大国,表面看来民生繁荣、风调雨顺,可如今连归冕这种弱国也敢来挑衅,谁又能保证有一天不会被打败?我亲眼看过霜华军侵入归冕领土,不仅和敌军血战,还对无辜百姓进行杀戮。女儿之所以回来,正是想请求您在大领大人面前举荐我从军,好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国内潜藏的危机啊!”
“哟,想不到十年没见,这丫头的嘴倒是比从前还厉害多了呢!化解国内的危机,你以为你是男人,是大将军,是神啊?也不自己照照镜子,就凭你一个赔钱货,还是个连嫁都嫁不出去的灾星,居然想学人家上战场打仗,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凌秉秋还没来得及答话,后面花厅的门帘掀起,一个身材微微发胖、一身灰黄色衣衫的妇人走了出来。凌若杉死都不会忘记这个恶心的面孔——父亲的正室夫人洪氏。
“怎么,大小姐,翅膀长硬了,见到大娘都不行礼啦?”
洪氏上前坐在丈夫身边,瞟了凌若杉一眼。没想到凌若杉抬头时,锐利的目光仿佛化作两支冰冷的箭,要把她刺穿,她身子竟猛地抖了两下,用力捏紧了手中的丝帕。
“我跟爹谈的是国家要事,这似乎也不是大娘应该过问的。”
凌若杉不想再看洪氏,只翻出自己的行李,将两件东西放在父亲面前。
“爹,我在归冕杀了他们的前军将领姬平虎,这是他的佩刀和腰牌,只要您带着这两件东西去面见大领大人,相信他就会召我觐见。女儿保证,这次不但不会让我们凌家丢脸,还能大大提高家族在霜华的地位。”
凌秉秋仔细察看着刀和腰牌,良久,左手才放下茶杯。“唔……我暂且答应你,明天可以去试试看,不过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你还是先去沐浴更衣,好好休息一晚,沛叔,去给小姐收拾一间屋子。”
“那女儿先拜谢爹!”凌若杉朝父亲磕了个响头,瞪了旁边的大娘一眼,转身告退。
躺在舒适的床塌上,凌若杉静静聆听着窗外的鸟鸣。她现在所在的房间是她母亲刘氏的屋子,房中纤尘不染,定是辛沛经常打扫,一切的布置都还保留着从前的样子。
刘氏本名梦颐,是从东北的辽渊前来进宴的艺伎,琴棋书画、歌舞无不精通,被当时还是沧原太守师爷的凌秉秋相中,纳为妾室,第二年生下了女儿。然而孩子额上被喻为不祥之物的赤星胎记,令她由宠妾变作了弃妇,凌若杉自从懂事开始,就没见过父亲对她笑,只有大娘和同父异母的兄长凌若松经常对她们母女俩又打又骂。她深深记得,有一次哥哥将刘氏推倒在地,她突然拔下母亲头上的银簪,朝着凌若松的咽喉便刺了过去。若非父亲看见及时阻止,凌若松恐怕不死也得重伤,洪氏一场哭闹,逼得父亲要赶她出家门。辛沛只好带她上了飞虞山,将她交给山上寺庙中的梅岩师太,同一年,母亲忧郁成疾,离开了人世。
她渐渐进入了梦乡,可能是太过疲惫的关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中午了,她依稀记得梦中看到了母亲,只是母亲的面容有些模糊。
“沛爷爷,我爹他有没有……”看着辛沛带了丫环端着水盆进来,她低声问道。
“老爷一大早就出门了。”
“是吗?爹果然想通了?”一阵欣喜如春风般吹散了疲倦,她扶着辛沛的肩膀跳起来,老人乐呵呵地直往后退,就算这孩子跟她再亲,也不能乱了规矩。
凌若杉梳洗完毕,但依旧没有换上小姐的装扮。她兴冲冲地跑到大院门前,一个劲对辛沛说,不管沧原到都城朔芳需要多少天的路程,她从今天开始就要站在这里等父亲带好消息归来。不久,门被敲响了,可开门看见的人并不是父亲,而是她昨天才见了一面的兄长凌若松和大娘洪氏。
“怎么会是你们……我爹呢?”
洪氏走上前,皮笑肉不笑地扬着手里的丝巾,眼角露着幸灾乐祸的目光。“若杉大小姐,你觉得很意外是吗?以为凭你一张利嘴,就能糊弄老爷?告诉你吧,老爷他根本没去大领府,是去了沧原太守府请太守盖印,推荐若松进外务府任职侍郎。”
“什么?”
“妹妹,你的确够天真,天真到以为十年的时间就能抹掉你在爹心中留下的阴影。你离开的十年里,爹从来就没提过你的名字,因为你根本就是我们凌家的耻辱!凌家世代是文臣,而你身为文臣之家的千金小姐,竟然说什么想当兵打仗,简直丢尽了家族的脸!”凌若松摇着手里的折扇,轻轻抚了一下用桂花油涂得闪亮闪亮的头发,明明说的是刻薄话,偏要打上一口恶心的官腔。
“我不想跟你们争执,就算爹还像以前一样不能理解我的思虑和抱负,我大可以自己去大领府!”凌若杉强忍着心头的剧痛,转身就要出门。
“你要进大领府?哼,你无非靠的就是那两件信物,只是很可惜,昨天半夜里我一个不小心,以为那是不干净的东西,就把它们都扔进河里啦!”
“你!”凌若杉勃然大怒,反手抽出腰间宝剑,寒光一闪,剑尖已经抵到了凌若松的眉心。
凌若松吓出了一身冷汗,只道十年前妹妹用簪子刺他的一幕又要重演,像只耗子似的“吱溜”一声窜到母亲身后,紧紧拉着母亲的衣角。“娘,救我!这丫头又要谋杀亲哥哥,您看我就要娶媳妇了,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洪氏瞪了儿子一眼,却像是串通好演戏的一样,她突然跪倒在地,仰面朝天,声嘶力竭地哭喊起来:“老爷!您倒是看看,梦颐那个贱人生了个什么贱丫头啊?十年前想用簪子刺死自己的亲哥哥,十年后又用剑指着他,这种残杀血亲的魔鬼,简直该遭天打雷劈呀!”
“杉儿,你还不住手!”父亲的喝斥声自背后传来,凌若杉顿时怔住了。
“爹……怎么会……刚才哥和大娘说的那些话,究竟是不是真的?”
