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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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救命啊
黑夜中,大街上
一个男人站在街中央,用充满疑惑的表情左看看,右瞧瞧,用力抓了抓自己的头,抓得刷刷直响。过了片刻又使劲抽了自己两嘴巴,声音之响之脆就好像跟自己的脸有天大仇恨一般,颇有些自虐的倾向。然后他晃了晃脑袋,似乎是想清醒一下,原地转了个圈,又把周围仔细看了一遍,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仰天大叫道:“天哪!!这是怎么回事?救命啊!”
叶天顺今年二十五岁了,是一家大型合资企业的翻译员,他找到这个工作还没半年,之前在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台资企业辛勤工作三年,结果就因为跟他那个台湾上司顶了一句话就被勒令立刻滚蛋回家,一怒之下暴打了那个秃头佬一顿,连工资都没要就趾高气昂地走出公司大门。被女友骂了半天的他耷拉着脑袋也没敢还嘴,后来几经辛苦托朋友找关系才得到现在这份工作。
早上刚刚睡醒,畅快地上完厕所,站在自己租来这二十多平米的小独单的窗边,看着马路上人来人往的车流,心里感叹大家同为天下苦命人,准备洗脸刷牙去上班,然后一转身看到桌子上多了块巧克力。
这是女友给自己留下来的吗?刚才怎么没见?哎管他呢,叶天顺把巧克力高高扔起,张开嘴巴一接,吞进嘴里。还没等他嚼,那块巧克力突然在嘴里化开了,比费列罗化得还快。叶天顺心说这年头的东西越来越不经吃,小时候大板的黑巧克力能吃半天,现在这么贵的东西入口即融,都没吃出味来,还楞提高级货了,不值。
刚刚拿起刷牙罐的时候,突然叶天顺的脑袋一阵莫名的剧烈疼痛!就好像千万根针在扎大脑一样,痛得他死去活来,完全无法承受,噗通一声趴在地上,手里的牙刷和杯子也摔出很远,当即不省人事。
等他醒过来时,就已经趴在这条街的地上了。双手撑着身体站起来,看着周围完全不能理解的环境,不着调的脑子里蹦出的第一句话是:我这算扑街吗?
古色古香的建筑林立于石板街的两旁,这些房子的红瓦屋顶与红色柱子在月光的照耀下有些流光溢彩的意味。精雕细制的木制门窗上面糊的是厚厚的窗纸,屋里燃烧的烛火隐隐约约透出昏黄的微光,与皎洁的月光相得益彰,互映出彼此的动人。郁郁葱葱的白丁香树散发着纯天然的芳香气息,让人闻着感觉神清气爽,久久回味。
此番夜景如果被哪个文豪诗人看到,一定会兴致大发地题诗一首做画一副以抒发情怀。但是与这片意境深远的街景格格不入的地站在路中央那个孤零零的男人心里可没有这么高雅的闲情逸致。
他身上穿着与周围的古色古香完全不搭调的牛仔裤,脚上还有双路边菜市场大妈都能看得出来的假耐克拖鞋,上半身只穿了一件漏了两个洞的背心,留着昨天刚从楼下八块钱一位的理发店剃出来的平头。这人就是现在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叶天顺。
“救命啊!这是哪里啊?!谁把我弄到这儿来的?快出来好不好?我是个穷鬼,没钱让你们勒索的。赎金多少钱啊?超过一百块你们就撕票吧!”叶天顺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付贫气相,如果真有绑匪的话大概也会被他气得发笑吧。
也许是他的叫声过于难听,亦或嗓门实在太大,旁边的几户人家果然有了反应,这也不得不算是行之有效。
左一右二共三扇大木门,几乎同时吱扭一声打开,其中左边的门里走出来一位长相惊天地泣鬼神的胖女人,她身上穿的衣服很明显和清宫戏里那些老妈子完全一样,整个一个容嬷嬷加肥放大版。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扯着脖子用纯正的京腔就大叫道:“这是哪个吊死鬼儿大半夜的站街上嚎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信不信老娘叫官爷来帮你蜕层皮?”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她发出来的音量比叶天顺还要大很多倍,随着她的怒骂声,几乎整条街的房子都亮起了烛灯。搞得叶天顺心里一阵哆嗦,惶恐地前后左右地看。
当她看清站在眼前对于她来说衣着怪异,一脸痴呆相冲她傻笑的叶天顺时,楞了一下,然后抿起下巴,用力张开鼻孔,深深地后仰吸气,叶天顺几乎能感觉到空气的猛然稀薄,呼吸都立觉困难。
然后这个胖女人用完全可以力压世界一流女高音的声音放声尖叫:“啊!!!他没有辫子!!快报官!!”然后转过身去以完全与体型不符的速度冲进门里,砰地一声把门关紧,震得门框上哗哗直往下掉渣子。

“啊?辫子?什么辫子?为什么没辫子就要报官?警察不管发型问题吧?”叶天顺被她喊蒙了,转头向另外一扇门里看去,那门里像被吓疯的兔子一样使劲关门的老头的确是留着很长的辫子,而且前额刮得锃亮,像足了清宫戏里的角色。
然后整条街上砰砰啪啪关门关窗的声音此起彼伏,迅速又连贯,家家户户的烛火就像好莱坞电影里城市大断电一样嗖地全部熄灭,一丝光亮都没有再出现,惊得叶天顺楞在原地完全不知其所以然。
“我我我去……这是怎么回事?拍戏啊?这里是某个影视基地吗?这些群众演员也太入戏了吧?”叶天顺还在猛挠自己的脑袋,眼前这些东西实在是过于不可理解,“难道是什么像外国电视台那些恶搞节目?那也不对啊,自己根本是在被动的情况下到这里来的,这是犯法啊,而且这种节目估计广电总局也不会给审批吧?”
