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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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慕山至京城,快马也要两日。易恩遵照易辰霜的吩咐,到京城时已是四月十七。一入京便即刻被安排住进了司马家的别馆,歇息一晚,第二日早晨便携礼登门。
京城司马是富甲一方的经商世家,汝阳蔚府则是中原赫赫有名的武林世家,这两家的联姻,可谓江湖一大盛事,喜帖是三月末发出的,到四月中,送礼的人依旧络绎不绝。礼到后,照例是七七八八的寒暄,用过些点心,另有午膳招待,午膳前的两个时辰又被邀至后花园听戏——是京城的名戏班子八仙团。
第三日,不知是旅途劳顿还是别馆的床太过柔软,他直睡到近午时才起。起来后发现陪同的几名护卫已不在馆中,才想起前日他们已向他禀告过——易辰霜给了他们三日假,难得出城,又是到京城这样的地方,自然是要趁机寻些乐子。
他起床梳洗,换了一身淡蓝衫子,蓝腰带,深青布鞋——此刻他看起来像是个普通书生。
他也有他的约要赴。
京城吃饭的去处,大大小小总有几百家,其中既有王公贵族、巨富豪绅喜爱的饭庄酒楼,也有平民百姓常去的饭馆饭铺。然而在大一些的市镇,总有些雅俗共赏的去处,这些地方多是几十年几百年的老字号,有一样或几样独此一家的特色风味,价钱也公道,既吸引贵人前去尝鲜,平头百姓也掏得起钱。
今天他要去的,便是这么一家叫做“七星楼”的酒楼。
远远地,已看见七星楼少说也有一百二十年的金字招牌。
进门,报上那人的名字,店伙计便将他领到了二楼那人已经订下的桌边,上茶和点心,好让他舒坦地坐着等那人来。
七星楼临着京城最热闹的地界儿,那人订的位正是二楼临街的桌子。从这里望下去,街边的大店小铺,这摊那摊,一览无余。钱庄,金银首饰店,珠宝古玩铺,衣帽铺,胭脂水粉铺,文房四宝铺,米店,茶叶铺,工匠作坊,酱园子,医馆,药铺,饭馆饭摊,酒楼茶馆,戏园青楼,街上,卖艾窝窝豌豆黄驴打滚麻花点心的,捏面人的,吹糖人的,爆米花的,卖糖葫芦的,馄饨挑子,面摊子,包子铺,饼铺,吆喝的小贩,四处闲逛的人,走街串巷的货郎,铃医,相面师,还有拉开场子耍猴的,练气功的,卖大力丸的,玩杂耍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热闹非凡。
京城这地方,真是几十年如一日,永不变更的繁华,热闹。
十二岁上离开京城,自此便没有在此地久留过,算来已有十年,记忆中的景象此番从这里再次看到,真是说不出的恍惚。
人生如梦。
另一边,楼中唱小曲儿的姑娘已开唱。
日日金杯引满
朝朝小铺花开
自歌自舞自开怀
莫教青春不再
“好一个‘莫教青春不再’——久违了,易老弟。”熟悉的声音忽然打断他的思绪,他抬头,一袭褐色丝绣绸衣的那人已到。
“邹兄。”他起身作揖。
“这个位子很不错吧。”邹行书笑道,一边回头吩咐小二上菜,一边示意他坐下,自己也在对面落座。
“怎么不见嫂子?”易恩道。
“女人家么,自有女人家的事,今儿是咱爷们的聚会,她凑什么热闹。”邹行书笑道,他眉目疏朗,性情直率,三言两语便使人感到不再拘束,“说起来,几时才能喝上你的喜酒?”
易恩也笑,“我?那可真是八字还没一撇。”
邹行书是当今礼部尚书邹旷达的三公子,也是他的童年玩伴,自幼不好文墨,武艺却不错,十七岁上便已在御卫队当差,现已是御前三等侍卫,为人颇有豪气,不爱趋炎附势——自家道中落,所有从前的亲友都避之唯恐不及,唯有这位邹行书还与他有所往来,当真算得一位挚友。
而他,若非那场变故,大约也已在父亲的辅佐下踏上仕途,人生之事,实难预料。
邹行书见他若有所思,举杯道:“你我二人老友重逢,今日定当不醉不归。来,先干一杯。”说话间,一杯已尽。
易恩也举起了酒杯。
酒过三巡,菜也上了一半,两人都已有些醉意,回首眺望楼下的街景,一时都没有说话。
恰在此时,忽听一人大声道:“小娘子,别尽着唱那些哭哭啼啼的,大爷们要听欢喜的。”
两人回头一看,是别桌一位腰圆膀粗,肥头大耳的华服大汉,面膛赤红,满脸醉意,正涎着脸拉扯那位唱曲的女子——实在已是喝多了。然而邹行书不仅看到了他的华服,还看到他的指节粗大,手掌宽平,虎口处有厚茧——显然他不但有钱,还是个练家子,并且武功还不弱。
唱曲女子自是挣脱,却被他拽得更紧,几乎要把那女子拉近怀里,那大汉笑道:“小娘子,给咱家唱首‘十八摸’如何?”那女子顿时面红耳赤,嘴里轻呼着“放开”,挣脱地更急,同那大汉一桌的几人见状顿时齐齐哄笑,对着那女子一番评头论足,皆是下流不堪的话语。
几百年不变的**戏码。
易恩对着邹行书道:“此地可算是你邹少的地盘,不去招呼招呼他们么?”

