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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吧台前摆弄一个黑色的戒指那是个有均匀菱形花纹的戒指,此刻它正安稳的呆在我右手的中指上。第一次看到它是在一个小店铺里,暗暗在那里买了一条链子,银白色带有复杂的花纹,戴在他会弹吉他的左手腕上,那么漂亮。我在小店阴暗的光线下注视着这枚戒指。暗暗要为我买下它。我拒绝。然后自己拿钱买下,戴在中指上。黑色的戒指与我苍白的手指相衬。华美而诡异。
现在暗暗在我身后的舞台上弹吉他。我可以感觉得到他的目光,穿过我的身体,如同他的音乐带给我温暖的韵律。我摆弄手指上的戒指。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去抚摸它周身的花纹,让它在我的手指上旋转,旋转……可以想象那条银色的链子在暗暗的手腕上激烈的颤动。在酒吧的灯光和喧嚣中,散发出怎样妖冶而晶亮的光芒。暗暗终于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继续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样的选择于他来说是否后悔。但这世界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至于将来,谁晓得呢?
喝过一瓶Cara后我开始胃痛。我趴在吧台上,边看着酒瓶里的柠檬片边把自己的身体蜷缩的像个虾子。我的胃不好,大概是不吃早饭的缘故。自从来到这座城市,我便很少胃痛。暗暗总是在早上忍受着极度的困意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变换着花样做早餐给我。我不再在包里塞胃药。记不得上次吃它是什么时候,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所以现在我只能趴在吧台上,额头不断地渗出细小的汗珠。如果我就这样死去,暗暗,他该怎么办?谁又能够哀悼我?暗暗么?他是否会在我的祭日里唱着挽歌?
我胃痛的时候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一阵,然后意识模糊着睡去。其实准确地来说这不应当是胡思乱想,这都是隐藏在我心底的话,然后就想象它实现的可能性。
现在我感觉冷,我感觉疼。如果暗暗能够过来抱我离开,回到属于我自己的空间,给我一杯暖暖的水,帮我盖好被子,我一定会嫁给他,义无返顾的。女人就是这样奇怪的动物。以前他对你千万般漠视,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出现,你就会在心里感激他,甚至爱上他。所以说女人是奇怪而容易改变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样的女人,但我现在的确需要被人呵护。
在喧嚣的乐曲与迷蒙的灯光映射下,我感到有人把我抱了起来。我抬起头,看到他的眼睛,模糊不清但闪闪发亮。他看着我说:“我是彬。找了你好久的彬。”
我是阳子。你会发现我是安静而柔和的女子。你会发现我的生命会在夜晚变得出奇地繁茂你会发现我总是依偎在一个男子的身边。你会发现我披散着长而柔软的头发到处晃悠。你会发现我的眼神清澈笑容甜美。是的。你会发现。因为我是阳子。
1999年的夏天异常闷热。这是一个盲目而忧伤的季节。我在朋友办的BBS里转悠,遇到暗暗。他在上面发关于和音乐的帖子。语言尖锐,直指人心。他说他是暗暗。他在上海。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那个时候我绝对想象不到,这样的一个人,会在我的生命中烙下最深刻的痕迹,会是生命中最让我疼痛而温暖的人。暗暗。
就在那个盲目的季节,我即将高三。和暗暗讲写不着边际的疯话。现在让我回忆以前的时候,我的脑海就像放映一部老旧的电影,错杂的镜头交错。而当时的自己是什么模样,已经变得模糊不已。只记得会在深夜里和暗暗讲话,光着脚,散着头发在地板上走动。捧着装满热水的杯子,看屏幕上暗暗传来的话语。偶尔的微笑。
似乎每个上网沟通的人都会慢慢地变为沉默。高三的时候,我捧着杯子里温热的水做题目。那个时候我认为应该是我生命中最为忙碌的岁月。可以透支我的体力。但现在想来仍怀恋那种状态。只是单纯的忙碌。而现在的日子却是迷惘的。
我现在读大学三年级。在上海,这座物欲横流的城市同我的家乡北京一样,满街喧嚣的人群,在夜晚,霓虹会把整座城市映照得如焰火般璀璨。
这里没有故宫。没有琉璃瓦。没有小胡同。没有四合院。没有什刹海。
这里有外滩。有法国梧桐。有弄堂。有石库门。有黄浦江。
我在这里的一座综合大学读服装设计。暗暗住在我的对面。在酒吧里弹吉他和钢琴还有拉提琴。
我的专业课程学得迷糊,经常逃课,却对选修的欧洲史异常热衷。天气不好的时候我通常喜欢窝在家里,不开灯,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写作,然后拿稿费给自己和暗暗买些琐碎的东西。暗暗把我照顾得很好,和他在一起我会感到平静。淡淡的温柔点滴的沁人心脾。他就是那种等风景都看透,也会陪我看细水长流的人。
这个自称彬的男子把我抱了起来。我只能窝在他的怀抱里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随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开,我的胃也一下一下的抽搐。在恍惚中,我听到暗暗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放下她。”