正在努力思考眼下处境的时候,街角处忽然转过一队人来,领头的手里提着一个纸糊的灯笼,上面写着一个“巡”字,后面十几个人手里全都提着杆长枪。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与电视里那些清宫戏里的官兵一模一样,而且好像做工更讲究些,还有些花纹。头上的帽子都是黑边红顶,脑袋上也都有一条大辫子,每个人的身上都画着个圈,圈里写着“兵”字。
“我去……不是吧?”叶天顺着着这些快速接近的官兵心里感觉有些不妙。
“前面是什么人?站在那里!不许动!”领头的官兵大喊一声,然后整队人马加速向这边跑过来。
看着他们枪杆上明晃晃的枪尖,那很明显是金属制的,就算没开刃捅上一下也一定很疼,而且这几位兵爷脸上都是一副凶恶相,吓得小老百姓叶天顺心里扑腾扑腾跳个不停,但也没敢动,脚上穿着拖鞋跑不快啊,要是换成运动鞋早就撒丫子奔了。
转瞬间十几个面带杀气的官兵就把叶天顺呼啦啦围了起来,“喝”地齐叫了一声就把枪尖往他脖子上捅。吓得叶天顺险些当场尿裤子,心说这下完蛋了!
等了几秒钟,眼前并没有闪过一生难忘的画面,脖子也没有清凉的感觉,胸口上也没湿巴巴,叶天顺睁开眼睛,想确定一下自己没死,然后就看到十几个闪着寒光明显开过刃的枪尖都挨着自己的脖子不过五厘米的距离整整排了一圈!这种手法很明显是训练有素,其中要是有一个手不稳的,这条小命就送在这里了,没得商量。
叶天顺还算灵光的脑子里迅速闪过几个念头:“第一,他们不是群众演员,哪有群众演员这么一脸杀气的,而且想找个手稳的来不是难事,找十七八个就会相当费劲了。第二,刚才自己明明是在早上的家里,现在却在夜里的街上,不知道自己昏了有多久,得先搞清楚现在的情况。第三,这些穿清兵衣服的大哥们,似乎不反抗的话,也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先老实点,不管是绑匪还是整人节目,哪怕是一群神精病,也要配合他们,双拳难敌四手,更不用说十几杆开了刃的长枪……”
这些人当中领队的那位走上前来,把手里灯笼交给了身边的人,然后凑到叶天顺的跟前,抓住他的下巴,左看右看,仔细打量了一番。由于他的手劲力道非常之大,捏得叶天顺下巴生疼,眼泪都快出来了,但却又不敢喊叫,只能默默忍受。
叶天顺心里有些苦意地想到:“我去……为什么我会觉得已经有点明白被的女人心理是怎么想的呢?真他娘悲剧。”
仔细端详了半天,兵头对其他人说道:“好像不是他,那个人应该是个大胡子,而且比这个小子要老很多。”
叶天顺心里这个气啊。“这些人全是瞎子吧?有没有大胡子一眼看不出来啊。而且我这么年轻,怎么会分不清呢。我去!”想归想,没敢说,枪尖上的寒意还能感觉到呢。
那个兵头又继续说道:“看来那个刺客暂时是抓不到了,不过城门都已经封了,谅他也跑不出去,慢慢再找也不迟。先把这个小子压回去,大清子民不留辫子,罪当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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