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圣手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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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熙吓了一跳,小声嘀咕道:“就跟我们家的家运现在多好似的。”
“你你你……”
老苏同志差点没气过去。
确实,苏家的家运越来越差了,自从苏熙的爷爷苏元任老神医死后。
林墨作为一个外人,不好掺和苏家的家事,就没发表意见,只听不说。
就在大家说说聊聊中,突然,医馆外面传来一阵敲锣打鼓声,一帮子人舞刀弄枪,舞棍弄棒,在医馆门口耍起来了,停下来不走了。
“弄啥玩意呢这是?吵吵闹闹。”苏书贤起身要出去看看。
林墨和苏熙也跟着走了出去。
一行八个人,都穿着近身短打,全是精壮的汉子,一看就知道是习武之人。他们一番舞刀弄枪,很快就吸引了不少行人驻足。
老苏同志疑惑了,一帮子人干嘛这是。一般新店开张喜欢请这些舞刀弄枪的增加气氛,但自己的医馆都开张一百多年了。
突然,戏耍的精壮汉子们分成两班人马,在医馆门口两侧叠起罗汉来,最高处的两个汉子手中一抛,一对大号对联铺就而下。
左联:妙手回春医百病,金针无声除病患;
右联:灵丹济世乐千家,良医有术救危人;
接着再来一个横批:圣手天医
“爸爸,人家这是感谢你呢?你知道是你救的哪个病人感谢你吗?”苏熙欢呼雀跃道。病人感谢她爸爸,她这个当女儿的脸上也有光啊,骄傲,自豪。
“我也不知道啊!”老苏同志一头雾水。想他治愈的病人多不可数,给他送锦旗的病人也有不少,但是阵仗搞得这么大的还是头一次。
这整幅对联老苏最有感慨的是横批四字,圣手天医,因为先皇御赐他祖上的牌匾也是这四个字,回想起来,那时是他们苏家最风光的时候。
“圣手天医”牌匾现在医馆中堂挂着呢,苏书贤每个月都会擦拭一次,每一次擦拭都忍不住飙泪,因为苏家医学在他手中没落了,他愧对先祖,愧对“圣手天医”这个先皇御赐的牌匾。
现在,此时此刻,一个未知的病人送来的对联中也有“圣手天医”四字,他觉得这是病人对他医术的肯定。对于一个医生而言,再也没有病人的感激更能让人感动了。
苏书贤立志,在医学的道路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不愧对圣手天医的称号。
“恭喜了,苏叔。”林墨笑道,由衷的为老苏同志感到高兴。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否极则泰来,苏书贤不多会前“医死”一个人,一番医闹下来把诊所的名气给败坏了,现在,某个治愈的病人送来了感恩对联,阵仗还搞得挺大,无形中给诊所树立了好的名声,名气大增。
“哈哈哈,以后等你治愈了病人,有的是病人感激你,给你送锦旗,送钢笔,送杯子,等等,甚至还有送红包的。但是,病人的红包不能收,这一点你永远要记住,虽然咱是私人的诊所。”

林墨点头,表示肯定。
八个玩杂耍的精壮汉子把对联摆好,正主儿终于闪亮登场了,开着车来的,一辆崭新的红色宝马i8跑车,车头还系着一朵大红花。眼尖的人应该能看出这款宝马i8超跑的特别之处,和寻常的宝马i8不大一样,车身配有特殊的“Roadster”标识,乃是i8的特别款,定制敞篷版,全球限量200台,性价比完全可以媲美法拉利F430。由于全球仅限量200台,又是刚开售,这车子在神都并不多见。
车子开到医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帅气小伙,眼上卡着墨镜,手里还拿着一捧花。任谁一看也知道,这小伙子是个高富帅。
这个小伙林墨隐隐有些熟悉,苏书贤也隐隐有些面熟,但两人都不敢认。
横扫围观的众人一眼,小伙子的目光最终定格在站在医馆门口的苏家父女和林墨身上。由于他戴着墨镜,也不知道他的聚焦点在谁身上。而围观群众的目光刷刷刷聚焦到苏熙身上了,都认为高富帅是来向苏熙求爱的。
老苏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侧脸向女儿问道:“你交男朋友了?”
“不是啊,我不认识。你女儿还单身好不好。”苏熙有些心慌道,因为她也觉得这个高富帅是来找她。可是,她真的不认识这个高富帅啊!
“不认识?不认识人家送你鲜花?”老苏。
“你怎么知道送给我的?”小苏。
“那还能送给谁啊?难不成送给你爸的?”老苏语出惊人道。
“他。”苏熙坏笑着对林墨一指手指。
这年头,男男配,早已司空见惯。
果不其然,苏熙话音刚落,能惊掉人下巴的一幕发生了,高富帅手捧鲜花走到林墨面前,单膝跪地,手中鲜花递出,递给林墨。
这,意思很明显了,就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演得是哪一出。
高富帅长得帅,林墨长得也不差,围观的女同胞们不禁心里感叹:为毛断袖断背的都是帅哥?浪费资源啊!
围观群众们纷纷起哄,嗷嗷大叫。
“嫁给他。”
“答应他。”
“男人之间才是真爱。”
……
林墨恨不得把高富帅一脚给踹到天边去,很嫌弃的往后挪步,说道:“我靠,兄弟,你搞错了吧?我认识你吗?”
“没错,恩公,请先收下我的鲜花,再收下我的膝盖。”
苏书贤和林墨之所以一下子没认出来,是因为周浩变化太大了,昨晚的形象跟个死人似的,面黄肌肉,皮包骨头,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脸色红润,气血充盈,而且又精心化过妆,衣着考究,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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