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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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夏初临对我的第一次求婚。

结果自然是未遂。

未遂的原因,出自宋安戈。

当然,还有他的帮凶,邓珩。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最大的帮凶并不是邓珩。

当时我走出店里,看到夏初临领着一群穿着清一色爱心t恤的孩子站在店门口,孩子们的手里都拿着一串串千纸鹤,簇拥之下的夏初临穿着白色的西装,显得很正式,也很隆重,手上抱着一束红玫瑰,在他白西装的衬托下,红玫瑰尤为鲜艳。

除了他和孩子们,现场还有一群看热闹的围观者,当然,这群围观者是被他说动了来帮忙的。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陈沉娶我的时候,也向我求过婚,也策划的很浪漫,当时在众人的呐喊之中,我接受了。

但这一次,我的心里很慌。

我还没有准备好去迎接两个人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他的家庭,还有我们之间看不见光明的未来。

最重要的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少年的时间才能还清我背负的欠款。

所以,我显得很为难,半天都没敢跨出去,倒是小岳推了我一把,我趔趄一步,险些跌倒。

夏初临和孩子们将我团团围住,就在夏初临准备下跪的时候,我的手机很贴心的响起了,夏初临笑着说:

“没关系,你先接电话。”

电话是住在我家对面的邻居阿婆打来的,声音很着急的说:

“孩子,你在哪儿?”

我说我在上班,阿婆说:

“你快回来吧,我刚刚看到你朋友回来了,脸色苍白,站都站不稳的样子,我正好出门倒垃圾,本来想问问他到底怎么了,结果他把门关了,随后屋里传来嘭的一声,好像是摔倒了,不知道他是不是昏了过去,我叫他他也不应,你说这可咋整?”

我安抚着阿婆:

“别着急,你先敲门看有没有反应,我现在马上回来。”

听到我的话后,夏初临跟孩子们的老师说有事,这次的行动取消了,他陪我打了个车赶往宋安戈家,在路上我给邓珩打了电话,他离家里比较近,而且他是医生。

我其实想过,这应该是宋安戈在故意捣鬼。

但我又怕,万一他是真的病情恶化晕倒了呢?人家阿婆不可能帮着他撒谎吧。

我很不好意思的对夏初临说,我没料到他会向我求婚。

夏初临紧握着我的手,说没关系,又说起那群孩子:

“他们都是我收养的孤儿,当年从美国回来,夜里去江边喝酒散心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弃儿,大约七八岁,发着烧。病的很严重,我送她去医院,检查出来是肺炎,后来治好了,却无家可归,她的父母丢下她出了国,再无音讯,自那以后,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能捡到各种各样的流浪儿,于是跟福利院的副院长一起,建了一个少年之家。”

我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我记得那个领队的老师,很年轻。

“带领孩子们来的那个女孩,就是你当年在江边救的?”

夏初临笑着说:“你真聪明,这都能猜到,她再过两个月就十八岁了,很聪明的一个孩子,小学和初中都有跳级,十八岁就开始当实习幼师了,我本想送她出国深造的,但她执意要留在少年之家带着孩子们一起成长,别看她柔柔弱弱,她个性很要强的,我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了。”

没想到在他身上还有这样的故事。

我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匆匆十年,我们之间发生了多少对方不曾参与的故事。

重新在一起的我们,真的能够天长地久吗?

但我看到夏初临的脸上,丝毫没有因为求婚未遂而感到失落,他流露出的,反而是一种轻松的状态。

下车的时候,他对我说:“离离,我终于迈出了最艰难的一步,我想以后我会更有勇气的。”

当时我是真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因为下车后我几乎是小跑的状态,等电梯的那几秒都觉得是种煎熬,等我赶到宋安戈家,邓珩给我们开的门,宋安戈躺在沙发上,面如土色的睡着了。

邓珩给我们倒了杯水,安慰道:

“没事了,还好阿婆发现的及时,我回来的时候看见老大晕倒在门口,只来得及换一只鞋,手机屏幕也摔坏了,想打电话,没来得及拨出。”

我把邓珩叫到阳台上,问他:

“上次我问过你的,宋大叔到底怎么了?我有一段时间以为他是骗我的,我看他的状态也不像是重病,只是刚刚看他的脸色,很吓人,他现在,没什么大碍吧?”