“你说呢?我凌家世代生活俭朴,只想着为国尽忠,从来不曾一味贪名图利,就算我如今升任外务大臣,仍愿居住在老宅。十年前送你上山拜在梅岩师太门下,就是想让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别因为一些虚妄之物乱了心志,可整整十年了,你还是执迷不悟,包藏祸心,我凌家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你走,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今日你跨出这个门槛,我们父女的关系就到此结束!冤孽,真是冤孽……”凌秉秋仰天长叹一声,将双手背在背后,垂着头走向了后院。

黄昏,又是没有阳光的黄昏,野地似乎才是她最适合踏足的地方,去都城朔芳走郊野之路,有一条比走大街更快的捷径,只是她仍然是一个人,仿佛已经被人遗忘在了另一个世界。天公从来不是愿意作美的大善人,乌云过处,突然下起了大雨。斗笠的边缘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珠,时而模糊了凌若杉的视线,泥点一个接一个打在裤腿和衣衫上,冷气顺着浸湿的鞋从脚底涌上全身,她不由打了个寒噤。霜华的秋天虽然比归冕来得早,可在山路上遭遇大雨,是不是也太倒霉了一点?她伸手轻轻触碰着额上的赤星,露出一丝苦笑,步子越来越慢,深一脚、浅一脚,却不能停止,纵然前方等待着她的是更黑暗的夜。
“你就是凌若杉?”
一阵阴恻恻的笑声鬼魅般从前面不远处传来,松树被阴风震得沙沙作响,两条黑影突然跃下树来,拦住了她的去路。凌若杉这才看清那是一高一矮两个汉子,高的那人肩上扛着一柄巨大的斩马刀,矮的则手持双钩。
“鬼字双煞?”
扛刀的汉子上前一步,从头到脚打量着她,“想不到外务大臣凌秉秋的二少爷也会认识劈马鬼李衡和银钩鬼庄坚,老弟,看来咱们果然接了笔不错的生意。”
手持双钩的汉子庄坚应了一声,阴恻恻地笑着:“我才不管那些,我想要的只是那一百两银子,尽早杀了这小子,就一辈子不用愁。”
话音刚落,庄坚身形已经腾空一起,双臂一展,忽地朝中央一合,直向凌若杉颈项拉去。凌若杉纹丝不动,就在金钩逼到她面前的一刹那,腰间突然银光一闪,庄坚的双钩竟然“铛铛”齐断,惊得他连连后退。一点白亮的光芒,灿若寒星,斗笠飞出,蹙眉之间,劲风乍起。雨点仿佛都随着那阵霸气的剑锋刮到了两旁的树上,树的颜色陡然变得更深暗,她额上的赤星被水痕染湿,恰似雨中一朵带刺的蔷薇。
“大哥,这小子好厉害!”
庄坚退到李衡身边,铁青着脸,刚才他根本没看见对方带着任何兵器,此时却见凌若杉手上多了一把宝剑。双钩被砍断,并非霸风剑削铁如泥,而是凌若杉的肘底力和腕力甚是惊人,以突然爆发之势震断了他的银钩,连带着他的双手虎口也被震得发麻。
“好小子,看招!”
李衡见同伴吃亏,勃然大怒,抡起斩马刀疾奔上前,一丢架就是连环三刀,排山倒海般劈向凌若杉上中下三路。这斩马刀乃是大型的兵器,李衡的斩马刀更是厉害,刀柄加上刀身起码就有六七尺长。凌若杉躲开他两刀,那巨大的刀刃就已砍倒两棵大树,刀锋过处,雷霆万钧。
好一个劈马鬼,还真有魑魅魍魉一样的凶狠毒招!凌若杉暗暗一惊,就在李衡的第三刀砍来之际,随即一翻手腕,剑光暴长,剑身骤然变作绕指柔,右手兰花般幽雅地伸出,霸风剑却“飕”地扬去,宛如一条极细的流云水袖,缠住了对方的刀身。李衡大惊,脸色一沉,全然没想到那把古怪的剑可刚可柔,刚才那一刀已经使出了浑身之力,哪里还能及时收回?
“劈马鬼杀人无数,今天何不也自己尝尝滋味?”
凌若杉嘴角朝上轻轻一翘,剑锋闪电般旋回,庄坚还没看清楚那光芒一闪之际发生了什么事,却见李衡的项上已是一片殷红,顿时栽倒在地。那柄血淋淋的斩马刀,刀刃陷在他脖子里,但并没有砍掉他整个头颅,看到李衡张大的嘴巴还在喘气,眼睛睁得浑圆,一半活人一半尸体的恐怖模样,庄坚只感到后背一阵冰凉,冷汗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
“说!你们究竟收了谁的银子要来杀我?”没等庄坚转身逃窜,凌若杉眼明手快,回身一剑指到了他的后心。
谁庄坚咳嗽了几声,竟像是不怕死地闭上了双目,“凌少爷,我们杀手的行规,从来就不透露买家姓名,你要杀便杀!”
“是吗?可巧我突然改变了主意,不要一剑解决你,我想慢慢割破你的喉咙,让血一滴一滴地落下来,直到你断气为止,也许你死去的时辰就在这场雨停的时候吧。”凌若杉冷冷地说着话,剑尖自然而然缓缓向上移动,直到贴近庄坚的咽喉处。
“不要啊!我说我说!”庄坚实在害怕这种可怕的死法,两脚瘫软,顿时跪倒在地。他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被雨水打湿了一半的纸片,连头也不敢抬,只怕下一秒就要送命,战战兢兢地将纸片递到她手里。
凌若杉借着黄昏的微光,仔细辨认着上面的字迹,那果真是一纸契约,上面有一百两白银的字样,可当她看到买家的落款和私印时,脑子里如同遭了个炸雷,浑身都像要喷出火来。凌若松!怎么会是凌若松?这个和自己一样流着父亲血液的哥哥,竟然会高价请杀手来杀死亲妹妹!她愣在了那里,纸片掉在地上,被泥水浸成了黑色。
“说!凌若松他为什么要杀我?”她用力抓住庄坚的肩膀,抓得他大声喊痛,连肩骨都快被捏碎了。
“凌二少爷,你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吧!我只不过是收了大少爷钱来杀你的人,想混口饭吃,至于背后的原因,我们做杀手的哪儿敢问啊?要不,我……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千万……千万别上朔芳,大少爷说过,今天之内没等到我跟李大哥回去,他就会借助他的权势,在朔芳亲自动手……”
“滚!”
