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罗斯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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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玛拉又一次愤怒了。原因是尼古林又喝醉了。
自从上次在酒吧里被尼古林的眼睛迷上之后,塔玛拉以为找到了她一生的所爱。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现,自己错了。
女多男少的罗斯国,象塔玛拉这样的美女比比皆是,出色的男人却似乎越来越少。
不仅是塔玛拉,就是外界许多人,对于罗斯男人的印象,似乎只有两个字:醉鬼!
这种印象不一定完全准确,但对于塔玛拉眼中的尼古林而言,却是百分之百准确的。
在塔玛拉的眼里,尼古林的形象只有两种:绅士和酒鬼。从两人在酒吧里认识到第一次上床的三个小时里,尼古林是绅士,剩下的半年时间里,就是酒鬼了。
不过,例外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只是多数时候塔玛拉并不知道,因为彼时尼古林正在别人的床上。
当然,有些时候塔玛拉还是知道的,因为她曾经撞见过尼古林和别的女人在她自己的床上。
尼古林是个醉鬼,还没有让塔玛拉感到意外,作为一个罗斯女人,她早已经对此习以为常。可是,尼古林去勾引别的女人,却让她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作为国家安全总局的特工,塔玛拉曾经凭借自己的美色,在许多地方,从那些掌握重要情报的人物那里,获取了许多重要情报。
要不是她的猪一样的队友因为醉酒而暴露,她很可能成为世界最有名的美女间谍之一。不过,身份暴露之后,她仍然成为了世界知名人物。最后的结果是:他们被驱逐出境。
实际上,地球人都知道,这是两国交换间谍的妥协结果。不过,塔玛拉却因此收获了一个美称:“罗斯玫瑰”。
因为身份已经暴露,回国后,塔玛拉退出了间谍行列。不过,一家石油公司很快就雇佣了她。
以前**男人是为了情报,现在她想做一个正常的女人,结婚生子。
可是,很快她就失望了,好男人都有主了,要么就是有一堆女人在等着。剩下的,就是尼古林这样的醉鬼了。
但就算是这样的醉鬼,她的美色和金钱也不能使尼古拉对她忠诚。该喝的烂醉,就喝得烂醉。该找别的女人,就找别的女人。
如果尼古林用她的钱买醉,塔玛拉还可以容忍。可是,用她的钱买别的女人,实在出了她的底线。
“路尔加河水哺育了罗斯,伏特加酒精毁了罗斯。该让这个尼古林滚蛋了。”
望着床上醉得人事不醒的一男一女,塔玛拉的愤怒转换成了悲哀。
她对尼古林彻底绝望了。
绝望归绝望,塔玛拉可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她是个行动派。
如果需要你做出决定时,你就要立刻做出决定。
塔玛拉的教官曾经这样教导过她。她是个好学生,至今还听教官的话,于是,她做出了决定。
如果需要你行动时么你就要立刻动手,越快越好。
塔玛拉的上司曾经这样教导过她。她是个好下属,决定听上司的话,立刻就动手。
她先是把那个女人一拳打晕,然后扛起来,来到楼外,把她仍在路上。之后,回到楼上,把尼古林也如法炮制。
然后,又回到屋子,把尼古林的东西,随便划拉到一个箱子里。
这回她懒得下楼了,直接究竟从窗户里扔了下去。
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扔的很准,箱子直接就落在尼古林的身边。
处理完尼古林,让塔玛拉感到一阵轻松。就像刚刚清扫完房间的卫生,有一种清新的感觉。
但是,就在她 准备关上庄户的一刹那间,一丝警觉突然涌上心头。
这是她多年训练养成的直觉!
