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你可敢接我这一枪?(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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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林重没有见过沈大力。
不过,对于沈大力这个名字,他听说过好多次。
谈论他更多的,倒不是武功,也不是做了什么事,而是他的身材。
沈大力身材有点像年轻时候施瓦辛格那种体魄,且身高一米九左右,往人群中一放,很容易引人注意。
沈大力穿着一身青色劲装,劲装原本是极为宽大的,可穿着沈大力身上,反而犹如紧身服一般。
他膨胀的肌肉,在阳光下泽泽生辉,锐利的双眼,大老远朝林重射来。
“终于来了。”
林重甩弄着手里的洋枪说道。
“杀了此贼!”邱一虎果断下令,兵员们将沈大力包围。
沈大力不屑看了这些士兵一眼,大老远吼道:“狗皇帝,你杀我那么多手下,今日,我要取你首级。”
“那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给我滚开!”
沈大力一声大吼,包围他的数不清士兵均是面色大变,被一股庞大气浪掀翻。
沈大力如入无人之境,提刀凌空一跃。
他脚踩士兵们头颅,身体灵巧的迅速朝林重奔来。
“嘿嘿!”
看着不断靠近的沈大力,林重一动不动。
他手里还握着那把洋枪。
之前的时候,这洋枪被他珍藏,一直没怎么用到。
而这几日练功,他用洋枪和自己一阳指对比了一下,发现在同等的距离下,威力差不多。
之后,在练功之时,他突发奇想,把一阳指和洋枪结合,会怎样?
一阳指的原理,是将内气聚集于指尖,从而产生高压,激射而出。
那把内气聚集洋枪之中,然后和火药的力量同时激发,会怎样?
当时林重就尝试了一下。
效果非常喜人,子弹的威力,再加上内气,威力成倍增加。
以前子弹只能打入石头两公分,之后无法再深入了。
而现在,直接击穿。
甩了甩手中洋枪,林重看向沈大力。
沈大力庞大的身躯,却是异常灵巧,眨眼间已经站在林重面前。
“护驾,护驾!”
曹安大急,他也是高手,一眼能够看出,沈大力非比寻常。
饶是自己,恐怕都不是对手。
说话间,曹安连忙站在林重面前:“皇爷,待会有事,你先走。”
“大伴莫慌。”林重不以为意,示意他让开一些。
“狗皇帝,胆子还不小,看到本大爷过来了,居然不怂,你比我想象的要胆子大一些。”
“过奖了,你也不赖。”
“吴红娘呢?”沈大力喝道。
“喏。”
林重打开身边的一个木盒,一脚踢去。
木盒倒地,一颗大好的人头咕噜噜滚了出来。
看到人头,沈大力眼睛都红了。
“吴红娘!!你居然把她杀了,啊……”
“一个杀人放火的山贼而已,不杀她,留着过年?”林重嗤笑。
“我杀了你。”沈大力大步走来。
忽然,林重抬起洋枪。
“这是什么东西?”
“这叫洋枪,沈大力,你可敢接我这一枪?”
“洋人的玩意?”沈大力不屑:“我倒要看看。”
“那好。”林重冷笑,他倒是要看看,是他的洋枪厉害,还是沈大力防御更高。
“砰!”
林重也不废话,果断开枪。
和其它洋枪不同的是,这把枪一开枪,一团闪光从枪口喷出。
强大的力量将子弹挤压,火速朝沈大力飞袭而来。
沈大力冷哼一声,一身的腱子肉更加膨胀,心中默念横练功夫口诀。
对于自己防御力,沈大力有着充足自信。
但下一秒,他只觉得腹部一疼。
低头看去,自己引以为傲的横练功夫,竟然破防了。
鲜血从腹部涌出。
沈大力一个踉跄,满脸不可思议:“怎么…………怎么可能?”
“抱歉,时代变了。”林重冷笑,他可不会给沈大力其它机会,再次装填子弹。
“砰!”
