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花城云阳都:北宫南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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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南逍不认识吗?这位便是大名鼎鼎,东拉国金公馆的金家主!”
慕容凡悦介绍说道,然后又对着金世渊介绍说道:
“金家主,这位是北宫家的二少主,北宫南逍!”
当北宫南逍知道金世渊的身份时,明显怔了下,千夜淡淡的看着北宫南逍,六年没见了,好像没有任何变化,要硬说有的话,可能成熟了一点。
千夜居然有点郁闷,这无聊的闲人,怎么就不会长大呢。
北宫南逍看着千夜,很奇怪,因为眼神,表情,却又是说不出来的感觉。但是因为金世渊与千夜的‘漂亮’美丽,他则是认为,对方一定是见多了美人。
所以他也只是将对方当做美丽的人罢了,就算是那金财阀。
金世渊与他们道别,傍晚时,带着千夜回到了金醉酒楼!
因为北宫南逍的美貌,他并不喜欢出现在公众面前,尤其是像展览品般。他不喜欢别人看的眼光,尤其是那种有着猥琐,亵渎的眼神。所以在南阳国人人都知道南阳第一美男子北宫南逍,但真正的见过他真面目的人也只不过是一些权贵子弟罢了。
他以前会因为自己的家世美貌飞扬拔扈,也从未有人敢在他的面前嚣张过,他对别人也自来是不屑一顾的,用他的话说,那就是一个字形容:丑!他不单单是南阳国的第一美男子,也是四大国的第一。
虽然现在的北宫少主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北宫南风,并且比他年长一岁,但他是嫡生的。本北宫少主之位是他的,但他却是从来都不屑,可能是因为他的血系地位,也可能因为他的美貌,从小都生活在一个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世界中,所有的人,对他除了宠还是宠。
无论他做了什么!因为他的身份,地位,权势,既给了他一个自由的空间,也限制了他,他一直寻找着让他感兴趣的事,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接触了南阳的黑暗面,虽然他一直都是知道的,但他还是好奇,在他的心中,玩暗黑比较刺激,杀人放火的事,他没少干,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是他,就算是知道了也没人去过问,最多一句别玩的太过。
他无聊乏味,玩世不恭的过了两年,因为东拉国的强大,他将目光放在了拉夫都,其实他最初是想到西纳中的双纳都的,但因为夜邦的统一化,难以着手,才转了念头。
可是他没有想过的是,他在拉夫都,策划了一年多,却没有玩到一年,就玩完了,因为他栽在一个孩子的手上,并且是一个让他意外,漂亮的孩子。
那个孩子是第一个对他不满,皱眉头的人,也是第一个居然说要毁他容的人,那时他已经二十二岁。
虽然人人都将他的美貌放在第一位评论,但无疑的是他也是有能力的,虽然没有他的美貌,在世人眼中那样的出众,因为他的出身,权势,人人也只在意他的美貌。
他知道他对那个只见了两面的孩子在意,因为那个孩子的与众不同,也因为那个孩子对他的态度,在那时候,他才发现,其实他也就只是個孩子罢了,因为他对那个孩子的感觉,就像是找到了玩伴,不屑的玩伴。
一向不屑人的他,第一次被人不屑了,他没有生气,反而好奇,好奇只想要那个孩子陪他玩,玩什么都可以,除了毁他的容外。
可那个孩子不做他的玩伴,那个孩子居然比他强大,完全的不屑他,让他受挫,一句话都可以杀了他,他很气愤,但更多的是难过,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那样的一天。
那个孩子只给他三天的时间,让他处理好拉夫都的事,‘滚’回他的南阳。
他永远都记得,他是怎么样度过那三天的,虽然他颈上的伤是因为拜那个孩子所赐,虽然那是他的第一次受伤,但都比不上那个孩子对他的态度,让他气愤,沮丧。
在那个孩子的威逼下,他不得不走,因为那个孩子说要杀了他所有的人,还要毁了他的容。
明明只是一个认识三天的孩子,他却是缠着要那个孩子一定到南阳看他,他弄不明白他是怎么了,反正就是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如此可以让他上心的人。
从那以后,他就变了,不再为所欲为,不再飞扬跋扈,却也更不喜欢出现在公众面前,他更加讨厌别人看他的眼神,他更加觉得那些人的丑。

他喜欢花,尤其是百合,不单单是因为美丽与花香,更因为是感觉。所以他开了花苑,而花苑的中百合都是亲自种植的。
他特意种植了水仙百合,因为与那个孩子的相约,水仙百合的花语是,期待相逢。
他很开心,虽然与那个孩子一直有着联系,但几个月前,收到要收服南阳暗黑部的消息,希望他来处理。虽然他已经很久没有接触了,但他还是应诺说,给他一年的时间,他一定做到,只有一个条件,就是让那个孩子亲自到南阳来看他,因为那个孩子说过,让他不要再出现在东拉国。那个孩子应该已经长大了吧,都已经六年了。
在他离开拉夫都时,缠着问了數次那个孩子的名字,那个孩子最終不耐的皱着眉头说道:
“冷千夜!”
