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约翰•钱伯斯与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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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钱伯斯恐怕是最近对IBM的情绪很大,辞职工作做的非常迅速,一辞职就直接从美国飞到了香港。
沈笛作为老板,和蔡军一起到场接机。蔡军在技术上很有眼光和创新能力,御下能力非常出色,但经营上就不行了,彻头彻底门外汉。
远远看着钱伯斯拉着一个很轻便的行李箱风风火火走来,如今才33岁的他有着一头金色的卷发,比后来茂盛了许多。不过沈笛没去八卦他的头发,而是一直盯着他的行李箱,很怀疑他是不是对自己这个老板信心有限,或是他认为很快就会离开香港。
“约翰!很高兴你能来到香港!”
蔡军上前与他来了个拥抱,然后热情地介绍到:
“约翰,这位是我们的老板,沈笛,沈小姐。”蔡军老早和钱伯斯通过电话,因此已经算是认识了。
抱得多亲热啊。这年代,内地人有那么开放?沈笛很纳闷,不过转而也不在意,蔡军的性格八面玲珑她老早就知道了,眼前是不能冷落了这位财神。
“你好,钱伯斯先生,欢迎你来到香港,祝你工作顺利。”
“啊,你好,叫我约翰吧。也很高兴见到你。”
钱伯斯对蔡军的年轻老板感到有点惊讶,他没想到这会是一个那么不起眼的年轻女子,刚开始他还在心里嘀咕蔡军怎么找了一个看上去愣头愣脑的人当助手。结果下一秒,沈笛就开口笑道:
“我是一个没什么能力可言的人,不过我认为做任何生意,最应该重视的无非是客户,员工,创新三样东西。这是我的理念,所以我希望能有一个和我观念的相同而且才能非常的人来帮助我,希望你也认同我的理念。”来吧!一道天雷劈死俺这个装逼的吧!
沈笛没有王八之气,只好以装逼代之,剽窃人家后来的“客户,员工,创新”三词真经,从而建立起自己的伪大形象。
沈笛的话,让钱伯斯眼睛一亮,迅速收起了轻视之意,握了握沈笛的手,愉快而自信地笑言:“那么您已经注定会成功了!”
美国人果然不知道谦虚怎么写。
沈笛点点头:“那么这件事就由您全权处理了,以后有了公司,我不会插手任何管理事务。”
“以后?!”钱伯斯惊讶地说到:“难道现在没有吗?”
沈笛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解释道:“约翰,我们研制出了产品并确定了,仅此而已,我不会插手任何管理事务的。”
蔡军有点了解沈笛是种怎么样的人,一点也不意外,他站在沈笛身后,赏了老板一记卫生球又摊开双手作了一个表示“事情就是这样,我也没办法”的动作。
瞬间,钱伯斯明白自己被骗上贼船了!深吸了口气,冷静冷静,安慰自己或许这会有一番白手创业的快感。
“好的,不就是注册一下的问题吗?我大学也许过法律,很简单的。不知道您有没有想好名字?”钱伯斯问到。
被这么一提醒,沈笛开心地从手中的纸袋里取出坨堆得高高的毛绒玩具:“趴趴熊~(papapanda),我自己做的,很可爱吧?”
“噢~很可爱。”强装笑颜的钱伯斯心里不由狂问:这些玩具跟公司有什么关系,能有什么关系???如果她要用那么一推做商标,或者她要把一个公司取这样幼稚无聊的名字......那么自己可以直接现在拖着行李箱去买回美国的飞机了。
她这是做什么?!