沈大力右腿又被击中。
沈大力:“……”
这一刻,沈大力真的慌了。
他想过这里高手如云,他可能会有一番苦战。
也想过若是打不过,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一身横练功夫,从而离开。
可怎么都没想到,会被洋枪直接破防。
这一刻,周围的一群人振奋不已,皇上的武器,竟然这么厉害。
“是大丈夫的,有本事和我决一死战。”沈大力没办法,咬牙喝道。
林重笑了:“朕乃万岁,你只是一介山贼,朕用得着要和你比?你算什么东西?”
说完。
林重再次开枪。
“砰!”
这一枪,打中沈大力肩膀,疼得他龇牙咧嘴。
林重撇撇嘴,还别说,这沈大力确实挺厉害。
普通人中他一颗子弹,恐怕都已经被打的四分五裂。
而沈大力居然只是身体被打出小孔。
这份防御力,当真是非比寻常。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呀…………”
沈大力发出无力的吼叫。
紧接着,林重最后一枪。
“砰!”
子弹击穿了沈大力脖子,沈大力无力倒地,茫然的看着天空。
“时代……变了。”沈大力呢喃,缓缓闭眼。
“皇上威武,皇上威武。”
“皇上万岁,皇上万岁。”
一时之间,随着沈大力的陨落,全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
……………………
论坛上。
“大新闻,黑风山寨主沈大力,被皇上击毙。”
“强大不可一世的黑风山寨主沈大力,惨死皇帝手上,据说是被一把洋枪击毙。”
“时代变了。”
“时代变了大人!”
信息上,还有不少人放了当时沈大力倒地之后的照片。
沈大力身上好几个子弹窟窿,死的时候眼睛还瞪着,显然是死不瞑目。
“做孽啊,皇帝没想到会用枪,这是我怎么都想不到的。”
“可不是,听说沈大力尸体被运走,好像是做研究……”
“他身上有什么研究的?”
不少人好奇。
关闭论坛,林重骑着马,扫了一眼身后棺材里的沈大力尸体。
之所以带回去,是因为沈大力这具身体,防御力极高,他想回去让人研究一下。
另外,以后万一获得炼尸之类功法,可以尝试把沈大力炼制成傀儡。

事情办完,邱一虎率领军队,在林重的命令下,回京协防。
毕竟他们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京城那边空虚,为了以防万一,邱一虎差不多可以走了。
不过林重没走。
沈大力虽然解决,可沈大力背后的靠山柳家,却没有解决。
这柳家发展的势力太大了,已经严重影响沧州发展。
为了对抗他‘摊丁入亩’的政策,竟然让沈大力袭杀朝廷命官。
胆大包天,这种人,必须抄家灭族!
当然了,林重也是垂涎柳家的财富。
在暴君手下,一个家族若是富可敌国,那么就危险了。
聪明的做法,就要像明初那时候的首富沈万三那样,拿出钱财捐给朱元璋。
这样,还能饶他们一命。
可惜,林重知道,柳家是不会那么做的。
他们独霸沧州多年,柳家上上下下早已经养成了独霸一方,嚣张跋扈的性格。
在他们看来,山高皇帝远。
皇帝颁布的政策,不对他们损害利益还好,若是损害了利益,那么对不起,根本不鸟你。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现状,无论哪个朝代,都是有的。
现在还留在这里的,乃是董天宝和曹少钦两方人马。
至于杨土吉这群山贼,林重让他占据黑风山,开始逐步解决沧州这一地的山贼。
杨土吉听到这个命令,起初觉得自己根本无法胜任。
好在,之后林重说了,董天宝和曹少钦两方人马会配合他。
林重此举,是要彻底解决沧州一地匪患。
这些小事,就交给他们去办了。
事情交代完毕,林重带着曹安以及几十个亲卫,以行商的名义,正式进入沧州。
一来,他是看看沧州一带民情如何。
二来,打听一下柳家情况。
虽然自己贵为皇帝,想要解决柳家,直接派大军过来即可。
可做事之前,必须要有理由,否则如何让人臣服?
最重要的,直接派大军过来,岂不是逼人造反?
