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六章 圣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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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生了什么?托尼不知道他只记得一开始,纳什还和自己一起跑来着;而他们身后光芒大作,照亮了半个天际。
可是纳什呢?哪里去了?为什么……没和自己在一起?难道说,最后还是被追了吗……是了,一定是这样,因为纳什的那句“照顾好我妈妈的妈妈的第七个兄弟”一直在他的脑海中回荡;还有那句“跑!托尼,跑!”
于是当托尼被一群全副武装的卫兵拦住时,便发出了一声,好似野兽被追到绝路般的嚎叫:
“不——放开我!让我走!”
“哎哟!”小队长的眼圈处,被结结实实地擂了一拳,忍不住后退几步,破口大骂道,“该死的!……按住他!按住他!这个该死的疯子……看看他都做了什么!”
众卫兵一见司被打了,那还有什么说的,赶紧围了抱腰的抱腰,拽腿的拽腿,硬生生将托尼掀翻在地。然后,便是一顿“慷慨激昂”的暴踹。
——也难怪这帮小兵兵,有如此大的胆子,毕竟托尼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虽然在浮冰港的流社会中,他还算有点小名气,但这些底层的卫兵可不认得他是老几。
再说人被囚禁了两天,自然谈不什么“风度、气质”;出逃时摔得满身泥土,更让现下的他,看起来那叫一个狼狈狼狈;而最有可能认得出他身服饰的小队长,还被托尼自己一拳给封了眼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大少爷就成了一个普通的疯子,还是刚刚从敌营中跑出来的疯子;不打他打谁?
当然托尼也不甘心被打,可是人饿了两天,出逃时身心又备受折磨的他,不论是体力,还是精神方面都已经接近崩溃,又如何斗得过那些如狼似虎的卫兵?
结果,堂堂的五级剑士,愣是被几个卫兵打得死去活来,只蜷缩着身子,任凭拳脚如雨般落下,凄惨得就像一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老狗。
不是托尼不想表露身份,只是那时候,他已经说不出话了。
——正所谓越高的楼,留下的阴影也就越深。像浮冰港这般繁华的港口,光鲜的外表下,自然亦少不了阴暗的一面。大多数时间都要同小偷、骗子、绑匪之类罪犯打交道的卫兵。提刀砍人未必比普通士兵强到哪去,可能还有所不如;但若论揍人,那倒是练得一个比一个精到,下手又阴又狠,把人打残了,你在外面也找不到任何伤痕,托尼落到这些人手里,那还有什么好果子吃?
幸亏关键时刻,一个声音替托尼解了围。
“怎么了?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声音冷冰冰的,还有些盛气凌人——当然在军营中,很多长官说话都是这个调调,但问题是……这嗓子分明是个女声!
军营中有女人,本身就透着稀奇——尽管大陆也不乏女性高手,但若论当兵打仗,可就是另外一码子事了。
然而这女人的出现,却没有让卫兵们觉得不妥,反而引来了不少欢呼。还有那好事的,粗声粗气地叫嚣着什么“喂,喂,给圣女让路!说你哪!”,闹得整座军营里一片嘈杂。
“喂,你们!”声音还是冷冰冰的,但语气中,却透出了几许无奈,“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我不是什么圣女!……算了,随便你们喊,倒是这里发生了什么,队长大人,你能告诉我吗?”