凌若杉一脚踢开庄坚,举剑猛劈在地上,泥水飞溅,残叶尽凋。她几乎变作了一头凶猛的野兽,无情地挥剑,摧残着周围一切的生灵,好半天,她终于累了,累到浑身麻木,可是她连身上的冰冷也感觉不到。
“家,真是幸福的归宿吗?可为什么我回去了那个地方,世界里还是只有寒冬呢?凌若杉啊凌若杉,你怎么到现在还要抱着一线希望,以为你是贵族、是珍贵的杉树?呸!去你的,你哪一点像杉树?你脚下的野草都比你高贵太多了……”
“征兵!征兵啦!”
跟随着拥挤的人群,凌若杉走进了鹤平城的城门,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霓月九国中最东边的梵灵国。也许抚平对亲人的失望和哀怨,或许重新踏上旅途是最有效的方法;也许她喜欢山,梵灵的城镇都坐落在山地之上,和沧原有点像,至少躺在某个山坡上的大树下,还可以做做童年时和母亲学跳舞的美梦。
然而,她终究不是一个喜欢做梦的人,沉醉于虚无缥缈中,她只会觉得自己是个战败者。如果她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灾星,如果她能率领千军万马,她就算付出一生,也会竭尽全力颠覆这个乱世,还给百姓一个美好、祥和、安定的家园。但此刻的她,到底是谁?是凌家的千金还是可以任人践踏的野草?她不止一次提醒着自己,她不能再姓凌,父亲和家,都是该被遗忘在上辈子的东西。
“军爷,请问外地人也能应征吗?”在人群中一步步挪动着脚跟,她好不容易才挤到城门下的桌台前面。
“不管本地外地,只要年满十八的青壮都可以在这里报名,三日后大领大人要亲自对新兵进行选拔。小伙子,你如果想从军,就在这儿写上自己的名字,按个手印,不过是不是会被选上,就要看你的造化啰。”
梵灵大领会亲自来选拔新兵吗?她心中一亮,早听说这梵灵大领邢清扬是个大名鼎鼎的武将,邢家也是霓月九国大领家族中著名的武家,看来的确和表面厌武崇文的霜华不同。她连忙接过那军官手里的笔,但正要落笔报名,她却迟疑了,一个已经被家族抛弃的流浪者,难道还得写上“凌若杉”三个字吗?
“无名?”
好容易等到她写完,后面排队等着的人都嚷嚷着发出不满的声音,那军官接过字条一看,不由得傻了眼。
“我说小伙子,这是什么意思?是你的名字叫做无名,还是你根本没有名字?”
“无名就是无名,军爷爱如何解释,就如何解释,这似乎不会影响选拔吧?”凌若杉一面微笑应答着,一面用手指沾了墨汁,在白纸上盖下印迹。
军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接过那张字条,贴在报名的大横幅上。他将一块刻着红色令字的小木牌递给她,说明三日后去鹤平教场集合,便扯开嗓子喊:“下一个!”
“怎样了?到现在征集了多少新兵?”
凌若杉正要离开,耳边忽然响起一个浑厚的男声。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和她擦肩而过,旁人都让出了一条道。她偷偷看了那男子一眼,只见他面容微黑、浓眉大眼,身穿深蓝色袍褂,腰上勒着虎尾纹束带,一双厚底靴,上面绣着新月图案。
莫非他就是梵灵邢家的人?她站住脚跟,悄悄朝那边望去。霓月九国中,以月为尊,新月图案自古以来就是大家崇拜的图腾,而那男子举手投足间分明就透着一股英气。
“大公子,您又来巡察啦?今儿来应征的比昨儿还多呢,您瞧这都两百人了。”
那军官点头哈腰地向刚才走来的男子行礼。
“不过,公子不是应了大人的约,要去教场么?”
蓝衣男子笑了笑:“去教场也是因为我不久之后可能要和爹出外征战,来这里看看新兵,顺便慰劳一下你们的辛苦,难道也错了?”
“啊,不,小的不是这意思……”军官哭笑不得,一脸为难。
“跟你开个玩笑,瞧你怕成这样子?去干活儿吧,我这就走了。”蓝衣男子拍拍他的肩头,笑着离开那张桌台。可巧这一走,又和凌若杉擦身而过,周围一片喧闹,他腰间的玉佩不慎掉落在地,居然没有发觉。
“公子,您的东西掉了!”
凌若杉弯腰拾起那块玉,向前紧走几步,拦在他面前,竟一时忘记了说敬语,惹来众人一片哗然。蓝衣男子转过身,似乎并没在意别人的反应,他接过玉佩,微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便转身离去,一抹蓝影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凌若杉站在那里愣了好久。她曾经周游列国,试问也看到过不少大领族人,可就凭第一印象,没一个比得上这蓝衣男子。他是那样彬彬有礼,根本不因为她是一个百姓就产生轻视。也许就是这缘故,那个军官和他说话的语气,听来也不像主仆,而更像兄弟。多少年了,她渴望的温暖感觉,竟来自一个异国的陌生贵族,这算不算是一种缘份?若是自己被应征入伍,没准还能结识这位公子,找到用武之地。不过,额头上的赤星被布条蒙着,如果刚才被那公子看见,他又会是什么反应呢?
“爹,我来啦!”
策马驰进辕门,蓝衣男子洪亮的声音立刻引起了所有官兵的注意。他一下马,众人都在两旁躬身行礼,当中站着的只有一个年近六旬仍然精神矍铄的老人,身披黑色金边斗篷,露着里边的银色蟒袍,袖口的刺绣是两弯新月,一张棱角分明的长方脸,三缕长须飘飘。他伸手搭住小伙子的肩膀,脸上露出关怀的笑容:“震英,要来就早点来,让你爹一把老骨头在这儿等,你小子就那么心安理得啊?”
“爹您又说笑了。原本孩儿是能早来的,不过听说您最近在正征集新兵,就去城门那边看了一下。”
邢震英一边给父亲鞠躬,一边走到满脸堆笑的母亲面前问候,转身朝向母亲身边的另一位夫人时,那位夫人反倒朝他微微点头,就要躬身。他正要上前去扶她一把,母亲却瞪了他一眼,生硬地道:“侧妃向大妃之子行礼是天经地义,哪有你去扶她平身的理?”