蔡军已经背对他们45°仰角欣赏起了天花板。
“名字嘛,我决定叫暴雪,品牌标志我也做好了。”沈笛取出资料,其实也就是暴雪的蓝色LOGO,看上去很简洁,至于原暴雪的主要人员,沈笛会在他们出道之前给挖过来,现在才1982年早得很。
“趴趴熊怎是我们的代言吉祥物,就像麦当劳叔叔一样。”沈笛笑着又拿出一大策划书交给钱伯斯:“这是我的品牌推广方案给你做个意见。你刚下飞机也累了,还是先上车跟我们先回酒店休息后再说吧。反正我在10月前不打算做任何生产准备,老实说我们连一间办公室也没有。但其它的事情可以现在就做了,比如建立全球销售网络及各地分公司,不过这一步的投入资金只有400万美金。”

“为什么?”钱伯斯好奇的问。
因为她嫌地价太贵。
蔡军说道:“因为要赶在圣诞节面市的话,10月是她的限期。”
沈笛摇了摇头:“不对,我现在所有的钱都投入股市了。为了赚更多的钱发展游戏公司,集约经营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沈小姐还是很能干的,FC主机的研发是她一手包办的,而且也是名优秀的游戏制作者。只是不擅长经营。”蔡军为沈笛的形象考虑也说了一些好话。
“约翰,其实暴雪只是我的第一个游戏公司而已,我打算做许多事情,虽然你现在只是暴雪的,但我绝不会让你在这个位置上呆太久,两年之内,你将是我的科技集团的。游戏只是让我介入IT业的敲门砖。”
钱伯斯对沈笛的话很满意,因为她答应给他最大的工作自由。
技术的事由蔡军管,由于这次他带来了不少人,所以沈笛做完了几个经典的游戏,剩下的则是以创意的形势下发给几个小组和工作室,他们如果有什么新想法的话,蔡军同意了就可以变成任务。
钱伯斯的加入,证明了她不单单有个做好一个游戏公司野心而已。事实上,蔡军带回的三十多人中,只有日本带回的个人是做游戏方面的(日本人也就两个),其他人则是为研制路由器而组成在一起的团队。也许是因为非法盗版商的印象太过深入,沈笛以前并不觉得蔡军有什么了不起,但现在她可不那么想。
随着最近的一些交谈,沈笛了解到,自1978年年底,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留学生出国,以后每年都有几千学子奔赴海外。而蔡军便是第一批留学生中的一员,特别的是,他在之前只是个在北大读了半个多学期的大一新生,完全是靠他的天份才情让校方破格给他留学机会的,为此,在美国犯事被退后,蔡军一直觉得自己无颜面对昔日的老师和给他提供帮助的人从而变得极为消沉,这也就解释了他在另一个世界里为什么会屈才做个见不得光的盗版商了,沈笛在这个时候拉了他一把,他是感激不尽的,因此他尽了自己最大的能耐,帮沈笛找揽到最好的人才,从事IT业的技术人才有很多,但我们所知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神,但更多的人却被埋没于这些名声显着的人的背后,他们中许多才华丝毫不逊于他们,却少的或者只是机遇,他们中也有很多人的能力未被人完全发觉,至于他们留了几手也就是那些神秘主义者自己知晓了。
沈笛的目标是在两至三年内把路由器给弄出来,算一算时间,这个时候斯坦福那边的两个恋爱中的男女已经开始盘算如何为了更方便谈情说爱而开始研制路由器了。
其实,沈笛还是很不满的,她那邪恶的记忆力记住了太多随眼带过的东西,就比如许多代路由器的所有参数。
这就代表,她完全有能力把它们现在就开始弄出来!也是因为这一点,沈笛做了一套简陋的能自动将IBM系统命令模拟成D系统能解读的命令,而用来将这些数据格式转换使用的小盒子自然就是世界上第一互联网路由器了,做了些必要的材料准备,再去了趟专利局,只要等专利批下来,一切就成定局,她可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如此一来,斯坦福那边无论发生了什么也无法阻拦自己的脚步了,因为创意的专利已经掌握在自己手中。接下来,沈笛只要让那支研究团队继续发展研制,她能保证他们少走弯路,偶尔提点那么些,就可以安心了。但对于那群人来说,也许这并不是能完全展现他们能力的战场,不过他们许多自认识全能型的,这些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什么太头疼的事,还不至于让沈笛这个只有记忆的半调子指手画脚。
不同于其它穿越或重生者,沈笛从前就是专门制作盗版的,所以她看到自己的最大的优势莫过于掌控它们的版权。然后在别人后知后觉的情况下狠狠地咬上一口,让他们被她卖了也得来讨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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