“啊,是,是的!”小队长有些慌张的回答,“没什么大事,只是撞了一个从里面跑出来的疯子……不过别担心,那疯子已经被我们制服了。”
他口中的“里面”,自然是在说那片诡异的黑雾。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正是这一特殊的前缀,让“圣女”,对刚刚挨揍的某人产生了兴趣。
“疯子?我看看。”
于是当托尼睁开眼睛,便看到了一张帅到一塌糊涂的脸——毫不夸张地说,只有童话中的王子,才配有这般完美的长相!你看那脸的线条,就仿佛圣殿边的古代雕塑那样明晰,而又不失柔和;挺直的鼻管,更是给人以一种“刚正不阿”的印象。阳光从他的头顶照下来,让每一根颤动的发丝,都显得熠熠生辉。
“你受伤了……能说话吗?”王子没有笑,甚至连声音,都有些冷冰冰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份冰冷并不会让人觉得难过,反而更突显了其周身的光芒,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明亮,以至于托尼甚至都没注意到,那只伸到他面前的,白皙而又修长的手。

“如此出色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会被人称作‘圣女’呢?”或许是身体的疼痛,唤醒了托尼的神智,虽然一时间还无法出声,但他的头脑,竟前所未有的清明。
嫉妒的侮辱吗?不,不像,毕竟他们语气中所透出的那种尊敬与爱戴,都是发自内心,这一点,托尼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喂!圣女在问你话呢!……你这个疯子!”刚才打人的卫兵中,一个牙齿漏风的家伙气哼哼地说道。
“这里没你事,马斯诺。”显然圣女是认得这卫兵的,而且对他的恭维,并不怎么喜欢,“他们怎么喊我管不着,但你,作为朋我更希望你能喊我的名字。”
“呃,是的,维多兰……小姐。”这个要求,让这位叫马斯诺的卫兵颇有些为难——显然拒绝是不可能的,但仅仅叫名字的话,又似乎显不出对恩人的尊敬,是以在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后,他又踌躇地补了“小姐”的尊称。
……
……
没错,是小姐——其实若不是身那厚厚的皮裘,托尼早就发现眼前的这位王子,虽然身材高大不假,但仍然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甚至比大部分女人都更有本钱。
敢长得如此“刚柔并济”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我们的维多兰·列·阿瓦隆小姐了。
之所以她会出现在这里,原因很简单——她那个无良的主公,给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装成被疯狗追,制造混乱以保证其“飞越”军营时,不会有卫兵因为无聊去数云彩,而恰巧抬头看天。
任务本身没什么难度,亦不需要演技有多好,毕竟任何一个少女,都知道该如何尖叫,即便是维多兰这种帅到逆天,又当了很多年大姐头的。
可问题在于……完事之后,维多兰又该干什么?他可是一点都没交代啊!
于是维多兰犯愁了。毕竟在这里,可没有什么呼机手机商务通,这要是失散了,人海茫茫的哪找去?所以维多兰不得不想办法留在军营——她知道老包的基地,就在军营后边的那片黑雾中;留下来,没准还能找机会混进去。即使不成功,对方也有个地方找自己不是?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混蛋的主公,其实早就把她这新晋的追随者忘光光了……
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要留在军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维多兰还准备了许多说辞。可结果,却一句都没用。因为在中队长刚要开始讯问的时候,营帐就失火了。
起火的原因,是因为一匹拉着草料的驽马,受惊后冲入了营帐,撞翻了帐中的火盆。
而那个火盆,也是现点的。
——虽然天飘着大雪,但浮冰港的气温,还不至于降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只是考虑到维多兰是个少女,又全身湿透,好心的中队长为了照顾她才点了起来。
至于那匹马为什么会受惊,恐怕就要与追维多兰的“疯狗”老布有关系了。
当干草遇烈火,又是在空气相对干燥的冬季,结局自不必说。
有本事把这么多偶然的因素组合到一起,演变成“意外”的,无疑是维多兰身,从珍妮那继承过来的“厄运光环”。当年还未能控制诅咒的珍妮,也是像这般走到哪,就祸祸到哪;整就一个厄运少女的化身,也因此,才铸成了她后来的悲剧。
但维多兰,却有一样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她——并不柔弱!
不管是性子还是身手,维多兰都远远胜过普通的男人,再加两膀间几百斤力气;因此珍妮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的情形,维多兰,却能一手拖着被马撞伤的中队长,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也不知是熏晕还是吓晕的车夫,硬是从火势已经合围的营帐中冲了出来!
于是外面乱哄哄张罗救火的士兵们,便看到了这样一幅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景象:在漫天的火光下,一位少女,双臂夹着两个大男人,就好像远古的巨人般凝立不动,任凭热浪逼烤着她的皮肤;任凭烈风,吹动着她的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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