“行了,润芝,我今天是要儿子来和我射箭,不是看你们女人家争风吃醋。”邢清扬咳嗽两声,斥退了妻子。
“其实孩儿觉得那些将士很容易相处,并不像爹说的那样不规矩,我的玉佩不小心掉了,还是一个来应征的新兵给我拾回来的。”邢震英会意,不想母亲再对二娘苛责下去,转移了话题。
不料邢清扬一听这话,先前的笑脸竟陡然沉了下来,“你啊,身手虽然不错,但经验始终不足。你必须要记好,你是将,他们是兵,军中千万乱不得规矩,否则那些人迟早会爬到你头上,别说爹没提醒你。”
“是……孩儿明白。”邢震英虽然疑惑,但他从小就接受着最正统的教育,父亲永远是天,儿子就算理由再充分,也无权反驳。
“来,射几箭给爹瞧瞧,”邢清扬从旁边拿起一张宝雕弓,递到儿子手里。
邢震英挽弓搭箭,轻舒猿臂,已将弓弦拉得如同满月,“飕”的一声,黄翎箭疾射而出,劲风一带,正中红心。一片喝彩声潮水般涌起,他像是来了劲,时而反手,时而弯腰,连射四箭,距离越来越远,目标却越来越准。
“大人您看,咱们震英多能干!”大妃贺夫人在旁啧啧称赞儿子,见丈夫微笑着摸胡须,一脸洋洋得意,手里的碎花丝巾随风飘动,似乎也在和主人一样显示着威风。
“爹,娘,待孩儿再离远一些,这次三箭齐射!”邢震英背起宝弓,使劲拍拍胸脯,往远处退去。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大哥这般射箭法,不知到战场上究竟有几分胜算?”
没等邢震英施展绝技,辕门外却传来另一个男子的声音,战马长嘶,尘土飞扬,似激起点点爆裂的火星。
◆这世上的霸主,究竟有几个能找到自己头上的那片青天?他们中更多的人,不过是活得无趣,才喜欢把任意践踏别人和战争、杀戮当作有趣。感情两个字,对他们来说也许并没有意义,因为他们从出生到死,都只爱自己一个人,只许自己一个人站上最高的山峰。即使将自己的快乐重叠加在别人身上,他们也不会让无谓的感情成为阻挡在前方的顽石。◆
那宛如疾风般驰进辕门的是一匹浑身上下如暗夜般漆黑的战马,高大而矫健,可马上的人偏偏是一个十**岁、声线中还透着点稚气的少年,一身白色锦袍,头上束发的方巾也是雪白的,与黑色战马形成强烈对比,远远望去恰似一幅天然画卷。那少年生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两道修长的剑眉,明澈的眼眸,英挺的鼻梁,嘴角微微上翘,煞是俊逸潇洒。从装扮来看,他像是一个书生,但很快就显露出和书生完全不同的利落身手。
“啪!”一鞭奋力挥下,黑马仰天长嘶,撒开四蹄疾跑如飞。少年一声清啸,左臂挽上雕漆宝弓,右手自背后搭上五支白翎长箭,身体朝后一倒,几乎是仰卧在了马背上。飒飒风声四起,仿佛携着眩目的闪电,众将士不约而同地跳了起来,连连惊叹,看似同一个方向射出的五支箭,竟然每一箭都正中不同箭靶的红心!
“弟弟,好箭法!”邢震英挥着右手,露出兴奋与钦佩的笑容。
白衣少年握拳在胸,先前对邢震英示威的神情竟在瞬间全然消散。也许是兄长的赞叹更让他来了兴致,忽见天边飞来一行大雁,猿臂一展,搭上三箭,把弓拉得满满的。战马仍旧在狂奔,少年右手一放,弓弦弹出,紧跟着“咔”的一声,宝弓居然断成了两截,众人大惊失色。可就在这一刹那,天空中忽然掉下了什么东西,有两个手快的士兵连忙上去查看,原来是三只雁从天而降,竟是那少年的三箭不偏不倚地穿过了雁头!
邢清扬在旁不觉摸了摸胡子,双眼猛然睁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白衣少年这才勒马下蹬,上前向父亲、两位夫人和邢震英行礼。
“哎哟,是什么风把震洲也给吹来了?这箭射得真神,不知我们震英什么时候才能练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境界呢。只可惜这孩子把贵重的宝弓给弄断了,有点美中不足,大人您说是不是?”贺夫人上前握着小伙子的手,满脸笑容,一面把他夸上天,一面不时转眼看着邢清扬的脸色。
邢震洲往后退了半步,垂首冷笑道:“能得到大娘的称赞和关心,震洲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份。不过关于宝弓的事,请您放心,我大可自己再打一张,绝不让爹掏银子,更加不会让大娘的荷包出血。”
邢清扬忽然咳嗽了一声,夺过儿子手里的两截断弓,扔在地上,厉声喝道:“放肆的小子,怎么跟你大娘说话的?都快到成亲的年纪了,行为还这样轻狂,亏你读了那么多年圣贤书,学到的居然就是这些?”
“爹,您明知道比起读书,我更喜欢习武,但为什么就是非要我读书不可呢?我和大哥谁更适合战斗,难道刚才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请您答应孩儿,将来让我和大哥一同去带兵打仗!”邢震洲跪伏在地,向父亲磕了个响头。
“你想带兵打仗?”邢清扬盯着儿子的脸,眼中露出诡秘的目光。
“是,孩儿记得每年生辰时,爹都会问我要什么,可我一件东西也没要过。再过几天,我就十九岁了,今年的生辰,我第一次想向爹要件东西。”
“哦?那么,你想要什么?”邢清扬诧异地抬起了头。
“请爹将覆雷剑赐给孩儿!”邢震洲一字一句,说得斩钉截铁,他的母亲方夫人却攥紧了手里的丝绢,冷汗不由自主地从手心浸透,几乎将丝绢都润湿了。
谁知邢清扬并没有动怒,掀动身后的黑斗篷,转了转眼珠,走到辕门前铺着虎皮的太师椅上坐下,哈哈大笑起来。好半天,他才抬头看了看大儿子邢震英,接着对邢震洲道:“好一个浑身是胆又有大将之风的孩子啊!平日里不开口,这一开口就要为父的覆雷剑,真有气魄!好,很好,那么为父就给你一次可以得到这宝剑的机会,拿去!”