邓珩低着头摇了摇:

“不好说,他拒绝去医院,说是不想余生在医院里度过,我劝了,他不听,他还给自己制定了一份旅游计划,说是等医生最后宣判的时候,他就背着行囊远走他乡,说要告诉所有人,他去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那里有他心爱的姑娘还清新的空气,可能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了。”

我的心里顿生感伤:

“他还有治愈的可能吗?前段时间他不是很好吗?怎么突然就这样了?”

邓珩摸了摸下巴,看了看坐在客厅里的夏初临:

“他怎么来了?你们还一起来的,今天不用上班吗?”

我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两声:

“那个,他今天休假,所以在店里陪我,说说宋大叔吧,我看他现在的样子,不太乐观。”

邓珩压低了声音对我说:

“其实医生早就预言他活不过年关的,只是不知为何他竟然撑了过来,经过这一次晕倒,只怕他是熬不住了,病来如山倒啊,我猜想,之前他能够生龙活虎的,是因为他有事情做,虽然他跟你不沾亲不带故,但毕竟他喜欢你,所以把你的事情都当成了自己的,现在你身边已经有了守护神,也用不着他了,所以他大概是觉得自己的使命已经结束了吧,一个人最可怕的不是疾病,而是心病。”

邓珩说的很认真,以至于我都没听出其中的毛病来,还有些自责。

我并不是过河拆桥的人,只是我跟他之间,也不能这样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暧昧纠缠着,总要有条界限才好。

“怎么办,要通知他妈妈和他姐姐吗?总不能任由他胡来啊?”

邓珩摆摆手:

“这事,我们都做不了他的主,扪心自问,如果是你,或者是我,打个不好的比方,假如是我们得了绝症,我们会躺在病床上等死吗?我们都还这么年轻,人生的理想和目标都还没开始实现,世界那么大,美景那么多,难道不想趁弥留之际好好去看看吗?”

这话的意思是,我脱口问道:

“所以你支持他用最后的生命来浪迹天涯?”

邓珩点点头:

“我支持,如果是我走到这一步,我恐怕早就去了世界的某一个亲朋好友都找不到的角落,遇到这样的病,都是命,逃不掉的,也没有侥幸,只能还好安排剩下的时间。”

我揪心的看了看躺在沙发上的宋安戈:

“可是他现在这样的状态,别说是去看看世界了,恐怕去看看楼下的广场舞,都有难度。”

邓珩拍拍我的肩膀:

“先不管了,你去忙你的事情吧,这儿有我,毕竟你拒绝了老大,和二少爷在一起,我也不能要求你帮我们做些甚么。”

我有些生气的看着邓珩:

“好歹我们也是朋友,你说这话,很伤人心,再说了,宋大叔不喜欢我,我问过他的,他说我这样的女人一点都不温柔,太强势,没几个男人会喜欢。”

我以为邓珩会跟我争辩,但他只是沉默。

我再次开口:

“你一个人照顾他,忙的过来吗?”

邓珩无奈的回我:“那也没办法,谁叫他是我兄弟呢,况且他得病的事情,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也不能让别人来帮我,只能我陪着他一起挺过这段最难熬的时光了。”

毕竟宋安戈救过我,毕竟他帮了我很多,毕竟这可能是我今生唯一一次能报答他的时候了,于是我自告奋勇的说:

“要不我搬回来住几天吧,也能帮着你照顾照顾他,只是白天的话,我要上班,可能忙不过来。”

邓珩欣喜若狂:

“没事,我跟领导说,从今天开始我上夜班,我们可以两班倒,不过这样一来,你就有点辛苦了,而且你男朋友,会不会介意?”