然后。我便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温暖的棉被里,依然是我熟悉的温暖的房间,床边放着温热的水和药片。我把棉被拉了拉,把头埋进去,再一点,再一点,深深地,深深地,埋进去。

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他们不了解怎样相反和相成,对立造成和谐统一,如同弓与竖琴。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
想起之前我在欧洲史的第六十八页翻到这样的话,头脑中便一直回响着,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看不见的和谐,看得见的和谐。彬,暗暗……
晚上的时候暗暗带回了食物。我小口的咀嚼着,看着坐在我对面的暗暗。我们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每天都有无尽的话要说,可是现在,我只会从他的眼里看到那些温暖的话语和关怀。
我想到那个有着闪亮眼眸的男子,他说,他叫彬。
彬。
我在书上看到的名字。他的文字会扎进你的神经,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啄痛你。如此的深入骨髓。
为了阻止自己胡思乱想下去,我吃了两片安定,然后在意识昏睡的刹那,我看到暗暗若有所思的眼。
梦中的自己徜徉在一片花海里。我穿着雾蒙蒙的白纱裙快乐的奔跑着。另一端有着一个模糊的身影,我奋力向他跑去。近了,近了,再近了。近到我可以看到他的脸了。可是,他是谁?为什么他长着一张我陌生的男人的脸?黄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眸。天哪,谁来告诉我他到底是谁?可是他却张开双臂,我不由自主的微笑着朝他奔跑过去。他把随手摘下来的百合插在我的头发里。然后抱着我旋转。我的白色纱裙在他拥抱着的旋转中飞起来。飞起来。梦中的我大声的笑着。咯咯咯……那个异国男子也笑着,他西装笔挺,脸上有两个淘气的酒窝。
我猛然从梦中惊醒,看了看桌上的闹钟,已经是中午了。房间里有种甜腻的苹果味。我起身,整理皱巴巴的睡衣,不意外的看到餐桌上暗暗留的字条。
阳子。我去看画展,桌上有你喜欢的小笼包和豆浆。记得放到微波炉里热一热。
Kissg暗暗
我把小笼包和豆浆放到微波炉里,顺手丢了张CD进音响。房间里刹时弥漫了浓郁的古典味,是《爱的礼赞》。我最喜欢的曲子。提琴的声音时而缠绵清澈,时而婉转低吟。我把浴缸放满水,然后把自己浸在温暖中,涂上牛奶浴液,这样芳香而甜蜜。
我把包子吃完,把粗大的吸管插进一次性的豆浆杯里。拿到带有落地窗的阳台上去喝。阳台上有很好的阳光,我躺在躺椅里,边喝豆浆边凉干我那散发着淡淡花香的长发。
从落地窗望下去,是社区的小花坛。里面种着月季等各种各样的花,散发出浓郁的清香。圆形的花坛边总是围坐着很多人,大多是带着宠物出来散步的人。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吸着拖鞋和暗暗下去散步,闲散的逗弄那些可爱的小狗或小猫。我也很想养只宠物,有软绵绵的毛毛,摸上去如丝滑般的享受。
一直没有把这些对暗暗讲。他有时锐利的可怕,其实讲与不讲的结果都是相似的。他有犀利的眼神,可以轻易的看穿我。可是他说他摸不清我,再亲近的人总也是隔着些许的距离,这种感觉与状态是我一直努力保有的。我所乐见的距离感。
暗暗喜欢牵着我的手走路。喜欢拿他的额头轻轻的碰触我的额头。他会拍拍我的头,抚摸我的头发,把额头抵在我的额头上,眼睛看着我的眼睛,鼻子贴着我的鼻子,然后我会听到他低低的说:“我爱你。阳子。”我爱你。我听到他低沉的诉说着他的爱。他不吝于表达他的爱情,快乐的,悲伤的。只要他想说的时候,他就会说爱我。然后把我抱起来转圈圈。他说,他喜欢把我抱起来旋转,因为这样会看到我飞扬在空气中的裙摆。
我是在校刊上看到彬的文字的,后来也陆续在杂志以及文集上看到过他的文字。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得酷似韩国演员元彬,成绩好又会打篮球,而且很会写文章。我在大学的朋友静静很迷他,会经常从她那里听到彬的事情。据说他是富家子弟。他爸爸是上海有名的企业家,他是家里的独子。
彬在学校里有个绰号。大家都叫他王子。
这样的彬,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注意我,知道我,并且在酒吧里找到我。我在学校并不是风光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够再普通的女子,穿着连衣裙走来走去,抱着厚厚的书,披散着长发,在头发上别一个闪亮的小夹子。喜欢穿帆布鞋,堆起白色的堆堆袜。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我迟到了。这是我们系与企管系合上的科目,我飞快的奔跑着,裙子拍打着小腿。对老师鞠躬后才发现已经没有座位了,我在阶梯教室里飞快的搜寻,没有。走到中央的位置,然后坐在台阶上,摊开书本和笔记。
旁边有人在拍我的背,我回头的时候看到一双清澈仿若婴儿般的瞳眸。
“阳子。坐这里吧。”他起身,然后拍了拍他的座位。
“不用了。我坐这里就好了。”我低声的说,旁边已经有人开始注意我们了。
把我拉起来,塞到座位里。然后坐在我旁边的台阶上继续记笔记。
我偷偷拿眼睛余光瞥他,看到他嘴唇里白白的牙齿,然后他拿笔敲着我的头:“好好记笔记。下课后我请你吃饭。”我收回目光,看着自己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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