他从一个贴身士兵手中拿过一柄宝剑,朝对面扔去,正落在邢震洲手里。小伙子惊喜得立刻拔出剑来,这真不愧是曾经陪着父亲征战沙场的绝世好剑!整个剑身都由玄铁铸成,通体乌黑,舞得几下,虎虎生威。
“多谢爹给孩儿机会!”小伙子英俊的脸上绽开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震洲,看你高兴成这样,想得到这剑怕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吧?那你就拿着这覆雷剑,跟震英来一场搏杀好了,谁能首先取得对方的性命,他不但可以成为覆雷剑的新主人,我还可以马上立他为梵灵邢家下一任大领继承人。”
“什么?”邢震洲像是当头被一个炸雷击中,脑中嗡嗡作响,握着剑的右手剧烈地颤抖了几下,贺夫人、方夫人和周围的将士们顿时吓得脸色苍白。
“爹,震洲他……”邢震英上前正要说话,却被父亲无情地打断。
“震英,为父在跟震洲说话,没问你的意见!”邢清扬的声音并不雄壮,但骨子里透出的狡猾与威严却分明令人心惊胆战。
“好狠毒的爹……”邢震洲蹙着双眉,欲言又止,直盯着父亲已生了皱纹但丝毫看不到慈祥的脸,那神情简直冷过了严冬里的千年寒冰。
邢清扬轻笑着,骄傲又闪动着霸气的眼神,早如利箭般刺穿了儿子的心。“震洲,你并没放下剑呢,是在犹豫什么?还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你,也被为父吓到了,不敢上去跟你大哥拼一场?小子,你恐怕还不知道,为父之所以坐上今天这个大领的位置,就是排除了包括亲人在内的所有劲敌。我邢清扬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而有资格得到覆雷剑的只有一人,将来的大领也只有一个,别说爹没教你,要想攀上高山峻岭,就得看谁的手段更狠更辣!”
邢震洲呆住了,手中的剑“铛啷”掉落在地,抬眼之际,他看不清父亲的脸,只看到邢震英在旁悄悄摇头叹息。自己原来是这样渺小、天真,他不过是一个才十九岁的少年,如何斗得过曾经身经百战又老谋深算的父亲?早在童年时,父亲就总是用利刃无情地刺着他内心最脆弱的血肉,刺入一寸、两寸,就是不要他一命呜呼,而要他慢慢滴血。
他终究输给了父亲,输得彻彻底底,眼前没有了覆雷剑,也没有了沙场马蹄扬尘的画面。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辕门内外已不见了父母和将士们的身影,搭在他肩膀上的,仍然是大哥那只温暖的左手。他扑到邢震英怀里痛哭起来,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弥漫的雾气掩住了面容,空荡荡的教场在雾中那样寂静,那样寂寞。
秋日的鹤平,枫树和桂树漫山遍野,大领府院内也形成了一道幽雅的景致,方夫人坐在花厅里,眉睫低垂,似在发呆又似饱含着哀怨。偶尔一阵风吹过,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飘过她的发际,她将黄叶拾在手里,凝视了好久。
“二夫人,请问您找属下吗?”
花厅门外站着一个络腮胡子、头束高髻、看来和邢清扬年纪差不多的青衣人,正向她躬身行礼。方夫人一愣,转过头去,手里的黄叶顺着指间缝隙飘落在地。
“原将军,你果然还在府中,是不是震洲又去什么地方游玩,命令你不许跟去了?”
青衣人无奈地垂下头,眉目深锁,拜伏在地。“请夫人治属下的罪吧,我原天铿身为代辅,没能好好辅佐二公子,弄得公子如今连书也不愿读,连续两日在艺伎院流连,都是属下的罪过啊!”
所谓代辅,就是由大领或大领直系亲属委派到自己的子女身边担任教导、辅助工作的人,霓月九国皆有这样一种高阶职位。而原天铿有些不同,他虽是自青年时代就与邢清扬一同征战沙场的老将,却并非由大领委任,反倒是自请要辅佐邢震洲。但对于邢震洲这孩子,他是又爱又恼,上次和父亲在教场一闹腾,这位师傅悬着的心都险些跳出了嗓子眼。
“原将军,这不能怪你,震洲那孩子的脾气就是这样,他决定要做的事,谁都拗不过他。只是他这样颓废消沉下去毕竟不是办法,我之所以找你来,就是想和你商量个对策,要让那孩子早点振作精神才好。”方夫人话语殷切,似乎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原天铿身上。
原天铿摸着下巴,忽问:“其实……夫人有没有想过给二公子娶位公子嫔呢?”
“你说要给震洲娶妻?”
“不错,依属下看,二公子从童年时代起就得不到大领大人的疼爱,成天对着的不是夫人您就是属下,虽然偶尔会去外面玩些日子,可生活仍然又单调又寂寞。他表面看来开朗,心里其实抑郁,而迎亲往往是治疗抑郁最好的办法,如果他娶了公子嫔,就算那位小姐并不是他所爱之人,但有个伴儿总会开心些。况且,男人一旦有了家的责任感,应该就不会日夜流连于艺伎院了,还请夫人斟酌。”
方夫人迟疑了一会儿,“原将军说的娶亲,就这样看来倒是个好办法,不过震洲年纪还小,现在娶妻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
“夫人这话可不对,当年大领大人娶大妃的时候,不也才十七吗?第二年可是连大公子都给生出来了呢。”
“但是,震洲的脾气很倔强,虽然他嘴上不说,心中稀奇古怪的想法可塞了一大堆,我看这件事至少得先问问他的意思。”
“娘,我回来了!”
