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女儿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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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鑫就这样一直看着忆云,直到忆云走远之后,还没回过神。
“馨儿,你在看什么?”
“大师兄!!”罗鑫被林天奇吓了一跳。
“馨儿是看到自己喜欢的人了!!”
“二师兄,你在说什么呢!!?”
“呵呵~~~~看馨儿还脸红了呢!!”
“二师兄欺负人!!”罗鑫脸红着跑开了。
罗鑫跑开之后,林天奇瞪着麟若“你就不能正经一点吗?我们是出来办事的,不是出来玩的。”
“天奇,你是武林盟主,我是武林盟主啊?”
“你!!”这个师弟什么时候才能有所作为,不要整天都留寻在花街柳巷。
“好了!!大师兄不要这么严肃嘛。我先去玩玩!!等下我们在办事地点汇合。”还没等林天奇有所反应,麟若就溜了。
这个麟若!!算了,还是自己先去看看。
“小姐,还不错喔!!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人,定今天晚上的位子。”小桃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受欢迎。
“恩!!这应该说是林伯的功劳!你没看见他把广告写的这么好!”门口贴了一张大大的海报!!没想到林伯居然把我跟他说的故事,也写出来了。那牛郎和织女的故事要多感人,就有多感人。
“小蜜,拿支笔来!!”我想了想,觉得应该还加点什么就更好了。
“是!公子!”
小蜜拿来之后,忆云大笔一挥,提了一首诗。
鹊桥仙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是宋朝秦观的一首诗。我最喜欢的就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虽说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但我还是坚信不完美的爱情更加的扣人心弦。正如牛郎和织女的爱情,没有很好的结局。但却因为这样的结局,更为后人所传颂。
“好诗、好诗!!”声音里充满了赞赏的意味。
忆云看见一个男子走来向自己走来了“请问兄台是?”
“在下刚才冒昧了,我叫林天奇。刚才实在是,被兄台的诗所吸引,所以就忍不住叫了出来。”
“哦!我也只是被这个故事所感动,所以就想题了这么一首诗,让你见笑了。”废话!!这诗能不好吗!这又不是我写的。

“这首诗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结局虽然不是很完美,但却和这个故事很相符!!”看不出来他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气度。
“真的?我也喜欢最后一句,超有感觉的。”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志同道合的人。
“既然这样,不知道兄台有没有时间和我畅谈一番?”
“当然!!请!!”忆云让出位置,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林天奇走了进去观望一下。没想到这里还不错,前些日子已经找到了这个杀手组织。没想到送来的结果,却是他们在开客栈,没有再接任务了。现在看来是真的,但是就此放过他们吗?他们以前杀的那些人呢?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林兄,很高兴认识你。这顿就在下请吧!!”
“这怎么行。你已经都称我为兄,怎么能让你请呢!!还没问你叫什么?”
“在下叫做李毅。”
“李毅,既然我们要结交,就不用那么拘谨了。”
“林兄没说,在下还没觉得。那么我们今天就不拘束了。”忆云如清风一笑。
“是、是啊!”怎么会这样?心跳加快了。林天奇捂着自己的心口。难道这就是一见钟情?对方可是个男人啊!!自己不会一直都是喜欢男人的吧!!
“林兄,你没事吧!!”忆云看到林天奇捂着胸口,以为他受伤了。
“哦!没事!”林天奇尽量的掩饰着自己的慌张。
“你是受伤了吗?”
“没、没有啊!”
“可是你干什么捂着自己的胸口?”
“没、没什么!”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全身发热,脸红心跳?但是对方是个男人啊!!难道我真的一直都喜欢的男人?只是自己不知道!!
“你怎么会没事?你都已经满头大汗了啊!!”忆云为了确定更凑近了看。
林天奇看着在自己眼前,越来越近的脸。感觉到好像心脏都快要超出负荷了。
“你是真的没事吗?”忆云用手摸摸林天奇的额头。哇!!好烫啊!!他不会是发烧了吧?
“啊!!”林天奇大叫一声,往后一倒,怎个人摔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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