我很心虚的打着包票:

“不会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宋大叔挺身而出帮我,于情于理我都应该涌泉相报,但我欠他的,这辈子肯定是还不上了,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心意吧。”

邓珩脸上闪过一丝窃喜,而后很淡定的对我说:

“那你先跟二少爷谈谈吧,如果他不同意的话,我再想别的办法,万一不行的话,我再把以前照顾过你们的护工找回来。”

我急忙说道:

“我能行,相信我,我能行,不过我不会做饭,你是知道的,不过我可以请柳月帮忙,只好劳烦她每天多做两个人的饭了。”

虽然我答应的很爽快,但我晚上跟夏初临回去,心里却一直发虚。

直到睡前,夏初临阻止了我关灯的动作,问我:

“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小声问:

“你反锁了门吗?我总觉得门还没反锁。”

夏初临捉住我的手:“已经反锁过了,你今晚问了四遍,为了让你安心,我就去看了四次,你还有别的要问我吗?”

除了门。还有...

“厕所里的灯关了吗?还有吹风机拔了没?还有...”

夏初临带着淡笑对我说:“离离,我爱你。”

我懵圈了,看着他的脸,半天没哼声,他握紧我的手:“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支持你做出的所有决定,你一定知道爱屋及乌的意思吧,你放心的去照顾他吧,我会帮你照顾好桌上的小雏菊,只是希望你能把他照顾的好一点,让他早点好起来。”

我给了夏初临一个拥抱,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最后所有的话语,都融化在夏初临的晚安热吻中。

我以为他会趁机碰我,但他没有。

他说过,要等到领证的那天,他才会彻底的拥有我,所以他希望我别让他等太久。

第二天,我带着行李去上班,小岳她们都惊呆了:“老大,你这是?离开出走?求婚不成变分手了?没那么夸张吧?你不喜欢昨天的惊喜吗?还是说惊喜变成了惊吓,所以你现在闹脾气?”

我拿豆浆堵住她的嘴:

“别咒我啊。我和他好得很,只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转公交车的那段路总是塞车,加上他这些天要出外景,我正好去朋友家住几天,上班也近一点,店里不是要准备五一店庆了吗?接下来的时间,你们可得用点心,业绩和你们的奖金,都在向你们招手。”

以前我总觉得一天过得很快,一上午一下午,一眨眼之间就过了,今天却很漫长,好不容易等到快下班了,店里突然来了一对小情侣,男的喜欢素雅一点的款式,女的却坚持新婚那晚家里要大红的床被,男的想着结婚是中式的,那家居就不要再那么耀眼了,两人为此争执不休,小岳都不知道该顺着哪方的意见,只好把我找了来。

我给了他们一个店庆优惠价。说服他们各自挑选了一套自己喜欢的床上用品,临走时,女的转过头来问我:

“你是不是?”

我惊讶的指着我自己:“我是?我怎么了?”

女的尖叫:

“你你你,你不就是星辰的吗?我记得你办过一个展品,就在黄兴广场,就是蜜月家居的那个,你忘了吗?那个展品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以前看展的时候都是老招式,那天看到了一对恋人从相识到相知相恋再到磨合的过程,我觉得特别有创意,我本来要去买那个蜜月产品的,可惜太贵了,后来的展会发布了蜜月家居的价格,太不亲民,只有土豪才买得起。”

我很抱歉的说:

“我离开星辰了,所以对于星辰的展会也没怎么在意,祝你们二位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那女的还想和我叨叨,被男的拉了出去,走出去的时候女的还跟男的说:

“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被人扔臭鸡蛋的那个小三。”

我当时就石化了,没想到过去了那么久。却还有人记得那天晚上的闹剧,认定我是插足别人婚姻的可耻的第三者。

小岳听了要冲出去找人理论,被我拉住:

“我先走了,明天我们要开个小会,你把上个月的销量汇总给我。”

我来这儿上班,也有好几个女孩议论过我。

毕竟星城不算太大,家居市场,尤其是床上用品这一块,很多人都是相熟的,更何况星辰那么有名,当时的发布会又闹的这么轰动,坏事传千里,不好的事情总是容易被人记住的。

只不过后来王潇潇来店里跟员工们说起其中的内情,后来就再没有背后嚼舌头了。

这段小插曲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处一样,让我在回家的路上都难受不已。

只是一想到又要跟宋安戈共处一室了,鱼刺的事情就被我抛诸脑后。

昨天离开前,邓珩把我以前用过的那串钥匙交还给了我,今天我拿着钥匙在门口站了很久。

直到屋里传来急速的咳嗽声,我才飞快的开了门进去,看见宋安戈正坐在饮水机旁边,一脸憔悴的喝着水。

我换了鞋走到他身边:

“你没事吧,阿珩呢?”