两人正谈着,邢震洲突然从门外闯了进来,他双颊酡红,涨得像个蕃茄一样,走路跌跌撞撞,一摇三摆的,看样子是一夜没睡觉,还喝得了个酩酊大醉。他一边晃荡着,一边伸着两只手在半空里画圈圈,嘴里嘛嘛咧咧地念叨着:“怎么……这屋子里那么多人?娘也开始爱请客了么?还……还在夜里请,天上好多星星啊……”
“哎唷,我的小祖宗!瞧你这醉样儿,屋子里哪里有那么多人?加上你不也就仨人儿么?绿桐,还站那里干什么?快点给二公子盛碗醒酒汤来!”原天铿连忙上前扶住他,差不多是用抱的,好容易才把他按到躺椅上坐下,一边急匆匆地唤着外面的丫环。
“咦,你不是……不是原师傅吗?刚刚好……师傅跟娘,加上我,还有绿桐她们,一起来玩几把牌……好不好?唔,还有好多客人呢,一起来过瘾,过瘾……”邢震洲握着师傅的手,突然蹭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就往屋角里走,还真要去铺牌布。
“醉成这样还想玩牌?你给我躺下,快躺下!”方夫人挡在儿子前面,用力把他按回躺椅上,担心地掏出手帕,去擦小伙子脸上的汗水。
邢震洲哈哈笑着,好像根本不领母亲的情,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张宣纸,嘴里不停地嚷嚷:“娘啊,您甭用那姑娘的丝帕擦我一大男人的脸,待会儿我洗澡去,水一泡就干净……嘿,忘记告诉你们了,知道不知道鹤平艺伎院的名伎湘丹?那狡猾的丫头……她居然看上我了,送给我首情诗,整张纸都写满了字儿……我,我就干脆把身上所有的缠头全部都扔给了她,那小嘴儿笑得就跟花一样呢……”
冷不防“啪”的一声,方夫人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儿子脸上。“震洲,你看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你能不能学着懂事一点,别惹你爹发火,也别让娘再操心?本来我跟你师傅还在商议要给你娶房媳妇,好让你振作起来,现在看来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把大块大块的银子扔给连钢针都可以看成金山的艺伎,你堂堂一个大领公子,怎么会堕落到这种地步?”
“娘……”
“你别叫我娘!你喜欢风花雪月,就自己疯去,我以后不想再管你!”方夫人强忍着眼底的泪水,转身便叫丫环给她收拾包袱。
“夫人,您这是要做什么?”原天铿一惊,急忙上前拦在她前面。
“原将军,请你去跟大人说一声,我从今天开始就搬到净坛山的道观去住。”方夫人说着,一把扯下身上的外套,朝卧室中走去,“哗”地一声将房门关了个严严实实。
清晨的鹤平教场,天空刚露出第一抹曙光,前来应征的新兵们早已穿着清一色的黑衣,排列成纵队,一个个笔直地站在场中,等待大领邢清扬的到来。凌若杉也在人群里,头上系着块黑布条,遮住赤星胎记,但她似乎并不太喜欢黑色这种被梵灵国人喻为庄严的色彩。等了差不多一个时辰,邢清扬没来,反而是邢震英先到了这里。
或许是还清晰记得昨天拾玉佩的事,凌若杉踮起脚跟,伸长脖子,拼命等着邢震英回头,不过这种方法似乎没有一点作用。邢震英脸上仍然挂着那个充满气质与亲和力的笑容,在方阵前慰问新兵,可他只是在周围转悠,并没走进阵中,哪里能注意到她?好容易见他朝这边过来,她险些就叫出声,不料身旁站着的一个新兵用力碰了她一下,她才发现自己的举动搞不好会乱了军中规矩,连忙收敛了动作。
“参见大领大人!”
凌若杉心里还在郁闷,一片潮水般的声音猛然令她回过了神,原来邢清扬已经大踏步朝这边走来,往罗伞下的虎座上一坐,所有的官兵都单膝跪地朝他行大礼。还好她的反应够快,只是抬眼的瞬间,眼角的余光悄悄扫过邢清扬的脸,那位大人不发一言,只稍微点了点头,将一条腿跷在另一条腿上,全然一个旁若无人、目空一切的高傲姿态。几个将军模样的人站在他的两旁,同时举起右手,飞快地放下,将士们竟异口同声地高呼:“大人英武!大人神威!”
好个梵灵大领邢清扬,难怪数年没有听说他上战场,依然名扬霓月九国,原来是这么个跋扈将军,就差还没穿皇袍了。凌若杉倒抽了一口凉气,然而就在这时,邢清扬已经发下令箭,选拔正式开始。所有的新兵都昂首挺胸,任由邢清扬和几位将军在人群中穿梭,眼光扫来扫去,不到一柱香的时间,三千名新兵之中就被除去了五百人。她瞧着那些被除名的新兵,暗暗哼了一声,照他们这样选法,究竟是在挑强兵还是在选美男?
“你是无名?”正想着,一个军官忽然叫了她的名字。
“是,小人就是无名。”
她立刻站直身子,顺口回答着军官的话,又偷偷望了望回到虎座上的邢清扬,只见他轻轻摆了摆手,军官会意,马上喊道:“除名!”
不是吧?自己又不缺胳膊断腿,竟然连第一关都过不了!凌若杉只觉一块千斤巨石直砸上头顶,身体不自觉地晃动了几下,这邢清扬怎么连草堆里的金子都不捡?他真是明主吗?
“且慢!”邢震英突然走到虎座前,朝父亲躬身一拜。
“怎么了,震英?”
“孩儿有一事不明白,爹为何要将这个新兵除名?”
齐淮信赶走了丫环们,心头的火可还没灭,刚一转眼,却看见了走进水阁的凌若松。
“你怎么到现在才来?是不是淮礼闹脾气恼着你了?”
“大人说哪里话,郡主端庄贤淑,怎么会跟属下闹脾气?属下是和梵灵使节多谈了一些关于婚礼的事宜,才会耽误时辰,还请您海量汪涵。”凌若松点头哈腰地说着话,虽然如今的他已是外务大臣,但依旧改不了那一脸奴才相。
那天发生的事吗?好,我告诉你,齐淮信把蚀心粉涂在他叔父的酒杯边缘,又暗地里把芫香放在了堂弟齐淮义的手绢上,仅仅是喝了几杯酒,擦了一把汗,霜华大领就死于非命。齐淮义被我哥哥凌若松亲手杀死,我好不容易救出了爹,本来想带着他永远离开这个人间地狱,可他却选择了自尽……很好笑对吧?朔芳事变中丧生的所有人,不过都是你们梵灵邢家权势游戏下的牺牲品。”
“凌若杉!”