从那以后,‘冷千夜‘就成了他心中唯一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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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金世渊在金醉酒楼宴请慕容家主与北宫家主。
赴宴的是慕容家主与少主慕容凡悦,北宫家主,少主北宫南风,还有二少主北宫南逍!这阵容很是给金世渊面子。
金世渊与他们一一做着他们贵族的客套礼仪,吩咐仆人上茶。
当慕容思与北宫南风看到千夜时,很是吃惊,因为千夜在北约国交武宴上的举动。
千夜淡淡的扫了他们一眼,并没有恭恭敬敬的礼仪,亦没有言语。
对于这少女不知礼数的举动,北宫家主明显是不屑的,北宫南逍则是好奇的看着悠悠然坐定的少女,慕容凡悦同样的一脸吃惊。慕容思自然是淡然的,可那北宫南风并非,而是主动的与千夜打招呼似的问道:
“我们曾在北约见过,是吗?”
千夜点了点头,是见过,但从未说过一句话。千夜端起茶,不理会众人,独自饮了起来,又听到北宫南风自我介绍说道:
“北宫南风!”
“冷千夜!”千夜淡淡的回道,
千夜话音刚落,就听到“叮当!”一声,北宫南逍的茶杯落地。
千夜抬起头来,对上北宫南逍直盯着她的眼睛。所有的人都看着北宫南逍,慕容凡悦惊异的说道:
“南逍,你怎么了?”
北宫南逍‘莫明其妙’的生气似的看着千夜,今天他本是不打算来的,因为金世渊是东拉国人,更是因为让他觉得奇怪的是那个少女的眼神,所以他才到了金醉酒楼。
就是她,就是她,他昨天怎么就没有发现呢,虽然以前她是个孩子,现在是个少女,但眼神很像,表情也像,她以前就很漂亮,现在更是美丽。
北宫南逍很生气,他不能不生气,他为了她交待的事,忙的不可开交,她却不认识他,他期待着与她的见面,他千想万想,也没有想过会是这样的相见。
千夜不由得皱了下眉头,北宫南逍看了更是生气,他觉得委屈,他居然想哭,这就是自己要找的玩伴,给她玩,她都不玩,北宫南逍压抑着自己,勉强着自己,努力保持淡淡的语气,对千夜说道:
“你认识我吗?”
“认识!”千夜淡淡的回道。
南宫北逍听了,不知道是气愤还是激动的在心中打了个颤,千夜说认识他,真的吗?千夜是记的他的,他应该高兴才是不是吗?可是昨天为什么千夜不认他呢?
金世渊看着千夜,千夜说认识那北宫南逍,他不知道,因为他没有感觉到,虽然他们昨天见过,但千夜没有说一句才是,所以他不明白。可看那北宫南逍的表情,明明像是认识很久了般,他更不解。
“南逍,你忘记了,昨天不是见过吗?”慕容凡悦诧异的说道。
北宫南逍要的不是昨天,是六年以前,所以他愤愤不平的问道:
“你确定,你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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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太久沒寫北宮南逍,心理戰都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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