宋安戈冲我笑了笑:

“临时来了个重伤病人,阿珩去医院了,厨房里还煲着汤。”

我把宋安戈扶到沙发上后,去厨房看了看,锅里确实煲着汤,但是砧板上的鱼,要怎么做?还有盆里的那些我都叫不出名字的菜,我看着被食物堆满的厨房,束手无策。

整个傍晚时分,我都在厨房里跟食物恶战,邓珩买的那些很复杂的菜,我肯定是不会做的,更何况只有两个人吃饭,我不知道邓珩为什么要这么浪费食材,烫还好,差不多了就熄火,别的菜,我就切了两个西红柿,想着再开汤的话不太好,于是炒了个西红柿炒蛋,但因为我不会掌控火候,加上心里太紧张,鸡蛋有点糊。勉强也能吃,放盐的时候我是一点一点放,一点一点尝的,所以咸淡应该没有问题。

还有盆里的空心菜,我经常在外面吃到,这玩意很简单,放油炒就是,炒蔫了就差不多了,我小心翼翼的放盐,这碗菜也很快就出炉了。

剩下的,我决定秉着不浪费的精神,全部打包送给了楼下的杨柳月。

不过杨柳月没在家,是李云新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炒菜,然然在楼下跟小孩子玩耍。

宋安戈看起来奄奄一息,对我做的菜却很挑:

“就这些?下饭菜呢?”

我端着饭碗拿着筷子指了指那碗西红柿炒蛋:

“凑合着吃呗,今天柳月不在家,本来她要是在家的话,我想让她帮我炒两个菜的。”

宋安戈一头黑线:

“你是觉得那些食材无从下手,扔了又可惜,所以给杨柳月了吧?行,就算西红柿炒蛋是下饭菜,那这个汤呢?”

我笑嘻嘻的给他盛了一碗汤:


“这个你放心,阿珩的手艺绝对棒棒的,我在厨房里炒菜的时候,闻着汤的香味都要流口水,你尝尝。”

宋安戈没好气的把汤碗推给我:

“还是你先尝尝吧?”

我娇羞一笑,都病成这样了,还搞那么绅士。

“你喝吧,我先去厨房收拾一下,挺乱的,我都看不过去。”

我刚起身,宋安戈猛的拉住我,拿勺子舀了一勺汤喂我:“尝尝,你来尝尝。”

这姿势很暧昧,我下意识的看了看门口,我确定无疑,我关了门。

于是我喝了这口汤,然后皱了皱眉:“阿珩这个厨师,也有失手的时候啊,这汤味道不咋地,你不喜欢喝的话,尝尝空心菜,我觉得我炒的最好的就是空心菜了,肯定好吃。”

宋安戈无可奈何的对我说:

“拜托,你个小白痴,是你忘了放盐,你去看看厨房的门,看看上面写着什么?”

我吐了吐舌头,跑到厨房门那儿一看,果真留了一张字条,是邓珩写的,让我记得在汤里放盐。

我讪讪的回到宋安戈面前,端起桌上那碗汤:

“我去回锅,你再等会,要是饿了的话,先吃空心菜,扒几口饭垫垫胃。”

宋安戈笔直的站了起来,伸手摁了摁我的额头:

“你呀你,在工作上没见你跟个小白鼠一样的,在生活中就是一团乱麻,你好好坐着,我去给你炒两个菜。”

我本想说你是病人,但我看到宋安戈突然间精神好了很多,就没再说什么。

看到宋安戈在厨房里熟练的忙活着,我拍了宋安戈下厨的视频给邓珩看,还暗自欢喜。要不是我这么笨,哪能让宋安戈重新感觉到自己受到了重用。

说来也怪,就是因为我不懂得怎么照顾人,所以宋安戈做了这一顿饭之后,突然间就满血复活了。

晚上,宋安戈可怜兮兮的抱着枕头,像个畏畏缩缩的小媳妇一样,站在我的门口,也不敲门,就偶尔咳嗽几声。

我知道他一定会闹幺蛾子,但我没想到他这么能折腾。

他起码在我的房门口站了四十多分钟,这期间我洗了个澡吹干了头发,还敷了个面膜,准备睡觉的时候,灯一灭,门外突然嘭的一下。

我急忙起床去开门,看见他摔倒在楼梯口。

一米八几的个儿,如今像个脆弱到一折就断的家伙,他很懊恼的对我说:

“没关系,我自己能站起来。”

我看了看他的腰部,是真的摔到了,红了一大块。

说实话。我很心疼他。

我宁可他像以前一样纨绔的调戏我,也不愿看到他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儿。

给他喷云南白药的时候,他很忐忑的转过头来问我:

“江离,我今晚能跟你一起睡吗?”

我毫不犹豫的回绝了他:

“不能。”

他很哀怨的问:“为什么不能?”

我瞪了他一眼:“没听说过吗?男女授受不亲,初临这么放心的让我来照顾你,也是看在我们都是朋友,而你又这么无怨无悔的帮我的份上,我可以守着你,要是你不敢一个人睡的话,我去睡沙发,你别关房门,有什么事情我也能看到。”

宋安戈嘟囔道:

“人咔嚓就只要一瞬间,隔那么远顶什么用?”

我没搭理他,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擦完药之后,他趴在我的床上不肯走。

最后我无奈的拿了手机准备出门,他拖住我的手:

“你去哪儿?”

我没好气的说:“你把我的床给占了,我不得找个睡觉的地儿去,你放心,你有什么事情吭一声,我保证把你伺候的跟个大爷似的。”

宋安戈咧嘴笑着:

“好,那大爷我现在要你陪睡。”

我明明白白的拒绝他:

“不可能。”

宋安戈最后打起了苦情牌:“江离,你知道吗?这几天我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的身体很轻,一直在漂浮之中,每次快要清醒的时候,都感觉有两个人在我身边架着我,不让我往光明的地方去走,我是费了很大劲才甩开那两个人,我不想去到那黑暗的角落里,我希望我能努力的,多看到几个太阳升起的清晨。”

我看着他像个迟暮的老人一样讲着那些虚无的话,安慰着他:

“你放心吧,黑白无常现在忙着呢,才没时间去你的梦里和周公约架,再说了,周公的地盘又不是黑白无常说了算,你肯定是跟庄蝶捉蝴蝶的时候累到了,才会做那样的梦中梦,好了,你看看这个点,再不睡的话我明天起不来,很快就是我们的店庆,我这段时间都会比较忙,你别闹,行吗?”

宋安戈颓丧的坐着:

“我没闹,我就是想有个人陪着我,你放心,我现在这样也不能对你做什么,你就陪我睡吧,我一定不会让你对不起夏初临的,我保证,你可以拿枕头设置三八线,我保证不越界,我要是越界了,就让黑白无常...”

“呸呸呸,大晚上的提黑白无常,你想吓死我啊。”

宋安戈欢喜的拉着我的手:

“所以你是同意了?”

我叹气一声:

“我现在是初临的女朋友,我和你共处一室已经是他的大度了,若是睡在同一张床上的话,对不起,我得先征求一下初临的意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告诉过彼此,没有秘密,也不需要私人空间,我们必须对对方坦诚相待,如果初临同意。我今晚才能陪你。”

宋安戈瞬间傻眼了,我拿了手机起身,刚准备拨电话,就被宋安戈抢去了,还把手机关了机丢在床头柜上,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将我抱上了床:

“江离,你是不是跟夏初临这样的君子在一起呆久了,忘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了?”

我很生气的看着他:

“宋安戈你个老流氓,你放开我。”

宋安戈用了力摁住我:“不放,趁我还有力气抱紧你的时候,我说什么也不会放的,如果你同意陪我睡,那我们就立君子协议,我们设置三八线,我保证清醒的时候会保持好彼此之间的距离,但是睡着之后我就不管了,万一抢你被子什么的,你也不许生气不许怪我。”

我用力的推着他:

“不行,绝对不行,我们这样像什么样,你是存心想让我对不起初临是吧?”

