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未名湖边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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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未名湖边的第三人
1982年的中关村还是一片真正的村子,并没有后世那样的熙熙攘攘,那样的车水马龙几个孤孤单单的房子和住宅楼矗立在那里,显得与二十多年后的世界截然不同。
叶天顺就这样走在那个时代的中关村大街上,看着周围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又有好奇,又有感慨,倒掉的五味瓶般捉摸不定。
自己买数码产品最喜欢逛的海龙电子城和鼎好电子城,这个时候还是一片荒地,远处的海淀桥旁边的图书城只是一片初具规模的书摊,连海淀医院还都是像个小诊所般的地方,在这个时代谁能想得到这里二十多年以前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北大的校门口没有什么变化,应该说在将来没有变化,所以1982年时看起来还是一样,叶天顺站在那里感慨了一会儿,自己曾经也有过考北大的梦,但是由于高考时严重偏科而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梦,从而选择了更为现实功利一些的外语学院。如今站在这里看着身边经过的一个个满脸质朴,一心向往学术的莘莘学子,心里意外地没有过多的负面情绪,只是有些高兴罢了。
叶天顺与艾风华两人走在大街上,走在北大的校园里,回头率非常高。男的穿着在这个时代非常少见的西装,显得多少有些鹤立鸡群英姿飒爽的意味,女的则是惊为天人,一脸足以秒杀全世界的脸蛋,和冷冰冰的表情。这样的搭配就算放在2010年也会让很多人回头看两眼的。
由于现在是下午,学生们都在紧张地上课,所以未名湖旁边几乎没有人在闲溜,不像21世纪时满湖边全是搞对象搂抱打波的男男女女,所以两人待得也舒服些。
艾风华不明白这里有什么好看的,在她看来这种事情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纯粹属于浪费时间,但是叶天顺却非要在这里待一会儿,说是要感受一下这里的气息。艾风华也是暂时无事可做便陪他一起无聊了。
两人站在湖边,谁也没说话,大概有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叶天顺时不时地会盯着艾风华看,毕竟能与这么美丽的女性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不是人人都有的,尤其还是个未来人。虽说叶天顺平时总能见到老板石元芳那样的超级美女,但是心里却不敢对她有什么亵渎的想法,而艾风华就不一样了,她是与自己一样的穿梭者,也就是说以后会经常见面,而且搞不好还得一起与机器人战斗,难保不会发生些什么让人遐想的事情,所以叶天顺便又开始陷入妄想状态。
“你的内分泌出现了加快的迹象,脑波活动也比刚才频繁了很多,是在想什么无聊的事情吗?”
“……你把你的人体监视器关上行不行?……”
艾风华没有理他,因为她突然感觉到大脑中一阵刺痛,本以为逆乱之种又要开始失控穿梭了,但是等了十几秒却没有任何事发生,自己也还坐在这个白痴男的身边。
“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捂着自己的脑袋?”叶天顺看她皱着眉头捂脑袋,关心地问了一句。
“不知道,我刚才感觉有些头疼,本以为又要穿梭了,可是却没事,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叶天顺正想继续说话的时候,突然两人的面前一阵白光闪动,一个巨大的身影从空气中陡然出现,然后砰地一声巨响,摔倒在草地上。
艾风华飞快地从地上爬起跑向那个刚出现的人,她完全肯定这就是第三个逆乱之种的携带者,如果三人合一的话,就可以准确地定位到机器人暴动的时候,从而阻止人类的灭顶之灾。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齐三个人,这让她一向平静的心里产生了非常激动的情绪。
倒在地上的是一位身高近两米高的彪形大汉,身穿一件破烂的金色铠甲,上面满是干涸的血污,让人看起来触目惊心。身上还被许多条胳膊粗的大铁链捆着,就像一头被捕猎逮住的老虎一样。
叶天顺越接近他就越能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虽然这个人的嘴里被塞了一大团黑乎乎的泥巴和烂草说不出话来,但是他的眼神就像择人而噬的野兽般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光芒,这让叶天顺心里有些不安截至惶恐。