………………
沧州县柳家庄内。
偌大的大堂之中,坐着一群柳家高层。
为首的,是柳家老爷子,年龄已经是83岁高龄。
虽然年事已高,不过柳家老爷子精神健硕,神采奕奕。
一头的银发,没显露出他的几分老态,反倒是显得他更加精神。
柳老爷子手持一根龙头拐杖,望着底下坐着的一群柳家高层,用力顿了顿龙头拐杖。
“黑风山那里的消息,大家都听说了,沈大力这个小杂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让他去杀过来的钦差,竟然闹得满城风雨,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黑风山干的。我早就说过,沈大力这样的人,太过嚣张,自负。现在好了,他果然给我们惹事!”
“朝廷竟然运来50门黑铁大炮,这一个月时间,我们谁都不知道,一天之内,几座山头的山贼被除掉,你们说,这是为什么?”
没人说话。
柳老爷子是柳家主事人,威严甚重。
“哼,我告诉你们,因为皇上想要彻底铲除那些山贼,这代表了皇上的决心,也说明,还会有朝廷钦差过来,丈量良田,实行摊丁入亩!”
“老爷子,你消消气,不管哪个钦差大臣过来,我们派靠谱一点的人,暗杀了不就行了。”
“对,杀了几批之后,我看谁敢过来。”
柳老爷子又顿了顿拐杖:“嗯,说到底,沈大力这个人对我们早有了反意,这种人,死不足惜,现在他死了,幸运的是,皇上也没查到我们。”
“是啊,沈大力这个人仗着实力强,早就脱离了我们掌控,现在死了也好,听说皇上已经把黑铁大炮都运了回去,看来没什么事了。”
“嗯,严密调查京城那边的消息,钦差若是敢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
“想让我们摊丁入亩,呵呵呵,还嫩了点啊。”
………………
“阿嚏!阿嚏!”
走在街道上的林重,无缘无故又打了两个喷嚏,有些无语。
“又有刁民想害朕?”
“公子,是不是受寒了?这天色已晚,要不去休息一会?”曹安心疼说道。
“嗯,大家也都饿了吧。”
“不饿,不饿。”曹安回答。
“呵呵,你们不饿,我都饿了,走吧,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身后的护卫都是眼睛一亮。
实际上,这一路过来,大家早就饥肠辘辘,现在终于吃饭了,一个个眼睛放光。
沧州这个地方,虽然远离京城。
但地处江河边上,得益于水路畅通,这地方贸易发达,人均富有度很高。
有了钱,娱乐业也发达起来。
才进沧州不久,满街的赌坊,花客栈。
所谓的花客栈,指的是晚上有陪睡服务的客栈。
这地方得益于贸易发达,来往商人多的缘故,出现了很多这种陪侍。
不过这还不是最好玩的地方。
林重很快打听到,最好玩的地方,当属江边上的一家叫万花楼的地方。
尤其是,听说万花楼最近来了一个顶级花魁,名叫柳如烟。
此女子倾国倾城,一过来,便让无数才子趋之若附,愿意花千金,只愿见柳如烟一面。
听到这个名字,林重心中一动。
柳如烟,小说里女主之一。
此女有着非同一般的经商天赋,在小说中把张小凡的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
不过小说中,柳如烟是被人追杀,路途中偶遇张小凡。
“我这算是提前遇到她了吗?”
林重一下子来了兴趣,当即决定,前往万花楼。
万花楼是此地最大的一处寻花问柳的地方,沿着江边,还有很多大大小小花船。
这种地方,也许是每个男人都梦想的地方吧。
林重虽然有后宫佳丽无数,但对于这种地方,还是决定挺有意思。
这就好像家花和野花的区别,家花再好看,闻的时间久了,味道都习惯了。
一来到这条街上,胭脂香味扑鼻而来。
住花船上的姑娘们,轻摇扇子,朝着街上路过男子指指点点。
这一幕幕场景,让路过男人们流连忘返。
有一些自命不凡的儒生没什么银子,却是自认为自己不一般,一群人站在花船上吟诗作对。
不过还别说,这年头姑娘就吃这一套。
一些看上了儒生的姑娘,都会扔下荷包,邀请儒生上去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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