一个身影在她的楼下一闪,就不见了。
会是什么人?以前的对手?不应该啊。
以前的间谍身份暴露之后,说是自己被驱逐出境了,实际上,是两个国家已经在背后达成了交易,对方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是情报总局的人?也没必要采取这种鬼鬼祟祟的办法来。
自己现在虽然已经不是情报总局的人了,但是,以前是立下过很大功劳的。现在和情报总局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们想来找自己,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来,根本就不必藏着掖着。
塔玛拉趴在地板上,不让自己的身体高出窗口。此时,她手里已经握着一把手枪。
自觉告诉她,来人的目标,就是她。
竟然敢惹到我的头上来了,你以为我是好欺负的?
等了大约5分钟,却没有任何反应。
不能这么被动地等待,如果自己总是呆在屋子里的话,对方要想对自己不利,会有几十种办法对付自己。
自己必须主动出击,把战场引到外面去。
现在,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如果一个炸弹扔进来,自己这点儿家底儿,可就全都报销了。现在又不是执行公务,没人会给我买单的。
塔玛拉可不愿意成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塔玛拉靠在墙壁一侧,快打开门锁,紧接着侧身倒地,一脚踹开房门,双手端枪,对准门口。
门开了,却空无一人。
难道是我的感觉错了?
塔玛拉心念一起,就感到一阵凉风袭来。没等她做出反应,手里的枪就被夺了过去。
枪没了,固然是个损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塔玛拉就没有办法了。
她的右手出击了,却被对方轻描淡写地抓住了手腕。左肘击出,又被对方轻易地闪开了。
悲催的是,左手竟然也被对方抓住了,与右手一起,被扭到了背后,一只铁钳班的手,紧紧地扣住了自己的双手。
两人的身体要紧紧紧地贴在一起了。
这正是反击的最好机会。
塔玛拉抬腿,就将膝盖想对方的裆部顶去。
膝盖倒是顶上了,可是,却被对方双腿紧紧地夹住了。
没等塔玛拉再有反应,她的嘴就被另一张嘴给封上了。
塔玛拉想挣脱,可就是挣脱不了,无论她如何躲闪,那张嘴就是紧紧地粘在她的嘴上。
渐渐地,塔玛拉不再挣扎了。
她张开紧闭的牙齿,对方的舌头立刻钻了进去,两条舌头开始纠缠起来。

塔玛拉的双手被松开了,获得自由的双手,却没有再起攻击,而是一手抱着对方的腰,一手抱住了对方的颈部。
也不知是怎么移动的,两人就从屋外到了屋内,倒在了床上。
就这么过了许久,许久。
“你怎么会来到这里?”
在两张嘴分开的间隙,塔玛拉终于有机会说话了。
“想你,我就来了。”
对方把手从塔玛拉的身下抽出,抬起头,望着塔玛拉。戴着面罩的脸上,看不出表情。
“坏男人,这个借口很拙劣,看来你还没学会撒谎。”
“怎么知道是我?”
“当年,我的教官曾经告诉过我,世界上,每个男人的接吻方法都是独一无二的。自从我们在索马沙漠那次接吻之后,我就记住了你的特点。”
“那次可是你主动的,塔玛拉。”
“谁主动都一样。不过,这次可是你主动的,Fanky。”
来人摘下面罩,就露出了凡奇的脸来。
“好了,塔玛拉,见面礼已经收到了,现在,是不是应该给我倒一杯,庆祝一下我们的重逢啊。”
凡奇从床上站起,坐到了沙上。
“你的礼物只送了一半,我们应该把另外一半礼仪都完成。不过,我们有的是时间。”
塔玛拉说着,还是站了起来,倒了两杯酒。
“干。”
“干。”
“从上次在索马沙漠分别,已经两年多了吧?”
塔玛拉坐到沙上,优雅地翘起一只腿。她的头已经散乱,也不去理会,脸上泛出微红,倒是别有一番风韵。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两年半了。”
凡奇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挨着塔玛拉坐下。
“海伦还好吧?”