宋安戈嘿嘿笑着:

“江离,你听过一句话吗?不管是恋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总要有一些对不起对方的事情,才能更好的和对方在一起,因为适当的歉疚会让一个人放弃自己的高姿态,能够静下心来想一想对方的好,也多反省自身的不足。”

都这个时候了,他还要给我上教育课,我咆哮道:

“你说的这些狗屁道理我不要听,你给我起开,宋安戈,你要是再这样的话,从明天开始,我就不来照顾你了,反正我这辈子欠的东西够多了,也不是都还的起,我这次就赖账了。”

宋安戈拼命捉住我:

“你敢,你欠我的,这辈子不还,下辈子也逃不掉。”

我哼哼着:

“那就下辈子还给你,反正这辈子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了,你要死的话,就安安心心干干净净的去死吧。”

宋安戈整个身子都怔了一下,然后放开了我,自己平躺在床上喘着气。

我也是他离开我身上之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话说的重了点。

待我要跟他道歉的时候,他抱着枕头起了身,对我轻声说了句晚安,就摸着受了伤的腰下楼去了。

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思索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的拒绝是不是很残忍,但我知道,我刚刚说的那句话,可能真的戳到了他的痛处。

前不久店里有一个小妹子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是男女主角生离死别的故事,女主角在弥留之前对男主角说,我不爱你了,我爱上了别人,要跟他远走他乡,男主角伤心欲绝的放了手,在总结这个故事的时候,店员说,若不是有最深沉的爱,又怎会愿意在最后关头留自己孤独远走,谁不想有爱人陪呢,只是不愿让活着的人背负一生的思念罢了。

我想,宋安戈愿意突然舍弃了他和陆可儿之间十六年的感情,或许就是不愿让陆可儿背负着一生无法得偿所愿的思念活下去吧。

没了主见的我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跟王潇潇说了,没想到这么晚了她竟然没有睡,还把我批评了一顿,说是我对宋安戈过于狠心绝情了些,让我去跟宋安戈道歉,这个时候的病人心里若是不舒坦,很容易出大事情的。

我也怕宋安戈心情不好会影响身体,于是学他的样,抱着枕头下楼去找他。

房门是反锁的,我很着急的喊:

“宋安戈,你睡了吗?”

“宋大叔?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宋...”

门啪的一下开了,宋安戈开了门之后转身就回到了床上躺好,还给我留了一半的位置。

我关了门像只小绵羊一样乖乖的爬上床,然后把枕头放在我们中间当三八线。

做好这一切之后,我酝酿了一会儿,开口:

“大叔,刚刚都是我不好,我文化程度不高,嘴又笨,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容易犯浑,要不,像你这么有文化有涵养的大叔,就原谅我一次呗。”

宋安戈没哼声,我紧张的捏着被子,再次说道:

“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说那样的话,我可能没有别的女人那么温柔,但我其实很感激你的,我就想照顾你,虽然照顾不好吧,但总归是个心意,做饭我是不在行,说好听的吧,我也不会,既然你觉得我陪着你睡你就能安心的话,那我们说好了,枕头就是三八线,我们谁都不能越界。”

宋安戈还是不搭理我,我悄悄叹口气: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原谅我了,都这么晚了,你困了就好好睡,晚安。”

都道了晚安了,这家伙还是不理我。

我酝酿的话虽然没有全都说出来,但意思是全都表达清楚了,所以也想不出别的话来,就只好闭着眼睛睡觉。

没过多久,宋安戈咳嗽了两声,我立马跑出去给他端了杯热水进来,但他闷着头不理我,也不说喝水,我只好把水摆在床头柜上,再回到自己的那一端躺好。

偏偏宋安戈又咳嗽了几句,我伸手去探他额前的体温,很正常,应该不是感冒。

等我再次躺好的时候,宋安戈翻了个身,大手一扬就把放在中间当三八线的枕头给丢到了床下。

继而,他将我紧紧搂进怀里:

“要什么三八线,你都自己爬上我的床了,难不成你想让我背负禽兽不如的罪名?”

我不敢乱说话:

“你这样勒着我,我喘不过气来。”

宋安戈俯身就亲了我:

“现在,有气了吗?”