“不要这样叫我!从前的凌若杉已经死了!”
她猛地从腰间拔出宝剑,朝着他当胸便刺。邢震洲并未躲闪,双眼一闭,仿佛早就在等着她将剑刺穿自己的胸口。剑尖碰到他的衣裳,她突然停住了手,她看到他的眼神,竟藏着极度深沉的痛苦。
“为什么不还手?为什么不躲开?”
“既然你爹是因为我们邢家而死,我又为何不能受你一剑?前些天我爹杖责我的时候,我就没想过还能在这世上活多久,也许死在你手上倒更是干净利落。”
凌若杉剑锋一侧,倏地转到他身后,一剑划破了他的衣裳。星光下,她看到一道道青紫色的伤痕,握剑的右手不觉颤抖。她紧紧咬住嘴唇,剑锋“唰”地一声收了回去,冷风拂过脸庞,有些隐隐作痛。
“怎么,对我产生怜悯了吗?想不到你这额上生着赤星的丫头,说话听来那样刺耳,却藏着一颗慈悲心啊!”邢震洲笑着,脸上的肌肉在抽搐。
凌若杉没有回答,只是凝视着他深邃的眼神。星星渐渐钻入了黑云里,这个凄冷的夜,他们两人似乎都醉了,醉在比海更深的苦痛之中,一直对视着站到了天明……
“水蕴深深碧,
舌偕寸寸香。
何消吟味苦,
半世似泉汤……”
坐在山间的大岩石上,邢震洲提着装满苦丁茶的紫砂壶,不经意地吟起凌若杉曾经吟过的诗。两人并肩在这山中游荡着,也不知已是第几日,也许他们都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跟对方变成这样一种既微妙又奇特的关系。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只单纯地需要听到彼此的声音,喝着同一壶苦丁茶,也就足够。
“我都快忘记那首见不得人的破诗了,没想到你还记得,是无意还是故意的?”
“无意如何?故意又怎样?我从小就接触着黑暗,早已分不清善恶,就好像爹说的那样,人只要活着,就注定要玷污自己的心,我只是渴望自己被污染的心可以偶尔借点什么东西清洗一下,或许你的佳句,便是可以清洗人心的东西,所以我记下,随时都可以拿来自我安慰。”
凌若杉不禁笑了:“这算哪门子破理由?”
“那你爱听什么样的理由?”邢震洲也递上一个微笑。
“想听你说,你这贵公子也跟我一样,变成了灾星。”
邢震洲听到这话,哈哈大笑:“是啊!灾星,还真不是只有你这丫头才配得上这名字呢!喂,我好像也诗性大发了,要不要听我这个被你传染上怪病的家伙也给你回吟一首?”
凌若杉摆摆手,“罢了,邢二公子,你要有此雅兴,还是等你成亲之后,吟给你的郡主听吧。”
“连你也觉得我该接受宿命?”他的声音沉了下来。
“如果换作是我,我可以接受宿命,但我不会认命,因为我想睁大眼睛看看,将来的世界到底会变成什么模样。沧海桑田不过弹指间,或许有一天,我的命运就能靠自己的双手来改变了吧。”她凝望着山下的风景,睫毛低垂着,看不清眼神,却能感觉到一股难以言明的无形之力。
“凌……”
“我已经抛弃那个名字了。”
“要是你不介意,我倒可以替你重新起一个。”
他的目光中带着不同从前的温柔,轻轻摊开她的右手,伸指在她掌心比划出三个字——冷、星、桓。
“冷星桓?”
“清冽如面,赤星在身,剑透威武桓桓之气,又有什么名字比这更适合你?”
邢震洲站起身,雪白的衣袂被风吹动,山的那一边,云雾底下升起了一轮红彤彤的太阳。阳光正照在那块大岩石上,他笑着重新坐下,为她倒上一杯苦丁茶。
“这石头,我也想给它取个名儿,叫甘苦石。因为不管要经历多少的痛苦,我也一定要得到爹的覆雷剑,在这里和你一起用宝剑刻下咱们的姓名,到时再品这苦丁茶,应该就会甜到心头吧。”
当邢震洲回到大领府时,邢震英碰巧去了弟弟的住处,还送了不少补身的药品。看着那些东西,他有点哭笑不得,就算自己要娶妻,男女间的那点儿事不是没尝过,再说他年轻力壮,哪里用得着这些玩意儿?郡主的身份虽然矜贵,可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女人,只是血液里流淌的东西可能跟艺伎不太一样,但要是连个女人都征服不了,他这男人恐怕也做得失败。
“这臭小子,现在才舍得回来,就那么不想看见你哥吗?喂,你身上的伤养得怎么样了?我可是亲眼见过那些拿棍子的家伙训练打人,面前就放一豆腐块,棍子往那上边砸,真正的能手是什么你知道么?豆腐没裂成几块儿,里边却稀巴烂……”
“哥,我的伤没你说的那么严重,我好歹也是邢家二公子,那几个家伙手下还留着情呢。倒是你,没事送那些玩意儿来做什么?瞧我现在都健步如飞、生龙活虎了,用得着补吗?你是要你弟弟吐血还是马失前蹄啊?”
邢震洲和兄长调侃着,邢震英却一开始就看出弟弟的眼神不对劲,分明是在下人面前装腔作势,等遣走了人,关上房门,马上就得变脸。
“震洲,别装了,前次你被爹打成那样都不同意和亲,你以为瞒得过我?可是爹的脾气你也清楚,他就像炉灶里的火炭一样,表面上不会冒出火苗,可是一旦往上面添几根柴,立刻就会窜出火焰。不是哥要说你,像你这样不断往火里丢柴,难道真要所有牵挂你的人看你引火**?”
邢震洲眼中流露出几许失望,“哥,从小到大,除了娘之外,你一直是对我最好的人,你了解爹,也了解我不是吗?或许在别人看来,政策联姻在贵族世家司空见惯,可只靠着一副躯壳去和一个陌生女人结合,身心都被无形的枷锁束缚,那样的我就好过吗?被绑在悬崖上风吹雨淋,无论怎么喊也喊不出声,只能等待死亡,难道你也和爹一样忍心看着我郁郁而终?”