邹行书望了一眼,那女子已被团团围住,除了那大汉,另外几人也正调笑着对她动手动脚。别桌的客人望着那一桌,心下即便同情也不会言语——那几人个个一袭华服,腰间又都佩着刀剑,一看便知是普通人惹不起的角色。店家怕惹麻烦,自也不会干涉。
他起身。
刚走了两步,忽听得耳边倏地一记清响,一道快若流星的黑影自他眼前划过,伴随着划出的尖细风声,直朝那桌而去!他还没看清是什么,便听得“哎哟”一声,那华服大汉的嘴上已赫然多了一道红印!
地上是一根黑漆筷子。
与此同时,一道低沉声音自角落中响起。
——“闭上你的嘴,吵死人了。”
众人顿时齐齐望向那边的角落。
角落中那一桌,统共只坐了三个人。
西侧一位青衫男子,背上背了一把既宽且长的大刀,刀鞘已经破烂地不成样子,仿佛只是用麻布胡乱把刀裹起来。东侧是一位黑衣的英俊青年,面上丝毫没有表情,依旧自顾自地吃着菜,手上戴了一副鹿皮手套——已是四月中,这样的天气还需要戴皮手套?南侧则是一位身形比普通女子略高些,面庞秀丽的姑娘,杏黄短衫,蓝布碎花裙,没有佩刀剑,不像是行走江湖的女子。然而她的头发只得及肩长,看起来像是用剪子铰断的,没有束发。中原人莫说女子,连男子也很少会剪发,这岂非有些奇怪?
那位华服大汉扒开人群,眼如铜铃,面色显得更红,大喝道:“是谁?!哪个不长眼的兔崽子敢在我‘五花太岁’头上动土?!”
背刀的青衫男子淡淡道:“‘五花太岁’?倒的确像块五花肉。”
周围响起轻微嗤笑声。
“你说什么?!”五花太岁怒喝一声,箭步上前,伸手便想教训那青衫男子。
然而在他出手前,他看到了那位黄衣姑娘的面貌,他的手顿时改换了方向——“哟,原来这里还有个更标致的小娘子!”
他伸手朝那位姑娘的脸探去。
就在他的手快要碰到她的脸之前的短短一霎那,那黄衣女子骤然出手!
她不去挡那大汉的手,却也偏偏朝着他的脸而去,等那大汉因吃痛而收手,她的手已如铁钳般紧紧钳住了那大汉的下颌!
你若见过闪电,就可以明白这是怎样迅急的出手!
那大汉立时发出一阵杀猪般的嚎叫。
邹行书倒吸了一口冷气。
然而,她的手并没有停下,反而渐渐收拢。
随即,一边的易恩和邹行书清楚地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咯咯”声,不是脱臼,是骨头被生生捏成几百片的声响!
这是何等惊人的握力!
整个楼中鸦雀无声,每个人的心都已漏跳了好几下。
那女子终于放手。自始至终,她既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任何表情。
她收回手,继续吃饭。
没有人再敢发出任何声响,甚至所有人几乎都已一动不动。
好半晌,三人吃的差不多,那青衣男子喝了几口茶,道:“差不多了,走吧。”
两侧的黑衣男子和那黄衣姑娘齐齐起身,三人仿若什么也没发生过,离开了七星楼。
一直等到他们出得门去,走远,众人才回过神来,调戏唱曲儿姑娘的那几人也早已惶然,纷纷围上前,七嘴八舌地询问,察看那大汉的伤势,此时他却已完全说不出一句话了。
邹行书道:“我看各位不要轻易动他的好,现下他的下颌骨应当已碎得不成样子了,还是及早就医为妙。”
几人大骇,见了方才的架势,谁还会质疑邹行书的话?立时背上那大汉出了七星楼。
邹行书与易恩坐回原位。“方才那几人……”易恩心下实也惊骇,不禁开口询问。
邹行书呼了口气,道:“江湖中果真卧虎藏龙,什么样的人物都有。”他抬头看易恩,“你信不信,我这种所谓武艺,在他们眼中,大概根本是小孩玩过家家。”
“何必如此妄自菲薄,我看也没有这么严重。”易恩道。
邹行书摇头,“你若习过武便会明白,方才那三人绝不一般。那位姑娘根本连兵器都还未露,若她想杀人,根本是一抬手的工夫。未出手的那两个恐怕更可怕。行走江湖是刀口舔血的活路,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他们习的是快准狠的功夫,本就是以夺人性命为目的。不论是武功还是经验,我们这样的习武者根本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易恩道:“你同他们本就不是一路人,你的武艺是为保护圣上,他们只是为杀人,怎能相提并论?”
邹行书笑道:“自小我除了武艺便处处输我那两个哥哥一大截,自小也只有你会安慰我,现下还是如此。”
他举杯道:“来,再干一杯。”
两人重又开始你一杯我一盏,霎时已将方才的事抛诸脑后。人生得意须尽欢,纵使不得意,也要尽欢,谁叫人生是如此短暂。
自歌自舞自开怀,莫叫青春不再。
纵使无人助兴,径自也要欢乐。
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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