我服气的说:

“有气了,你想抱着就抱着吧,我睡了。”

我又有点生气了,他总是不经过我同意就对我做很多不应该做的动作,偏偏他是个病人,还是个弥留之际的病人,我又不能反抗什么。

所以我假装入睡,宋安戈捏捏我的鼻子:

“小丫头,生气了?”

我翻过身去背对着他:

“都说了,我今年三十岁了,不是三岁的小丫头,你能不能别总是用这么不适合的称谓来叫我,我不习惯,听着别扭。”

宋安戈从身后抱着我,不跟我辩解,只是轻声说:

“江离,谢谢你,有你在,我很安心。”

我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回答,就沉默了一会儿,等我睡麻了手臂翻过身来时,宋安戈已经睡着了,我叫了他几声,他没应我,我还伸手去探他的呼吸。然后趴在他心口听了听心跳的,都正常之后,才放下心来。

之后,我们相处的还算愉快。

他也变得健康了许多,说得好听点是我照顾他,其实做饭什么的都是他,等于是他照顾我了。

相处了几天后,我为他的生龙活虎感到高兴,虽然算不上是我的功劳,但好歹他死里逃生,不像个死人了。

直到周五,后知后觉的我在店里听小岳埋怨,说昨天下大雨,他男朋友竟然洗了头之后出来接她,说是淋雨淋的,但他的衣服很干爽,一看就知道是骗人的。

其余的女孩子都趁着店里没生意,聚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讨论,说是不光女孩子喜欢矫情,很多男人也擅长用装病来骗取女孩子的同情心。

我当时如醍醐灌顶啊,一下子就惊醒了梦中人。

宋安戈这个半死不活的人突然间神采奕奕,该不会是装病。故意搅了我的好事吧?

于是我在这个晚上,再次吃到宋安戈做的一桌子好菜时,跟他说我要回家住两天,唐医生要来给我和夏初临做一次测试。

宋安戈满口答应,说让我放心,他没事。

我还透露了夏初临要再次向我求婚,他笑着说恭喜啊,等你举办婚礼时,我送你一份大大的贺礼。

由此可见,宋安戈就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我真的就搬回家去住了,但我没料到的是,我只不过是测试一下宋安戈,却没想到夏初临真的在我回家的第二天,策划了第二次求婚。

依然是那群可爱的小朋友,在晓依老师的带领下,还专门给我跳了一支舞。

于晓依喜欢湘绣,还送了我一幅求婚的湘绣,是按照我和夏初临的形象找人设计的,这幅十字架很大,晓依要这么多孩子,绣这个应该花了最少三个月的时间。

见我诧异,于晓依笑着说:

“江离姐姐,得知你离婚后,二哥就找人设计了这幅十字绣,本来是想在你生日那天送给你,然后向你求婚的,没想到求婚这件事拖到今天,上次求婚不成,这次二哥没准备太多的惊喜,只是他很有诚意的,希望江离姐姐和二哥有情人终成眷属。”

于晓依很快就满十八岁了,出落的很漂亮,不着粉黛却靓丽可人,和夏初临站在一起的时候,还真是很像他的妹妹。

那些孩子们也一个一个的送了画给我,画上全都是他们想象当中我和夏初临在一起之后的生活,有一起捉蝴蝶的,有一起看日出的,还有一个小朋友,他说希望我们能生一个小妹妹,他会永远保护妹妹。

夏初临在我耳边解说:

“他叫暮暮,四年前的一天,暮鼓声响的时候,他被家人丢弃在垃圾桶里。当时的他满身红疹,家人怀疑是天花,就把他丢了,其实只是出疹子,可能是他的父母太年轻了吧,你看他现在,快满六岁了,很健康。”

于晓依带了二十几个孩子来,几乎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于晓依说,还有一些不方便来的孩子,也送了礼物给我。

最后是夏初临单膝下跪向我求婚,他说:

“我是爱你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到我死的那天,我都是爱你的,嫁给我吧,我会永远爱你。”

第一次求婚之后,我就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当时就告诉自己,如果他再次向我求婚的话,我就嫁给他。

没想到这次求婚来的这么快,戏剧的是,当我的手刚伸过去时,王潇潇从天而降,气喘吁吁的抱住我:

“等一下,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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