“可恶的小子,明知又可能被你打败一次,我竟然还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真是傻瓜……”
邢震英闭上双眼,摇头叹息。
“听着,这次我来看你,不是来逼婚。到迎亲的那天,原将军会先来见你,你只管跟他走就成。至于以后的事,你必须得相信我,我绝不会让自己疼爱的弟弟被爹打死,更不会让你走向毁灭。”
◆乱世中的男人们喜欢把悲剧当作乐趣,越是扭曲了自己,越是会变成凶残的恶魔。女人们则往往只能做沉默的羔羊,可这并不代表着她们希望自己的男人去战死沙场,除了为男人繁衍后代,她们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她们弱小的身躯,根本无法抵挡离弦之箭。魔鬼依旧是魔鬼,地狱也还是地狱。◆
瑞鼎二年元月三日,邢震洲按照邢震英的吩咐,跟着师傅原天铿乘上了前去迎亲的马车。此刻,另一队人马,也一路吹吹打打,正冒着风雪朝鹤平城而来。
齐淮礼坐在轿子上,掀起轿帘朝外望了望,才一揭起盖头,雪花便扑到脸上,她本能地缩回了头,重新遮上轿帘。她并没有看清送亲队伍中人们的神情,只记得跨过界碑之后,她每次掀帘,看到的除了山还是山。一座、又一座,连绵起伏,似乎永远都看不到尽头,不少的山峰已经积了雪,朔风吹过,透出一阵阵幽怨和苍凉。
离开朔芳正式出嫁的那天,齐淮信只吩咐送亲队伍不可怠慢,还特意派外务大臣凌若松亲自护送她到鹤平,但对妹妹,他却没有丝毫的不舍,甚至连妹妹的手也没携过一次。齐淮礼只要一想到那些情景,便不自觉地想要流泪,只是雪天行路,昏暗和寒冷压得她有些透不过气,责问和控诉都不得不变作沉默。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只消一走进鹤平城门,从此以后就要和故国永远作别。
翻过一个接一个的山头,之后是大大小小的丘陵,才隐隐约约看到了前边的旷野,到处都丛生着松柏林。凌若松骑在头戴红花的马背上,看见马鬃上也落满了雪花,倒心疼起马儿来。在雪天里送亲,还得送到梵灵这种到处都是山峦的鬼地方,凌若松算是吃尽了苦头。但他身为外务大臣,若不把郡主及时送到鹤平,万一邢清扬突然翻脸,撕毁和霜华的盟约,他就是有十个脑袋,也没办法赔给齐淮信。
“大人,前面就是鹤平城了!”
前行侍从的声音仿佛雪中的一颗火炭,凌若松瞬间忘记了寒冷,几乎要跪下来谢天谢地。他连忙命属下们快马加鞭,只要进了城,谁都不用再受这天寒地冻的苦,也不用担心郡主的身体了。
梵灵国的迎亲队已在城门口等候,凌若松忙命陪嫁队落轿行礼,悄悄朝前望了一眼。那骑着戴花的白马、穿着黑色金边新月袄褂、头戴红纱斗笠的人,无疑就是当新郎倌的邢家公子。梵灵婚礼有个和别国不同的规矩,在新婚夫妇入洞房前,不仅新娘要顶盖头,新郎也要戴上遮着脸的红纱斗笠。凌若松虽然看不清那邢家公子的脸,却也能猜出那是一个多么英伟的男子,而且看他接新娘时的举止和风度,并不像一般的武将世家子弟那般随意,兴许是为迎合霜华的京风做了一番精心准备。
夫妇俩拜天地的时辰,是黄昏时分。凌若松拜会了邢清扬夫妇,接着就命人将郡主的嫁妆搬了过来,在场的宾客都看得呆了。那些装饰精美的箱子刚一打开,就是一片金光闪闪,迷得人眼花缭乱。
“大领大人,大妃,这些都是敝国主子为淮礼郡主准备的嫁妆以及送给府上的贺礼。二位请看,这衣柜、橱子、床柜是用上好的红木整块所造,金马桶、合卺碗盏是纯金制造,那边的一对椰子,经过海边奇人以秘法加工,虽然天寒,但它们直到今日大喜还保持着新鲜。”凌若松一边解释,一边陪笑着,仿佛故意在向邢家炫耀霜华齐家的雄厚财力。
贺夫人早就看得入了神,若不是在婚宴上,她恐怕早就叫人把东西全搬了回去。邢清扬冷笑着白了妻子一眼,转头对凌若松道:“齐大领果然大方,不过我梵灵倒是不缺钱,也委屈不了郡主,只是这大礼我们收下之后,齐大领会不会嫌梵灵的回礼寒碜。”
“大人这是说哪里话?我们主子只有淮礼郡主一个妹妹,自是视其为掌上明珠,才会吩咐在下,让每一件嫁妆和礼物,都得沾上金子,以示吉利和他对妹妹的疼爱……”
“瞧瞧,我开个玩笑,你这个外务大臣到认真起来了!”邢清扬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转身携起凌若松的衣袖,走入了席间。
夫妻交拜之后,新郎新娘就被簇拥着送入洞房。贺夫人见丈夫陪客人喝酒,已经涨红了脸,眼看就快醉了,连忙送上清茶,要扶他回房。可就在此刻,她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悄悄凑到丈夫耳边嘀咕了几句。
邢清扬听罢,酒似乎一下子醒了,他拉着妻子走到宴会厅外,连忙唤来丫环红莲问道:“大公子今天去哪儿了?”
红莲垂着头,战战兢兢地回答着:“大人恕罪,奴婢从今天一早起,就在劝说大公子出席婚礼。可是……大公子说二公子是被您逼迫成婚,他不想看到二公子痛苦的模样,所以才……一个人去了艺伎院。”
“什么?震英去了艺伎院?”贺夫人瞪大了眼睛,脸上青筋都快爆了起来。
邢清扬却摇了摇头,先前的担忧好像瞬间即逝,他叫红莲下去,转头对妻子笑道:“罢了,反正震洲已经成了亲,震英想通了,明天自己就会回来。你应该知道,那孩子跟震洲不一样,艺伎院那种地方他不会呆太久,你不用担心,还是去招呼好那些女宾吧。”
贺夫人哼了一声,没好气地看了丈夫一眼,忽然望见坐在旁边独自饮茶的方夫人,嘴唇扭曲着,喃喃道:“香凝,你的震洲要是敢带坏我儿子,我非要你们母子俩好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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