跑到跟前的艾风华,蹲到那个人的面前,按了一下手腕,由于她的万能服现在幻化出来的是件八十年代的衣服,所以也根本看不到衣服上的机关。然后从手腕的前端‘呜’地一声伸出一条近半米长的暗红色光柱来。
倒在地上的人用他那闪着凶光的眼睛瞪着艾风华,眼神里似乎是对看到的东西非常惊讶,别说是他,就连叶天顺也是第一次看到超热能激光是个什么样子,那光柱出现时发出的声音跟《星球大战》里的杰迪武士光剑完全一样,这让他着实激动了一下,可以想像以后如果能有这么一件神奇的衣服穿在身上会是何等感觉。

艾风华照准地上那人的身上轻轻一挥,铁链就像纸糊的一样被轻易切开,然后她按动手腕将激光剑收了回去,后退了一步站在那里看着那个被解脱束缚的男人。
男人坐起身来,把铁链从身上拿下,吐出嘴里的泥土,用疑问并且凶狠的目光看着眼前的两个人,然后站起身来。
叶艾二人都忽然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压迫力,他们俩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而这个男人不光有两米左右的身高,更可怕的是他山一般魁梧的身材。站在他的面前,叶天顺感觉他比一头饿急眼的大狗熊还要可怕。
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种血腥的气息,这绝不是普通百姓能够具有的,必须是长年征战于杀戮地狱中才能练就而成。而且在他的面前,叶天顺明显能够感觉到一种名为“霸气”的东西。
以前看小说,看漫画,里面总会蹦出个所谓身具“王霸之气”的角色,不是主角就是反面BOSS,什么虎躯一震,王八之气就四面八方地乱飙,无差别地把敌方和自己人全部震撼一把,然后众人看他的眼神就会变得又崇敬又害怕又痴迷又嫉妒的,于是此后这人就会成为故事中闪亮夺目的重要的角色。
叶天顺以前看这种故事时总是会觉得很狗血很无聊,世上哪会有这样的事情,那都是臆想杜撰出来的东西,而且被人写得多了,也会觉得厌烦。
可是如今眼前的这个人真的让他亲身感受了一回被震撼到的心情,这种气息是装不出来的,它只会存在于真正的霸者身上。离得有四五米的距离就能明显感受到气息不畅,甚至有种想下跪膜拜的冲动。
“唉,这下可不好办了,这个人看样子就是个古代的武将,而且还是很厉害那种,也不知道会是哪个朝代的人。你跟他说什么时间穿梭,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是对牛弹琴,他一定不会理解。而且我看他这样子似乎是刚从刑场下来,一会儿再把咱俩当成是敌人就坏事了。我现在有种很心虚的感觉。”叶天顺走到艾风华身后对她说道。
艾风华现在心里也是非常担心,逆乱之种如果给叶天顺这样的21世纪人吃掉,跟他说时空穿梭,他会明白大概怎么回事,不会太难办。可是如果是个古代的武将,那大概会费很大功夫。但是说还得说,于是便开口说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艾风华,他叫叶天顺,我们是……是……具有特殊使命的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盯着艾风华的脸,又看了看她身后畏缩的叶天顺,双眼一瞪,大喝一声:“汝等可是曹贼派来迷惑于本将的无耻小儿?告诉你家曹贼,我吕奉先可杀不可辱,想杀便杀,不用费这许多力气来搞花招!”
“啊!我靠!吕布!艾博士啊,你那时间种子被天下第一猛将吕布给吃了!这真是太牛B了!我特别喜欢看三国,吕布可是我的偶像啊,哈哈哈哈。”叶天顺听到吕布自报名号,激动得语无伦次。自小就熟读三国演义,长大后又拼命啃过全文言文的三国志。叶天顺就像绝大多数男人一样,对东汉末年的那段烽火岁月有着难以言述的向往。而如今,三国时代最著名的第一武将吕布正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这叫他如何能不激动万分?就连刚才的害怕之意都扔到九宵云外去了。
叶天顺在自己的身上左翻右翻,想找出纸笔来请吕布签个名,但是怎么也找不到,就把手机掏了出来,想给吕布拍个照片。虽然在这个时代手机没信号,但是拍照功能还是可以用的。
吕布心中正尤自疑惑万分,本来自己应该是在绞刑台上受死的,突然脑袋里一阵巨痛,本以为是曹操给他下了什么毒,但是突然自己就离开了那里,倒在这片草地上,眼前的一男一女穿着还非常奇怪,这就让他更加不解发生了什么事情。
叶天顺拿着他的手机,对着吕布按下了快门。当初他买这手机的时候售货员就告诉过他这款机器的拍照功能非常好,是什么卡尔蔡司镜头,重要的是它能够自动识别脸部,还有自动闪光灯功能。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就这个闪光灯功能给他惹来了大祸,手机在拍照瞬间所发出的强烈白光让吕布一阵眼痛,他本就像困境中的猛兽一般的心情突然爆发开来,怒吼一声:“无耻小儿!胆敢暗算于本将!受死!!”
说罢猛然挥起拳头向叶天顺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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