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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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安。阿伯的时候四处白雪皑皑。
台湾人称这座城市安娜堡。肉麻兮兮的。
因为我读本科,而本科学生是拿不到全奖的。连半奖也很少见。所以我最早认识的同学都来自台湾,香港或是新加坡。后来,我在一个华人教授的实验室里做RA(RESEARCHASSISTANT,科研助理),他来自台湾,所以他的研究生大都为台湾人。
我那时只是个本科生,却有些虎落平阳的感觉了。
我顽固地称这座城市为安。阿伯,因为在大陆版的美国地图上是这样翻译的。幸亏我到的不是旧金山,因为大陆版的地图称之为"圣弗朗西斯科"。
多亏密西根大学中国学生会的帮助,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是个独身白人老头的地下室。
一下飞机便可以住在地下室里的确是很幸运的。我确实听说过有个中国学生,下了飞机见到负责接他的人,那人问他身上有没有现金,他说有五百元,于是就被直接送进一家汽车旅馆,一晚上就要六十美元。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所以说我很幸运。
地下室里有一床,一桌,一椅,一个带淋浴的厕所,和一个整日嗡嗡作响的锅炉。室顶很低,悬挂着纵横交错的管道。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不论白天或是黑夜。住在我头顶的老人时常在屋里散步,拐杖的声音惊天动地,同样是不分白天或黑夜。
老人很瘦,背很陀。我一直搞不懂,这样瘦弱的人如何通过拐杖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声音来。我不准备经常同他交谈,他说话似乎很是吃力,口齿也不清,我的英语尚且不如何流利。
但除了我,我不知道他还和谁交谈。
到美国的第二天,我把一百五十美元月租交给他,他随即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我不知所云,也没有耐心搞明白,虽然窗外阳光明媚,可我却昏昏欲睡。我于是随意应付几句,不但词不达意,想必也全然没有逻辑。
老人居然指出了我的逻辑错误。以他如此苍老的身体,竟拥有这等敏锐的听力,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只好放弃立即下楼睡觉的打算,仔细把老人的话搞明白。现在回想起来,他一定使用了助听器。
原来他想向我展示他家的电视机。他居然怀疑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东西。他还要求我为他做寿斯,原来他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地意识到了身处异乡,身为异类的感觉。我有些思念北京了。
我下楼后睡意却有些淡了。我决定趁机把时差倒过来。
我于是拿出澜的日记。记忆于是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记忆里我是在烛光下阅读的,可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得宛如停电的夜晚,但我并没有蜡烛,只有一盏简陋的台灯。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竟然是一九九六年的元旦。
密西根大学每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秋季学期是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从九月一直到圣诞节前。新年后冬季学期便开始了。秋冬两个学期各四个月,是修课的主要时机,而春夏两个学期各只有两个月,绝大多数学生只在春季象征性地修一点课或者干脆两个学期都不修课,这样计算暑假就长达四个月之久了。
而我是转学来的,一九九六年的冬季学期便成了我的第一个学期。
开学后我更加努力避免和房东老人过多纠缠。因为每天上课时,对教授的话我同样不之所云。我想我还是更有必要把教授的意图先搞清楚。于是就带了便携式录音机到教室。出国前我就对自己的英语能力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有备而来。
不过那台录音机我只使用过一次,把它公然放在课桌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
那盘录音带我从未完整地听过一遍。我发现了它更有价值的功能催眠,而且屡屡奏效,从未失手。

我的生活日渐繁忙,除了每天上课,还要在一间叫做"中国楼"的粤菜餐馆打工,以便挣出生活费。学校是可以走去的,但餐馆太远。我不会开车,公车稀少而且昂贵。我只好用三十美元从房东老人那里收购了一辆年久失修的自行车。车是英国制造的,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了。
那辆英国车绝对没有我丢失掉的二六永久舒适轻快。
这个城市的道路没有给自行车留出专门的通道,我尽量靠边行驶。身边驶过的汽车也纷纷减慢速度,有些还夸张地跨越到黄线的另一侧。好在骑车的人只有我一个,交通没有受到过于严重的阻碍。
五十分钟的路程令我心惊胆战。
骑到中国楼的时候,虽然脸和手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身上却时常大汗淋漓。
我的F1学生签证是不可以随意打工的。为防止移民局的突袭,我一直冒充老板娘的外甥。
我上班时得以穿着便服,仿佛在敌后进行地下工作。
我时常觉得招待生穿戴着奶白衬衫黑领结黑马甲和黑西裤的样子很精神。这也许是我想穿但不能穿的缘故。由于客观原因而始终得不到的东西往往魅力无穷。
然而这身制服是有实际价值的。不能穿上它,我便丧失了从busboy(擦桌子上菜扫厕所)晋升至waiter(开单上菜结账分小费)的机会。职位上的差别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招待生每人每晚最多可以分到两百元的小费,我却只有一小时六美元的固定工资。所以每次我收拾残羹剩饭的时候,看到客人们大方地在桌子上留下钞票,然后再抛给我一个有涵义的微笑,我的怨愤难以用文字形容。
中国楼的老板娘是香港人。我至今也不清楚她到底姓刘还是姓罗又或是姓楼。如果直接按照我所听到的发音判断,那她就一定姓楼或是罗了。我之所以怀疑她姓刘是因为以前听到过香港人把刘德华念做"老的蛙"。
我内心还是有些喜欢刘德华的,尽管以往我曾不止一次地在众人面前表达过对他的不懈。
我想是他的肤色和脸部的轮廓使我对他产生了好感。
我第一次见到伟的时候,还未曾见到过刘德华。可是以此类推,我应该是憎恶刘德华的,因为我憎恶伟。
可见我不仅没有原则,而且爱憎不分。
老板娘叫我阿冬,这两个字她发得清晰而且标准。我庆幸我的名字是夏冬而不是夏华或是别的什么,因为那样的话就有可能被她为"阿蛙"或是"袜仔"了。
反正我不讨厌"阿冬"这个称呼。许是因为这个词我不费力气就可以听懂。其他时候就没那么幸运。在这里,我更加的不知所云。
我不敢说这些台山人或是香港人真的会使用国语或英语。但他们的确是在随时随地使用着。
并且活学活用。不过,永远遵循广东话的语音语调。
我和他们语言的障碍很容易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我被告知把"宫爆该
(鸡)"端去"乙(二)桌",我便端去一号桌。我又被告知把"四味安嫂婆(sweetandsoarpork)"端去"南巴see(No。四)",我又端去了六号桌(No。Six)。
老板娘努不可阖。我损失掉整夜的收入二十四美元。
当然是我的错。我理应判断出这些酷似广东话的音节里,哪些是粤语,哪些是国语,哪些又是英语。
我以前歧视方言,可此时却开始痛恨方言了。
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才是讲着一种奇怪方言的人。在中华楼里,我仍旧是个异类。
我的生活中突然失去了同类。
我如同回到了童年,一天到晚在家里闲逛。墙角的杂物堆却不了。
我平静地等待着同类再次出现。
我料想到那时,我又会毫无原则地接受愿意接纳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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