“还好。”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会结婚了。”
“我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暴露了。一夜之间,就成了名满世界的罗斯玫瑰。”
“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我会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你的结局也算不错了。虽然不能再做间谍了,但终于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了。”
“是有了自己的生活,但是,这个生活很糟糕。”
“你指的是那个酒鬼?”
“除了他,还有谁?”
“我觉得你并不是最糟糕的人,起码有一个人就没有你幸运。”
“谁?”
“圣林。”
“我从网上知道了圣林的事儿,我很奇怪,他怎么会进了监狱?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需要,我们要把圣林从监狱里弄出来。”
“你是要我跟着你去楚国劫狱?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
“这个差事确实不好,所以,不能叫你去干。你可以干点儿别的。”
“干什么?”
“我们要跟尤素夫干上一架,你可以在这方面帮助我们。”
“跟尤素夫打仗?你疯了,Fanky?你是在找死!算了,我还是跟你到楚国劫狱去吧。”
按照禅一师太的观点,人在一生中无论跟谁相遇,都是一种必然。
按照圣林算命的观点,也是如此。一个人的八字一经确定,阴阳五行按照一定的模式运转,到了某个节点,该生什么事,就一定生什么事。
但是,对于现在的凡奇和塔玛拉来说,他们当初的相遇,纯属偶然。至少,他们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几年前,圣林的六组在比亚湾的护航编队执勤时,在一次休整中,他们到了港口的酒吧去玩儿,就在那次,结识了塔玛拉。
准确地说,其实是塔玛拉主动地结识了六剑客。
那次,她作为罗斯国情报总局的特工,到比亚湾是为了取情报的。她的同事搜集了米国的核潜艇、航母等舰艇的声纹资料,准备交给塔玛拉带回国内。
她的同事暴露了,塔玛拉也跟着暴露了。好在她见机得早,及时逃跑。但是,仍然被对方的间谍跟踪了。
塔玛拉急中生智,跑到酒吧里,见到圣林他们几个楚国大兵后,就决定跟圣林他们合作。
以分享情报为条件,换取圣林他们保护自己的安全。
六剑客是海军出身,对于舰艇的声纹资料,自然识得其价值。保护一个人就能获得如此珍贵地位情报,自然是个好机会,岂肯放过?
况且,就算是情报有假,只是救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也是他们这帮荷尔蒙过剩的大兵们很乐意效劳的了。
那时候,圣林他们还都是光棍儿,在战场上,每每都是他们让别人溃不成军。但是,在塔玛拉的飞吻和媚眼儿中,倒是他们很快溃不成军了。
六个特战精英处理两个没有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间谍,没有费什么劲儿,他们最后达到了声纹资料,也得到了塔玛拉的友谊。
几个人都争着向塔玛拉献殷勤,只是看到凡奇和塔玛拉走的比较近之后,其他几个人才把机会让给了凡奇,自动隐退了。
凡奇和塔玛拉的关系,也没有更进一步。双方限于身份,分别之后,就很少有什么联系了。
凡奇退役后,很快就和海伦结婚了。塔玛拉则继续从事她的间谍生涯,直到因为队友的连累而暴露。双方互换间谍后,被驱逐回国。
轰动一时的“罗斯玫瑰”间谍事件,以低调结局收场,让许多人大跌眼镜。不过,对于两个国家以及玛拉个人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媒体总是这样,一个事件炒作一阵之后,很快就会寻找下一个兴奋点。“罗斯玫瑰”事件也比例外,塔玛拉也很快从红极一时,渐渐被人遗忘了。
不过,对于塔玛拉来说,一个石油公司职员的职位,是很难让她满足的。
不是因为薪水、待遇、福利的问题。而是在她的内心里,已经很难适应这种平淡的,几乎没有什么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凡奇才找上了塔玛拉。
以他对塔玛拉的了解,别说还可以赚钱,就算是不赚钱,塔玛拉遇上这样的事儿,也是会干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天生就是为了冒险和挑战而存在的。
凡奇是这种人,塔玛拉也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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